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十年代末,那时候我还在上中学。包括现在,对于大多数中学生来说,写作文一定还是一门必修之课。由于学习和考试的需要,同学们经常会订阅一些对学习比较有帮助的辅导书籍,因为就连当时家庭十分贫困的我也订阅了《作文》这样一本小册子。至今回想起来,在众多的《作文》书中,其实优秀的范文实在是不少,可令人遗憾的是,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却仅仅只有一篇名为《我那陌生的小侄女》的范文,深刻到这篇范文至今都依旧还让我记忆犹新,历历在目。
《我那陌生的小侄女》讲述的是一个有关于违反计划生育国策的故事:故事说的是小作者的嫂子生了一名女婴,因为前几胎生的都是女孩儿,由于超生的缘故,当这名女婴生下来之后便被抱去送人了。那小作者听说了此事之后,很是愤愤不平,于是便将她对那位从未谋过面的小侄女的思念和情感一一描写了出来。
这种情况是在当时那个特殊年代下的特殊产物,对于全国许多农村山区来说,这在当时其实是一件极为普遍的事情。就我个人观点而言,生下女孩儿后抱去送人算是比较好的一种结局了,因为还有很大一部分人(超生户)直接将那刚刚才诞生下来的女婴抱去扔在了野外或者沟渠里。
二十一世纪的第二个十年都已经快开始第五个年头了,可在我们贵州农村(当然也包括全国各地的不少地方),这种重男轻女的思想依旧还十分严重。有的人家为了想要生个儿子,依旧还在深山老林里东躲西藏,要么外出打工,要么就常住在某亲戚家里,总之是想尽一切办法躲避着国家的有关计划生育正策。老实说,就连许多“人民公仆”也不例外,尤其是第一胎生了女孩儿的,要么让他老婆躲在城里某高楼里一年半载的不下楼,等孩子生下后便抱到他的亲戚家里去抚养;要么便偷偷地在外面又找了个“干女儿”,一直到给他生了个儿子才肯善罢甘休。这不,单独二胎正策才刚一出台呢,很多符合条件的人便立即开始“摩拳擦掌”,磨“枪”霍霍,迫不及待了。
去年春节回老家去探亲,得知我的一位初中同学都已经生育了九个女儿,可为了想要再生个儿子,夫妻俩至今依旧还在那深山老林里东躲西藏,始终不肯“出山”来。听几位老同学提及他,四十岁还不到的人,竟早已满头银发。说实话,我听了真是感慨万千,哀叹不已。
受五千多年封建思想的影响,在大多数国人的眼里,至今或多或少依旧还存有重男轻女的思想。他们依旧还认为女儿是为别人家生的,只有儿子才是自己今后的香火头。殊不知当今这社会,女儿跟儿子又有什么本质区别呢?相反,在现实生活中,女儿往往比儿子还更懂事些,还更体贴父母些。
现在这社会,大多数男人结婚后都是居住在女方家,说实话,根本就照顾不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多少天。再说了,就算儿子儿媳愿意跟随父母一块儿住,可那些生了儿子的父母又能感受到多少幸福和快乐呢?老两口整天忙前顾后,想吃点什么或做点什么都还得看儿子儿媳的脸色,辛劳一生,终究还落不得一个好下场。
就拿我本人的一个亲戚来说吧,由于他常年在外工作,他的父母就很少能得到他的关心和照顾。他的家里倒也还有好几个弟兄,可竟没一个人愿意站出来负责赡养他们的父母。相反,几个弟兄除了强占父母赖以生存的几块土地不说,还整天威胁说要将他们的父母给整死算了。这便是大家心目中梦寐以求的所谓的儿子,我想这种连猪狗都不如的“儿子”,哪里还能跟会关心和体贴父母的女儿相提并论呢?
再拿我的那位初中同学来说吧,以后他们夫妻俩真正能享受清福的,必定是他们那九个女儿,而绝不会是那苦心超生得来的小儿子。
说实话,这一趟探亲之行对我的个人影响其实蛮大的,以至于假期还尚未结束,我便立即萌生出想写一部小说的想法来。当然了,最初钩织的大体内容,主要还是想写写我那亲戚家里的那几位连猪狗都不如的弟兄们。不过,我最先构思的却是一部名叫《报应》的小说,因为我确信像我那亲戚的那几位连猪狗都不如的弟兄们,早晚是要遭报应的。可《我那陌生的小侄女》这篇范文却一直在左右着我,后来竟发现她的父母将她抱去送了人之后,又何尝不会遭到“报应”呢?所以,我的故事最后决定还是以《我那陌生的小侄女》为背景来展开描述,只是小说的名字作了小小改动而已。在此,大家就拳当是我在原故事的基础上的一种“故事大接龙”吧。
我的故事概况是这样的:女主人翁翁美云出生在上世界八十年代末的一个贵州的农村家庭,由于超生的缘故,翁美云来到这个世界上还不满七天便被她父母抱出去扔在了深山野岭里。只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翁美云竟被一只刚丢了孩子的母狼所发现。看到这一幕,就在大家都心惊胆战,都在为翁美云捏一把冷汗的时候,翁美云却不但没被那只母狼所吃掉,只见那母狼反而还将翁美云给叼回了野狼窝,而且还将她给养活了下来。一年半载后,一对婚后多年没生育过孩子的探险夫妇竟然在深山野岭里发现了翁美云,而且还从那母狼的眼皮子底下带走了翁美云。成年后谈婚论嫁是再也正常不过的事,翁美云也一样,只是令她肝肠寸断的是,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才开始没几年便很快结束了,因为她的如意郎君竟然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