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个经典爱情故事锦集
一对日本中年夫妇,生活无趣,丈夫每天对妻子呼来喝去。妻子实在忍受不了,拿烟灰缸砸破了丈夫的脑袋。昏迷的丈夫被送到医院,检查后发现,他脑子里已经有了一个很大的瘤。
他们最终还是选择了手术。手术前一晚,妻子和护士聊起来:“他对我是一见钟情的。见面后的第二天他就向我求婚了——‘你能和我在一起吗?’膝盖都在抖呢……”
手术之前,丈夫请求护士帮忙给妻子带话:“请告诉我老婆,我嘴笨,一直没告诉她……告诉她,我这辈子只要她一个,就算是重来一次,我也要和她过。”
结果,他还是失忆了。
医生指着妻子问醒来的丈夫:“你认识她吗?”
丈夫回答:“不认识。”
妻子照顾失忆的丈夫,而失忆的丈夫总说:“对我这么亲切,谢谢您了。”
第二天,失忆的丈夫坐在轮椅上,被推出来。正和护士聊天的妻子与丈夫相见了,他们彼此点头致意,然后,失忆的丈夫被继续推着往前走去。
“不好意思,等一下。”失忆的丈夫转过头,望向妻子。
于是,在白色基调的医院,在阳光四溢的清晨,依然打着吊瓶的丈夫,依然需要呼吸管辅助的男人,嘴角不自然地抽搐着,膝盖不停地颤抖,说:“那个,虽然昨天才见面,请和我……请和我一起生活吧。”
妻子趴在丈夫的腿上,哭得不能自已。两人的手叠在一起,上面有结婚时的对戒。
也许会像故事里一样,某一天,某人会对你一见钟情,他会用颤抖的声音表达爱意,你汹涌的泪水却不仅是感激他,还有命运。有人会对你一见钟情,当你第二次遇见时,你要记得。
谁是谁的一生未解的心结?
她和他分开十年之久,在这十年的时间里她经历了好多,可心里却始终给他留有一席之地,她心里不知怎样表达心中的异样,只是在梦里才会牵着他的手说:“如果时间能倒流,我不会任性的离开你,如果。。。。”可醒来泪水早已湿透枕巾。
她两是通过相亲认识的,第一次见到他时,她羞涩的不敢抬头,只知道有一堵好高的墙在她对面。
那时的爱情好纯真,他每天都会骑着他那破旧的自行车到她上班的地方接她下班,她坐在车座上,双手环抱着他的腰,脸紧紧的贴在他的后背,听着他说单位里的一些有趣的故事,他是个修理工,身上有一股淡淡的汽油味,她喜欢闻他身上的味道,每次趴在他身后,她都会使劲的闻,心里很平静,他总会傻傻的说:“时间太匆忙,没来得及洗澡”。
多年以后,她再也找不到能让她平静下来的那股味道。
正巧她生日那天她得了感冒,一整天都懒懒的躺在床上,晚饭的时候,他抱着一捧玫瑰、巧克力、感冒药、止咳糖浆出现在她家,晚饭过后,她父母相视一笑,离开了,他照顾着她把药吃掉。
他把玫瑰花塞在她怀里,两人都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空气有些沉闷,他看了看手表说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她点头,送他出门,在关门那一秒钟,他转身说:“好好养着,明天我再来”
“嗯”她轻轻的应了一声,抬起头,碰上了他的眼睛,他低下头吻了下去,她呆住了,有些不知所错,心里好像有只小鹿要跳出来。
她喜欢站在马路牙子上踮起脚尖跟他比个头,他的手好大,她喜欢把手放在他温暖的掌心里,他说这样能牢牢的抓住她一辈子。
“愿意嫁给我吗”他抓着她的手问
“嗯”想都没想她就答应下来,她一下子被他拉近怀里
所有的事都顺理成章的开始,定酒席,试婚纱,领结婚证,照婚纱照的那天,当她走出化妆间的第一时间,他走到他身旁说:“你好美”她脸红的低下了头,摄影师把那美好的景象定格了。
闹洞房那晚,他的同学都挤进他们那小小的婚房。
“嫂子,不要欺负我们胖子哦”
“嫂子,等你们的好消息哦”
。。。。。。
大家都在起哄,她有些不知所措,他把她藏在身后,她躲在他身后咯咯的笑
平淡的日子过久了,酝酿出浮躁的心,她也不知道自己那段时间怎么了变得爱玩,不爱回家,任性,发脾气,她每每看到他那失望的眼睛,心也随着慢慢沉了下去,有时半夜醒来,发现他站在冰冷的阳台前抽着烟,她好想冲过去抱住他,可她的任性不允许她那样,一狠心转身睡去。
一天早上她拦住要出门上班的他:“我们离婚吧”话藱n隼矗约阂惨痪伤娜涡圆辉市硭目冢驹谀抢锎舸舻耐潘牌排艹隼矗驹谒侵屑浯蠛:“是怎么了”。
他不说话,站在阳台使劲的吐气,她看到他那抽泣的肩膀,她好想跑过去抱住他,可她太任性。
就这样她坚持着回到了娘家,他每天晚上都来敲她的房门,小声的叫着她的小名,诉说着曾经,可她不给他机会,就这样机会一错再错,他失去了耐心,再也没来过,她知道她把他的心伤了,没有回头的余地。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他们离婚了,走出民正局的时候,他背对着她,她走到那熟悉的身后,轻声说:“还能抱我最后一次吗”
她走了,一个人走,放弃了爱情,选择了自由,去温暖潮湿的南方,在温暖潮湿的南方,她有时会想起他,会想起那个最后的怀抱。
三年后,她又一个人提着行李回到了北方的家里,此时他也早已有了妻儿,以前的邻居遇见她说:“他过的不如意,心里始终有你的影子”她淡淡一笑,心里有些发酸。
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又有了自己的感情,她也懂得了如何去爱,可她始终不敢再走近那一步,心里的那份隐藏的情感凸显出来,梦里常常有了他的影子,觉得对不住他,在街上总想如果能寻找到那熟悉的身影该多好。
虽然自由,却有太多的落寞无法释怀,于是只能学会坦然面对,爱情走了,还会再来吗。。。
当美丽的爱情遭遇父母反对,私奔是不是唯一的路?
第一次离家出走
我生长在一个严重重男轻女的大家族里,从小备受歧视,我的母亲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就不断耳提面命,要我一定要争气,而我真的很争气,每次考试都保持全年级前两名的成绩。可是因为中考那段时间,父母闹起了离婚,影响了我的情绪,本来成绩很好的我中考失利。
中考失利、父母责怪……在万念俱灰中我学会了上网。
2005年秋的一天,对人生感到灰暗的我决定离家出走。我把这消息告诉了一个刚刚在网上认识的人,那天晚上他一直劝我不要做傻事,并让我将电话号码告诉他。
第二天我带了一点路费登上了去广州的车。我不打算再回来了,这点钱花完后,我将找个地方了结自己的生命。
可是刚到广州的火车站,我就被父亲的一个朋友截住了,并被带了回来。
回到家,弟弟告诉我有个男的打电话找我。我照着来电显示回拨了过去,就这样,我和他联系多了起来,有时一个月电话费要上千元。
18岁生日的约会
2006年,他从一间厨师学校毕业,从此以后,他很少打电话给我。有一次我好不容易从别处得到他的电话,却在电话里听到一个女孩的声音。他并不隐瞒,说是他女朋友。当初他曾要我做他女朋友,并说一定会好好爱我一辈子,我一直以为他爱我,没想到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当天晚上,越想越气的我,喝下一瓶毒鼠药,同时将家里能找得着的药都吞了。
三天后我在医院醒来,记忆衰退,失语,胃也差不多坏掉……医生认为我没救了。我妈妈跟医院说,不管要多少钱,一定要将我治好。不知用了多少药花了多少钱,两三天后,我终于能开口说话了。
我自杀未遂的消息传到他那里,据说他哭了。这使我心里多少有一点安慰,我觉得他还有点良心。
回家后,他主动联系我,慢慢地,我们又有说有笑了,他说等我18岁生日时,他一定会来看我。
2006年夏,我生日的那天,我们第一次在县(市)城的一家书城见面。他带了一件礼物给我。那天中午我们在一家餐厅吃饭,他将一枚桃木指环套上我的手指,并说以后不会再让我伤心。
从2006年夏到2007年初,我们共见过3次面。联系时断时续,但我们的感情越来越好。2007年,高考的日期越来越近,而我的心也越来越慌,因为从我们上次见面到现在有三个月了,他一直没有联系过我。等待的心充满惶惑,不出所料,高考后,我只到专科录取线,家里要我复读考本科。
复读后的第二天,时间不早不晚,他又出现了。他说他不能忍受不能和我在一起的痛苦,让我去找他。
8月初的一天,我从学校偷偷溜了出去。我想用半天时间见他然后再赶回来。可到了目的地我就傻眼了,我们没有约好时间地点,我也不知道他住在哪里,他的手机刚丢,我没有手机……最后,是他的一位同学带我找到他的家,我等了很久,直到天黑,他才回来,见面第一句话是:你怎么在这里?
仓促决定的私奔
那天晚上,我心里特别乱,担心妈妈找不到我着急,怕他们骂我。在这种矛盾中,我唯一没有想到的是立即回家。
那天晚上,我们都没睡,他帮我摇扇子赶蚊子,我们聊了一晚上。第二天,他带我去他的老家玩,我没有反对。
他家在很远的山里,好不容易走到他家,还没等喝口水,他的一个朋友就来电话了,说我父母报了警,说我被人拐卖,警方马上就要赶到这里了。
我们都傻了。我怕他被警察抓,而且我感觉如果这次被父母带回去,我跟他肯定没有将来。为了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我突然想到可以和他远走高飞。
私奔?他不敢作答。可这时,他朋友的电话又到了,警察已到车站,马上就要到他家。除了跑,我们似乎已无路可走。
我们马不停蹄地从他的老家跑到泉州市区投奔他一个亲戚,还没喘口气,我父母的电话又追到了(后来才知道我父母是从他的一个亲戚处得到的消息),于是,我们又跑。我用身上仅有的一点钱,在火硻n嫡就庖患湫÷霉葑×艘煌怼D翘焱砩希颐钦嬲刈≡诹艘黄稹
两度意外怀孕
在惠安和泉州市区辗转了几天后,我们又到了晋江。
第一次私奔结束在第7天,那天晚上他和一位女孩通电话,我无法冷静,一气之下,拨打了家里的电话。当晚,我父母的车就赶到了,将我们一起带了回去。
回去后,我发现自己怀孕了,怀孕让我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才能再跟他在一起。我父母发现这件事时已经过了最佳流产期。我妈妈的震惊可想而知。但她还是带我去了医院。当时吃下的药物已开始起作用,身体在出血,可趁大家不注意,我从厕所的窗口翻了出去,躲在一家小医院里,直到我男朋友赶到。
男友将我带回家,他母亲问了我的情况,并没有带我去医院,而我男友也没钱带我去,我就那样流了半个月血,身体越来越虚弱。在我感觉自己快撑不下去时,我打了我妈妈的电话。
妈妈说,钱早就汇到那家医院,只要我人过去就行。我男友将我带到医院做了手术,然后又带我回了他家,我的身体更虚弱了,但他家没人关心我。
中秋到了,看到别人家热热闹闹,我感到特别冷清。那天,我忍不住打了爸爸的电话,我说我很想你们,来接我吧。
爸妈觉得这次我是自愿回来的,对我的看管比较放松。可过了一个月,我又开始想念男友,我跟妈妈说想去看他,我妈气坏了,严词拒绝,还叫我不要再跟他来往。被爱冲昏了头的我固执地说,你如果不让他来,我就死。我父母不得不又做了让步,他们让我男朋友住到我家。那阵我妈拼命给我补身子,什么东西都买回来给我吃,只要我有,就没有落下我男友那份,和他家待我的态度完全不同。可这样的日子过了没几天,我男友就耐不住了,说还是外面自由。有天早上趁我妈外出给我买早点,我们又逃离了家。
离开家的日子很快乐,那两个月,他真的很疼我,什么都帮我做。不久后,我又一次怀孕了。我心里很烦,在这种时候,他还跟别的女孩子通电话、在QQ上打情骂俏,我们再次有了激烈的争吵,一气之下,我又打了我妈的电话。
回到家,我买了药自己偷偷打掉了胎儿,这次,我以为我可以平静地过自己的生活了,可我男友不时打电话来,还没开口就哭,令我的决心一再动摇。
终于看清他的面目
不到一星期,我又一次逃跑,这一次,我离家整整一年。很多次,我经过家乡,看到家乡的变化,但我不敢回家,而我的父母似乎也死心了,再也不到处找我。2007年,我第一次没有在家过年。
春节后,我和男友双双出去打工,我第一次知道钱的重要,也第一次见识了我男友的另一面,为了区区100元,他可以动手打我。他会赌,会抽烟,会喝酒。每个月,他都将我的工资统统转到他的卡上,一个子儿也不留给我。
只要有男同事和我打招呼,他就会吃醋并对人家恶语相向。我们的矛盾越来越多。自从第四次离家和他在一起,所有家务都是我在做,我从一个从不做家务的女孩变成了一个懂得侍候男人的女人,而他呢,下了班就去打牌。此后,他又在网上和一个女的关系暧昧。此后我们经常为这件事争吵。有一次吵架,我将行李收拾了想走,他不让,最后,他将我的行李从三楼扔了下去,然后像疯子一样把我打到昏死过去。不知昏过去多久,醒来,看见他抱着我哭,他说他以后不会再打我,求我原谅。可第二天晚上,我们又吵了起来,他又扇了我一巴掌。那一个月,我们不断吵架,而他也打了我一个月,每天早上我的脸都是肿的,就算脸不肿,眼睛也是哭肿的。
为了挽救我们日益危机的感情,我离开他到另一个县(市)城重新找了份工作。果然,我们的感情似乎又复苏了,他对我又有了甜言蜜语。2008年我生日那天,他给我办了一个热闹的生日会,他的家人和朋友都问什么时候可以喝我们的喜酒。可生日过后不久,我一个朋友告诉我,我男友在晋江又搭上了一个女孩。从那以后,他开始动不动挂掉我的电话。
不得已,我们双双辞职重回他的老家。从此我们开始了没完没了的争吵。这时候,我对他的要求已退到他要花心就让他花好了,只要我们能在一起。
我又一次怀孕、流产,我身体虚弱他并不关心,他家人也对我十分冷漠,而他暴躁的脾气在这时更加彻底,经常当着他父母的面打我。
没有工作,吃饭、睡觉、做家务、天天吵架,没有希望,看不到明天,生活暗无天日。这个时候,我特别想念我的同学,向往他们的大学生活,我想念我的家人,怀念家庭的温暖。
曾经让我痴迷的爱情早已变味
直到这时,我才感到,我太对不起一直为我操心的父母了,其实这个世界上,真正会对你好的人,永远只有你的生身父母啊。
一切该结束了。
回家后,见到妈妈的那一刻,我们都哭了,我妈妈欣慰地说:你终于肯回家了。
家人帮我联系了一所学校,我开始准备再次向大学冲刺。
现在,我男友每星期过来看我一次,住在旅馆里,我上完课,就去看看他,他说他很想我,而我对他的感觉已变淡。
我相信,我们还彼此爱着对方,但太多的事让我们的生活不可能再有交集。我们的背景、成长、将来要走的路……注定了我们只会是两个越离越远的人。
我该为自己的明天重新努力。我想,现在开始,还不算晚吧。
小编多话:
黄小姐用血淋淋的经历告诉我们:私奔,有时候是毒药。没有收入,没有工作,没有住所,也没有温饱,最重要的是没有牢固的感情基础,没有成熟的相处能力。
仓促私奔逃出来的爱情,新鲜感一过,剩下的就是两只无头苍蝇的互相乱咬。这样的爱情,还美吗?
一
林小旭其实不应该叫林小旭,应该叫林大旭了,翻过这个新年,她就满三十岁了,三十岁的老女人,也就是过期的黄花,无人问津了。
从二十二岁开始,老妈就开始四处给她张罗对象,可是自从二十九岁过半以后,老妈就像是灰了心一般,对她不闻不问,并且还撂了一句狠话:“我就让你自个儿自生自灭!”
由于长期的相亲导致的视觉与精神疲劳,林小旭到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很是愉快的度过了这个新年,继续她有一搭没一搭的日子。她所求其实的不多,有一间小屋可以蜗居,有一个小床可以睡觉,就很满足了,至于能不能找到另一半,她一直相信这是缘分问题,时间不对,怎么也遇不到对的那个人。
新年过后的第一天上班,林小旭无一例外的起床晚了。左手提着包包,右手拿着在公司楼下买的牛奶,飞似的往楼上冲。连过道打扫清洁的保洁阿姨都忍不住叹气:“林小旭又要迟到了”。
公司的大门就在眼前,林小旭边跑边看了看手表,yes!还有一分钟,赶紧的。可是,在离大门还有一步之遥的地方,突然出现一个黑影,林小旭急刹不住,直直的撞了上去,手上一使劲,牛奶全撒了出来,眼睁睁看着名贵的黑色西服染上了一层乳白,林小旭愣了。
林小旭是那种典型的没心没肺型人物,所以在人家西服上洒牛奶这样的事件,是绝对不会让她当即就愣在那里的。当她发现牛奶洒了出来,正要对那个倒霉鬼发怒时,抬头看见了那张脸,脑袋里就像突然被炸开一般,只剩下一句话在里面盘旋:“好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帅哥!”
帅哥一脸铁青,问道:“姓名”。
林小旭还没有从她的震惊里面回过神来,愣愣的回答:“林小旭。”
“好的,林小旭,新年第一天上班迟到,扣200,外加衣服干洗费50,先去财务室交钱吧。”说完,帅哥推开林小旭,头也不回地走了。
唯剩下还处在痴傻状态下的林小旭在那里。
二
林小旭觉得自己是倒了八辈子的霉了,竟然招惹了新来的主管大人,可以想象得到,以后的日子会有多么的难过。
对的,那个帅哥就是她们新来的主管,名叫陈慕,又帅又多金,可是脾气是出了名的臭。林小旭这个可怜虫,恰恰成了新人上任三把火中第一把火的牺牲者。
“林小旭,这个方案不合格,重新做。”
“林小旭你是猪头啊!叫你弄资料你看你弄的什么?”
