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没有走过当事人的路,怎能以普遍的情况来臆测当事人的心态,进而品头论足?
曾经我便因为插手了别人的感情,弄的里外不是人。
一次,哥们和女朋友吵架闹分手,来我这和我一起坐着聊天。正此时,其女友微信找到我,希望我开导几句,帮她说说话解释一下。
我正欲开口,却被哥们阻拦,让我不必相劝,我看他在气头上,不太方便开口,想等他气消了再说。
结果其女友却说我和哥们沆瀣一气,商量好了逼两人分手。
以至于后来,对于朋友们的感情问题,我再也不愿过多掺和,更多只是作为一个倾听者,涉及具体怎么做的问题,我一向拒绝给出建议。
在我看来,爱情就像买鞋子,合不合脚,往往只有真正穿上它的那个人才能知晓。无论旁人如何操心,终究不会有切身体会。
有些鞋子虽然磨脚,穿着走路费劲,但样式图案依旧可能被我们喜爱;有些鞋子虽然处处合适,完美贴切,但依然可能被主人嫌弃。
穿不穿鞋、换不换鞋,终究都是主人的事。何况有些磨脚的鞋,也许穿几天就好了,或者愈发舒服呢?
己之砒霜,彼之蜜糖。我们认为不能接受的事情,也许在当事人眼里可能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庄子》中有一句耳熟能详的句子:“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我们不是当事人,怎会知道他在恋情中的苦与乐?我们不能为别人的爱情的负责,又哪来的资格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