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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那么,这些谣言为什么会出现呢? 
答:因为这件陈、胡、葛等重大社会流氓强干犯罪案件,在社会上影响很大,牵涉面较广,受害女性很多,其中确有各阶层的人士,比如职工、学生、干部、演员等,再加上某些报刊的公开报道,更引起有些好奇之士的敏感、猎奇,并加以不负责任的主观猜测,道听途说,以讹传讹,以至出现了上述种种谣传。 
不仅如此,甚至连罪犯陈小蒙也有人误传是某某书.记的儿子。这是与事实不符的。这些社会流言谣传的出现,使咱想起了两句古代的成语:“三人成口“”众口铄金“。咱们千万不能听见风就是雨,轻信谣言,更不能传谣,以免造成不良的后果。 

问:谣言有什么危害?传谣者应负什么责任? 
答:谣言的危害性很大。谣言往往以曲折离奇、耸人听闻的情节而使人相信,不胫自走,谣言能使无辜的人蒙受不白之冤,身心受到很大的痛苦,甚至会因此造成不幸悲剧。尽管咱国刑法目前还没有惩罚传谣的法律规定,然而,不加分析地轻信传闻,不负责任地散播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流言蜚语,至少也是极不道德的行为,也是社会主义精神道德风尚所不能容忍的。情节严重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当加以严肃的处理。 

当然,作为被流言蜚语所损害名誉的同志,对此也应当正确对待。俗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斜”,应当“走自己的路,让人家去说吧!”在事实面前,谣言最终是不攻自破的。 
“三八”国际妇女节快要到了。咱认为各单位带领在听到这类谣传时,不能听之任之,充耳不闻,应当及时劝阻,引导职工自觉加强法制观念,尊重别人的人格尊严,保护妇女的合法拳益,不可轻信谣言,更不可随意传播。 
1986年3月6日《劳动报》(记者方 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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