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湖是国家森林公园、江西省风景名胜区,同时是我县(市)城区中心居民的重要饮用水源地,重要性不言而喻。但近年来库区水生态环境遭受破坏,水质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
为保护万安湖“一湖清水”,切实维护好水生态环境保护,确保城乡饮用水及库区航运安全,促进万安水库生态保护与旅游业的协调发展。县(市)(委)、县(市)正*府对万安水库赣江干流水域范围内现有网箱、未经正*府拍租的库湾拦网、渔棚、底排等渔业设施,实施搬迁上岸,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消除航运、电力安全隐患,恢复万安水库自然生态环境,使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县(市)正*府出台了《万安县(市)万安水库水面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按照依法依规、正策引导、属地负责、公平、公开、公正的整治原则,对万安水库库区内的渔业设施和水库水质进行全面整治。成立万安水库水面综合整治指挥部,抽调县(市)农业局、公安局、环保局、水利局等11个部门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芙蓉、五丰、武术等6个库区乡镇成立乡镇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同时,配套出台了《万安水库水上设施搬迁补助办法》,对网箱、渔棚、底排、拦网等拦鱼设施,给予搬迁补助和奖励。 截止目前,已完成万安水库大坝至上游十公里范围内水域内的养殖户签订18份网箱搬迁协议,占总户数的4/5;实际拆除养殖网箱330余个、面积约9143.8平方米,拦网4副。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继续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大坝至上游十公里以外的网箱拆除搬迁工作。(县(市)河长办 罗治年 县(市)水利局 李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