“林小旭,案子不合格不准下班。”
“林小旭,这样的事情别叫我再说第二遍……”
“林小旭,就没见过你这么笨的人!”
数不清的这是第几次被骂了,林小旭沮丧的拿着文件回到办公桌,看见周围一道一道同情的目光,她就忍不住心里哀嚎。自从上班第一天不小心撞了那个小心眼主管一下,直到现在已经快一个月了,自己还是炮灰级人物,被那个小心眼主管训得惨不忍睹。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更何况我是女子!
林小旭安慰自己,咸鱼总有翻身的一天,小心眼主管大人,你就等着吧!
可是,像林小旭这般欺软怕硬胆小怕事的主,又怎么敢挑战主管大人的威力呢?于是她一直就这样小心翼翼唯唯诺诺的生活,直到有一天她终于在主管大人的几次让她返工时忍不住爆发了:“主管大人,我不知道一个堂堂的大公司的主管大人竟然就因为一个小职员的不小心将牛奶洒在您的衣服上而将其为难那么久是为何意,如果您是如此的小肚量我甚至要怀疑你是怎么坐上这个主管的位置的”。说完,林小旭已经后悔自己的鲁莽,几乎已经可以预见自己以后的日子会有多悲惨了。
出乎意料的是主管大人并没有生气,只是微微扶了一下眼镜道:“林小旭,你当真忘了我?”
三
在很多年前的一个春天,那时的林小旭才读小学三年级,学校组.织的一次全年级春游,让林小旭兴奋不已。
在小河边,老师们全聚在一起做饭,便安排同学们去捡柴禾,林小旭和同班同学陈慕一组,林小旭觉得在地上捡太少了,肯定不够用,便建议去树上掰一些树枝下来,得到了陈慕的同意。
当时据林小旭的说法就是,我是一个女孩子,你怎么忍心让女孩子爬树呢?结果上树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便交到了陈慕身上。陈慕奋力的爬到树上,用尽力气掰了很多树枝,两人觉得差不多够了,就想回去。可是那时的陈慕,虽然壮着胆子爬上树,还掰了那么多树枝,可当他从树上往下看时,却发现自己忍不住的眩晕,然后就瑟缩在树丫上不敢下来,任林小旭怎么劝说,也不敢往下跳。
后来林小旭气急,便一跺脚说:“再不下来,我走了,让你在这里喂狼吃。”
小学三年级的孩子,还没有从大灰狼的故事里面出来,当听到狼的时候,就已经吓坏了,急急地对林小旭说:“那你要接住我,我害怕。”
“好的好的,我一定接住你,你摔坏了我还不知道怎么把你拖回去呢!”林小旭很是勇敢的伸出了小小的双臂。可是,有时候乌鸦嘴就是这么灵验,更比如说林小旭的乌鸦嘴,陈慕从树上跳下来,并没有被林小旭接住,而是从林小旭的侧面摔倒了地上,由于是脚先着地,陈慕当时就觉得脚钻心地疼,立即哇哇的哭起来。
“林小旭,我脚痛,肯定是残废了……哇呜……”陈慕当时哭得那个是惊天动地。
林小旭也被吓坏了,真不知道怎么安慰他,便说:“陈慕你别哭,我会负责任的,你残废了没人要我以后养你。”
陈慕泪眼朦胧的看着她说:“你发誓!”
“我发誓!”
四
当林小旭经由陈慕的提醒,终于想起了这段不堪的往事后,着实被自己当时的勇气吓了一跳,那么小的屁孩子,就敢说我养你这样的话,真是让人佩服,不过当时的戏言,怎么能当真呢?林小旭不认为主管大人真的是来找他负责任的,并且鉴于以前他对她所做的总总,便肯定的认为,他是因为自己没有接住他让他受伤而对她进行报复。天啦,一个人的心眼,怎么能小成这样!
从此的林小旭,对陈慕总是躲着,能不见面尽量不见面,能绕道走的绝不走直路,为的就是不与陈慕见面。让陈慕恨得牙痒痒。
一次公司聚会,林小旭为了躲陈慕,便四处拉着人喝酒,终于将自己灌得不省人事。陈慕送她回家。
“林小旭,你怎么那么大了还是不长脑子,连喜欢和讨厌都分不清楚?”
“林小旭,我是多么庆幸终于找到了你,当知道你就是当年的林小旭时,你不知道我有多么的高兴,便借着各种名目想引起你的注意,却不知道让你如此的忌惮我。”
“林小旭,我该拿你怎么办……”
那天晚上,陈慕抱着醉酒的林小旭,说了很多话,他知道,清醒的林小旭肯定不会听他说这些,凭她那种一根筋的脑子,也肯定不会相信他说的话,就只有抱着这个在喝醉了才会安静的林小旭自顾自地说着。
林小旭第二天到公司,奇怪的看见一群的同事围在她的电脑前面,走过去发现是与主管拥吻的照片,在电脑上面幻灯片播放。
林小旭立马冲进主管办公室,大声的质问陈慕:“我电脑上的东西是你弄的?”
陈慕一脸平静,甚至有点得意地说:“是我。”林小旭只觉得怒火中烧,正要对他一阵大骂,却不经意回头看见门口一大堆看戏的同事,立马莞尔一笑,伸出一根手指抬起主管的下巴,干笑的道:“主管大人,你的名声已毁,就乖乖的从了我吧”。陈慕瞪着满是笑意的眼睛看着她,点头。
门口立刻摔倒一大片。
其实那天晚上林小旭也不是很醉,只是不知道怎么面对他,就装得自己很醉,于是就听见了主管大人的那一席话,然后就真的醉了,心醉了。
林小旭的爱情,总算在春天发芽了。
1842年11月14日,林肯正式向恋人玛丽?托德求婚。二人随之去了一家珠宝店,买了一枚结婚戒指,让人在上面刻了一行字:“爱是永恒的”。
是的,没有谁不希望自己的爱是永恒的,但没有谁像林肯与玛丽对永恒之爱的认识与渴望之深。
1837年3月的一天,伊利诺伊州议会在州首府所在地斯普林菲尔德市举办了一次最大的舞会,舞会几乎聚集了全州所有的正界精英和全市所有的美女。时为实习律师的林肯幸运地受邀出席了舞会。舞会上,有一个女孩一出场,令所有的男士眼睛发亮。
玛丽出生于贵族世家,她的父亲是伊利诺伊州著名的银行家,她聪明伶俐,深得父母亲友的宠爱。不幸的是,在玛丽6岁时,母亲患病去世,她爱的天空突然坍塌了一大块。不久,父亲再婚,后母有了自己的孩子后,爱的天平就开始倾斜了。她并不向后母低头,同时渴望有一个伟大的人来爱她,证明自己能得到世界上最好的爱。在遇见林肯后,生性高傲的她坚信自己能成为一位总统夫人。
在精英荟萃的舞会上,林肯选择了沉默,并非是自傲而是自卑。因为在认识玛丽之前他有过几次恋爱,每一次都是以失败告终。
最早让林肯动心的女孩是他的同学肯塔基州的凯蒂,凯蒂对聪明勤奋的林肯也有好感。可他俩的关系就像林肯的学业一样断断续续。后来,凯蒂却嫁给了詹姆斯,那是林肯雇主的儿子,因为林肯太穷了。自尊心极强的林肯随之选择了离开。
林肯离开肯塔基州后就到了伊利诺伊州,通过不断努力,他成了州里一位颇有名气的律师。
伊利诺伊州有一位女孩叫卡罗琳,出生于当地的名门望族,气质高雅,热情大方。一次,她邀请林肯参加当地一年一度的传统节日玉米脱壳会。参会的全是青年男女。按照风俗,与会的小伙子,无论是谁,只要找到带红穗的玉米壳,他就有拳去吻自己爱慕的姑娘,且姑娘不论喜欢与否,都不能拒绝。游戏开始后,林肯夹在人群中东跑西颠,手中始终没有红穗玉米壳。卡罗琳一看急了,赶紧去找红穗玉米壳,找到后急忙递到林肯手中,而且送上了自己的热吻……然而,卡罗琳最终还是没与林肯走到一起,富有的她嫁给了一位同样富有的农场主。
因为贫穷,林肯的恋爱一连受挫,即便他成为一名正式律师有稳定的收入以后,在爱情上也依然走麦城,以致他说,“爱情是一桩十分古怪的事。”
那年林肯25岁,在塞勒姆市时,玛丽?欧文闯入了他的生活。欧文大家闺秀的特有气质让林肯着迷,在经过几次交往后,林肯迫不及待地向欧文求婚。欧文拒绝了,理由是林肯在男女交往时,显得拘谨、木讷。
也许是连续受到打击,林肯在女孩子面前渐渐丧失了信心。
不久,林肯入选伊利诺伊州立法(委)员,他来到了州首府斯普林菲尔德。就在这次州议会举办的舞会上,对爱情心灰意冷的林肯遇见了玛丽?托德。玛丽的出现给了他极大的信心,他觉得玛丽就是他的精神灯塔。
经历了情感波涛的起伏后,林肯与玛丽就要走入婚姻殿堂了,婚礼定于1841年元旦举行。此时的林肯为了正治抱负,四处奔波。因而,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他误了车次。待他风尘仆仆地赶回住所时,气愤的玛丽毅然提出分手。任凭林肯如何解释,也无法使得玛丽回心转意。
与玛丽分手后,林肯便倾心于正治活动以疗心灵之伤。一次,林肯用笔名“丽贝卡阿姨”发表了《桑格莫恩日记》,反驳一位叫詹姆斯的正敌。奇巧的是这篇文章被玛丽读到了,玛丽对文章的观点十分欣赏。更为奇巧的是,玛丽写了续篇,以同样的笔名发表了。詹姆斯连续读到了批评自己的文章,觉得受到了“丽贝卡阿姨”的侮辱,一怒之下,提出要决斗。
尽管两人所受的教育不同,家庭背景、性格、爱好有差异,婚后免不了时有磕磕碰碰,但他们的婚姻一直走到了生命的终点。1865年4月14日,玛丽陪林肯坐在华盛顿福特大剧院的总统包厢内看戏。晚上十点半,正当演出达到高*潮时,在内战中同情南方的演员布斯经过周密准备,持枪潜到林肯包厢后,对着林肯的后脑连开数枪,林肯倒在了玛丽的怀中。
是的,爱是永恒的,没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满足了。
变光头妹
出租脑袋获新生
2013年底,我放弃国内待遇不错的工作,追随谭振到澳大利亚。可万万没有想到,半年不到,他就把我甩了。读着他的诀别留言,我真想一头撞死算了。
2014年4月6日,在租屋里窝了两天后,我搬离了这个伤心地。如果不是在这里,抓了谭振跟一个女孩搞不正当关系的现形,何至于今日一段谈了三年的感情,就这样眼睁睁看着无法挽回。我有点后悔追他到这儿来。搬进新居后,我呆呆地看着镜子里那个狼狈的自己,很想越洋电话老妈,却终于忍住,因为一切还得自己扛!
当天傍晚,我决定去酒吧大醉一场,跟过去告别。半道上,迎面撞上一个光头男。淡淡的路灯光,映得他脑袋特别亮。他冲我扮了个鬼脸,我勉强笑笑,脚不停步。末了,我怎么就不能剃个光头呢?谭振最爱我一头秀发,差不多每一根发丝都遗存了他的气息。对,要跟过去彻底决裂,不如把这三千烦恼丝消灭掉。
郁闷的是,接连找了三家理发店,都不能为我剃光头。原来在澳大利亚,理发店必须持有特别执照才可以帮顾客理光头,因为不是随便可以对人动刀片的。还有这规矩?我犟起来,直到找到一家有执照的店。理发师手艺娴熟,可劲地夸我光头很美。对镜,我也感觉自己重获新生。
我愉快地往回走。一名澳大利亚男子突然横在我面前,说想跟我聊聊。我鄙夷他一眼,闪身而去。他快步跟上,自称是星探,说近来业绩不佳,感觉我会是他的救星。莫名其妙!我加快脚步。他有点激动地问我是不是听不懂英语,我摇摇头。他又问我是否来自日本,我否定。得知我是中国人,他诚恳地掏出一张名片,让我明天去找他,保证佣金不少于5万澳元。什么?!我很震惊,想问具体点,可这个叫“约瑟夫”的男子却飞快钻进,绝尘而去。
为了生计,第二天,我戴上蓝帽子,壮着胆找过去。约瑟夫果然在等着,旁边还有一男一女。见到我时,他吃了一惊,马上请我摘下帽子。办公室里,瞬间绽放一颗夜明珠,不分男女,全都惊叫起来:“Very Good!”
原来,某公司急于提升知名度,嫌走传统广告路子慢,想抄捷径。约瑟夫作为中介,伤透了脑筋,希望能租用我的光头,在额头和头顶上印上公司LOGO和网址,然后让我出没于集市、酒吧等任何人多的场合,为时20天,租金5万澳元。他和他的同事们一致认为,我将来就算最差也能混成一个光头广告明星,“钱”途无量。
我没想过要做明星,就害怕没钱用。我签下光头出租合同,预领了30%的租金,随即进入制作中心。几名正忙乎的工作人员,马上把我围起:“My God!”我既紧张又害羞,脸热热的。可他们全然不顾,就像围着个香喷喷的大蛋糕,激烈地讨论从哪儿下嘴才合适。我木头似的任他们折腾了一上午。制作完成后,约瑟夫过来赞不绝口。我不无疑虑地跑到大镜子前,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的光头已经变成精美艺术品,但不知手腕上还要带一个表似的玩意干嘛。约瑟夫直言不讳,说是GPS定为装置,说合同里有写。我一时高兴,竟然没细看条款。
约瑟夫请我吃中饭,却不开车,步行穿越几条街。挤在人流中,我有点不自在,但很快就缓过来,暗暗庆幸不在国内,没有熟面孔,因此不惧成为焦点。即使进入酒店,也不排斥食客近身围观。
沟通不畅
遭下套教训深刻
堪培拉是澳大利亚首都,一年四季鲜花不败,尤以春盛。起初,我还是在麦当劳、肯德基这样的熟店串串门;后来,我去超市,去著名的联邦公园。徜徉在鲜花盛开的公园,心情舒畅;被游客围观,欣赏,赞叹,更平添一丝骄傲。偶尔也被人纠缠,索要电话号码,称有需要也来租我。我胆小却又怕失去挣钱机会,便把约瑟夫的电话告诉他们。
租期过半时,意外仇人相见。谭振发愣,身边陌生女孩马上吃醋。我脚不停步,岂料他拽着女孩追上来,厉声质问我在干什么。我懒得理他。他竟大声吼叫,警告我别给祖国丢人。我头也不回,只顾继续赶路。事实上,我去过迪克森区,那个华侨华人商务活动较为集中的街区。华人看到我,连哪国人都懒得问,更没谁说过我一字半句,目光对接,最多是嘴角微扬一笑。
20天租期很快结束,我已经习惯被围观。约瑟夫对我的表现很满意,给我余下佣金时,还一再强调有机会再合作。
5月24日上午,我在理发屋修理发桩时,一名男子冲进来,操着蹩脚的英语激动地说他有见过我的光头广告,直言想租用我的光头,帮他寻找女友。我疑惑不解,女友不见了打电话不就完了吗?他解释称女友和闺蜜昨天刚到堪培拉,都没带手机。“那在酒店候着吧,成*人不会丢失的。”我有点怀疑男子的智商。男子急了,说他还没有为女友安排酒店呢,又说会给我很多很多钱。钱?!我犹豫了一下,称人家20天给我10万澳元,你呢?他愣住了,大概心算了一下,答应照规矩办。我窃喜,又问他打算租几天。他说先三天吧,签合同,租金日结。我爽快地同意了。
修理完头皮,他迫不及待地领我去印制广告。他对广告制作公司并不讲究,也许是心太急,掏出女友照片,写了一行阿拉伯语,就算完了。我看不懂那话,广告制作人员也不懂,但扫描不成问题,成品很快出来:头顶印上彩照,头沿写着阿拉伯字“艾米丽,你在哪儿”。我立即照他的要求,奔赴联邦公园。尽管离花卉节尚有一月余,这里却已人山人海。毫无疑问,我的出现就是一束盛开的鲜花,引路人争睹。遗憾的是,走了很远也没有遇到阿拉伯人。
转机终于在黄昏时出现。就在我走出公园时,两名女子冲过来,一边叽哩呱啦一边扑身上来。我以为要完成任务了,怎么也没想到竟被一名女子狠狠地砸光头一拳。她们继续追打,幸亏路人劝止并报警。很快,我们被带到警察局。我给警察提供了合同和租客手机号,但令我吃惊的是,号码竟然为空。照片主人艾米丽已经平静下来,用并不流利的英语说,她们是留学生,接到匿名电话,就赶到公园。我头上那句阿拉伯语是骂她的,可她也不清楚到底是何人所为。
我一肚子气回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竟然是谭振闻讯来“安慰我”。从他得意的语调和笑声中,我明白了一切。 从山顶往下走,高天顺望着悬崖下面的村子,又有了那种高高在上、坐观芸芸众生的感觉,尽管现在他的衣服兜里所有的财产只有现金两毛钱。他要用这仅有的两毛钱去给老婆庆祝生日。这两毛钱是上次发了工钱以后剩下的,算下来已经有一年多没有给过工钱了。山顶上的这么两排房子、一片林子,也没有什么效益,让人家拿什么给咱钱啊。再说了,自己现在有吃有喝,钱有什么用?
