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理店里,空闲的当儿,吴金便靠一些杂志来消磨时间,期间看过一些有关性的书籍,了解到过早的性生活会影响性功能,吴金便刻意避开婶婶。但宋红总有法子找到吴金。宋红再提及发生关系时,吴金总是断然拒绝。他不仅仅觉得与比自己大一半的婶婶苟合男女之事有点恶心,而且十分害怕影响自己的性功能。因为害怕,吴金一直不敢交女朋友,但后来他喜欢上了红星市场的一个发廊小姐,也为验证自己的性功能,吴金与女孩发生了关系。或许是因为心理作用,总之不到两分钟便落荒而逃了。发廊小姐的耻笑让他一连几个晚上都梦到。这件事深深地刺痛了吴金,他更加将一切都归罪于婶婶宋红。毁掉她!毁掉她!想到这里,烈焰在吴金眼中闪亮跳跃,杀人的念头在他的脑海里膨胀。
步步相逼招来杀身之祸
2001年8月27日,吴金因坐朋友的摩托车不幸出事,致大腿受伤,经鉴定为股骨骨折、胫骨粉碎性骨折,因摩托车没买保险,货车不负责任,吴金只得将开店赚的3万元钱用了。在医院养病期间,亲戚们都去医院看望了吴金,惟独婶婶没去。他感到心里极不平衡。不久他出院了,回家修养期间宋红却找上门来了。当时吴金躺在床上也没理她。宋红见屋里没有其他人,一时来了兴致,开口便要求吴金与她发生关系,并说了很多挑逗的言语。吴金断然拒绝了,哪知宋红故伎重演,称“要宣扬此事”,并讥笑吴金“没能力”。吴金怒火中烧,最终两人闹得不欢而散。杀掉宋红的念头又一次浮了上来。
据当代商报报道,2002年4月22日,吴金的大腿伤口又开始化脓,但家里已无钱医治。吴金心情非常差,他想如果没有婶婶这个“扫把星”,他就不会有今天。恰巧那天宋红又去他家串门,吴金佯装愿意与宋红发生关系。随后吴金跟随着到达宋红家,他趁宋红不备时,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绳子将宋红脖子勒住。宋红无力反抗,只挣扎了几下便死了。随后,吴金将宋红的尸体抛进了化粪池。
回家后,吴金将此事告诉了其母与姐姐,姐姐立即报案。2002年10月25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吴金被法院定为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正治拳利终身。
记者手记
这起案件,我是从一位律师朋友那得知的。接下来,几天的采访让我有一种酸涩感。这样清醒的难过是因为吴金,吴金是这个案件的真凶,一个年仅21岁的青年,一个本应阳光般透明,有着似锦前程的青年,现在却成了杀人犯。
对于一个沦落到欲剥夺他人生命以维护自尊的人,不管情况多么特殊,他难逃法理与人情的指控。然而对于吴金,我在哀其行为偏激的同时,却又在心灵深处动了恻隐之心。可怜的吴金,一直到他悲绝的杀死婶婶时,他都没能领略到人性的真实光芒。这是一个孩子的不幸,还是作为长辈婶婶的悲哀?
人与人之间相处,需要的是一种理智。倘若,婶婶不这样诱干侄子,甚至步步相逼;倘若,侄子采取一种积极、果断的处理措施;倘若……也许悲剧就不会因此演绎到极限。但现在,一切都晚了。
亲情是人类生生不息的来源所在,是人性中猎猎作响的一面旗帜。亲情是无私的不等式,它不是交易。这起案件留给人们的不仅仅是哀叹,而应该是更多的思考!真心希望这样的悲剧尽可能少发生,甚至不再发生!(因涉及个人隐私,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