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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岁的老俞,有两女一子,按说早就到了尽享天伦的年龄,可如今,老人把儿子告上了法院,理由是儿子未尽到赡养义务。

  骨肉至亲为何会闹得这么僵?

  时间回到2008年,当时年近80岁的老俞,提出想再婚。这一年,老俞的老伴过世才2年。他找了家婚介所,相中了不到50岁的钱女士。

  3个子女都极力反对。更让他们接受不了的是,“后妈”比他们任何一个的年龄都要小。

  老俞不管,准备了5万元彩礼钱,和钱女士登记结婚了。

  父女、父子关系自此决裂。老俞说,从2011年起,3个子女就再也未对他尽过赡养义务。

  可婚后生活似乎也并没那么甜蜜。邻居说,这位新娶的媳妇也很霸道,经常能听到从他家传出的吵闹声,有时还会打架。

  这两年,老俞生了场大病,身体大不如前,还花光了所有积蓄,还背了些外债,日子很不好过。于是,前不久,他起诉到法院,要儿子支付约9万元医药费,另给每月支付1000元生活费。

  前不久,法院开庭,3个子女都到场了。承办法人认为,不管儿子还是女儿,要对父母承担平等的赡养义务,因此追加老俞的两个女儿为被告。

  就因为此,开庭时,老俞不停数落法人,嘀咕着“要是被邻居知道我找女儿要钱,要被人笑话一辈子的”。

  “找个比孩子小的后妈不丢人,起诉儿子不丢人,找女儿要钱你才知道丢人啊!”儿子一句话顶了回去。

  即便如此,老人还是坚持,要求儿子一人承担赡养费。最终,法院视老俞放弃了自己的拳利,判决老俞的儿子承担三分之一的医疗费及生活费。

  而自始至终,钱女士都没出现。

  七旬老人要离婚,很多人可能想不通,不过老人两次诉诸法院坚决请求离婚。日前,东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案件。

  本年77岁的老高,东阳巍山人。2012年年初,他与附近村的丽芳相识。“年纪大了,需要有个伴儿,也需要有个人照顾。”老高说,他有退休金,支撑两个人的生活毫无压力。

  他俩虽然年龄相差25岁,但因为一开始情投意合,所以认识没多久就结婚了。婚后,丽芳搬到了老高家。

  结婚后,两人天天生活在一起,矛盾随之增多。一方面,老高有个儿子,几年前出了事故导致无法自理,需要丽芳照顾;另一方面,老高的两个女儿无法接受“后妈”比自己年纪还小的事实,经常到家里吵闹。

  丽芳觉得,自己尽心照顾老高父子,应该有所回报。她于是要求老高把房产证写到她的名下,没想到老高和女儿都极力反对。随着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双方感情渐渐破裂,越闹越僵。无法承受的丽芳由此从老高家搬走了。

  无奈之下,老高两次向法院起诉,坚决要求离婚。承办法人多次到丽芳家中与其沟通,她表示愿意离婚。不过开庭当日,丽芳还是缺席了。

  随后,法人和村民再次找到丽芳。“我不想去法院,也不想和他们吵架,我对婚姻没有信心了。”经过大家的劝解,丽芳最终同意离婚,并前往老高家中拿回了自己的东西。(陈巧丹吕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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