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玉珍)11月17日,中央文明(委)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对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进行了表彰。我省吉安市、赣州市、南昌县(市)在会上受到表彰。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经济建设、正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檔的建设协调发展的最高荣誉称号,每三年评选一次。测评时,需全方位对一个城市的正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等进行科学系统考评,堪称城市的“国考”。近年来,吉安市、赣州市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市民文明素养,稳步推进了创建工作。南昌县(市)以建成区为重心,辐射全县(市),建立了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城市文明程度、市民素质的持续提升。
荣誉既是肯定,更是责任。吉安市、赣州市、南昌县(市)有关部门表示,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坚持以檔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坚持劲头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不断丰富文明城市创建内涵。要在深化、提升、拓展上下功夫,让创建的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通过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推动文明城市创建的全域全面发展,让人人文明、处处文明成为最亮丽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