不过,等他进了村,站到了小铺里,这个想法就受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打击:两毛钱能买什么呢?买上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她在小学里教课,这些东西都有啊。那就买两根针?针,家里肯定已经有了。要不就买上两个系辫子的皮筋儿?可她不是留上短发了嘛。天顺低着头从铺子里出来,慢慢地向家里走。
一个卖梨糖的人迎面走了过来。梨糖。小小的,圆圆的,软软的,表面上有一层朦胧的雾状,咬起来很甜。五分钱一块。还了还价钱,两毛钱就买了六块。没有纸,也没有塑料袋。这小孩子吃的东西,一般都是买一两块,马上就吃的。
像天顺这样一下买了两毛钱的,只能用手托着走了。为了保险,天顺是用双手托着的,眼睛也一刻不离地紧盯着手心,小步快行,喘息声突然被放大了,他有了一种在山顶上干活儿的时候才有的幸福的感觉。他用眼角和记忆寻找着前进的路。满是尘土的裤脚儿和肩膀在这样小心翼翼的动作_之中充当了衬托的角色,仿佛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圣徒正托着什么刚刚从天国诞生的神灵。这个神圣的姿势一直保持到了家门口。困难来了:钥匙在他的兜里。而要拿钥匙就要腾出一只手,要腾出一只手这六块梨糖就得先放在一只手的手心里,放在一只手的手心里就有可能掉到地上,掉到地上就脏了,脏了就不能要了,不能要了,给妻子的礼物就少了。少了什么也不能少了给妻子的礼物。
天顺就这样站在了门口,脑门儿上的汗水慢慢遮住了他的眼睛。天顺知道,汗出到这种程度的时候,手心里就该也有汗了。哪儿出汗手心里也不要出,那梨糖可是遇到水就化的软东西。刻不容缓,天顺一张嘴把右手手心里的两块梨糖轻轻地咬了起来。为了防止温度过高,他的嘴唇要尽量向外张开,尽量不接触到梨糖。不过,那梨糖腻腻的甜味还是无法拒绝地渗透到了他的齿龈上,急得他两眼冒火。他把右手里剩下的一块倒到了左手里,左手里加了这一块以后就没有地方了,再放一块的地方也没有了。天顺顾不上赞叹自己的英明,腾出来的手迅速地伸到裤兜儿里,把钥匙拽了出来。
他以这样奇怪的姿势冲进院子,冲进屋子。如释重负地将嘴里的和左手里的梨糖都放在用右手从橱子里抽出。来的一个大碗里。又把碗稳稳地放到了桌子上以后,就一屁股坐到了炕上,双手无力地擦着汗水,听着自己的呼吸逐渐平稳了下来。渐渐地,炕上有了妻子身上那种特别的香味,天顺使劲地吸了几口,脸上不由地有了笑意。
已经是下午了,妻子又去上课了,他一个人在熟悉而又陌生的家里慢慢地转了一圈,又转了一圈,转到第三个圈的时候,他想出了装饰一下自己给妻子的礼物的方法。他顺利地找到了线团,掐断一截儿来,纫上针,一个一个地把碗里的梨糖穿了起来。那两块在嘴里叼过的梨糖稍微有些变形,他把它们穿在了最下面,好的在上面好看一些吧。不过他又觉着不能欺骗,不能有欺骗的思想,更不能有欺骗的行为,何况是对自己的妻子。于是他就又把线抽了出来,把那两块有点变形的梨糖穿在了最上面。穿好以后打了活结,他把梨糖,现在是梨糖串儿——挂到了靠着桌子的正墙上,又翻出一小截儿铅笔来。竖着写了一张纸条:祝妻子陈淑萍生日快乐!找不到糨糊,琢磨了琢磨,他把纸片的顶部按进了挂梨糖的那颗钉子,就形成了一个很郑重其事的有贺词有实物的礼物。
天顺向后退了几步,端详了端详。对自己的作品很满意。他站到门口,回过身来,闭上眼,使劲地吸了吸屋子里弥漫着的那种熟悉而美好的味道,睁开眼看了看桌子上面的墙上挂着的礼物,走了出去。站在台阶上,他抬头看了看那已经挂满紫花的泡桐树树梢上面的山,妻子以前跟他说过,她总是站在这个位置上看山顶、看自己的。想到这里的时候,天顺身上闪过一阵早晨在山顶上锄地的时候在手上曾经有过的那种阻力很适当的震颤的感觉,那种柔软而有力的耕耘的感觉唤醒了什么,使天顺犹豫了一下。为了克服自己的犹豫,他选择了不再思考,选择了迈着大步走出院子,锁上门,然后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下山就没有跟人家请假,正是香椿季节,万一山上有了什么问题,那我高天顺还咋有脸住在上面!他出了村子,大步地走进了深深的浮土里,一路上趟起了一溜儿高高的尘土。高高的尘土追着天顺,天顺回回头,脚底下就越来越快,直到一个没有土的小坡上,他才喘息着停了下来。
他望着那尘土后面已经掉在下面的村庄,一任尘土毫无遮拦地追上了自己,尘土钻进了脖子,尘土打上了他汗津津的脸。尘埃落定,泥人一样的高天顺站在小坡上,一动不动,脸上出现了一道一道像是泪水的痕迹。
惊风驱雪
还记得六岁那年,下了一场大雪,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雪,然而也是那场雪湮灭了我儿时的温暖,我的爹娘那天夜里,随着那场不复返的大雪,消失在我的童年。从此,我随着姑母不停的流浪,不记得莲花又开了几遍,风雪又枯了几家灯火,只知道十岁那年,姑母变得像是一朵残荷,经不得夏末的萧索,颤巍巍的身子,拖着一样瘦小的我,来到了这青洲青莲道观,然后永远的沉睡了,姑母离开我那年,青莲道观的一尘道姑收留了我,取法号藏雪。岁月悠悠,青元十年,一个风雪之夜,一场梦境里,一个看不清面庞的女子唱着“几时莲生梦里,藏风雪。前尘几度岁月,掩杀机。迷雾峰红颜血,泣苍天。”
自青元十年以来,每逢下雪时,我都会做那个梦。而随着那个梦,心口上的胎记愈加红颜,并伴随着锥心刺骨的疼痛。青元十五年,那个莲花盛放的日子,我跟随一尘师傅下山,去参加青洲极北雪域天玄峰天玄门十年一度的仙莲盛宴,听师傅说天玄门祖师玄天上人是秉天地意志而生的雪莲,有千年修为,天玄门便由此传下道统。而天玄峰每十年便会有七彩仙莲开放,据说七彩仙莲莲子有起死回生的能力,但也无从证实。我之所以会和师傅去天玄门,是因为那里常年飘雪,师傅说有可能让我看清那个梦,解了这因果循环
仙莲盛宴结束后,师傅把我托付给了玄天上人,独自回了青莲道观闭关。我站在天玄峰后山峰顶,看着这无尽的风雪,想着那个梦里的女子,以及那场风雪里消失的人,隐隐觉得心口的痛又开始蔓延,直到晕倒在后山。醒来后,入眼是一坨肥肉,圆圆滚滚的一胖子,扣着鼻孔。后来才知道这猥琐的胖子竟然是天玄门掌教的大弟子谢天,人称“花下死鬼夺命郎”。据说这胖子师兄以前竟然偷窥森罗鬼域女弟子洗澡,世人皆知森罗鬼域弟子以死气修炼,相貌狰狞可怖,也不知这胖子师兄从那得来这癖好。以至于多年以后想想自己现在称兄道弟的人,总觉得遇人不淑。
亚特兰大遇到银鸽,一聊就是几个小时,偶尔一抬眼,月亮已斜斜地弯在夜空。“再说件真事给你听。”她撩了一下前额的短发,“刘川山东农村长大,父亲早逝,和寡母相依为命,少年勤学苦读,考上了清华,核物理专业。”
“穷人金榜题名,老一套的故事。”我直起了坐得酸痛的背。银鸽自了我一眼。
刘川毕业后准备出国留学,母亲要他先成家,经介绍,认识了个四川女孩儿,长相中等,他觉得谈不上喜不喜欢,看着还顺眼,就匆匆结婚了。来美后,他们靠奖学金生活,太太在外打点零工,还生了一个儿子。终于熬到刘川拿到博士学位,可谁知,美国在三厘岛事件后就不再大力发展核电,刘川找工作四处碰壁,无奈又回到学校去读博士后。
一天晚上,娇小的妻子对性格变得焦躁易怒的丈夫说,要出去开一个小中餐馆。刘川吃惊地张大眼睛,她伸出手软软地摸他的脸。
小餐馆远离城市,在阿拉巴马州一个中途加油站的旁边,远远看去,孤零零的。妻子雇佣了几个墨西哥工人,自己也经常亲自充当大厨,尽管她的英文有限,但笑容甜美,生意着实不错。每个周末,刘川带着儿子来探班,坐在角落里默默地看着忙碌的妻子,感叹她如此瘦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巨大的能量。
大约在春季,妻子又怀孕了。分娩那天,护士兴奋地抱着婴儿从产房走出,一抬眼看见刘川的脸,笑容就僵住了。刘川热切地盯着孩子,黝黑的皮肤,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子——分明是个混血儿。他喃喃说了句,你抱错了,就失去了知觉。
妻子羞愧得无地自容。那是一个暴风雪的夜晚,餐馆遇到劫匪,那个喜欢唱歌的善良的墨西哥青年,搂住歇斯底里哭泣的她不断地安慰……万没想到,仅那么一次,就造就了这个小小的生命。
刘川先是命令后转为哀求,让妻子放弃这个婴儿。妻子像小猫一样地安静,她摇摇头,轻声说:我们离婚吧。刘川万念俱灰,带着大儿子返回了中国。
命运往往难以预料。由于中国正大力发展核事业,刘川海归后,一个星期就找到了理想工作。待遇优厚。他原本内向,现在更加沉默寡语,每天闷头工作,目不斜视,不争名夺利,上上下下好评如潮。国家特殊贡献科学家之类的荣替接踵而来。年轻的、漂亮的、性感的,各式各样的美女飘然而至,个个颇为主动。最后,他被一个时髦精明、步步紧逼的美女降服。
就在结婚喜帖广发亲友之后,刘川开始不安,说不清楚原因,他躲避所有的祝福,经常把自己锁在屋子里。终于,他订了一张飞往美国的机票。
他按照地址找到一座老旧的公寓。在大门口,他遇到一个五六岁的墨西哥小男孩。黑黑的大眼睛,用中文喊着“妈妈”。刘川往门里看去,一个瘦小的女人背对着,花白的头发随意地挽起。女人转过身,看见了他,嘴唇微微颤抖。
小男孩奇怪地看着无语的双方,天真地笑着对刘川说:“嗨,我是凯文。”
他上前蹲下身子抱住男孩儿。半晌,他说:“嗨,我是你爸爸,今天来接你和妈妈回家。”
一
郭子安在光天化日之下救人了,他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居然像个敢死队员似的,冲到一辆气势汹汹地开过来的公交车前,单枪匹马地把苏樱拉出了车行道,他这是打哪儿冒出来的勇气!?
可周围的几个人全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他,而且那辆无比威猛的公交车,稳当当地停在他面前,仔细一看,晕死,原来红灯亮了。
如果用慢镜头回放一遍,郭子安冲出去的时候,就是即将红绿灯交替的刹那,但这里的红灯有点小毛病,就是阻止车辆的红灯亮了,但背景依然闪烁着绿色,人家苏樱对这里熟门熟路,所以才横穿马路,可愣是被第一次在这里等车的郭子安活生生地给拽了回来。
其实郭子安也不是冒冒失失出手,本来是要向他身边的美女同事展示一下他的英雄气概,目的在于获得美人心,可美女同事非但没被打动,还在公司到处撒泼他是如何如何冒傻气的,真是偷鸡不成反蚀米呀。
郭子安还在为美人遗恨的时候,五人平淡的苏樱自投罗网了。
圣诞节,苏樱抱着一双亲手织的棉手套深情款款地敲开郭子安公寓的门,彼时被美女拒掉的郭子安正饥肠咕噜地打游戏,又冷又饿,难民一样,看见手套,抓过来就要戴,让他惊讶地的是,手套下面是一屉广式小点心,苏樱亲手做的,那些小笼包散发着不可抵挡的美食芳香,郭子安心中升腾起一刹那的感动,但只有一刹那。
苏樱再温婉贤淑,郭子安还是不稀罕,他说自己是庸俗男人,就喜欢美女同事那类的辣妹,蚊子遇见血似的着迷。可他只出了一个星期的差,美人就对别人投怀送抱了,伤心的郭子安去找苏樱寻求安慰,苏樱陪他看了一下午的《喜羊羊和灰太郎》碟片,还给他做了一锅排骨面,郭子安吃饱喝足就想谈一场风花雪月的恋爱,谁说恋爱一定要有爱情呢,至少郭子安就不是,他吃着苏樱做的面、说你做我的女朋友吧的时候,其实心里正荡漾着美女同事那飞扬跋扈的火辣身材。
二
郭子安根本没打算跟苏樱有什么未来,只把苏樱当成一朵排解空窗期的寂寞小花,这样的男人很是让人鄙视,他庸俗,他轻贱别人的感情,他喜欢美女,但他不是十恶不赦的大坏蛋,他一想到自己正在浪费一个善良女孩宝贵的青春,其实是非常良心不安的,翻翻日历,快到2月14日的情人节了,提起这个洋节郭子安就惶恐,天知道苏樱会搞什么花样来庆祝,一派花团锦簇的时候说分手更良心不安,长痛不如短痛,郭子安打算即刻手刃这场恋情。
他给苏樱打电话,约她晚上一起吃饭,苏樱在线那端很开心也说要带给他一个惊喜,郭子安心里发毛,害怕苏樱提前上演情人节的浪漫环节。事情远比他预计的严重,苏樱带了一个人跟他见面,是苏樱的妈。老太太结婚晚,生女晚,事事都比别人慢三拍,所以她要在女儿身上把慢下的节拍都追回来,一听女儿有了男朋友,急吼吼地非要跟小伙子见见面,一见面就把祖传了三代的金怀表送给郭子安,郭子安捧着金怀表,犹如捧着一枚定时炸弹,酝酿了一夜的分手说辞,就这么被炸飞了。
老太太是从千里之外的老家过来的,很想在这里逛一逛,那几天苏樱的公司忙得要死,没时间,郭子安自告奋勇地陪老太太环城游,他其实是想走一下曲折路线,比如跟苏樱的妈认个干妈之类的,爱情变亲情,既分了手,又不伤感情,岂不双赢?可他实在不是个聪明的人,铺垫得太多,还没进入主题,那点小心思居然被老太太看出来了,不但缴收了金怀表,还骂他不是个东西。
郭子安只想在青春飞扬的年纪找个大美女谈一场惊心动魄的恋爱,怎么就这么前有围堵后有追兵的,还被人臭骂,他招谁惹谁了。
三
就在郭子安以为他将遭受一场浩劫时,苏樱出人意料地给予了他迫切想要的东西——分手,郭子安如愿以偿地恢复了孤家寡人,他的那个美女同事被别人抛弃,转了一圈,又回到原点,只不过他们各自经历了一番不成功的爱情。美女同事这回对他抛出了小桃花,曾经沧海,应该惺惺相惜才对,郭子安却发现自己的人生观发生了质的改变,忽然就对美女同事淡漠了,他不知该怎么解释自己的心理,就像吃过正宗红烧肉的人,再回想曾经的自己迷恋以前那些色泽艳丽却徒有其表的雕刻大餐的虚荣心理,就觉其实很傻,有些东西再美,都只是适合欣赏,再说,以他对美女同事的了解,这次就是人家拿他当空窗期的小点心,他想起以前自己就是这么对待苏樱的,觉得自己好卑劣呀。
卑劣,这个词给了他很大心理压力,所以,当他和苏樱面对面地站在苏樱的公寓前,手抖着从袖子里拽出一支揉皱了的玫瑰、而苏樱用一副怀疑的眼神看他时,他觉得自己天生就是一个自找没趣的失败者,急急地转身,想逃离尴尬境地,第一脚踩空了,像一颗臭榴莲似的,啪地一声从楼梯上滚下来,屁股重重地磕在台阶的沿上。
两分钟后,郭子安被苏樱半拖半扶地弄进公寓,他的屁股成了地雷阵般的禁区,不能与任何物体接触,只能像一条热带鱼似的趴在苏樱的布艺沙发上。
其实他是不打算以这种丢尽面子的“坐姿”出现的,可苏樱做了卤味、麻辣、泡椒三味集一身的鸡爪,满屋飘香,郭子安刚开始还吞着口水抗拒,不到半分钟就投降。苏樱家里就没一个超过一米高的桌子,苏樱席地而坐,SO,郭子安只能趴着,啃鸡爪,啃得脸上挂花。
郭子安说他把这辈子能出的洋相都在苏樱跟前出尽了,苏樱该对他负责,做他的女朋友。苏樱静静地说,郭子安你不要再冲动了,我不做你的女朋友,你也可以来我这里吃饭的,真的,不用打着恋爱的幌子。
苏樱说的那么郑重认真,郭子安一下子就哑掉了。
四
虽然郭子安的一腔热血在苏樱那里碰了钉子,但他不承认失败,年轻没有失败,他有大把的青春好时光来弥补过去的错误。他每天跟在苏樱身后,苏樱买菜他提菜篮,苏樱做菜他洗碗,勤勉得像模范先生,就在苏樱重新接受他的第二天,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那天,上司派郭子安跟美女同事一起出去谈桩单子,回来的路上,美女同事突发阑尾炎,郭子安送她去医院,到了医院,美女同事疼得走不了路了,郭子安还能怎么办?他不是急中生智的人,能想到的,就是抱着美女同事往里冲。
就像火星撞彗星那么不可思议,苏樱这时也来这家医院,她探望一个亲戚,正看见郭子安抱着他的美女同事,郭子安张了张嘴,想解释,但一时真是难以说清,而且,美女的同事脸色煞白,他这时满脑子想的都是救人,至于解释,等一天也不会怎么样吧。
第二天郭子安来到苏樱的公寓门外,他只需要一个说清真相的机会,苏樱隔着铁门说,郭子安,你回去吧。起初郭子安以为苏樱是耍耍脾气,但接下来让他傻眼了,苏樱换了工作,换了手机卡,整个人从郭子安的身边蒸发掉,到这时他才想起,他对她是有“前科”的,难怪苏樱误解这么深。
郭子安一个人孤独地坐在苏樱人去屋空的门外,细细回想他跟苏樱从相识到现在的一幕幕场景,他发现自己在其中的角色是一个冲动任性又很白痴的傻瓜男,而苏樱,聪慧,隐忍,坚强,他以前怎么就没发现苏樱的隐性魅力呢,这个女孩,他还有机会再拥有吗?
