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吉安头条客户端讯侯电来、记者彭晓华报道:一个负责盗窃电瓶,每隔一天作案一次;一个负责收购和销赃,为了赚取一点差价钱。正当两名嫌疑人自认为合作得天衣无缝时,没想到最终被警察给逮住了。记者获悉,吉安县(市)警方通过缜密侦查,成功抓获一名盗窃嫌疑人和一名销赃嫌疑人,从而破获了系列盗窃电动车电瓶案48起,涉案电瓶数多达200余个,价值3万余元。
本年8月初以来,吉安县(市)城多个小区接连发生了电动车电瓶被盗案件。在侦破过程中,民警对近期发生在辖区的盗窃电动车电瓶案进行了逐一梳理和分析,发现作案盗窃人系同一人,而且此人十分善于伪装。
据办案民警介绍,嫌疑人基本上都是利用夜晚作案,戴安全头盔和口罩,得手后的逃跑路线,大多都选择在视频监控的盲区。民警加强了对该区域的巡防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对案发地及周边进行走访摸排,并对辖区天网监控的海量视频进行巡查。最终,通过大量调查取证锁定了嫌疑人的踪迹,并于10月15日下午成功在辖区一家宾馆内将嫌疑人夏某抓获。
据了解,夏某本年33岁,吉安县(市)人,无业人员。经审讯,夏某对近2月以来多次实施盗窃电动车电瓶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每隔一天,作案一次。”夏某竟称自己是个“自律”的小偷,每次作案得手后,便驾驶电动车将电瓶拉到吉州区一废品回收店,以每个电瓶20元至25元不等的价格进行销赃,所得赃款当天便挥霍一空,次日再去伺机作案。
根据夏某的供述,办案民警很快就找到了替他销赃的废品回收店老板郭某。郭某表示,他知道夏某的电瓶来路不明,但为了赚取差价还是收了,没想到这样也是犯法。面对突如其来的警察,郭某大呼受夏某的“连累”。据郭某交代,每次收购夏某的电瓶后,他会根据电瓶的新旧程度,再按30元至50元/个的价格,转手卖给维修电动车的修理店。2个多月来,他已位郭某销赃被盗电瓶多达200余个。目前,夏某和郭某分别因涉嫌盗窃、故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吉安县(市)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