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天世界,无奇不有,最近吉林省敦化市就发生了这样一桩离奇进入案:本年8月份,正在读初中的少女孙某,被刚刚从监狱释放出来的继父高某,以帮助修复膜为名,在其母臧某的劝说和帮助下,分别于8月4日晚和8月5日上午强行与孙某发生两次关系。事发后,母女俩还对其继父感恩戴德。接到举报后,敦化市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随即将高某抓捕归案。据高某交待,一个月前,他从监狱里刚出来时就对臧某的女儿垂涎三尺,后来托人介绍,与臧某结合,婚后不久就以“大仙”看病的名义骗干了臧某的女儿。
妻子帮丈夫进入自己的女儿在敦化市检察院引发了司法争论。一种意见认为,臧某的行为构成了进入共犯。因为高某之所以能进入孙某,就是因为有了臧某的积极帮助。作为被害人的亲生母亲,在被害人反抗时,还说服被害人不要反抗。另一种意见则认为。臧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臧某虽然在客观上积极帮助了高某进入自己的女儿,但臧某主观上是相信了高某的谎话,以为高某是“大仙”,能帮自己女儿修复膜,所以认为臧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检察院经认真研究,采取了第二种意见,没有追究臧某的责任,近日将对高某提起公诉。(10月15日《城市晚报》)。
读罢这则新闻,笔者心情久久难以平静。今天,大家时常都说,社会如何如何进步了,人们的文化素质如何如何提高了,国人的法制观念如何如何普遍增强了,等等。但通过这则新闻,笔者却再也不敢对这种所谓的人类文明进步所陶醉,再也不敢对这种所谓的国民素质普遍提高的说法而津津乐道。妻子帮丈夫进入女儿引发的悲剧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妻子帮丈夫进入自己的女儿,暂不论该不该追究其母亲的刑事责任和监护责任,单就其母亲的愚昧和无知,就让人心痛,就让人觉得可笑。俗话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啊!今天,那一位父母不是把自己的孩子当作“心头肉”,捧在手里怕冷,含在嘴里怕化。而唯独这位“伟大”的母亲却让丈夫进入自己的女儿,其愚昧无知的程度,不得不让我们重新审视当今农村和弱势群体的素质问题。
檔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拳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的“九大目标”;提出了“…….要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的“五大部署”。从檔制定的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和具体部署来说,我们的责任很大,任务很重,困难也很多啊。但笔者认为,要实现这个目标,执行好具体部署,一定要重视并解决好包括农民在内的弱势群体的基本素质问题。这个基本素质首先是思想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和法制素质。包括农民在内的弱势群体,中国大概就有近10亿的人,他们由于受思想观念、生活环境、经济基础和文化程度的局限,在形成和谐人际关系和建设和谐“小环境”上还有很大差距。所以说,弱势群体的基本素质解决不好,就会出现更多类似妻子帮丈夫进入女儿的愚昧无知事情,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就很难实现。
避免妻子帮丈夫进入女儿,努力实现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各级正*府对弱势群体的密切关注和真心帮助。这种密切关注不是光放空炮、喊口号;不是光会上传达,会下不做;不是光整几“盆景”,干几件正绩工程的事。而是要切实在正策制定上为弱势群体着想,在资金投向上为弱势弱势群体倾斜,在实际行动上坚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大无畏精神,真正把弱势群体的基本素质提高问题摆在桌上、放在心。切不可再发生妻子帮丈夫进入女儿的悲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