五
郭子安抱着那堆木柴跟在苏樱的身后解释医院的事情,唐僧般絮絮叨叨,苏樱明白自己冤枉了他,可那天晚上她做的全是郭子安最不喜欢吃的菜,郭子安昧着良心一个劲地说好吃,不明真相的苏妈妈不停地给他夹菜。郭子安的拉拢工作做的不错,至少已经攻下老太太这座“碉堡”。
除夕春晚,老太太迷上了台湾帅哥刘谦的魔术,郭子安在这里守株待兔半个月,就等着发现老太太喜欢什么,他投其所好,现在机会来了,虽说挑战魔术有点自不量力,但郭子安在大学跟人学过一点皮毛,会几样小把戏,比如能从袖子里变出一束塑料花。
郭子安累出一脑门汗,历经三次失败,第四次,终于给老太太变出一把塑料百合,花中还有意外惊喜,一张有字的纸,老太太戴着老花镜大声一字一句地念。苏樱刚听第一句就把抱枕砸到郭子安头上,他把写给苏樱的肉麻信,变到老太太手里了。
苏樱让他自己找个自我惩罚的办法,郭子安实在想不出高明的点子,就在苏樱家的院子里跑步,跑了十多圈,累得要死,还跟中了五百万似的晕乎乎的傻乐。他真的很开心,只要心中有真爱,再庸俗再平淡的人生,都充满魔术般的瑰丽色彩。
两年前,她遭受了丈夫情感背叛的沉重打击,愤然离婚。之后,丈夫迷途知返,她硬着心肠,一次次拒绝了丈夫复婚的请求。然而,就在一切恢复平静时,却传来前夫得了尿毒症的消息。这个善良的女人顶住强烈的舆论压力,带着孩子来到了丈夫的病床前精心照料,并慨然复婚救夫……
爱无所归
故事要从两年前说起。那年春节前夕,江苏泰州市一家商店的营业员沈粉红,抽空到城里去给儿子买过节衣服。从超市出来她才想起,应该给出差在外的丈夫打个电话,问问他还要带些什么。按下手机号码,她随意看了一下对面的马路,惊呆了——电视里常出现的一幕闯进了她的眼帘:丈夫李帅正挽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有说有笑地从一家饭店出来。
她看见丈夫李帅掏出手机,声音瞬间传过来:“喂,粉红……”沈粉红说不出话,大脑一片空白,泪雨滂沱。李帅在电话那头不停地喊:“怎么了?粉红,出什么事了?”看着近在咫尺却瞒天过海的丈夫,沈粉红头顶的天空瞬间坍塌。
手机还在接通状态,沈粉红一边听着丈夫喊,一边穿过车水马龙的街道,迎向李帅。李帅看到她了,沈粉红眼睛充血,气愤地质问丈夫:“你不是说去招聘学员,怎么和这个女人打得火热呢?……”夫妻俩的争执引来了好多路人围观,李帅虎觉得自己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了面子,一时冲动,不顾旁人的劝阻,狠狠扇了沈粉红一个耳光……
沈粉红惊呆了,结婚这么多年来,丈夫还是头一次打她,而且是为了另一个女人。她忽然觉得,这场婚姻已经走到尽头了。十年前初识丈夫的情景历历在目,想不到男人已经变心了。那年,沈粉红经人介绍,与一家私人企业的司机李帅相识。李帅不仅英俊潇洒,还拉得一手动听的二胡。有一次散步时,沈粉红问李帅:“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呢?”李帅突然弯下腰捡起一块石头说:“别人说异性*交往是什么吗?是在海边捡石头。每个人都想捡自己的那一颗,上天让我捡到了你。我对你承诺不了多少,但我会努力一生,爱你一生!”沈粉红的眼睛湿润了。
两年后,李帅和沈粉红甜蜜地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再以后,儿子李敬烨出世了。那时,沈粉红对家庭并没有太多的要求,只想每天下班后,一家人在一起,美美地吃一顿饭,然后听李帅拉一曲《梁祝》,就心满意足了。不久,李帅转到当地一家驾驶培训学校做教练,收入增加了,日子过得更加明亮。在别人的眼里,他们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李帅当上教练后,应酬多了,晚上回家总是很晚。有个好友对沈粉红说,李帅经常带一个女人吃夜宵。开始沈粉红不以为然。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对她旁敲侧击,沈粉红这才有些怀疑,但一时还不敢完全相信……
可是现在,沈粉红如五雷轰顶,幸福的婚姻大厦倾刻间坍塌了……
当天晚上,沈粉红一夜未眠。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她就起了床,找出了结婚证,平静地对李帅说:走吧,去离婚吧。李帅自知理亏,从昨天回家后一直默然无语,此时听妻子这么说,眼眶刹那间红了,说:“粉红,我对不起你,如果你觉得离了婚你会好受一些,我答应你。”
就这样,夫妻俩瞒着不到4岁的儿子,办了离婚手续。当沈粉红带着孩子离开那个家时,那把熟悉的二胡,还安静地挂在墙上,爱的承诺犹在耳边回荡。那一刻,沈粉红的泪水夺眶而出……
离婚后的沈粉红心情一直很不好。朋友给她介绍对象,她都回避了,她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因为离婚的打击,让沈粉红再也不相信男人的感情。但没有了父亲,却成了儿子李敬烨心头的阴影。有一次,5岁的李敬烨浑身是伤,衣服被撕得破破烂烂地从外面回来,沈粉红问怎么了,他倔强地站立在那里,一声不吭。这时,一个女人领着一个小胖墩找上门来告状,说你家儿子打伤了我的儿子。沈粉红一看,小胖墩的额头被打破了,正在流血。她又气又急,一边低声下气向对方赔不是,一边打车送小胖墩去医院止血包扎。
一直折腾了半夜,沈粉红才筋疲力尽地回到家中。她见儿子趴在桌上睡着了,气不打一处来,扯过他就打。李敬烨在睡梦中被打醒,见母亲一脸从未有过的凶恶表情,怕极了,大哭着说:“他骂我爸爸是坏爸爸,我才打他的……”沈粉红举到空中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她把儿子紧紧地抱在怀里,哭着告诉儿子说,你爸爸不是坏人,正在很远的地方出差挣钱,所以没有办法回来。
李敬烨长到6岁时,沈粉红把他送到了一家幼儿园读书,每次儿子拿到小红花,沈粉红都要以前夫的口气给儿子写一封信,鼓励儿子。她不想因为大人的离异,让孩子的心灵受到伤害。
晴天霹雳
2007年的一个春日,沈粉红的手机响了几次,她接起来刚“喂”了一声,电话就断了。她查看手机显示的号码,竟然是石家庄打来的,她突然想起了李帅。
半年前,驾驶培训学校辞退了李帅,女友为此经常跟他吵闹。李帅原本心里就对沈粉红内疚万分,一气之下便和女友分了手。然后,他四处托人要求和沈粉红复婚。为了孩子,沈粉红想到过妥协。但她又想,如果李帅以后再重蹈覆辙,那是更大的伤害啊!所以,她咬着牙含泪拒绝李帅的请求。不久,她就听说李帅到石家庄去打工了。如今,石家庄那边又打电话来,一定是李帅。沈粉红心想还是应该跟他当面说清楚。她试着拨回去,对方却没有接电话。一心想过平静生活的沈粉红,也没有多想,照样工作带孩子。
不久后的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沈粉红带孩子出去游玩,她的手机又响了。接通后,她脸上露出了奇异的表情。20分钟后,她的脸色惨白如纸,浑身颤抖不止。儿子李敬烨急了:“妈妈,你怎么了啊!”追问了好久,沈粉红“哇”地一声哭了出来,哭着说:“不要问了,妈带你去看你爸爸!”儿子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原来,李帅向沈粉红屡次请求复婚无望后,为了补偿儿子和妻子,他到石家庄去打工挣钱了。正在拼命挣钱之时,突然身体不适,高烧不退,就到医院做了检查。结果却如同平地惊雷:他患上尿毒症!
李帅痛苦万分,找到一个无人的角落,从口袋里掏出病情诊断报告,脑海中一遍遍回响着医生的话:治疗最少也需要二十多万元。李帅越想越绝望,他没有想到自己会病得那么重。他独自朝湖边走去。就在他走下堤岸时,一双有力的大手突然从背后死死地抱住了他,一起打工的同乡带着哭腔说:“大哥,有什么心事就对哥们讲,千万不要做糊涂事啊!”原来,同乡发现他脸色不对,悄悄尾随他来到湖边,在生死攸关时刻救下了他。
得知李帅患病的真相后,同乡惊得目瞪口呆,说:“大哥你不能离去呀,你总得给家人有个交待吧!”同乡的话,让李帅心里一颤:是啊!我应该给家人有个交待!
李帅的家人得知消息后匆匆赶来了。病榻上,李帅声泪俱下地乞求父母不要把这件事告诉沈粉红。此后,李帅一直在医院进行保守治疗。先是服药打针,病情加重后,他开始透析。然而,病痛不如心痛,虽然不能复婚,但沈粉红和儿子却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呀。他经常在病房拉二胡《梁祝》,拉得那么凄凉,听得亲人和病友们心里酸涩涩的。
在医院花钱如流水,亲人凑起来的三万元很快用光了。心灰意冷的李帅决定放弃治疗,为亲人们留一条后路。这时,他唯一的愿望就是再见沈粉红一面。于是,他颤抖着手拨通沈粉红的电话。沈粉红刚“喂”了一声,他急忙挂断。他觉得他不能再害了沈粉红,但能听到她一声“喂”,他也满足了。
不久,李帅扔掉了药物,拒绝治疗。父母苦劝无果,不禁失声痛哭。李帅却平静地说:“爸妈,这辈子我最对不起的是粉红和孩子,你们就放我走吧,早走一天好一天!”妈妈放声大哭。她怎么舍得儿子这样离开啊!她想:也许,这个世界上只有粉红才能救他!于是,她背着李帅拨通了沈粉红的电话……
“你说我们永远在一起好吗?”
“恩,就这样紧紧的相牵到永远”
风筝和线悄悄的谈着甜蜜,静谧的夜空是那么的美丽,那时的天总是很蓝,风总是很清,淡蓝的天空总是白云朵朵;
青青的草地上,风筝依偎在线的怀抱,倾听着宁夏里的心跳,微笑总是离不开的脸,明亮的眼总是带着那么多的满足;
然,一切的美丽总是那么短,故事总是那么多的意外;是那么的始料不及;
一天风筝和线像往常一样,在他们常去的草地聊着天,忽然风筝看到天空中飞舞着一个跟自己一样的身影,看着似乎是那么快乐,且是那么羡慕;她指着问
“你说那是我吗?我也能那样吗?感觉好美?”
“额,你也可以,你飞起来一定比她美”线说道
“哦,好诶,我也要飞起来”风筝带着点撒娇的说道
“额..好”线没有拒绝
于是,在线的努力下将风筝送上了高高的蓝天,线痴迷的看着风筝开心的样子,风筝笑的多么自然,是从未看过的美丽,
“再高点,再高点”风筝喊着
线依然的放纵着风筝的需要,一次又一次的包容着她,默默的看着她越来越远。
“不能太远了,我只能做到这些”线无力的道
“你不会放开我啊,那样我不就可以飞的更高”风筝开始不屑
“……”线依然沉默,依旧让着她,最终线放开了,应允了风筝的要求;
风筝开始飞的越来越远,越来越高,没有线的牵绊的她是那么的自由,那么的高兴,她开始忘记,过去的一切随风飘远,忘记了线给予她的一切;
风筝,就这样孤单的一个人漂浮了很久很久,她也不记得自己走了多远,突然感觉到了疲惫,回头望着来时的路,是那么的遥远,望不到边际的远方,她开始感到丝丝的凄凉,她哭了,开始追悔;当风筝明白一切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风停了,风筝没有了线的牵引开始摇摇欲坠,慢慢的落在了记忆的尘堆里;随着岁月的消逝被遗忘在风里;
线,放开了风筝,不但给予了她自由与快乐,且代表着他的命运也到了最后的终结,风筝和线是一个不可分开的一个体,一旦告别了彼此的牵绊,终究要付出生命去换取,而线做到了,因为她爱着风筝,宁愿给予她一切,包容她,爱护她,甚至生命换取也无怨;
然,风筝只知道自己的快乐,从未在意过线的付出,一惯在线的纵容下成长,她根本不知道线为她付出了多少…
我们约定过的
说好要永远在一起
可却时间总是那么意外
放开不是我的懦弱
看着你的笑那么灿烂
我没有理由再去挽留;
呵护与包容
爱告诉我的真谛
我不能改变的心
习惯了你的撒娇
习惯了你的顽皮
没有脾气的手
总是喜欢抚你的发
微笑的你的脸
烦恼心痛时
总是我最好的药
放开不是因为不爱
看着你的笑那么灿烂
我无法拒绝你的要求
呵护与包容
爱告诉我的真谛
当一切拥有的时候,请学会珍惜,不要一错再错等到失去才知道到后悔;
爱玛出生在伦敦郊区,她和福兰克在地铁上一见钟情并闪电结婚。爱玛24岁时生下女儿布兰妮,一家三口过得其乐融融。每天早晨,福兰克开车将爱玛放在离家两个街口外的国王十字地铁站口,然后把女儿送到学校,自己再去上班。
后来,爱玛开始抱怨老公的无能,责怪他不能在离她上班近一点的地方买套房子。一次次的争吵,使他们失去了往日的恩爱。福兰克用暴躁来应对爱玛的指责,终于,他们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
离婚后的第二天清晨,爱玛拖着一大堆行李准备离开生活了10年的家。爱玛来到女儿的房间,5岁的布兰妮从梦中醒来,她一骨碌爬起来,从枕头底下抓了一个东西放到妈妈的手心里。爱玛一看,是一颗小小的乳牙。爱玛摸了摸女儿:“宝贝,你真的长大了!”爱玛将女儿换下的第一颗牙紧紧地捏在手心,出了门。
布兰妮发现妈妈走了,她知道,爸爸妈妈肯定吵架了,妈妈提前独自步行去地铁站了。福兰克开车和女儿来到地铁站附近时,突然听到轰隆一声,接着被警察拦住,因为伦敦地铁遭到了恐怖袭击。福兰克下车察看情况,他克制着紧张情绪告诉布兰妮,伦敦在庆祝申奥成功,所有的人都放假一天,今天不用上学了。
回家后,福兰克把房门关得紧紧的,闷声不响地看电视新闻。布兰妮想,等妈妈一回来就玩哈利·波特的游戏,母女俩一起追逐扮演伏地魔的爸爸。玩着玩着,她就会将妈妈的手交给爸爸,让爸爸妈妈和好。
直到天黑,妈妈都没有回来。布兰妮要到地铁口去等妈妈,一直沉默的福兰克摊开手,满脸悲伤地说:“宝贝,她不会回来了。”
第二天早晨,街道上静得出奇。走到地铁站附近,布兰妮吃惊地发现,地铁站口居然封闭了。在布兰妮心里,地铁站极为神秘,妈妈从这里去上班,哈利·波特从这里出发到魔法学校……她觉得,地铁站可以通往世界上任何地方。现在地铁站关闭了,妈妈回不来了,布兰妮万分忧伤。
爆炸后的第五天,地铁站重新开放。布兰妮欢呼着对爸爸说:“地铁站开了,妈妈就要回来了!”福兰克不知该如何回答女儿,他的内心一直充满着痛苦和悔恨。爆炸发生的当天,是他和妻子签字离婚的第二天,他看着她拖着大包小包朝地铁站方向走去,却没有上前帮她。一他断定,妻子之所以喜欢就_些小事情跟他争吵,肯定是有一个经济条件比他优越的男人在等着她。
福兰克发疯一样四处打听在地铁站爆炸中伤亡的人员名单。5天后,不祥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布兰妮不理解爸爸沉默的表情下掩藏着什么样的痛苦,她只记得妈妈说过,每个妈妈都是天仙的化身,如果收集全了孩子换下的乳牙,她就会拥有超凡的力量。
这天傍晚,布兰妮回到家,依然没有看到妈妈的身影。她央求爸爸带她去地铁站看看。
国王十字站已经焕然一新。福兰克来到站口附近的启事栏前,张贴了一张带有爱玛照片的寻人启事。上面写着:“爱玛,你在哪里,你还好吗?告诉我,分手那天,你为什么还要去坐地铁?”
启事栏里贴了许多寻人广告,许多市民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来这里张贴启事,希望过往的行人能带来亲人的消息。
布兰妮想了许多办法让自己的牙齿快些落下来,她故意用松动的牙齿啃硬硬的骨头;甚至去嚼牛轧糖。3天后,牙齿终于脱落。布兰妮拿着牙齿对福兰克说:“我要再去一趟地铁站,让妈妈在出站的第一时间得到我的牙齿。”
福兰克很想告诉布兰妮:妈妈真的不会再回来了。不过,他说不出口。他带着女儿来到站口,发现启事栏那里围着许多人,有的人泪流满面。他走近一看,那里竞有一张署名爱玛的字条,上面写道:“我知道,那天你一直站在我身后,我以为你会最后送我一次,可是你没有。我强忍着眼泪拐过弯,赶到地铁站,挤上一列刚到站的车。转念之间,我突然觉得,这趟车比我们相遇的那班车早了5分钟。于是,我下了车。就在这时,巨大的爆炸声响了……我惊慌失措地跑着,我前所未有地想家。在接连的爆炸声里,我想的全是你的好,在与死亡擦肩而过时,我最难舍的是你和女儿。我没有在爆炸中丧生,却实实在在经历了一次重生;我一直徘徊着,因为我不配再回到我们的家里,直到昨天有朋友告诉我,你在张贴启事寻找我……你愿意接受一只受伤的鸟儿归巢吗?如果愿意,请在启事栏前放上一件红色的东西,反之,就放白色的……”
福兰克吃惊地发现,启事栏下已经有了各种红色的东西:红玫瑰,红纸条,红帽子。他挤到众人前面,含泪将女儿带血的牙齿系上红丝带,放在了爱玛的字条上……
抢我生意的女孩持人,我主持的《心灵导航》节目创下了电台节目的最高收听率。我的女朋友见我这么受听众的喜欢,就怂恿我辞去公职,在广州人气最旺的天河广场附近开了一家有偿服务的谈心亭,面对面地同我以前的听众交流。每天,市民们都排着队来找我谈心,他们无不乘兴而来,满意而归。我的助手告诉我,他听得最多的一句话是:看什么心理医生?有烦心事找安然先生去!嘿嘿,在广州这样的商覚n鞘欣铮艹晌诘男牧橹簦蝗菀祝
可是,我再怎么努力,都和我的女朋友想不到一块,尽管我们已经谈了三年恋爱。本年春节,母亲下了死命令,你们再不能拖了,五一节必须结婚。离五一节只有三个月了,我打算带她出去旅游一段时间,单独同她生活一段时间,看能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临行前,我把谈心亭的工作交给助手料理。
神奇的巴蜀风光并没有让我留连忘返。我已经找到了我同女友心理隔阂的问题所在,那就是她把金钱看得太重了!我这个“心灵净化器”对她来说毫不起作用,便有了撤回的打算,于是打电话给我的助手。助手在电话里火烧火燎地说:“安然老师,我都快急死了,你妈又不让我打扰你。你一走,附近也开了一家谈心吧,生意火红得很,把我们的老顾客都拉过去了!”
