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堂伯母在外面租房 我在被窝里弄大伯母
伯母家与我家,虽然属于堂亲,不过,在村上却是各自唯一的至亲,相互的依赖与唯系。
不管是我家,还是伯母家凡有喜事,双方都会提前商议:筛选来宾名单,准备女方彩礼,备足柴伙,清洗房屋,筹借碗筷桌櫈。到了迎娶的那天,全员赴宴。大人负责接待,小孩做些小杂活,个个忙得不亦乐乎。
在大堂哥结婚的那天,我第一次充当搬夫,到下庄女方家抢着陪嫁的马桶,最先抬回家,通风报喜。三天宴席办完后的第一餐,由我家把来宾接到自家宴请,这叫做接顿。因为我们至亲的只有两家人,也就成了唯一接顿的人。接完顿后,来宾又回到伯母家,吃最后一餐,这叫做回顿,婚宴也就圆满结束了。我家的每一件喜事,伯母也是较伯父先到,而忙前忙后,倾情投入。
我与伯母接触最多的是,在同一房子的时光。
那年,伯母家因在盖新房,而暂借了我们房子属于别人家的那一半居住,因而,来往甚密。每当父母斗嘴或吵架时,伯母总是尽力劝和,而且,在矛盾的风口浪尖,伯母总会化险为夷。
有一次,我家柴堆里用完了木柴,虽然,责任都不在父母双方,而在于我们兄弟的忽略。可能是母亲偏袒儿子,不让父亲责骂,而惹怒了父亲。俩人越吵越凶,伯母得知后,立即从自家柴堆里抱了几捆木柴,放到我家的灶炉上,从而,避免了事态的激化。
上海的那起婴儿丢失案终于水落石出,悲剧发生,孩子被大伯母弄死后藏匿在家中废弃不用的洗衣机里边。数月前,山西的那起大伯母参与的男童挖眼事件,尚未被人们遗忘,今天的上海大伯母杀孩子事件又再次血粼粼的发生。“大伯母”这三个字一下子成为恐怖词。网间大量声音呼喊,要严惩上海的那个弄死孩子的大伯母。
与山西挖眼案的“大伯母”缺少作案动机不同,这次的上海事件,记者们已经找到了两家明显的矛盾点所在。一点是,大伯母结婚的时候收到了4万彩礼,而老二家却是10万;另一点,是老大家是闺女,老二家是儿子,老人们在看孩子的时候有偏袒,明显重男轻女。
坊间一直有一句话,亲兄弟不如拜把子兄弟。这句话也不难理解。亲兄弟之间乃至于亲兄弟的家庭之间,可对比的东西太多,对比性强,容易形成巨大反差,从而造成矛盾。攀比心态,是很多人都有的,越亲近,越容易彼此攀比。这种比对,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嫉妒、羡慕、恨。“恨”是产生暴力的直接原因。
我们看上海的这起大伯母杀婴惨案,在憎恶与猛烈抨击大伯母的同时,是否也应该思考造成悲剧的其它因素。当然,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一点,大伯母杀婴,无论有任何理由,都是违法犯罪的。在这个基础上,去追问造成悲剧的其它原因,可能更有助于我们以后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悲剧。
首先,便是彩礼问题。
女方向男方要彩礼这事儿,本身就是传统陋习。在古代,女性是没有独立人格的,被三从四德的严格限制,嫁与男方之后,连姓氏都要跟着改的。在这个大前提下,彩礼的钱,实际上作为一种变相的人口买卖的钱存在。男方出钱,给彩礼,在道德意义上购买了女方。
新时代,女性得到了解放,地位也获得应有的提高。但很多侮辱女性的传统行为一直大行其道。比如,这个彩礼恶习。女方父母在与男方父母共同操办子女婚事的时候,不是一同资助刚刚成立家庭事业起步的孩子们,而是在这个节骨眼上,伸手朝男方要彩礼,一下子将女儿送回到了古代那种没有独立人格的位置上来,却又浑然不知。稍微明智一点的父母都知道,要彩礼,是对女儿独立人格的侮辱,是将女儿变相转化为商品进行交换。
然而,大量的女孩父母,从小灌输给女孩子的,都是要以后如何给父母多要彩礼,多争脸面。多可耻的行为啊!大量的女孩子就是在这种可鄙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因为环境使然,她们自身也无法实现精神层面上的超越,无法看到彩礼对自身的侮辱。更甚者,我们整个社会的每一个人都在纵容这种劣习的蔓延。外加上,男孩逐渐增多,女孩慢慢减少的趋势,卖方市场,自然敢漫天要价了。
重新看上海的这起大伯母杀婴悲剧,彩礼问题便是一项重大矛盾点。如果一种畸形的社会形态一直得不到纠正的话,那自然要滋生大量的社会暴力。时代给了女性独立的地位,但却没有摒弃彩礼的陋习,直接造成一种社会畸形形态的出现。在这种畸形形态下,很多人都直接或者间接的成为受害者。如果说,无论是4万还是10万的彩礼钱,男方及其父母是受害者的话,那要得10万彩礼的女方父母并不一定比只要得4万的女方父母顺堂,因为他们给未来的小外甥埋下了被仇杀的一种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