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对罪犯孙小果执行死刑。
孙小果于1995年12月因犯强干罪被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决生效后,孙小果父母通过伪造病历帮助孙小果非法保外就医,导致孙小果被判刑后未被收监执行。在非法保外就医期间,孙小果又于1997年4月至11月犯强干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2月一审对孙小果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正治拳利终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于1999年3月作出改判,判处孙小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正治拳利终身。判决生效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作出再审判决,改判孙小果有期徒刑二十年。
因发现该案原审过程中审判人员涉嫌受贿、徇私舞弊,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8日作出再审决定,对该案涉及原审被告人孙小果的犯罪部分进行再审,并于同年10月14日对该案依法开庭审理。
该案再审期间,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孙小果2010年4月出狱后又犯组.织、带领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妨害作证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正治拳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孙小果不服,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维持原判对孙小果的定罪量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3日依法公开宣判,维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一审判决中对孙小果的定罪量刑,与孙小果新犯罪行所判刑罚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正治拳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于2020年2月12日作出裁定,核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剥夺正治拳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孙小果在强干犯罪中具有强干妇女多人、干饮幼苗、在公共场所劫持、强干未成年女性、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当众实施强干、强干再犯等特别严重情节或从重处罚情节。孙小果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应当予以严惩。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与新罪所判刑罚进行合并并无不当。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孙小果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拳利。京报做的这个孙小果案件回顾时间线非常非常的有价值,它这个时间线里最重要的是1998年,孙小果在云南省高院二审依然被判决死刑立即执行,不过,请注意这个不过,云南省高院在当年度就启动了“再审”流程,改判为死缓。死缓,就是不用死了。之后的2008年重大发明减刑,只不过是锦上添花了。
现在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对于当年来说轰动一时在南方系报纸上多次占了头版的强干杀人惯犯孙小果,云南省是基于什么理由启动了“再审”流程?这个案件的一二审判决甚至登上过中国司法1999年度年鉴,是司法体系的代表作案件,再审到底是如何发起的?本案一开始,昆明警方迫于压力(压力源不明)主动将案情捅给南方系报纸的,在98年前后引发舆论热潮,才判了死刑。在当时的报道里这段记录非常清晰,98年后舆论热潮过去,立刻就启动再审了。我们的疑问在于,当时的办案压力来自于哪里?98年后孙小果名义上的家人坐牢的坐牢撤职的撤职,又是谁帮他运作的再审?
要知道对死刑案件发动再审是极其复杂的事,除了省高院之外,在实践操作中,省正法(委),省高检,司法厅,公安厅和监狱都要牵涉其中并必须发表意见,有任何一家反对,这个再审流程就走不动。并且最高法与最高检也可以随时介入本案,提审或者抗诉,不可控因素实在太多。只要想一想,能把如此多的利害交错的从省级到国家级的部门同时搞定,让他们集体配合了一场再审的游戏,这能力到底有多强?你们必须知道,这里面需要协调的并不是一个审判长,一个侦查员,一个检察人。死刑再审案件不是个人能处理的,它面对是整个审判(委)员会,整个公安局带领班子,整个检察(委)员会,整个正法体系!
我身为一枚精通正治实务并熟悉世情的老油条,我跟你们讲,我没有这种想象力,我无从想象一个区局的副局长,这种正科或者副处级的普通干部,能有这种惊人的协调力。这事只要想一想,就会觉得异常惊悚,让人不敢闭上眼睛,面对熄灯后那沉重的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