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4世纪的时候,黑死病肆虐欧洲大陆。
当时,有人认为自我鞭笞流出的鲜血可以净化灵魂、抵御黑死病的侵害。于是人们拿起了铁棒,走上街头,在大庭广众之下公开地对自己棍棒相加。
社会在进步,人们自我惩罚方式也在进步——现如今,在大街上当众用铁棒把自己打得头破血流的景象已经很少见了,但在私底下用头撞墙的事情大多数人都干过。
实际上,生活中的自我惩罚现象比我们想象中的要普遍得多——厌食暴食、强迫晚睡、疯狂工作等都可以看作是一种自我惩罚的表现形式。
人们为什么会惩罚自己?
我们对自我惩罚最大的误解之一是——只有情绪状态不稳定的人才会采取这样的措施。
事实不是这样的。
在最近的一项研究中,一群志愿参与实验的大学生被分为三组,第1组被要求回忆一件让自己感到歉疚的事,第2组回忆一件悲伤的事,第3组回忆最近一次去超市购物的经历(对照组)。
在研究的第二部分,志愿者们被告知自己接下来将受到6次轻微的电击。第一次电击的电压被设定在一个可以被人与体感受到、但不会造成疼痛的水平。然后,如果志愿者愿意,他们可以选择自行提高之后5次电击的强度。
结果大家可能已经猜到了:三组中,只有第1组的志愿者们将电击强度提高到了“不适/痛苦”的水平。很明显,这是由于相比后两组被试,第1组被试在实验中被引发了歉疚情绪,因此选择通过加强电击来对自己施加自我惩罚。
需要强调的是,这些志愿者都是正常的大学生,并非预先被挑选出来的受虐狂或情绪状态不稳定的人。
使用自我惩罚来减轻歉疚感的行为在类似的研究中并不少见。
举个栗子,在一项实验中,实验者通过实验操纵,使得A组志愿者拿走了原本属于B组志愿者的实验奖券,从而诱发A组志愿者的歉疚情绪。
之后,实验者将A组成员分为两拨,分别安排进两个房间,一个房间里有B组成员在场(房间1),另一个则没有(房间2)。
两个房间里的A组成员都被要求完成“将手伸进冰水混合物里”这个任务,在房间1里的A组成员在冰水里坚持的时间要显著高于房间2里的A组成员。这也就是说,在面对被自己亏欠的人时,人们更可能对自己施加高强度的自我惩罚。
被人误会冤枉,解释又没人相信时,想开一点,别陷进是非里走不出来,清者自清。
在生活中,真遇着被人误会或者被小人冤枉的时候,心里一定很痛苦,想尽一切办法为自己辨解清白。结果,却没有人相信。而真正犯错误的人,却逍遥快乐,暗地里幸灾乐祸。而一点儿错误也没有的人,却因为心情不好,不仅严重的影响了生活,还耽误了工作的发展。
实在解释不清,就不要解释了。问题不大,就清者自清。遇着对方一意孤行,强行栽赃冤枉,那就把他诉讼于法律,让他承担应有的法律惩罚,让他为自己的不良行径负法律责任!
被朋友背弃后,想开一点,别责怪自己无眼力,谁也没长后眼睛。
交朋友,谁都想交真心真意一辈子的好朋友,然而事与愿违。有些人,从骨子里就不在乎情义,没把感情放在眼里。他之所以交朋友,完全都是为了有所利用。
被这样无情无义的朋友背弃后,别太责怪自己。而有些人非常的善良,总觉得是自己做得不够好,才导致对方背弃自己。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这完全是在难为自己啊。人,有时候太好了,把什么责任都推到自己身上,就是和自己过不去。
还有一些善良的人,被朋友背弃后,内心里非常自责的问自己,为什么当初就没有看清一个人,就和这样无耻的小人交了朋友,上了大当才看出来。其实,更不要责怪自己,谁也没长后眼睛,谁也没长孙悟空的火眼金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