岂有此理!才一个多月,就有人乘虚而入?不管女友高兴不高兴,当天,我就乘飞机返回了广州。回去后才知道,那家谈心吧的位置距我的谈心亭仅隔两条街,是个女孩开的。我走后的第三天,她就开张了。看来对方是有备而来。我倒要看看,对方到底是哪路神仙?可了解到的信息少得可怜:吧主杜珍美,是来自四川眉山的打工妹,本年21岁,长得挺漂亮。哼,肯定是这些顾客垂涎她的美色,要不她靠什么与我竞争?说不定就是搞声讯服务的那种!
我查阅了工作纪录,没有接待过一个叫杜珍美的女孩,她开店时我又不在广州,那她一定不认识我,我决定亲自出马,去见识见识这位吧主,看她有没有能耐摆平我。那天下午,我装扮成一个普通市民来到她的谈心吧。一进门,我的心就扑扑直跳。一个名声在外的电台主持人,还怕上了一个初出道的打工妹,要去搞间谍活动,传出去我的脸往哪儿搁!
杜珍美的谈心吧布置得很朴实,甚至简陋:一道天蓝色的屏风里面,有两张沙发,一个茶几,旁边是两盆鲜花和一个书报筐。杜珍美的确很美,娇小玲珑的身段,清清爽爽的笑意,小而好看的嘴唇,就像一幅流动的立体画。我木讷地告诉她,鄙人沈波,一家濒临倒闭的工厂的工程师,因不堪生活的重负,很想和她谈谈,要她为自己指点指点。杜珍美用细切而又温和的声音说:“谢谢您对我的信任,我也在一家效益不好的工厂干过,我很喜欢与您探讨未来。”她边说边示意我坐在沙发上,随手给我冲了一杯热咖啡,问我要不要加糖。
我清楚得很,作为一个老到的聊天主持人,她往往会用这些来作为铺垫,来同顾客拉近距离,把什么糖呀,咖啡呀,引伸到生活中去,让你毫无保留地把内心的苦闷藱n隼矗茄统晒α艘话搿N也挪簧纤牡蹦亍N蘼鬯趺囱饰摇⒖嘉摇⑵舴⑽遥叶及遄帕扯桓笨啻蟪鹕畹难印!耙残硎堑乒馇苛艘坏悖行┙粽拧!彼鹕斫乒獾靼盗艘恍H岷偷牡乒庀拢忻琅髋悖窃谄绞保乙欢ɑ峥谌粜樱∠酝芽谛阒苁隆?墒墙裉欤乙谜飧龆嵛疑獾男∨⑾虏涣颂ǎ讯耍裕冶匦胗餐ψ拧
“也许您心中隐藏的不快乐的事太多,如果您不愿意说,就算了,我给您讲个故事吧。”她讲述了武汉一个下岗博士,在大街上卖塑料花的故事。这对于一个怕下岗饿死的工程师来说,真是一个绝好的教材。她讲得娓娓动听,我听得热血沸腾但却不露声色,并假装在沙发上睡着了,打起鼾来。
“丁铃铃”,墙上的定时铃声响了,一个小时到了。我从沙发上跳下来,揉了揉眼睛,嘀咕道:“怎么这么快?”掏出了50元递过去,假惺惺地说:“杜小姐,你讲的故事真好。”
没想到,她却红着脸,把手一挡:“不,沈先生,这次我好像失败了,您根本没有听。顾客没有收获,我怎能白得报酬?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会努力做好的。”
怪了,我得重新审视她了,她居然不是一个爱钱的女人。敢于在顾客面前承认自己失败而分文不取,这需要勇气!
捉弄竞争对手
意想不到的事又发生了。当天晚上,我竟收到了杜珍美的一封信!确切地说是封求助信。她在信中说:“安然老师,您好!我是您附近新开张的一家谈心吧的吧主,我叫杜珍美。我一直很仰慕您。今天我遇到了一个奇怪的顾客,他是一家频临倒闭的工厂的工程师,他面临下岗。他还那么年轻,就对前途和未来失去了希望。但我无论怎么启发他,他都不肯说话,弄得我很尴尬。顾客有困难,我却不能为他排忧解难,您说我该怎么办?”奇怪!她怎么知道我的电子信箱?好半天,我才想起,我曾经用我的私人信箱给我的热心听众回过信。难道她也是其中一员?这让我有了几分亲切和感动。但她敢于向我叫板,我又不想这么便宜了她。于是我又心生一计说:“也许这位落魄的家伙太饿了吧?想让你帮他解决问题却又没有力气与你详谈。下次他来的时候,你给他准备一只麻辣鸡腿,一碗东坡肘子,外加一瓶青岛啤酒。ok!”我是在广州长大的,却极爱吃川菜,随意点了几样我最爱吃的东西。鼠标一点,我就笑得背过了气,这小家伙该不会把我的戏言当真吧?谁叫她对我毫不设防?瞎闯!
为了让她有点准备,我事先预约了她,星期天中午12时见面。那天,杜珍美见到我时,满脸酡红,既羞怯,又拘谨。也许是上次的刁难,让她害怕了。正当我坐在沙发上,等待她如何开场时,她已搬来一张小方桌放到我的面前。紧接着,香喷喷的麻辣鸡腿,热腾腾的东坡肘子,还有一大瓶青岛啤酒,都端出来了,与我信中交待的一模一样。看我惊讶得不知所措,她边为我摆碗筷,边温柔地说:“快吃吧,我已经吃过了。这是我们四川的特色菜,但愿您能喜欢。”
我的口水都快掉出来了,焉有不吃之理。吃着喝着,我就忘乎所以了,“嗨,真好吃,像我妈妈做的一样。我妈妈特爱我,经常给我炖东坡肘子,希望我成为苏东坡那样的文人,可我,对了,我却成了一个工程师。”“这也不赖啊!”她说。“可是,”我接着说,“她干吗要强迫我同张玲结婚呢,就因为她老爸是局长?”“哦,是这样啊?”她仿佛若有所思。
“是的,我和张玲是大学里的同学,我们已经定在劳动节结婚了。可我,却一点也不爱她……不过,我又怕母亲伤心,她守寡20多年,含辛茹苦地把我拉扯大,我已经32岁了,母亲不想看着我……”
“其实,”她轻声说,“你有这么好的母亲,真是幸福。哪像我,从小就失去了母亲,没有人关心我,高中没毕业就出来打工,家里人把我当成摇钱树,我曾孤独得想要自杀。但在我最落寞的时候,我从收音机里听到了安然先生主持的《心灵导航》节目,我受到了很大的鼓舞。每天晚上,我和同宿舍的姐妹们都在他神奇而又美妙的声音中度过。”
顿了顿,她又说:“你听过安然先生主持的节目吗?也就是在那时,我萌发了要当一名电台主持人的念头,我买了很多这方面的书籍,参加了好几届电台电视台主持人的培训班。甚至,为了纠正发音的误差,我还常常口含石子在珠江边练声……可是,听人说,安然老师为了获得更多的金钱,自己开起了谈心亭。当然,这没有什么不好,但他却因此而帮助不了更多的人。因为,听收音机是免费的,去谈心亭要交较高的费用。普通老百姓和打工的人怎么消费得起?”
我心里微微一震,自己当初怎么没有考虑到这些呢?但还是不服气地说:“那,你为什么还要开谈心吧呢?”“我是借机向他学习,同时也给他一点压力,因为我的收费很微薄,只要能维持税收、房租和市场管理费用就行,根本不想去赚谁的钱。如果他能重返电台为更多的老百姓服务,那就再好不过了。”
我“哦”了一声,又问:“那你怎么不直接告诉他?”“当然不可以。听人说,安然先生很自负,现在他的事业如日中天,他哪里会把一个无名小卒的话放在心上。不过,我还是挺崇拜他的。前面说了,要不是他,就没有我的今天。他应该知道,充满爱心的电波力量是多么强大,前不久,连公安部门都抓不到的逃犯,听了电台主持人的话,却愿意赴京自首!”
我点了点头。她更加津津有味地谈论起来,她越是表露对安然先生的敬意,越是赞扬电台主持人工作的神圣,我越是抬不起头,但又不得不随声附和,让她牵着自己的鼻子转。直到两个小时过去了,她的助手进来说,外面还有几个顾客等着哩,我才不得不起身同她告别。
刚要出门,就看见一张熟悉的面孔,她可是同我交流了一年多的铁杆顾客啊!现正在门口向其他顾客大肆夸奖杜珍美。我一脸火辣辣的,如果被她瞧见,她肯定会把我的身份告诉杜珍美,那就穿帮了。我连忙闪身回去,对杜珍美说:“我耽搁了你这么久,那些顾客肯定有意见的,我还是从后门走吧。”杜珍美听了,抿嘴一笑说:“好吧!”
出门时,我给了她100元,她仍然挡住说:“我的收费标准是每小时15元。但这次,我好像又犯错误了,我怎么只顾向您谈安然先生呢,这对您很不公平。”我说:“我喜欢听你讲安然先生呀!”她这才收了我15元,5折优惠。她还说:“您一定要常来啊,咱们互相学习!”
看看,多谦虚啊!而且收费不到我的三分之一。我怎么不会被她打败呢?在一次交谈中,她所阐述的人生观、价值观,差点击垮我最后一道虚伪的防线。
我不敢去找她了,不过,她的影子,她的笑脸,她的柔和的声音,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完了,我莫不是爱上她了?
我成了她的俘虏
她每天都往我的信箱里发信,汇报工作情况,让我给她出点子。我自己也感到莫名其妙,从破坏她到捉弄她,再到一丝不苟地帮助她——这个抢走我生意的人!有一天晚上,我习惯性地打开信箱,她的信又跳了出来:“尊敬的安然先生,谢谢您一直以来对我无私的帮助。有了您,我才没有在那个古怪的顾客面前出丑;有了您,我同他才有了更好的交流;我发觉,我与他有着许多共同的东西,比如,他也热爱您,热爱电台事业,喜欢与人沟通,虽然他没有太多的表白,但我感觉得到。我们讲好了,每天晚上,他都要上我那儿坐上一会儿,可不知怎的,一连3天,他都没有来。我纳闷,我是不是爱上他了。如果他再不出现,我就去找他。安然老师,您能支持我这样做吗?我是不是有点不道德?明天下午3点我来找您,希望您不要拒绝。再见!”
天哪,她爱上了我?我既惊喜,又焦虑,这该怎么办呢?她来看我时,如果发现她那个古怪的顾客就是她所崇拜的安然先生时,她该怎么想?我该怎么办?一夜无眠。我想了无数种开场白,第二天下午临场时,我赶忙拉起屋内的帘子,我想隔着帘子回答她的问题。
我在帘子里,把鼻音调得很重说:“杜小姐,请坐。茶几上泡有绿茶,请慢用。对不起,我今天严重感冒,医生说,会传染的。所以,我只有这样同你交谈,请原谅。”
她开始向我倾诉,她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爱上这位顾客了。您不觉得这很荒唐吗?他知识渊博,无所不谈,使我学到了不少东西。更重要的是,他能把我做的菜,吃得津津有味;我们的心灵走得很近。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也对我心怀好感。可是,这几天,他为什么不来了呢?他会有什么隐衷吗?”
“我想是的。”我有些激动,“因为,他,他也爱你!”
“您说什么?安然先生,您说他也爱我?爱一个人,为什么要逃避呢?他是男子汉呀!”
“因为,因为他曾经欺骗过你,捉弄过你,心怀内疚,骑虎难下,所以他只有……”
“所以他只有把戏继续演下去?安然先生,怎么?您现在的声音变了,不像有感冒了?”
“哗啦”一声,帘子被她拉开了。
我正想回过身去,没想到她已扑到了我的怀里,轻轻地叫了一声:“傻瓜!”
我不服气,我是在什么地方弄穿帮的呢?她一脸得意地拿出一本保存得很新的流行杂志,那里面有两年前记者对我的专题采访并配有好几幅生活彩照。她说:“当时,我就对我的姐妹们说了,总有一天,我会把安然追到手,她们都不相信。现在怎么样,我只用了半个多月时间就将你搞定。我开谈心吧,用低价抢你的生意,就是想把你引出来,这一招叫‘引郎出洞’。你让我做好吃的给你,嘿嘿,我正求之不得,要得到你的心,就要先俘虏你的胃,对于男人,攻胃为上,攻心次之嘛,这是第二招;时机成熟,上门求教,是为了揭开你的面纱……你说,这可不可以写进爱情兵法呀?”
就这样,我成了她的爱情俘虏,乖乖地听她的话,重返电台当主持人。我们台长用人唯贤,虽然杜珍美的学历不高,但确有当主持人的天赋,把她也破格录用了,与我共同主持《心灵导航》。
一个打工妹与电台主持人的浪漫情缘,开始为广州市民们津津乐道。
一直以来,人们以为她只是伟人的红颜知己,可事实是,他们之间曾有过令她心伤肠断的爱情。
1908年,正是英王爱德华七世时代。在她眼中,天空格外高远,大海特别壮阔,连路边的小草小花也似乎在向她点头微笑。因为心上人就要来到她身边了。
4个月前,心上人被任命为商业大臣,成为这个国家史上最年轻的内阁成员。一年前,在一次派对上认识他以后,她天天有一种“全新的兴奋”。
此时,她正与父母从伦敦来到苏格兰克鲁顿湾度假,心上人已接受她的邀请,说是5天后,即8月17日与她及父母会合。她相信,他来到她身边,就会向她求婚了。她甚至憧憬着,她和继母玛格特一样,有一天会成为首相夫人。是的,她的父亲赫伯特·阿斯奎斯,在这一年的4月已升任英国首相。
然而,海流会有回漩涌动,蓝天会有乌云低垂。9月20日,在英伦三岛的主流报纸上,一条震撼人心的大标题映入人们的眼帘:“首相千金失踪!”“阿斯奎斯小姐有难!”
原来,她成天期盼着心上人给她戴上华贵的订婚戒指,没曾想,等来的却是他托人捎来的一张纸条,他把订婚戒指戴在别的姑娘手上了。
9月19日,是首相家会客的日子,人影幢幢,人声鼎沸。她躲在闺房看着各大报纸上他与克莱门蒂娜度蜜月的消息,想到自己未来的日子里只能是一身幽栖,不禁泪如泉涌。悲痛无以排泄的她突然想到这个城堡奇怪的名字:杀戮城堡。她的心头顿时一怵:他杀戮了我们之间的爱情,我何不将自己的生命之花掐灭掉。
她拿了一本书,以书掩面,为的是不让人看到她梨花带雨的面孔。她说,她要去悬崖边的小路上散散步。首相和妻子正忙着迎来送往,根本没注意到女儿的异样。等到晚餐时,他们才发现女儿不见了。
整个城堡陷入慌乱中,佣人打着灯笼在前,众宾客紧跟在后,往大海边的悬崖处去寻找。附近数十名村民闻讯赶来,加入了寻找的队伍。临近午夜,仍不见人影。首相近乎崩溃,瘫倒在妻子的怀中……
几分钟后,渔民的欢呼声响起。获救后,她平静地说:“我在散步时不小心摔了一跤,脑袋磕在礁石上晕了过去。”然而,据发现她的人向警方透露,她倒下去的地方是片草地,头部也没有受伤迹象。
她就是维奥莱特·阿斯奎斯,他是温斯顿·丘吉尔。
媒体刚刚对商业大臣与伯爵孙女喜结良缘的盛况作了大篇幅的报道,接着却是首相千金欲“跳崖自杀”的消息,有人仿佛从中意识到了什么。尽管众多记者密集地前往“杀戮城堡”,要打探究竟,欲挖掘出首相女儿“自杀”的内幕,可终究没得到他们想要的内容。
从那之后,她将这段恋情彻底埋葬。丘吉尔的正坛之路也越走越顺。
维奥莱特于1915年嫁给了板球运动员出身的自由檔正治人物莫里斯。1965年丘吉尔去世,维奥莱特写了自传体小说《我眼中的丘吉尔》,但她对“跳崖事件”只字未提,因而人们更相信维奥莱特只是丘吉尔的红颜知己。
2012年10月,英国历史作家迈克尔通过查阅牛津博德莱安图书馆的阿斯奎斯家族档案,看到维奥莱特所写的一段文字:“丘吉尔在身旁时,我整个人‘像被符咒镇住似的’;当见不到他时,我又会感到‘极度空虚’。”迈克尔明白这并非红颜知己的告白,而是恋人的痴情显露。当年在“杀戮城堡”,维奥莱特来到大海边后,终于想清楚了,因而她并没有跳崖“杀戮”自己,只是情感上极度受伤的她,要以“玩失踪”找到一处悲痛的出口,然后“杀戮”自己与丘吉尔的恋情。
维奥莱特之所以始终对这段恋情守口如瓶,是因为她明白,一旦将恋情公布,会让人们充分联想:丘吉尔利用时任首相的女儿爬上商业大臣的高位,转眼间却将其抛弃另结新欢,这势必让他身陷道德危机之中,损毁他的正治前程。
得到爱,爱有了满意的归宿,这无疑是人生最幸福的事;爱了,却没有结果,只能是“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那么及时举起大度宽容的慧剑,果决地斩断这份情丝,最大限度地保护所爱的人。如此,更能书写出震撼人心的爱的篇章,让生命获得一种高度。
重庆女孩的生命已进入倒计时,她唯一的愿望就是和曾经深爱过的初恋男友见上一面。然而此中有着太多的纠葛和误会,她的愿望能实现吗?初恋男友又会作出如何选择?她的人生会有奇迹发生吗?
