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的一审判决书(部分内容截图)图据中国裁判文书网
打赏公司未退钱
其中一家员工:大部分钱给了主播
根据一审判决书上显示,公安机关向三家公司呈交了被害人的联名退钱请求书,请求公司退还毛志涛在网络直播平台上消费的诈骗款,三家公司收到请求书后至今无回应。
▲此案的一审判决书(部分内容截图)图据中国裁判文书网
对此,红星新闻记者尝试联系这三家公司,其中一家浙江帕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公司之前已配合公安调查。毛志涛通过平台打赏的钱,公司只获取了少部分的分成,大部分已经给了主播所在的公司或主播个人,范围很广,公司大数据后台很难查出他通具体是打赏给哪些主播,可能中间涉及到很多人。就算查到最后把钱给了哪些人,也得在这些人愿意退款的情况下,才可能退款,如果大家不愿意拿出来的话,平台也没有办法。”另外两家公司,截至发稿前,未能联系上。
对于毛志涛打赏主播的钱能否追回的问题,北京罗斯律师事务所殷清利律师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首先,虽然毛志涛打赏的钱是非法所得,但这一资金来源,直播平台及主播一般应当不知情,鉴于平台有相应提示及声明,此款一般很难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