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忽略了日常生活中的点滴动向
子夜,睡梦中的卢莲妹被女儿晓絮断断续续的哭声惊醒,她光脚来到女儿房间,黑暗里隐约见丈夫沈大亮光着上身站在女儿床前,晓絮蒙头裹着床单蜷缩角落,当爸的先发制人:“晓絮,做噩梦啦?!”
沈大亮回房间去了,卢莲妹留下陪女儿睡,晓絮这才拉下蒙头的床单,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用电脑打字给妈妈看:“爸爸对我就做和你做的事情,女儿已不是处女了……”卢莲妹很惊讶问女儿为啥不早说,晓絮说:“爸爸不让说,我不敢说,怕你们离婚。”卢莲妹搂着女儿哭了,思前想后决定不报警,只要丈夫痛改前非,毕竟他是女儿的亲生父亲。第二天晚上卢莲妹还陪女儿睡,刚睡着一会,晓絮使劲扭她胳膊,卢莲妹起身看见老公走出女儿房间,她想:“我在,他都这样,没救了。”第二天就报了警。
沈大亮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他说:“女儿小时候跟我们睡一床,我就抚摸她,很自然的事,没想到会发展到后来的地步。经过女儿房间看见她就兴奋,特别是夏天,她穿着睡裙,更让我欲罢不能。第一次与她发生行为就唬住她,她不敢拒绝反抗,我更加胆大,女儿房门没锁,进出方便……”套房格局给色狼可乘之机,动物本能无力自控,道德底线低下,法律意识淡薄,荒唐龌龊之事是必然的了。
晓絮说:“我四年级直到现在上初三,爸爸经常对我那样,妈妈不在家的晚上我就穿着牛仔裤抱着电脑不睡觉,一次深夜爸爸见我还不睡,拳头猛砸我床,把电脑抢走了……”案发后卢莲妹万分自责,平日很少注意女儿言行举止,比如她从不主动跟爸爸说话,遭遇侵害后会异常沉默,比如她总是很晚才睡,眼皮打架还硬撑……孩子大了,很多时候她们不愿把心事主动告诉父母,家长就该主动接近孩子,察言观色,掌握点滴动向,教育她们无论谁对她进行侵害,都要第一时间向长辈或老师报案,避免再遭侵害。
利用教养关系实施侵害,从重处罚
2013年初,陈越经人介绍与王缤结婚,王缤带来与前夫所生女儿小芸(2000年8月出生)。不久王缤怀孕,陈越乘王缤出差及暑假等机会,不顾小芸强烈反抗,采用暴力对其实施侵害,并语言威胁不许小芸告诉妈妈,至2015年7月19日早上陈越第7次实施犯罪时,被妻子发现当即报案。
中国离婚率居高不下,再婚率不断上升。由于再婚前没对男方深入了解,轻易与有劣迹的男人重组家庭,引狼入室,母女蒙辱,这类案件时有发生。寒假啦,带着未成年女儿再婚的妈妈得留个心眼才是。
因父女在一个屋檐下机会多易得手,作案频繁,又因被害女孩顾虑重重隐瞒真相而导致长期遭遇侵害,这将影响女孩成年后的恋爱婚姻,或将毁掉她一生的幸福。鉴于利用教养关系实施侵害的社会危害极大,检察机关起诉时一律要求从重处罚,即在法定刑上限量刑。2015年11月20日,被告人陈越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2015年12月11日,被告人沈大亮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科学研究表明:常被人握着、拥抱和亲吻的孩子,比那些被人长期甩在一边且无人碰触的孩子更容易发展出健全的感情生活。如果一个女儿能够与父亲建立亲密、信任的父女关系,能够得到健康积极的父亲的爱抚,那么女儿能够树立积极的自信及对异的健康价值观,将来长大也能分辨哪些异是像当年父亲那样爱护自己、尊重自己的,对于侵犯自己的异更加警惕。反之,父亲如果偏离了角色,成为女儿身边的色狼,那么他对女儿的伤害是最具杀伤力的,将给女儿造成终身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