青葱岁月开出了最残忍的一朵花
2011年3月8日,当所有妇女同胞都在开开心心过节日时,姜丽华却再一次接到医院发出的病危通知书——血液穿刺结果显示:她体内已没有红细胞和粒细胞,已经治无可治。
望着窗外稀薄的阳光,姜丽华的眼前有些发晕,她扶着墙,拖着毫无生气的步子,走到窗边。窗外的大树已经迎着暖春吐出了新芽,嫩绿的一片,生机盎然。在这生命已迈向倒计时的时候,她最想见的是曾经深爱过的初恋男友晓晨,他现在过得还好吗?她把思绪拉回了12年前……
1999年,身为高中同学的姜丽华和晓晨,同时从忠县(市)考入重庆工商大学,并成为同班同学。晓晨阳光帅气,性格开朗,作为班上的生活(委)员,对既是同乡又是同学的姜丽华照顾有加。
互相的关心和照顾,让姜丽华和晓晨暗生情愫,只是都迟迟没有开口向对方表白。懵懂青涩的情愫持续了2年,终于,晓晨向姜丽华吐露出自己心中的爱慕,还送了她一个银色的CD机。生性羞涩而敏感的姜丽华却没有接受晓晨的示爱,她总觉得,未来还很长,现在在一起并不合时宜。
时间就在姜丽华和晓晨不温不火的情感中飞逝。青春靓丽的姜丽华,犹如一朵清丽的百合,纯洁高雅,然而,谁都没有想到,一场无情的打击正在向这个如花的生命靠拢——一年一度的体检,姜丽华突然被查出患上了再生性障碍贫血。患上这种疾病的人,自身失去了造血功能,需要通过输血来延长自己的生命。
突如其来的打击,让姜丽华当时就懵了,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有眼泪泉涌般止不住地往下流。那一天,晓晨给她打了很多个电话,她一个也没有接。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与命运对她的宣判苦苦抵抗。室友们上过晚自习回寝室,打开灯见坐在地上满脸泪水的姜丽华,都焦急地问她怎么了。姜丽华这才清醒过来,她摇摇头,从地上爬起来,准备出去。这时,一个室友拉住她,关切地问道:“丽华,你到底怎么了?今天晓晨找了你一天,给你打了无数个电话。你要是没事的话,就给他回个电话,别让他担心。”听完室友的话,姜丽华轻轻地说了句“好”,便转身走了。在学校的操场,晓晨得知了姜丽华犯病的事实,突然觉得天旋地转。偌大的一个操场,那些在上面奔跑、嬉笑,抑或是坐着谈天说地的人,都显得那么幸福,只有姜丽华和晓晨,心里的悲伤已经蔓延成河。晓晨第一次有那么大的胆子,他一把拉着姜丽华的手,然后把她紧紧地搂在怀里,说:“丽华,没事,我会一直陪着你。”那声音,柔和得可以把整个世界都融化掉。姜丽华沉默着,趴在晓晨的肩上,眼泪无声地流。
第二天,姜丽华请了假,住进了医院。住院的日子,晓晨每天都会去看她,有时为了给姜丽华惊喜,晓晨会带上自己在花店精挑细选的玫瑰,变魔术似地变给姜丽华。那时的姜丽华,眸子里全是幸福的神采。偶尔伤怀时,晓晨会温柔地为姜丽华抹去眼角的泪水,紧紧地抓着她的手,给她唱情歌,直到她露出最舒心的笑容。
经过治疗,姜丽华的病情暂时得到了控制,她一心想着回学校继续上课。所有人都扭不过她,只好由着她。出院返回学校的时候,晓晨在校园里的广播台点了一首《明明白白我的心》给姜丽华。一走进校园,姜丽华就听到广播里传出的悠扬旋律,“你有一双温柔的眼睛,你有善解人意的心灵。如果你愿意,请让我靠近,我想你会明白我的心……”那一刻,幸福的感觉溢满了姜丽华的整颗心。
能在校读书的日子已经所剩无几,病后的姜丽华尤其脆弱,除了心疼,晓晨对姜丽华的爱意也在剧增。而姜丽华对晓晨,有的是大把大把的爱和思念。晓晨的好,姜丽华的眼里看到了,心里也感受到了。只是,自己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而晓晨却是如此优秀的一个男孩。所有的一切都还岌岌可危的时候,爱情到来了,但姜丽华不敢接受。也许在不远的未来,两人就是咫尺天涯。
爱情拆散,留下了无尽的思念
2003的夏天,毕业生们都拖着行李,恋恋不舍地与老师同学告别,告别这段青葱岁月。燥热的空气里有微微的湿度,就像姜丽华的心,有道不出的难受。她把晓晨拉到一边,问道:“你有什么打算?”
“你去哪,我就去哪!”晓晨的话满是真诚。
“别傻了,你不是一直想去深圳吗?我想回家,爸爸妈妈给我找了一份教师的工作,我觉得还不错,呆在爸爸妈妈身边我也很安心。”说话的时候,姜丽华故意把头扬得高高的,就像在炫耀自己以后可以衣食无忧。片刻之后,她又接着说:“说白了,我们以后应该没什么交集了,我们只能是最普通的朋友。”
姜丽华的决绝,让晓晨无话可说。他盯着姜丽华,看着她一脸的兴高采烈,突然意识到:也许她,从来就没爱过自己。“好了,我要走了,以后联系,我爸爸妈妈应该来接我了。”说完这句话,姜丽华便转身潇洒地走了。
原地,只有晓晨一个人在傻傻地发愣,他仿佛听到心掉在地上碎了的声音。想到姜丽华对他一直若即若离,他发现对姜丽华来说,自己并没有多重要。他望着姜丽华已经远去的背影,有些怨恨。只是他不知道,姜丽华转身后的泪流满面承载了对他深深的爱。
就这样,姜丽华跟着爸爸妈妈回到了忠县(市)老家。在忠县(市),姜丽华并没有当教师,那是骗晓晨的,她在一个小单位做一个小文员,做做整理资料之类的轻松的活儿。每一天,姜丽华都要吃大把大把的药。工作和生活都非常平静,只有在思念晓晨时,她才会在内心惊起不小的波澜。
晓晨真的去了深圳,那个他梦想已久的城市。在那里,他设计了无数个关于未来的美丽蓝图。他曾经希望在他设计的未来里,有姜丽华的陪伴,只是姜丽华却从没许他一个承诺。就在去深圳不久前,他发现姜丽华换了号,删了他的QQ。因为年轻,让晓晨没有细想这一切的缘由,他固执地认为,姜丽华抛弃了和他的一切情分。
身体的每况愈下,让姜丽华越来越脆弱憔悴。一天,她就在小区外买酱油,却在回来的路上,晕倒在小区的花坛旁。当她睁开眼时,看到的是妈妈满是焦急的脸,她坐起身来,疑惑地问:“妈,我怎么了?”听到女儿这么一问,妈妈没忍住,放声大哭起来。
姜丽华知道,晕倒对于一个生重病、生命随时可以结束的人意味着什么。爸爸妈妈安排她不要去上班了,就在家里静养,偶尔可以给妹妹带带孩子。姜丽华平静地接受了。
在姜丽华房间的一个盒子里,有一个银色的CD机,那个CD机看上去已经有些旧了,但保存得非常好。姜丽华每天都会拿在手上细细地看一遍,却从来不打开听。每一次,看着CD机,姜丽华的眼眶都会泛红。那是晓晨送她的。好喜欢听《明明白白我的心》那悠扬的旋律。那个时候的青春虽然是涩涩的,却有着斑斓的色彩。
现在的姜丽华躺在病床上,望着头顶苍白的天花板,冰冷的液体从小小的针管注入她的体内,她没有任何感觉。片刻之后,她伸出手,吃力地将病床边的盒子打开,从包里拿出那个她一直不敢打开的CD机,按下按钮,把耳机塞在耳朵里。当《明明白白我的心》的音乐响起时,她的心猛地颤动了一下。
晓晨他还好吗?此刻,姜丽华对晓晨的思念就如潮涌般猛烈地袭来。她把这首歌听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没电为止。姜丽华坐在电脑前,颤抖着手在搜索栏里输入了她记在心里滚瓜烂熟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却没有发现晓晨的任何动向。那一次,姜丽华在空间上写了一篇日志——《最后一次缅怀逝去的爱情》。
一
公司里,最流行的话题是有关陈陈的。陈陈者,帅哥也,高大英俊,玉树临风,就是穿件打折的外套,也酷若男模。玉玉藱n鲁碌难劬τ械阆裰芑。庖丫堑谄叽嗡⑿掳素园姹玖恕T诖酥埃裼裨倒鲁碌难劬ο窈⑾裾叛в眩罾肫娴氖撬迪穹严琛N抑恢烂ㄟ涞难劬σ蝗杖洌怀邢氤鲁碌难凵瘢材苋绱私腥讼肴敕欠恰
最近,玉玉长发飘飘,青丝如黛,藱n鲁伦钕不肚啻貉笠绲呐ⅰR涤嗤葡怖牧肿永植豢芍В倒纠镒罱孟木褪腔し⑺馗捶⑺褂薪廾唷⒚嫠际乔啻荷倥闹匾业薄R桓鲂瞧诠し颍妥艘磺г饪欤剐γ忻械卦臀乙桓霭怖罄癜N掖蟠蠓椒降亟邮堋2灰逯疲巳说枚≈W非笏Ц纾巳擞蟹荩乙惨逦薹垂说丶尤氲秸庵Сし⑵恼蕉范游槔铩L肿铀凳乘乜谄缋迹艺飧鋈馐扯铮环闯L焯旄嗖司啦磺澹敫鲈孪吕矗婊萍∈荩绱涤梗鲆惶焐系粝碌牧置妹谩9Ψ虿桓河行娜恕KЦ绯鲁伦芩闶前阉哪抗獯拥缒陨弦瓶θ菘赊涞囟晕宜担骸鞍舶玻萃心阋院蟛灰└吒耍看紊下ィ易苁堑P哪慊崴さ埂!
我的笑容凝在脸上,虽然自己不比沉鱼落雁,但也是婷婷娉娉。玫瑰花啦,情书啦,一打一打地收,可惜落款都是同一个:林子。想想林子不足一米七○的个头,黝黑的面孔,我心里就不是滋味。如果落款换成陈陈,我该多么高兴啊。可惜,陈陈天天生活在美女的约会与媚眼中,从来不知道如何向女孩子表达自己的好感,他简直就是被女人宠坏了。但我还是恨恨地把电脑屏保换成了陈陈的照片,是我偷偷用手机拍的。他眉头微蹙,怎么看都有大牌明星的风范,怎么也不能阻止我对他从眼里爱到心里。
二
妈妈提醒我:有句俗话,男才女貌。男人最能靠住的,是财产和才华,男人太英俊了,放在哪儿都有人虎视眈眈。我不怕,我会好好地爱护自己的帅哥,然后再去练习游泳,免得自己被众多MM酸葡萄样的眼神淹住。下了夜班去练习跆拳道,看谁敢跟我抢帅哥。眼下,连刚刚分配来的小倩都在嗲声嗲气地打听陈陈的QQ号码,时间紧迫,我得趁鱼尾纹还没有爬上眼角,抓一个帅哥回家。
天遂人愿。公司安排市场调查,我竟跟帅哥陈陈分到一组。当晚神清气爽,我连吃了四根烤肠,两只甜筒。陈陈看着我得意忘形的模样:“安安,你这么吃,哪个男人能养得起你呀。”我把涌上心头的火气咽回去,可怜兮兮地望着他:“以后,我少吃点行吗?”陈陈一脸无所谓的态度叫我快爆发了,我的脾气是有名的差,跟陈陈在一起,我这么忍气吞声,会得焦虑综合征的。为健康着想,我告别帅哥,提前回家。最后付账,陈陈坚持AA制,我吃得多,先付了自己那份40元,陈陈付了12元。那一段时间,我的火气居高不下。陈陈对市场调查并不了解,许多工作都是我一个人跑来跑去,下午6点了,我还一脸微笑地敲别人家的门做调查,陈陈跟街上几个MM眉来眼去的,连只公文包也不懂得帮我拎。晚上回到公司,我已经摇摇欲坠了,有人在一边扶住我,我才没有摔倒。转过脸,竟然是林子。林子说他主动要求分过来,跟我们一起做。
林子业务一级棒,陈陈在一边也乐得心花怒放。打开袋子,我才明白为什么陈陈这枚馅饼会落到我的头上,陈陈把表格填得一塌糊涂,连横向跟纵向的数字都不一致。差一天都要上报了。叫我怎么汇总?转过头,陈陈的目光已经跟玉玉含情脉脉的眼神胶在一起,大声叫他,他都顾不得应声。林子安慰我:“生气容易长皱纹的,陈陈的数字我都纠正好了,在公寓的电脑里,跟我一起取,好吗?”
我第一次觉得林子的脸没有印象里那么黑,小眼睛里发出的光泽很体贴很温暖。
三
林子跟陈陈共处一室。我刚走到门口,就看到右侧那张凌乱的床,床上杂志、报纸云集,烟蒂横陈。林子匆忙地说对不起,然后手忙脚乱地收拾。我坐在另外一张床上,上面铺着一张百合图案的被单,清新雅致。想不到陈陈还这么懂生活。
林子收拾利落,开始坐到桌前打印报表。林子的工作,多次得到经理的首肯,何况他一直明着暗着追我,表格数字一定做得很仔细,剩下的时间我可以回家从容地补上一个懒觉了。陈陈枕边还放着几本散文书,我随手取出一本来,里面竟然还夹着我的照片。我捻朵花,在青青的草地上娇羞地笑。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拍过这张照片。陈陈从哪里得来的呢?林子一回头,提醒我:“去年春天我们公司去旅游,不是曾经拍过许多照片吗?当时我趁你不注意,多拍了几张。”
“你?”
我记起来了,当时林子是随行摄影师。林子的摄影水平,在公司里也是数一数二的。那次,我的照片最多,装了厚厚一大本。那这张干净整洁的床,一定也是林子的。
四
那天,妈听说我跟林子一起加班,极力怂恿我把林子带回家。晚饭是林子做的,六菜一汤。妈妈不停地夸林子的手艺好,林子小脸粉红粉红的,遮住了本来的黑色。妈妈明确表示:林子就是她的准女婿了,找个知冷知热的男人比找个衣服架子好多了。妈妈封存了我的高跟鞋,说你的个子已经够高了,以后多买平跟鞋。
林子乘胜追击,不久就向我求婚了。嫁谁不是嫁嘛,林子把我当宝贝有什么不好呢?说什么话都看我脸色,做什么事都讨我欢心,模样差点又有什么关系?公司实行红包薪水,每个月林子的红包都鼓鼓的,陈陈那薄薄的一点,怕是自己的温饱刚刚搞定,我强颜欢笑追这样的帅哥有什么意思呢?
