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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关系的本质

最近关于这块的讨论比较多,我自己也在不断丰富、扩展、完善着自己的认知和想法。

尤其是婚姻,我突然找到了一个比较准确的定义——有共识的利益共同体。

【1】共识

共识是婚姻的基础。没有共识,就无法形成利益共同体。

没有共识的两个人是不可能走到一起的。

最低的共识是物质共识,即物质是由谁提供、如何享用。如果只有物质共识,牢靠度会非常差,因利而聚、因利而散是常态——贫贱夫妻百事哀。

高级一点的精神共识,就需要两个人有互相认可的三观和追求。这样,才能在一条路上走的更远,因为选择总是相近。而一旦精神共识有裂痕,分道扬镳是早晚的事儿。

当然,婚姻的双方共识肯定是越多越好、类型越丰富越好,这样的互相交织下去,建立的利益共同体会非常牢靠。

【2】情感

情感是婚姻的调味剂。

所以在定义里,我并没有加入情感,因为其可有可无。而之所以还是要写,则是因为有调味的总归更美味可口一点。

婚姻里的双方,情感是复杂矛盾且对立统一的。

有友情、有亲情、有爱情甚至有憎恨。爱情基本上只存在于前期,而友情和亲情才是伴随到最后,而憎恨就是过程中的刺激口味——当时很刺激、事后回味其实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调味剂的概念,就是可有可无。有的话,味道丰富一点,更有滋味。没有的话,少点烟火气而已,并不影响婚姻本身。

【3】利益共同体

这是婚姻的本质。

婚姻的建立就源于,两个人在一起,可以使得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利益同样是有物质层的、有精神层的。

可能你需要的是从对方身上获取物质包括性、对方从你身上获取精神满足,或者反过来,或者更复杂。

总之,两个人在一起,利益可以得到最大化,才是婚姻持续的最大根源,这就是婚姻的本质。

而所谓共识是基础,则是因为如果两个人没有达成共识,是无法形成这个利益共同体的。

并且两个人不能随意的破坏共识,如果破坏了、且不能及时达成新的共识,那原有的利益共同体必然分裂,婚姻必然走向结束。

讲完婚姻,我想聊聊非婚姻的关系

男女之间的关系有很多种,我们可以看到,婚姻是很沉重的。

所以,在现代社会,很多人更追求一种简单的关系。

FD-friend的缩写,我觉得所有关系的基础元素就是友情,它是最基础的信任感。它之所以还是友情没有更进一步,其实就是尚未达成任何共识。

SP-sex partner的缩写,可以称之为一种达成性共识的朋友关系。因为只有性,情感可以简单到只有喜欢、甚至是爱,是最简单自由的一种关系。

LV-lover的缩写,恋人,这是需要达成情感共识+性共识的朋友关系,也可以称为达成情感共识的SP。因为引入了情感,所有就复杂了很多。有的是单恋、有的是互相、有的是双方不对等、共识有残缺等等。

我们的社会是复杂的,所以,任何的定义都应该包含这份复杂。任何两个人的关系,很多时候,是多种状态动态变化的,因此,两个人包含了多种关系,其实是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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