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的四年,索托屠杀美洲原住民的时候,几头猪溜了出去,数量增长到700头。它们的活动范围渐渐增大,最后覆盖了美洲东南部,成为称霸一方的野猪。
一些野猪和驯养的家猪交配,生下的孩子能长到近两米长,体重超过230公斤。
从16世纪到20世纪上半,因为逃出猪圈的家猪不多,加上野猪的产仔率一般,美国的猪没有泛滥成灾。
到上世纪80年代,情况开始不对劲了。
美国兴起猎猪,旅游公司和狩猎协会瞅准这个领域,让人花钱去打猎。
几年后,能轻易找到的野猪不多了。
那怎么办呢?
商人们想到的办法是花钱买猪,再放生野外。
有良心一点的人,会建立有围栏的捕猎区,让猪只能呆在那里。没良心的,就随便搞搞,多一头猪少一头猪都无所谓。
这门生意处于灰色地带,很多地方不算合法,但因为足够隐蔽,正*府很难去查。
马洛说,就是因为这群人,导致美国的野猪数量飞速增长。
更倒霉的是,北方的邻居也不够省心。
也是在80年代,加拿大农夫发现野猪和家猪杂交后的品种肉多、体质好,于是专门从欧洲进口野猪。
他们让欧洲野猪和家猪交配,经过一代代培养后,它们的产仔率变得很高。平均而言,杂交母猪8个月大就能生子,一年能生两窝,每窝有4到12只小猪。
它们的繁衍速度非常恐怖,在野外能成指数级增长。
到90年代初,因为加拿大猪肉市场变得冷清,一些农夫把猪圈里的猪放走了。当时有人提出质疑,专家说不用担心,猪不可能熬过加拿大的寒冬。
但很快,他们就被打脸了,这些猪的毛够长,脂肪够厚,对寒冷有极高的耐受性。它们嗅觉敏锐,还很聪明,知道如何在野外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