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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州区公安分局网络监察科邹骉:“他的行为,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款,散布谣言,谎报灾情疫情警情以及其他方式,扰乱公共秩序。”

吉安某微博博主:“这件事对我是非常深刻的教训,我这个微博账号,可能并不只是我个人的一言一行,我的一些观点,一些说法,可能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还是一定要谨慎言行,多传播正能量。”

网络谣言的传播不仅侵害了个人的合法拳益,也扰乱了社会秩序。小伙伴们,以后网上发言可不能任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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