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近日,市安监局和市财正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吉安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拳对其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举报。《办法》对举报受理事项、受理途径、查处和奖励实施程序以及专项资金管理作出了规定,同时明确由市财正局每年安排不少于50万元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市本级受理举报案件查实后的奖励。《办法》的出台,将有力地激发全民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热情,有效地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