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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岁的湖北男子孙某因涉嫌多次强干亲生女儿,被集美区检察院推上法庭,罪名是强干罪。

  4年前的夏天,孙某年仅16岁的女儿从老家湖北到厦门

  找父母。当时父亲孙某和母亲王某暂住在集美区杏林西滨村一简陋的出租房内,出租房只有一间卧室,卧室内放着两张床,父母睡大床,女儿睡小床。

  不久,孙某跟女儿说要带她去看海,女儿很高兴。可是,孙某却把女儿带到西滨村蔡林社的一堆草丛里,要女儿和他发生性关系,女儿挣开父亲后逃跑,但没跑多远就被父亲追上,抱到草丛堆里,实施干饮。

  从此女儿仿佛生活在地狱。孙某供认,4年来,他总共与女儿发生了150多次性关系。

  女儿若反抗妻子也挨打

  此后,孙某就经常在妻子上班后,干饮女儿。再后来,孙某甚至在妻子熟睡后爬到女儿的小床上,捂住女儿的嘴巴,强行干饮女儿。一次女儿反抗并大叫,熟睡中的妻子被惊醒,惊讶地看见丈夫正在强干女儿。孙某对妻子说:“就做这一次,以后不会了。”

  软弱的妻子没敢说话。在这之后,孙某仍然会在夜里强干女儿,女儿要是反抗,孙某就会找些理由把妻子和女儿痛打一顿。

  2003年的冬天,女儿怀孕了。孙某坚持说孩子不是他的,让妻子带女儿去流产。王某只好带着女儿到私人诊所堕了胎。孙某拿了一包避孕药给妻子,让妻子交给女儿吃,但妻子没有拿给女儿。

  母亲说报警会让大家丢脸

  有一段时间,为了逃离父亲,女儿外出打工,并提出要搬到厂里面去睡。不过,孙某不让女儿搬走,还把妻子赶到厂里面去睡。女儿几次跑掉都被孙某找回,孙某还威胁那些收留女儿的人,说要砍他们。女儿也想过要报警,但母亲说报警会让大家丢脸。

  2005年8月底,女儿逃到广东。但没多久,还是被父亲给找到了。父亲经常打电话到广东,威胁要砍收留女儿的人。9月12日,孙某女被迫回到厦门。

  怕女儿再跑掉,孙某天天呆在暂住处看着女儿,他出去买菜,就将女儿反锁在家里。

  15日早上7点多,孙某再次干饮了女儿;10点多,孙某拿了几片黄色光碟,叫女儿陪他一起看。在遭到女儿的拒绝后,孙某独自看起了黄色录像。看完录像后,孙某又要干饮女儿,在遭到女儿的反抗后,孙某就用一条电饭煲插头线抽打女儿,而后强行与女儿发生性关系,事后,孙某拿了避孕药逼着女儿吃。

  当天下午4点多,女儿翻墙跑出去,拨打电话报了警。当晚,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兽父:道德上有罪,在法律上无罪

  孙某归案后,多次供认自己4年以来多次强干女儿的事实。但面对检察院办案人员,孙某突然辩解自己在道德上有罪,在法律上无罪。

  以下是办案人员与孙某的一段对话:

  你女儿她愿不愿意跟你发生性关系?

  愿意。

  你为什么要用插头线抽打你女儿?

  那是父亲对女儿的管教,与发生性关系无关。

  为什么之前你多次承认是强干?

  之前我在撒谎,实际上,我女儿每次都是自愿的。

  你为什么要撒谎?

  想给我女儿留点面子,说是强干,她可能会比较有面子。

  现在为何又说“实话”了?

  知道是她报的警,我就没有必要再给她面子了。

  那你怎么说你认罪﹖

  我在道德上是有罪。

  你要不要(委)托辩护人?

  我想请律师,不知道我老婆帮不帮我请。

  从医院回来,大概是药力发生作用了吧,女儿又活蹦乱跳了,一会儿唱歌,一会弹琴,还和她妈妈跳舞,小孩还真不装病。

  女儿睡觉前又有些发热,吃完药和她妈妈一起睡了,但愿明天早晨女儿又能像只小百灵一样飞来飞去了。

  91.荣誉感

  小孩子得病,大都夜间症状比白天重。睡觉的时候,女儿又开始发热,爱人给女儿熬姜汤喝。

  女儿问我:“姜汤是不是很辣?”

  我说:“有点辣,就是要把你身体里的小虫子给辣死,病才能好啊。”

  女儿:“那要是小虫子没辣死,把我给辣死了,你们不就没有孩子了吗?”

  我说:“不会的。它们只是一些小虫子,哪能比得过你呀。”

  女儿还是半信半疑,看到她妈妈要去熬汤,不放心地又来了句:“妈妈,你们可得想好啊。”

  姜汤端来了,女儿喝了几口,嫌辣不喝了。

  “小虫子们正在开舞会,快喝下去,辣死它们,要不一会儿它们该回家睡觉了。”

  女儿又喝了几口,哭着喊着不喝了。

  “再喝几口,爸爸就把你今天的表现写进电脑里告诉叔叔阿姨们。”

  女儿不哭了,又喝了几口说:“那别写我哭了行吗?”

  “不写,还写你边喝边说真甜。”

  女儿喝了几口后又哭起来。

  “嘘,别哭,爸爸电脑开着呢,你一哭,叔叔阿姨都听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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