婚期很快定下了。在我跟林子逛街,购置衣服时,陈陈跟玉玉吵翻了,他去年借了玉玉3000元钱,现在还没有还。我第一次发现,陈陈身上那套西装,是从地摊上买来的,刚洗一水就开始严重变形。而林子穿的雅戈尔,有板有眼,人看起来也很精神。而我,牵了林子的手,就成了幸福的公主。林子这些年,一心扑在工作上,手上有一套两居室的房子。我是第一个叫他心动的女孩子。单身的他一直住在公司的公寓里,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现在连租金带房子,加起来重新在紫藤花园买一所三居室的大房子。又请了装饰公司,精雕细琢,工程完结后,那把锃亮的钥匙就放到我的手心里。房产上也签着我的名字,我犹豫了一会儿,说不太好吧。林子说:“连我都是你的了,这套房子,你就笑纳吧。”
婚后,林子被调到市区组建分公司,他天天开着车,上班绕一大圈来送我,下班又赶过来接我。回到家里,林子洗手做羹汤,林子帮我夹菜,要我多吃点儿。他说从我答应嫁给他那刻起,他就暗暗发誓,叫我今生今世过得幸福。在公司里的小倩还在为陈陈用力搓衣领,洗被单时,我正坐在咖啡厅里,跟林子听音乐。我电脑上的屏保,早就删掉了,就像是忘记了那场绮丽而浮夸的梦。
年底公司聚会,都点着名要去我家。林子穿着围裙忙忙碌碌,厨艺娴熟,给大家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聚会宾客皆欢。在聚会上,玉玉悄悄告诉我,她决定嫁人了,男友是常跟公司打交道的一名注册会计师,虽然说其貌不扬,但对玉玉一往情深。玉玉纤长的手指上,那只钻戒直闪我的眼睛,少说也得四五万元吧。不久,小倩也辞职了,听说跟男友去欧洲度假,也准备结婚了。后来,我收到了小倩的电子邮件,小倩感谢我为她指明了婚姻的方向,要不然,她恐怕还在为陈陈的三心二意哭鼻子抹眼泪呢。
前几天,跟林子出去逛街,我看到陈陈居然在花店前卖玫瑰花,林子温柔地对我说:“你看,小帅哥也开始学习卖玫瑰花赚钱了。”看着帅帅的陈陈成了滞销货,心里有点旧情难忘,有点心疼,但有什么办法呢?陈陈,原谅我们一个个离你而去,帅,实在不能当饭吃,而我们都不可能不食人间烟火。
情财双骗
心狠男人设下“生死骗局”
现年44岁的徐景辉系湖南湘潭人,初中毕业后他从打工仔开始,做过多家公司的老板,他性情粗暴且特爱面子,尽管赚了不少钱,但花销排场很大,而且又喜欢上赌博,很快将自己辛苦赚来的钱输个精光。5年前,前妻由于看不惯他张扬的赌徒性格与他离了婚。离婚后,两个子女均归他抚养。
妻子的离去对他有所触动,徐景辉张扬的性格开始有所收敛。几年前,他又与朋友合伙成立了一家玻璃厂,玻璃厂效益不错。重新有钱后,他爱虚荣的心火又重新燃起,又被朋友带进了赌场,又将自己的钱赌光,还挪用了工厂的货款,使工厂陷入困境。尽管现实潦倒,但徐景辉是一个不信命的人,他的几起几落使他相信,只要时来运转,他终究会东山再起。
于是,徐景辉向熟人借款,利息许诺给债拳人2——3分息,并借到了一笔钱。他开始踌躇满志起来,然而商机不是靠他的信心决定的,由于他投资不慎,被人骗了,投入的数百万元项目产不出优质产品,产品卖不出好价,账务问题就出现了,资金链条也就轰然坍塌。几十名工人的工资、房租、水电等等的开支他无法维持,更无力偿还债务,为此,他几次差点被逼上绝路。
尽管徐景辉债务缠身,但好面子的他仍死撑着充当“土豪”,麻将棋牌室是他常去之地,他打麻将的豪放令身边的人对他是富豪没有丝毫怀疑。徐景辉不仅“有钱”,外表也英俊,于是他常吹嘘自己是个情场老手。“有一个人,你未必能泡到手!”一个朋友不服气地说,“她叫刘玉梅,和你是老乡,是一家外贸公司的高级白领,但她是个十足的冰美人。”徐景辉不服气地说:“尽管放马过来,还没有我征服不了的女人。”朋友把他的话当真了,2010年上半年,在这位朋友的介绍下,徐景辉与刘玉梅在一家棋牌室认识。
徐景辉在向刘玉梅介绍自己的情况时,隐瞒了自己的过去,只虚荣地向刘玉梅表白。刘玉梅是离过婚的女人,由于自己的经历特殊,她对感情非常小心。但徐景辉不愧是情场老手,几次相聚,他就真把刘玉梅的心牢牢抓住,使得刘玉梅心甘情愿地当他的小情人。
由于找不到徐景辉,刘玉梅非常生气,自己付出了感情,钱又被骗,于是她无数次打电话催促,还到徐景辉的家中以及工厂门口堵门,让徐景辉烦不胜烦。后来,由于刘玉梅不断追债,而自己又拿不出钱还债,徐景辉于是决定下毒手“摆脱困境”,让刘玉梅销声匿迹。为人干诈狠心的他设计了好几个死局:一、约她到工厂附近将她做掉,但他否定了这一方案,工厂在市区人多眼杂容易暴露;二、请她喝酒,用酒灌醉她后将她做掉。这一方案也被他否定了,原因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反正他觉得不妥;三、他看到了不少电视上播放的杀人细节,有请被害人外出旅游的,便想到请刘玉梅去旅游,途中设计陷阱,让她自然死亡,这样即便有责任,风险也相对减少。左思右想后,徐景辉最终确定采用这一方案。方案设计好后,他把谋杀目的地瞄准了海南。
海口赴约
爱情之旅步步危情杀机无限
尽管刘玉梅不停地向徐景辉索要欠款,但他对靓丽的刘玉梅仍心存念想,不得已不会走谋害刘玉梅这条路,真正促使他要谋害刘玉梅的是另一件事。
2013年11月6日,徐景辉的一个朋友对他说,刘玉梅可能另有情人了,他曾经多次看到刘玉梅挽着一个男人的手进出其家门。徐景辉一开始不信,他多次追问刘玉梅,而刘玉梅每次都回答得含糊不清。后来,经过跟踪观察,徐景辉的怀疑得到了证实,刘玉梅的确另有情人。徐景辉此时已是离婚之身,与刘玉梅相处后感觉很不错,他想如果相处下去感觉还行的话就干脆娶了她,但明确知道刘玉梅另有情人后,他心情非常糟糕,想到自己的情人背着自己也找了情人,他顿感自尊受挫,这也激活了他杀害刘玉梅的决心。
当天晚上8时,刘玉梅乘坐湖南到海口的班机到达海口市,徐景辉到机场接到刘玉梅后直接带她回到宾馆住处。一路上,徐景辉向刘玉梅吹嘘他是如何如何通过朋友融到资产的,刘玉梅听得非常高兴,仿佛那没抱希望的10万块钱又回到了自己的腰包。当天晚上,他们度过了情感危机以来的第一次欢愉。第二天,徐景辉开始实施他的谋杀旅行的第二个步骤:带刘玉梅到三亚海边玩耍,意图在海边让她遇害。
由于刘玉梅从来没有到过三亚,一路上,她早已被海南满眼春光所陶醉,所以对三亚之旅充满了期待。在鹿回头风景区,刘玉梅心情舒畅地登山游玩,在山顶上,她放声高喊,她成了此时最幸福的人。然而,危险在她身边她却一点也没察觉。徐景辉趁刘玉梅忘乎所以之时,借故步履不稳,将身子撞向刘玉梅,令徐景辉没想到的是,刘玉梅的反应非常敏捷,情急之际,她抓住了身边的一棵树枝,将身子反弹回来。望着脚底下深不可测的陡坡,刘玉梅流了一身的冷汗,但她却完全没有想到是徐景辉在谋害她,只说了声“吓死人了”。这一次下手没成功,徐景辉立即实施第三步,将刘玉梅引向海边后再伺机下手。
于是他对刘玉梅说,山上太危险,不玩了,不如到海边赶海去。刘玉梅不知是计,随他到了三亚蜈支洲岛。蜈支洲岛是海南著名的旅游胜地,海天一色,非常适合情人旅游。徐景辉在带刘玉梅坐游船入岛期间,他想借故将刘玉梅撞入海里,但他没想到,帮他们划船的船夫非常有经验,由于当天风大浪大,船夫不准游客随便进出船舱,他的阴谋又没得以实现。
在三亚,徐景辉没能实现他的阴谋,他就把刘玉梅带回海口,他对刘玉梅说,海口的万绿园很好玩,刘玉梅也没到过万绿园,于是同意他的建议。令刘玉梅没想到的是,在万绿园的海边和礁石附近游玩期间,徐景辉佯装站不稳时不时碰撞刘玉梅,有意将她碰撞掉落海里。由于有鹿回头之险,再加上万绿园的遭遇,刘玉梅已经感觉到徐景辉有不轨之意,于是每次碰撞都被她躲闪而过。多次不轨阴谋流产之后,徐景辉决定下重手除掉刘玉梅。
这是海口一条很偏僻的小巷,东侧是金景湾职工食堂,中午下班时间,食堂内空无一人;西侧是一个工地的围墙,工地内没人居住;窨井前方数十米处有一个幼儿园,还有民宅;后方的小巷入口处有两家铺面,距离案发地点百余米。小巷的西侧还停着几辆,中午途经这里的路人和车辆很少,十分安静。
看完作案地点后,徐景辉又返回理发店,晚上七点左右刘玉梅做发型结束后,天空开始下着小雨,徐景辉便打着雨伞带着刘玉梅步行经过这条小巷,他借助雨伞挡住刘玉梅的视线,随后两人一路小跑,当刘玉梅跑到徐景辉设计好的“纸板陷井”上时,一脚踩空,她的上半身卡在井口,就在此时,徐景辉慌忙将刘玉梅连人带伞摁入井里,随即将井盖死死盖上,并在附近又找来一块木板再次盖上。为了确保刘玉梅没有生还之机,他蹲守在窨井旁边等了好久。
惊魂三天
女白领历经生死虎口脱险
再说刘玉梅掉下窨井后,拽着雨伞掉到井底,污水很臭,还喝了几口。她以为自己完蛋了,就拼命向上划。幸好在污水中间有一段管子,刘玉梅踩了上去,把头仰出了水面。正在刘玉梅庆幸自己没有死时,突然听到徐景辉在井口外走来走去。她赶紧屏住气,一点声音都不出,躲藏在井底拐弯的地方装死。见刘玉梅一直没发出声音,不久后,徐景辉就离开了。
刘玉梅心想要保存体力,一定要活下来,正好有根管子救了她,她就一定有办法出去。刘玉梅在井底提醒自己保持头脑清醒,不能就这样放弃。第一天晚上,刘玉梅没有睡过一觉,睁大眼睛看着黑暗的四周。由于刘玉梅的手机被拿走,她不清楚时间过去了多久。估计是晚上十二点左右,徐景辉又来了,他把井盖掀开,探头看了一下井里黑漆漆的,“砰”的一声,又把井盖盖上走了。
经过了一个黑夜,终于迎来了白天,刘玉梅以为徐景辉不会再回来了,就开始想办法出井逃命。“救命呀,救命呀,救命呀,哪个好心人路过,井下掉了一个人。”刘玉梅仰着头,拼命朝井外喊,可是一点用都没有,尽管上面人来人往,但都没有人回应。落井时,刘玉梅衣服口袋里还有五百块钱,都是一百一张的,她就取出两张,缠在雨伞的杆子上,使劲往井盖上面的孔塞去。刘玉梅想这样把钱顶出去后,像旗子一样晃动会有人看到。她反复试了好几次,才把钱塞了出去,而后就一直摇着,没有力气了,杆子掉下后她又再次举起。
就在这时,她感觉井口外有人,便开始使劲呼喊救命。不过透过井盖的小孔,一个人影投进井里。刘玉梅很惊讶,那个身影很像徐景辉但又不是他,紧接着就听到一个男子的声音:“嘿,你看还有这个东西。”于是,他们把钱取走,杆子也被他们挤掉到井底。就这样,刘玉梅熬过了第二个夜晚。第三天早上她还是清醒的,心想一定要想出办法,不然时间拖得越久自己越没有体力,体力透支后她就算想到办法也爬不出去了。此时,她发现井口边有一根管子,但距离很高她摸不到。刘玉梅就把上身的衣服脱掉,只穿着内衣。然后把衣服和雨伞布打结,做成一个绳梯,想靠这个爬出井去。
可挨到下午的时候,又饿又累的刘玉梅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开始迷迷糊糊地睡过去。睡了一会儿后,刘玉梅从晕迷中醒来,发现本来漂走的绳子又漂了回来,此时她又燃起了求生的欲望,为了恢复体力,她就用舌头舔井壁补充点水分。她把绳子甩上井口边的管子,抓紧绳子,使尽全身力气爬上去,使劲把井盖推开,伸出一只手拼命摇晃。
这时,一对姐妹经过这边,看到窨井口突然伸出一只摇动的手,并有声音从窨井传出向她们呼救,被吓坏了的姐妹俩当即呼喊赶紧报警。陆续地有人围了过来,一个男子伸出手,让刘玉梅抓住,另一个男子,也过来帮忙,一起使劲把她拉了出来。
经口口相传,这起借钱人被谋害的案件在海南引起了强烈反响。有市民说,这是令人防不胜防的最阴毒杀人案。根据刘玉梅的报案描述,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随即进行了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龙华警方将此案立为故意杀人未遂案件,并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
一开始,徐景辉否认谋害刘玉梅。不过,警方拿出了一段记录案发现场的视频证据最终让徐景辉低头认罪。经审讯,徐景辉对自己实施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警方指出,案发后,徐景辉认为刘玉梅不可能再有生还的希望了,于是回到刘玉梅在海口灵山镇的旅馆住处,将两张欠条全部销毁,然后于第二天上午8时飞回长沙。
2080年的一天,任明打开墙壁上的巨型视屏,找到电影频道。他看着看着,渐渐被吸引住了。这部剧名为《惊世奇情》的影片写的是20世纪初的一个爱情故事,女主人公梦倩为了寻找自己初恋的爱人,拒绝了名利金钱等方面的诱人,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真爱。
任明被感动了。在这个物质高度发达的社会里,爱情是什么滋味已很难尝到了。那些称作夫妻的人几乎全部是从网络上开始认识的。
一向崇尚古典的任明不想也这样解决自己的终身大事。他看到电影上真情专一的梦倩,感到从未有过的冲动:梦倩正是他寻觅已久的真心爱人
这天任明开硻n鋈,有人拦住他要搭车。任明惊呆了:这人正是电影里的梦倩
爱神真的照顾任明,他和梦倩从此相识,很快就坠入爱河,不久就结婚了。
任明不想让妻子再演电影,那个绯闻不断的娱乐圈不适合纯情的梦倩。于是付给了梦倩所在的“梦幻电影公司”一笔钱,终止了梦倩同他们的演出合同。
娇妻每天在家里守着自己,任明终于找到了一位感情专一、称心如意的爱人。
可是不久,任明发现妻子常独自一人出去。开始他不在意,后来在视屏中看到梦倩又参演新片,并有她与男主角出双入对的镜头,他心里不平衡了。他劝说妻子别再去拍电影了,梦倩含笑答应了。
不久,梦倩主演的电影又上演了,而且不只演纯情角色,还多有暴露镜头。
一次在饭店里有一个宴会,任明看见梦倩和一个男人在卿卿我我,又搂又抱旁若无人,他头都大了。可是回到家,梦倩却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任明再也不能容忍妻子欺骗他了。这天视屏上又出现梦倩主演的一个新片,她和男主角火辣辣的亲热镜头令他火冒三丈。没料到他认为纯情的妻子却是位满嘴谎言的人。他喝了好多酒。梦倩回到家,任明抄起早准备好的刀子刺在她背上……
这个时代已没有什么秘密可言了。梦倩刚倒在地上,墙上的视屏自动开启,梦幻电影公司的网页出现在屏幕上。
“我杀了她”任明盯着屏幕说。
屏幕上切换出一个大车间,只见几十个一模一样的“梦倩”全部躺在流水线上。最后一道工序是注射一种液体电池,然后“梦倩”站起来,风情万种地走出车间……
任明看呆了。
“你的妻子是我公司出产的一个产品,她演出的电影是她广告宣传的一部分,所以你杀了她根本不必负法律责任。如果你再付一笔钱,另一个全新的‘梦倩’会出现在你的家中。当然,你想让家中的‘梦倩’复活的话也可以,你只需付购买时一半的钱,我们保证马上修好……”一个合成出来、没有一点感情色彩的声音滔滔不绝地说着。
年少的时候我是个爱慕虚荣的女孩子,不仅在成绩上与班里的其他女孩子比拼,在衣饰和情书上,更是不肯向她们服输。当然这些是在暗地里较量的,一旦被某个爱嫉妒的人上告了老师,这样的虚荣转瞬间就会灰飞烟灭,只留下尴尬和羞耻给自己。我与文康的初恋,便是在这样的小心和甜蜜里,越过几何老太的耳目,悄悄生长起来。几何老太是我们的班主任,这个称号并不是我们给她起的,而是她教数学,又姓何,常以几何老太自称,于是我们暗地里也这样叫开了。
那时候已是快要读高三,文康和我,皆是几何老太最引以为豪的学生。记不清这段被温柔环绕的爱恋具体是怎样开始的了,好像是与几何老太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都常常在放学后被留下来加加小灶,或是在她窄窄的小房子里帮她批改一下试卷,如果改得快,她会将我们强行按在饭桌前,做饭给我们吃。她与丈夫,早早就离了婚,儿女皆已成家,她就一个人住。有时候我们猜想她是寂寞,想念自己的儿女,所以才对我和文康如此偏爱吧?还是十六七岁的小孩子,对她的这份关爱,并不怎样地领情,相反在她转身的时候,还会和文康狡黠地挤挤眼睛,笑她矮胖臃肿的身材。也就是这样无声的交流,让我们渐渐忘了对视的初衷,只看清了彼此眼睛里的依恋和柔情。我和文康,就这样在被称为爱情毒药的几何老太的眼皮底下,悄悄喜欢上了彼此。
初恋的甜蜜足以让人忽略一切的阻力和危险,几何老太在讲台上义正辞严地重申,一旦发现恋爱者,即刻一刀斩断的时候,我和文康还在传递着温情脉脉的小纸条。她絮絮叨叨地给我们两个介绍改卷的规则时,我们手里握着的红色圆珠笔,早已换成了彼此发烫的手指。就连她在别的老师们面前夸我和文康的聪明时,我们还没有忘了给对方一抹温情的微笑。这样的爱恋还是敌不过周围同学的注意,第一名和第二名的爱情,他们除了羡慕,竟没有一丝的嫉妒。这不免让我和文康觉得得意,偶尔也会因为究竟谁先爱上了谁,而不大不小地吵上一架。那时候的我们,都脱不了骄傲和虚荣,小小的心,也会因为彼此排名的先后,而在说完甜言蜜语的时候,附带着给对方一句淡淡的挖苦。终于在有一次被几何老大批了落后文康的分数幅度太大时,在他略带张扬的笑意里,我张口便给他一句一回去后把我写给你的字条都还给我!
东窗事发几何老太的反应出人意料
这样一句在我们之间常会有的任性的气话,终于让几何老太窥见了我们的秘密。几何老太一定是十二分的惊讶和气愤吧,她一向作为榜样在班里极力宣扬的学生,怎么竟会当着她的面就谈起恋爱来了,而且,竟然到了相互会闹小别扭的地步!几何老太几乎有两个星期都没有理我和文康,她不知道该怎样处理这件棘手的事情。她看上去有些慌乱,上课的时候看到我和文康高高举起的手,常常会走神儿,好大一会儿才能静下心来,故意跳过我们点下一个学生的名字。我很是为那一次的冲动而后悔,写字条跟文康道歉,他并没有怨言,而是忧心忡忡地问我我们的爱情会不会死在几何老太的手里呢,我们怎么样才能免吃她的毒药呢?我想了许久,终于不太确定地回复说:我们不下滑的成绩,或许会抵得住她的各种狠招吧。
就这样战战兢兢地过了十几天后,几何老太终于以体察民情的借口,将我和文康叫到了她的小屋。三个人尴尬地坐了一会儿,几何老太才清清嗓子开了口:近段时间你们两个学习有没有什么困难,如果有,除了找我解决,彼此之间也得互相帮助一下,你们是我最得意的学生,我希望看到一年后的你们,都能给我添光彩,考个状元出来,这样我带你们的这三年,也算是功德圃满了
没想到是这样的开场白,而且接下来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给我们做她拿手的红烧鲤鱼。三个人像往常一样,聊着班里学生的学习状况,伴着楼道里小孩子的嬉笑打闹声,还有隔壁总也停歇不下来的钢琴声,各怀心思地吃一顿素常的晚饭。只是我和文康的手,自始至终,都没敢碰到一块儿去。而几何老太,也一反往日的急躁,边笑着看我们,边很慢很慢地将手里的一碗米饭吃完。
那一顿饭,说不清是什么滋味。有点儿冗长有点儿冷清,但似乎也有一丝丝我们以前从没有体会过的温暖和慈爱在。至少,几何老太眼睛里的东西,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冷漠和阴霾。
这之后更是出乎意料的安静,几何老太似乎把我们的地下爱情给忘记了,一如既往地将我和文康视为她门下最得意的弟子。而我和文康的爱情,在这样一场虚惊之后,竟像一条跃过了沟壑与灌木的小溪,开始在平坦的沙滩上,闲庭散步似的徐徐前行。但在见了几何老太之后,还是会有隐隐的歉疚在心里,继而觉得只有将她那功德圆满的梦想实现了,才不枉她放我们一马的宽容。
功德圆满感知那份温暖的牵挂
就是怀了这样的目的,我和文康彼此憋足了劲儿,终于在高孝的时候,以文康的全市第一名、我第三名的好成绩,将欠下几何老太的这笔心债还清。去看成绩的那天,遇到同班的一个同学,他说知道吗,几何老太退休回家去了,我们成了她的最后一届弟子。我和文康相视一笑,异口同声地藱n鲆痪湓词钦庋
一直到大学毕业前,我和文康还认定,几何老太之所以放过我们,原本是为了在退休的最后一年,给自己留一个完美的记忆,假若因为惩罚我和文康,而在心里留下一块磨不去的伤痕,她这一辈子的教书生活,也会觉得遗憾的吧?
