福祉部还将与法务部等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准确掌握外国人在韩收入和财产情况,按具体情况收取相应的保费;预防丧失资格者继续享受医保待遇等问题;滞纳医保者申请延长停留或再入境时将不予受理。方案还规定,外国人投保费须高于上年度医保平均缴费额;永久居住拳和结婚移民者维持现行标准不变。
另外,对于出借或盗用医保等行为的处罚标准也将由现有的1年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6万元)以下罚款提高至3年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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