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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遂川县(市)工农兵正*府旧址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需要,为维护征收当事人合法拳益,充分体现征收评估工作公正、公平原则,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吉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吉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和评估技术细则》等有关规定,承担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需预先报名,经被征收人选择或按规定程序确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开展相关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遂川县(市)工农兵正*府旧址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征收评估。

  2、征收基本情况:征收总户数18户,主房占地约1141.68平方米,主房建筑总面积约3460.67平方米(具体范围以遂川县(市)工农兵正*府旧址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建筑面积以最终测量面积为准)。

  二、(委)托单位:遂川县(市)房地产管理局。

  三、(委)托的内容:评估被征收房屋和房屋装饰装修价等,出具评估报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等。

  四、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正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或核发的三级及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鉴于房屋评估工作量大、时间紧,被征收人对评估工作要求严,为此要求评估公司必须熟悉房屋征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具有一定的征收评估实践经验的房屋估价师及业务骨干来承担此项工作,评估机构派出驻项目现场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少于二名,房地产估价员不少于三名);

  3、具有独立完成大型房屋征收项目的能力,不得转包和分包;

  4、近三年内具有江西省内房屋征收项目评估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请有意参与项目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携带书面申请和资质证明等有关资料,当面提交报名表,并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及资格证书的原件。

  2、提交的材料要求:报名人在报名时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各一份。报名人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拳(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执业人员证书、企业近三年内的业绩清单。

  3、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0日下午17:00止。受理登记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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