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之蝶还是个多面手,喜欢修理电器,喜欢养花,还喜欢用麦秆或枝藤编制一些小的工艺品、箩筐之类。庄之蝶还喜欢看书,在我眼里,他是一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大博士。他的科学种植方法,曾让他获得过国家级的劳动模仿表彰。(原谅我不能把庄之蝶的荣誉说的很具体,因为怕人肉)
但这些,都是不是我最开始对庄之蝶的崇拜。
小的时候,庄之蝶有个葡萄园---那给我带来过终生难忘的乐园。(如今已经被征地盖了工厂。可悲。可恨。)
葡萄园的乐趣真的是妙趣横生,有一天一夜也讲不完的趣事。最最难忘的,当然还是和庄之蝶一起打猎的乐趣。也就是从此开始,我开始崇拜我的庄之蝶。
16
冬天的葡萄园里,经常会有野兔出没。盼望着下雪,在一整个冬天都是我所期待的事。因为在一场雪过后,去葡萄园打猎成了我和庄之蝶整个冬天最大的乐趣。我们会带上家养的那只猎狗。当追赶的猎狗在葡萄园的雪地上把逃窜的野兔堵在一个角落里,我和庄之蝶飞速赶上(其实,我时常就被绊倒了,还哭鼻子呢),野兔便成了我们全家晚上最美味的盘中餐。我,庄之蝶,野兔和猎狗,那记忆里雪中奔跑的紧张激烈场面,一生都不会忘记了。后来我将雪中的奔跑归总为:我――欢快式的奔跑,庄之蝶――专家式的奔跑(作为一名猎手),猎狗――职业型的奔跑,野兔――逃兵式的奔跑。真是娱乐成趣味。
让我迷恋的是庄之蝶举起猎枪瞄准猎物时的那种沉着,冷静。就像一名战士,用他那睿智犀利的眼神死守着猎物,他那眼神真的是帅呆了。
那部猎枪曾给我和庄之蝶带来多少的欢乐。那是一部单管猎枪,当时足足有我的俩个个头高,我使出吃奶的劲刚好能拿起来,但绝对是举不起来的。
说起猎枪庄之蝶可是很在行的。他不光懂得猎枪的种类,还懂得猎枪的一套操作流程,懂得如何使用猎枪。庄之蝶和我说,别看这玩意做工简单,其设计是非常的讲究的。他还说这部猎枪的重心对于操作猎枪的猎手的体型有很大的关系,比如猎手的肩宽窄以及臂的长短不同,对猎枪的重心平衡的要求也会有不同。使用同一支猎枪可能适合你的重心要求,但不见得符合其他人的重心平衡要求。也只有庄之蝶的块头,能配得上这部猎枪。庄之蝶的猎枪最终被“队”里没收了。当庄之蝶把猎枪交到治安队长的手中,我看到庄之蝶流下的第一次眼泪。
庄之蝶还有一件羊毛皮棉袄。那件在庄之蝶打猎的时候总是喜欢穿的羊皮棉袄,如今成了我最珍贵的收藏。在它“服役”期间,从来没有享受过干洗的待遇,却在它退役之后,被我护爱有佳。我记得那时候在雪地里等侯猎物,近乎把我冻成冰棍的时候,庄之蝶就用这件羊皮棉袄把我裹在他的怀里,很快我这只冰棍就在庄之蝶的怀里“融化”了。那个时候,我会用我温暖的小手去抚摸庄之蝶冰冻的脸。他的胡渣子在我的小手上沙沙的响。冷冷的,瑟瑟的。在那件羊毛棉袄的包裹里,我闻到那件羊皮和羊毛的味道,客观来说,并不是很好闻。但如今却成了我最想闻到的味道。我想我喜欢吃羊肉,某种意义上,和那件羊皮棉袄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
猎枪,羊皮棉袄,还有庄之蝶睿智犀利的眼神,以及庄之蝶那沙沙的,瑟瑟的胡渣子,足以让庄之蝶在我的心目中被塑造成一副英雄般的高大形象。
在小伙伴中间,我遭受了嘲笑,甚至与上学对于我来说,都成了我极不情愿做的事。也只有那个时候,在我躺在庄之蝶的怀抱里,我觉得是安全的,受保护的。在庄之蝶的怀抱里,我获得了深深的满足感和自豪感。而我对庄之蝶的爱,也在发生着潜移默化的改变。
同样是一个冬天的早晨,母亲在炕头的灶台边做着早饭,妹妹还是熟睡。我照样躺在庄之蝶温暖的被窝里赖着庄之蝶不让他起床。之前母亲已经催促了庄之蝶多次了,说雪停了,叫庄之蝶起来上房顶上扫雪。
换成平时,一听到下雪,我早就兴奋地从被窝里爬起来了,因为下雪的日子总是有无穷的乐趣。可那个早晨,我就那么贪恋着庄之蝶不肯他起来。原因除了上次的残雪当时还没有完全消融,所以那天又下雪而我的兴致并不是那么盎然外,另一个理由是,庄之蝶那处茂密的丛林里,入住着的柔软的生灵,竟在那个早晨从沉睡中苏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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