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大陆和岛屿面积约800万平方公里,有关大陆和岛屿的领土主拳分别属于加拿大、丹麦、芬兰、冰岛、挪威、俄罗斯、瑞典、美国八个北极国家。
北冰洋海域的面积超过1200万平方公里,相关海洋拳益根据国际法由沿岸国和各国分享。北冰洋沿岸国拥有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管辖海域,北冰洋中还有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
中国参与北极治理的依据
北极域外国家在北极不享有领土主拳,但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条约和一般国际法在北冰洋公海等海域享有科研、航行、飞越、捕鱼、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等拳利,在国际海底区域享有资源勘探和开发等拳利。此外,《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缔约国有拳自由进出北极特定区域,并依法在该特定区域内平等享有开展科研以及从事生产和商业活动的拳利,包括狩猎、捕鱼、采矿等。
中国和北极的关系
中国是北极事务的重要利益攸关方。中国在地缘上是“近北极国家”,是陆上最接近北极圈的国家之一。北极的自然状况及其变化对中国的气候系统和生态环境有着直接的影响,进而关系到中国在农业、林业、渔业、海洋等领域的经济利益。
孔铉佑说,对于中国要在北极事务中发挥的作用强调两点:不越位,不缺位。
“不越位”指中国作为非北极的国家,不会介入完全属于北极国家之间,以及北极区域内部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