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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10只蝎子藏纸巾盒企图通关,大叔被控走私野生动物,在庭上声称养蝎子是他的“嗜好”,法人判他罚款2800元,下判时说:“你该换个比较无害的嗜好。”

  被告杨明兴(64岁)被控10项触犯野生动物和飞禽法令的罪名,指他通过兀兰关卡,走私10只活的亚洲雨林蝎。控方以其中四项罪名加以提控,余项交由法人下判时一并考虑。他昨天(18日)认罪后,被判罚款2800元。

  案情显示,被告本年3月26日下午12时左右,在马国新山一家水族馆购买10只亚洲雨林蝎后,将他们藏在空的纸巾盒内,然后乘坐另一名男子的车子返新。

  他将纸巾盒放在车子里的仪表板上,但并没告诉司机里面装了什么。抵达我国关卡,男子将车子开进绿色通道。当移民与关卡局人员做例行检查,被告并没告知蝎子的事情。

  移民与关卡局人员发现纸巾盒里的活蝎子,立刻将两人逮捕,并通知国家公园局接手调查。

  调查人检查蝎子时,发现10只蝎子都奄奄一息,有些蝎子的脚及尾巴几乎快要脱落。

  代表国家公园局的主控人指出,亚洲雨林蝎平均可达10至12公分的长度,并且是有毒动物。虽然毒素不会致命,不过若遭戳伤,可造成数小时的麻痛。

  法人下判前问被告,他为什么要走私蝎子,是为了变卖还是另有原因。

  被告回答说:“这只是我的嗜好。”

  法人接着说:“那你该找个比较无害的嗜好。有很多其他动物,带进我国不会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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