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我发帖说,同为贪人,贪人和贪人之间相比,论能力、实力和胆量,彼此之间还有有相当大的差距的。
例如,王守业搞女人,只能搞搞女机要员、女文工团员,而同为军中败类的谷/俊/山,则可以把手伸向社会,搞女白领、女明星、女歌星。这两人相比,实力、能力和胆量的差距就显现出来了。
不过,当谷/俊/山遇见了刘/志/军,恐怕也是要“小巫见大巫”了。咱们还可以从玩女人这个贪人共同的嗜好上说起。
据说谷/俊/山曾经狂言,中国的女星他都玩遍了,这除了说明他胆大、钱多之外,恐怕也没什么特殊的地方。
再看刘/志/军。为了玩女人,与丁书苗合谋成立了一个影视公司,这招尼玛简直绝了!——其一、做为这家影视公司的后台老板,刘/志/军就可以利用演艺圈中“想上戏先上床”潜规则,尽情享受那些急于在演艺圈中.出人头地的年轻女性。一旦影视公司发展起来了,年轻的女星就会源源不断的送上刘/志/军的床。
其二、女星靠上床而走红,自己也会顾及星途,一般不会乱咬,刘/志/军搞起来很安全。
其三、大把的女星掌握的刘/志/军的手上,这既可以为自己打通仕途,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做自己的卧底。
其四、拍出的影视剧叫座了,还能有投资收益。而且,以出演角色做交换,还可以剩下大笔饮资。
当年在香港,有些知名影视公司就有黑道背景,老板就是黑道大哥,真是既赚翻了也爽翻了。所以,刘/志/军为了玩女人能想出成立影视公司的招法,既显示了实力,也显示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