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孬子……”父亲骂骂咧咧地出门了。
我无缘无故地挨了顿骂,甚是(委)屈。
望着坐在躺椅上的祖母,我气不打一处来。对,罪魁祸首就是她!
“都怪你!”我把怒火转向祖母,“要不是你非要把我妈留在家里……你要是让我妈嫁出去,让我爸留在家里讨个老婆,我妈就不会变成这样!你就是自私,你们都自私……”
我没说下去,因为我的喉咙开始发紧,声音哽咽。我忍住眼眶里的泪,拼命不让它们流出来,还是没有忍住。
“他们年轻的时候好着哪,不然哪里来的你们呀……”祖母不急不慢,不怒不火地回答我的问题。
在我们家,祖母实际上是我的姥姥,我妈妈是祖母的亲生女儿。祖母的其他孩子都在大饥荒时饿死了,她只养活了我妈妈一个人。当我的父亲还是个襁褓中的婴儿时,他就被祖母抱回家来,当做亲生儿子养大。母亲比父亲年长两岁,可以说他们是一起长大的“姐弟”。
祖母总觉得儿子不是亲生的,以后讨了媳妇,可能就不会给她养老送终了。女儿毕竟是自己亲生的,再怎么样也不会弃老娘不顾。于是,在母亲21岁,父亲19岁时,在祖母的安排下,他们成婚了。
父母亲结婚之后,祖母就盼着他们生个儿子,以延续我们王家的血脉。
可母亲生了一个又一个,都是女孩。父亲在我出生之后,就离开了王家村,外出闯荡,甚少回家。
“你刚生下来,你爸一看,又是个女孩,就收拾东西出去打工了。”这是年幼时母亲常在我耳边念叨的话。
在母亲看来,父亲是绝望了才离家的。因为她生了四个孩子,全是女儿。
如果我的二姐没有被送走,三姐没有在4岁时夭折,我是有三个姐姐的。如果不是因为母亲不舍,我本该是不会出生的。
“你那个时候在我肚子里已经5个月大了,我舍不得打掉啊。”每当我被传宗接代的家庭重任压得喘不过气时,我就会想起母亲讲的这句话。这个时候,我是多么希望我没有出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