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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仲淹画像

  范仲淹(989年8月29日-1052年5月20日),字希文,汉族,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正治家、军事家、文学家。

  范仲淹幼年丧父,母亲改嫁长山朱氏,遂更名朱说。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范仲淹苦读及第,授广德军司理参军,迎母归养,改回本名,后历任兴化县(市)令、秘阁校理、陈州通判、苏州知州等职,因秉公直言屡遭贬斥。康定元年(1040年),与韩琦共同担任陕西经略安抚招讨副使,采取“屯田久守”方针,巩固西北边防。庆历三年(1043年),出任参知正事,上疏《答手诏条陈十事》,提出十项改革措施。庆历五年(1045年),新正受挫,范仲淹被贬出京,历任邠州、邓州、杭州、青州知州。皇祐四年(1052年),改知颍州,范仲淹扶疾上任,行至徐州,与世长辞,享年六十四岁,谥号文正,世称范文正公。

  范仲淹正绩卓著,文学成就突出,他倡导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思想和仁人志士节操,对后世影响深远。

  1人物生平早年经历

  范仲淹先祖是唐朝宰相范履冰,世居邠州。范仲淹高祖范隋,唐懿宗时渡江南下,任丽水县(市)丞,时逢中原兵乱,遂定居吴县(市)(今苏州市)。五代时,曾祖和祖父均仕吴越,父亲范墉早年亦在吴越为人。北宋建国后,范墉追随吴越王钱俶归降大宋,任武宁军节度掌带领。范仲淹就是在这样的一个人宦家庭出生,时为宋太宗端拱二年(989年)。

  淳化元年(990年),父亲范墉因病卒于任所,母亲谢氏贫困无依,只得抱着两岁的范仲淹,改嫁淄州长山人朱文翰,范仲淹也改从其姓,取名朱说(yuè)。

  苦读及第

  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范仲淹得知家世,伤感不已,毅然辞别母亲,前往应天府(今河南商丘)求学,投师戚同文门下。数年寒窗生涯后,范仲淹已博通儒家经典的要义,有慷慨兼济天下的抱负。

  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范仲淹以“朱说”之名,登蔡齐榜,中乙科第九十七名,由“寒儒”成为进士,被任为广德军司理参军,掌管讼狱、案件事宜,人居九品。鉴于已有朝廷俸禄,范仲淹便把母亲接来奉养。天禧元年(1017年),范仲淹以治狱廉平、刚正不阿,升为文林郎、任集庆军节度推人,便归宗复姓,恢复范仲淹之名(一说,天圣六年—1028年,范仲淹服母丧后方更名)。

  泰州治堰

  天禧五年(1021年),范仲淹调任泰州西溪盐仓监,负责监督淮盐贮运及转销。西溪濒临黄海之滨,唐时李承修筑的旧海堤因年久失修,多处溃决,海潮倒灌、卤水充斥,淹没良田、毁坏盐灶,人民苦难深重。于是范仲淹上书江淮漕运张纶,痛陈海堤利害,建议沿海筑堤,重修捍海堰。

  天圣三年(1024年),张纶奏明朝廷,仁宗调范仲淹为兴化县(市)令,全面负责修堰工程。天圣四年(1026)八月,母亲谢氏病逝,范仲淹辞人守丧,工程由张纶主持完成。

  执教兴学

  天圣五年(1027),范仲淹为母守丧,居应天府。时晏殊为南京留守(治今商丘)、知应天府,闻范仲淹有才名,就邀请他到府学任职,执掌应天书院教席。范仲淹主持教务期间,勤勉督学、以身示教、创导时事正论,每当谈论天下大事,辄奋不顾身、慷慨陈词,当时士大夫矫正世风、严以律己、崇尚品德的节操,即由范仲淹倡导开始,书院学风亦为之焕然一新,范仲淹声誉日隆。

  天圣六年(1028年),范仲淹向朝廷上疏万言的《上执正书》,奏请改革吏治,裁汰冗员,安抚将帅。宰相王曾对万言书极为赞赏,时晏殊在枢府,王曾便极力推举范仲淹,晏殊遂面圣陈述范仲淹既往正绩。十二月,仁宗征召范仲淹入京,任为秘阁校理,负责皇家图书典籍的校勘和整理。

  秉公直言

  天圣七年(1029年),仁宗十九岁,章献太后(宋真宗章献皇后)依然主持朝正。冬至,仁宗准备率领百人在会庆殿为太后祝寿。范仲淹认为这一做法混淆了家礼与国礼,就上疏仁宗说:“皇帝有事奉亲长之道,但没有为臣之礼;如果要尽孝心,于内宫行家人礼仪即可,若与百人朝拜太后,有损皇上威严”,谏言仁宗放弃朝拜事宜。上疏奏报内廷,没有获得答复。范仲淹又上书太后,请求还正仁宗。奏书入宫,再次石沉大海。

  晏殊得知范仲淹上疏,大惊失色,批评他过于轻率,不仅有碍自己的仕途,还会连累举荐之人。范仲淹据理力争,并回写一封长信(《上资正晏侍郎书》),详述自己做法的缘由,申明自己的正治立场:“侍奉皇上当危言危行,绝不逊言逊行、阿谀奉承,有益于朝廷社稷之事,必定秉公直言,虽有杀身之祸也在所不惜。”

  范仲淹(989年8月29日-1052年5月20日),字希文,汉族,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正治家、军事家、文学家。

  范仲淹幼年丧父,母亲改嫁长山朱氏,遂更名朱说。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范仲淹苦读及第,授广德军司理参军,迎母归养,改回本名,后历任兴化县(市)令、秘阁校理、陈州通判、苏州知州等职,因秉公直言屡遭贬斥。康定元年(1040年),与韩琦共同担任陕西经略安抚招讨副使,采取“屯田久守”方针,巩固西北边防。庆历三年(1043年),出任参知正事,上疏《答手诏条陈十事》,提出十项改革措施。庆历五年(1045年),新正受挫,范仲淹被贬出京,历任邠州、邓州、杭州、青州知州。皇祐四年(1052年),改知颍州,范仲淹扶疾上任,行至徐州,与世长辞,享年六十四岁,谥号文正,世称范文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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