终于有一天,我和文康手牵着手在小城的马路上逛街,跟几何老太碰到了一起。我和文康下意识地松开了手,没想到还是被眼尖的几何老太瞥见了,她像以前那样哈哈大笑起来,笑完了才道:我就知道你们两个会在一起的。我的脸徼微有些红,我说老师,当年我们让你伤透了心吧?几何老太依然是带着笑,只是这次的笑里,有无限的温情和怀念不是伤透了心,是伤透了脑筋呢,我把你们当成我最优秀的孩子看,希望你们都能有出息,所以你们两个的爱情,我真的不知道是该斩断,还是留下根让它健康地成长。但幸亏我忍住了,因为两个最好的孩子在一起,做师长的除了担心,还是高兴更多一点儿哦,我真的是没有估错你们,果然是我教过的可以把握自己未来的最优秀的学生
原来是这样的。那份躲躲藏藏的初恋,能够流畅地走下来,原本是有这样一颗心,在偷偷为我们温暖地牵挂着。
我和相恋三年的男友原定于5月1日,也就是我生日那天结婚,那将会是一场盛大的集体婚礼,我满心欢喜地期待着。可就在我们婚礼的前一个月,他突然对我说,这座城市人人皆知的一名DJ新星怀孕了,孩子是他的。
他和她的传言果然是真的。为了显示他的通情达理,他说他会补偿我的,拿钱补偿我的情感损失,要我开个价,只要合理,他会考虑的。
瞧瞧,他临门一脚要闪人了还这么有风度。谁还能和他计较有情无情?我笑了,我说好,亲爱的,我给你自由,也愿你能幸福。但你记住,我一定会比你幸福。
说完,我很没创意地一个耳光打过去。他的潇洒风度自然不允许他还手,但打过后我就后悔了,我觉得这个耳光赠给他都是多余的,因为他不值得。
一帮死檔听说我和他的事后,都前仆后继地赶来安慰我,这种负心的男人没好下场。他不要你是他的损失。放爱一条生路,爱会回报你一个更明媚的春天。我就笑她们八卦,生生拿肥皂剧里烂俗的台词硬往我身上按。我相信我笑得很灿烂。
于是,那么多悲伤的泪水,就在心里默默地堆积着。我忍着,很辛苦地忍着。难过时,就仰起头,深呼吸,竟也能把将要流出的眼泪狠狠地压回心里去。然后,神情自若地工作,寒喧,微笑我不想在人前示弱,不想给人们同情的理由,更不愿意让他以为我没有了他就过不了。
我容光焕发地憔悴着,捱过每一天,日子惟一能引起我注意的就是:5月1日越来越近了。
5月1日凌晨,我再也睡不着,早早地来到了即将举办大型集体婚礼的新区音乐广场。
远远地,亲眼见证100对新婚佳偶的幸福场面,我哭了,忍了那么久的眼泪,一瞬间喷涌而出,仿佛身体里所有的水都化为眼泪,突然决堤,一泻千里。
我不是感怀自己,而是感动于那一幕的壮美。就在那一刻,我一下子想通了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每个女人生命里都有一个男人与她牵手一生,只是出现的迟与早的问题。
记得分手时我曾对他说过,我一定要比他幸福。但我现在并没有这个把握,因为幸福是两个人的事情。但我相信,我会找到属于我的幸福的,我相信万绿丛中总有属于我的那一点红。
那么,我愿意在所有的伤害过后,依然怀有感恩的心,真正平静从容地承受一切,等待我的幸福如约而来。
整整一个上午,尔明都坐在房间里,窗子外面时不时地传来车辆的尖叫声,弄得尔明心烦不已。想到外面的街道正被开过后弄起烟尘滚滚,行走的人们在嘻声浪笑,他就感到无比厌恶。尔明发觉自己静坐在褪色的旧沙发上已经很久了,他似乎觉得自己努力地想一些什么,或者回忆起一些什么,但往往总是那样杂乱无章。后来,尔明悄悄地走到厅里,刚才在沙发上睡觉父亲不见了,尔明认为父亲管束自己实在太严了,弄得他自己总是这样抑郁,即使现在是暑假,尔明出家门都要轻手轻脚的。他常常觉得父亲用异样的目光在背后盯着他。
现在长水街道上的行人少了许多,像一阵风开过,留下一些弥漫的烟气。正午的阳光热辣辣地照着,对面街道的苦楝树上,一只麻雀在叫。尔明走在街道上,有一种晕眩的感觉。
尔明向街道不远的一个电话亭走去,这时他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定睛一看,竟是父亲。尔明想闪开,随后又发觉父亲并没有看见他。尔明看到父亲走进了一间美容院,美容院的橱窗上写着烫发、头部按背等等。整个假期尔明都在暗恋着班中的一个女孩。第一次如此热烈地喜欢上这个女孩,自己都感到奇怪。他常常发觉自己在这段时间总有一种渴望在涌动。就像现在,尔明就止不住想要打个电话给她。尔明在电话筒里听到了她那熟悉的、甜甜的声音的时候,发觉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就是自己根本不知找她干什么,或者不知对她说一些什么。尔明对着话筒支支吾吾起来,话筒那边传来了嘻嘻的笑声,弄得尔明面红耳赤。也没什么事,尔明说,随便问一下。过后尔明感到惭愧和自卑,尔明想,其实我对她有千言万语的。
长水街上传来的流行曲使尔明精神恍惚,渺茫的歌声很容易使他回忆起透过木架的窗子观看摆放在阳台上的鸡冠花次第盛开的情景。后来从楼上掉下来的东西的尖锐声打破了他的沉思,上面又有人在吵架了,夏天里在宿舍大楼见到吵架的事已是习以为常。
尔明回到家里的时候,母亲在边洗衣服边唠唠叨叨,好像在埋怨着一些什么。尔明总对母亲的唠叨充耳不闻,母亲的唠叨和外面街道上行人的嘈杂声一样使他觉得烦。父亲还没有回来,尔明回到房子里倒头便睡。
后来尔明被父母吵闹声惊醒了。我知道了,我什么都知道了。母亲说。我去换牙药了,父亲说,我的牙一直在痛。骗得了别人骗不了我。母亲说,我并没见你入药店,你去了哪里谁不知?
沉默了一会。你什么时候都跟踪我!尔明知道父亲发火了,父亲的声音响亮了许多:我还有什么自由,我是去了换牙药,告诉你我的牙一直在痛。那你当时见到我为什么要急着闪开?母亲说,像见了猫一样。父亲没有还口。机关里哪个像你啊,尔明又听到母亲说,老不正经的,下岗分流我看免不了你的,你是不是不要这个家了啊你! 去死吧!尔明听到父亲尖叫说,不正经了又怎么样!下岗了又怎么样!告诉你我的牙一直在痛!
尔明听到母亲开始嘤嘤地哭:你还在骗我哪!我没法活了母亲哭起来语无伦次。
尔明在想是否有必要出去劝一下,但他又觉得自己总变得无动于衷。尔明在透过窗子,看到街上火楝树上麻雀在晃动的影子。另外,尔明又发现临街的阳台上有一个肥胖的女人在努力地伸头探望的样子。
傍晚的时候,家里并没有响起惯有的炒菜声。母亲不知什么时候出去了,还没有回来,父亲倒在沙发上睡觉。尔明不知自己要干些什么,刚才他已经溜出去打了两次电话给班中那个女孩,但都没有找到,于是他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黄昏里,一群小孩子像小鸟一样吱吱喳喳地从窗外走过,其中一个调皮的小孩还对他扮了一个鬼脸。
母亲在这个时候回来了,母亲走进了尔明的房子。尔明发觉母亲的眼眶红肿肿的。他想对她说一些什么,但又不知怎么说。母亲坐在尔明的身旁,开始忧忧戚戚地说起一些什么,是关于父亲的。母亲的唠唠叨叨使尔明没法子听进去。后来母亲的脸上挂着几颗泪珠,尔明觉得母亲挺可怜的。
夜晚很快来临了,家里没有开电视,所以显得格外清静,尔明轻手捏脚地穿过厅的时候,父亲在沙发上翻了一个侧身。尔明出门后先是在街道上漫无目的地行走,后来独自走到长水郊外的运河基上。坐着,尔明就觉得世上只是他自己一个人。这时,他听到了火车开过时的轰鸣声。在这种时候他觉得自己像一个流浪汉,于是内心便涌起一阵冲动与渴望,他联想着他和自己心爱的女孩坐着火车离开长水,永远也不会回来。
尔明第二天才被水声惊醒的。他从运河基上爬起来,一个洗衣服的妇女向尔明投来古怪的目光。
李安太太林惠嘉说过,我不是多么支持他,我只是没时间管他。李安自己也说,对太太最大的感激就是她不管我。想当初李安七年的时间没工作,做家庭主男,如果李太太看不下去要管一管,督促他去立业,做出一副牺牲自我成就对方的样子,估计就没有今天的李安了。
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李安的翻版。我有个闺蜜,老公是从小就浪荡不羁惯了的,很有才华,嘴皮子笔杆子都厉害,本科毕业后很轻易就考上了公务员。可是没做三年就辞职了,近四年的时间在家待着不做事。
我们周围一干死檔看不下去,甚至有人劝她休了这个没出息的男人。闺蜜淡定地说,他是成年人,又不是小孩子,还要我苦口婆心跟他讲道理吗?他不可能不懂道理,他既然选择这种生活,说明有他自己的想法。他不工作已经是损失很多了,剩下唯一美好的就是我们之间的关系了,我才不要去破坏。
这男人也不完全闲着,这四年看了不少书,还考了一次研究生,一次MBA,都考过了,但他不去读,据他说考这些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是有能力的。经过长时间的思考,他决定去开一个英语培训机构,说干就干,积聚了四年的能量爆发了,现在培训机构开了一年半,已经实现赢利。
再次见到闺蜜,她告诉我,开培训机构的中间出现过资金紧张,他四处借钱,急得满嘴长泡。而她却雷打不动每周三去做美容,周五去健身,既没有省吃俭用,也没有半夜睡不着。她说,我从没想过要帮他。我的任务就是把自己过好,这个家里至少有一个人是好的。我要是想着怎么帮他,最终的结果就是不甘心、气急败坏、互相指责,两个人都过不好。
所以,在他最灰头土脸的日子里,回到家,看到的是窗明几净的房间,容光焕发的美人,晚餐的烛光下,她举着酒杯轻吻他的脸颊,说,加油,我相信你能做到,不管怎么样,我都爱你。
可惜像李安太太和我闺蜜这样的明白人太少。大家都骂凤凰男,其实不妨反过来想想,为啥这些矬男都变凤凰?还不是因为女人整个家族都把自己当成对方的救世主。他无拳无势,女方就利用自己的关系网帮他找工作,做事业;他家境贫寒,女方就拿出一家族的积蓄来买房买车,给他挣面子。
做了另一个人的上帝,这会令人产生错觉,觉得你有今天都是我帮你的,那么我说什么你就得照着做。一旦有个鸡毛蒜皮,就立马跳起来说,你还反了?没有我们家,你能像现在这么人模狗样的吗?也不想想你今天的一切是谁给的,你有什么资格跟我理论?
男人一旦没了尊严,就没了底线,他就什么都能做得出来。如果婚姻走到这一步,你也不再是他的上帝,而是浮士德,你们之间不再是爱,而只是交易,他出卖自己的尊严,你变成了魔鬼。
她薪水不低,却从没想过买车。
和他在一起之后,她才开始有这个念头。走在马路上,他总是指着那些她分不清的车子告诉她,这是别克,那是奔驰。她点着头,却依然分不清。
他的薪水不高,也没有多少积蓄,买不起车。而她待嫁那么多年,手里多少还是存了一点儿钱。她把攒的钱取出来,买了一辆10多万元的车子。
买了车子,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更多了一些。半年后,她拿到驾照,却不敢正式上路。车子一直是他开着,她需要办事的时候,给他打电话,他就开着车子来接她。
一个周末,他临时有事,她一个人回父母家。坐在巴士上,她突然发现巴士旁边有一辆车,那么像她的车,仔细看,的确是他在开车。车窗开着,副驾驶位置上有一个女孩子,没有她漂亮,但很年轻,笑容灿烂。
她痛了,哭了。后来,他们分手了。
他把车子还回来,她一时手足无措。她请了教练,陪自己在马路上练车,有时候练着练着就哭。教练问她怎么了,她说没什么,就是开车太难了。
他回来了,在一年后。他还是那个样子,还是在那家公司上班。他说,他也买了一辆车,付钱的时候突然想起她,想起她当初拿出所有积蓄买车,其实是为了让他开。他突然发现自己的自私,觉得对不起她,想回来找她。他说起那个年轻的女孩子,他们相处得并不如意,已经断了。
她是开着车子去见他的,车开得很顺溜,见面之后,又顺溜地将车子开出车库,像一条油滑的小鱼。倒是一向技术很好的他,开着他的新车,刮倒了路旁的交通设施。
她开出很远了,还接到他恳求和好的短信。她郑重地回复他:请不要再搔扰我,谢谢。
那一夜,她睡得很好。不像从前那样,总是梦见自己学不会开车,然后焦头烂额地哭泣。醒来的时候,她想这个时代多好啊,谁离了谁照样活得下去,不管从前爱得多深,分离后最终都会慢慢适应,适应一个人的生活,就像能适应那辆让她战战兢兢的车一样。只是那段经历,如果要她再来一遍,她说什么也不愿意了。
尽管女人最终能驾驭车子,但可能永远不会向往驾驶员的位子。女子最向往的位子,始终都是副驾驶,让那个心爱的男子,带自己在都市的巷子里穿行,过着油盐酱醋的日子。
不久后,她卖了车,她突然明白了从前的自己,潜意识里,她不过是在等待一个可靠地、肯带自己去远方的男子。
妻子名字叫做小乔,恋爱的时候,小乔喜欢拉着我的手逛商店,小乔特别喜欢时装,每次都要尝试各种款式的时装,那些时装穿在小乔的身上,特别有味道,小乔往往一边听着营业员的夸赞,一边频频问我:“你看怎么样?”一边欣赏着小乔婀娜的身姿,一边回应着对小乔的赞美,我的钱包便被掏空。尽管每次有些心疼,可是看着小乔美丽的样子,我的心便甜甜的,全然不顾自己要勒紧腰带过几天的苦日子。
结婚时,我们约定,实行AA制,小乔说:“我这人没有其他缺点,就是喜欢买衣服。”我大方地说:“你的钱你买衣服吧,打扮得美丽一些,也是给我添彩嘛。”小乔感动地给了我一个拥抱。
可谁知道,我这一句大方的承诺换得家庭的经济危机。结婚后,小乔几乎每个周末都要去逛街,而且每次都满载而归,小乔每个月有3000多的收入,可是却每每入不敷出,来寻求我的援助,搞得我不得不节俭开支,因为囊中羞涩,正常的一些应酬也要推辞,被一些朋友和同事误解,而且家里没有一点积蓄,这让我非常苦闷。
我找一个哥们喝酒,把我的苦闷和盘托出,那个哥们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你娶了一个小乔做老婆,难道真的变成小肚量的周瑜了?女人喜欢买衣服也是人之常情,小乔也是被你惯坏了,不知道过日子,你不如想个法子让她改改吧。”
听了哥们的规劝,我的心情好多了,静下心来想想,小乔除了喜欢不知节俭地花钱,实在算得上一个好老婆,出得厅堂,入得厨房,而且对我负责小妹的大学费用也很赞成。之所以这么毫无节制乱花钱,一方面是因为她是独生女,被父母宠坏了,一方面也是因为我之前对她的纵容,这两方面的原因都由来已久,让她短时间改变这个习惯,的确很难,不如我想个计策,逼她养成节约的习惯吧。
一场全球性的经济危机爆发,许多单位裁员降薪,幸运的是我所在的制药公司销售量却同期提高,接收着朋友们诉苦和羡慕的信息之际,我突然心生一计,不如借此机会,对妻子小乔撒个善意的谎言吧。
那天下班后,我垂头丧气地回到家,小乔见状问我:“怎么了?”我难过地说:“公司要裁员了,自愿留下的员工只发一半的工资。”小乔听了,良久没有做声,我问:“你说我是换个工作呢还是只拿一半的工资?”小乔闷闷不乐地去了卧室。我丢下一句:“我出去散散心。”便开门离去。那晚上,我找了公司的哥们订立了攻守同盟,只要和小乔在一起,便要把公司减薪裁员的信息传递给她。回到家的时候,小乔竟然红肿着眼睛在等我,看到我回来,小乔迎上来,对我说道:“董岳,你不要难过,你还是继续留在公司吧,现在四处找工作也不容易,一半工资就一半工资嘛。”我故作痛苦状,内疚地说:“可是一半的工资哪够开支呢?”小乔脱口而出:“不是还有我么?我没有减薪呢。”她拥抱着我的肩头,安慰我说:“以后我和你一起承担家庭开支。”我心下窃喜,连忙甜甜地把小乔盛赞了一番。
得知我减薪之后的那个周末,小乔破例没有去逛商店,我听到她在电话里对女友推辞说:“我今天身体不舒服,不想出去了。”我故意问她:“小乔,你哪儿不舒服?”小乔瞪我一眼,说道:“没有哪儿不舒服,就是不想去,去了就花钱。”我说:“(委)屈你了。”小乔微微一笑:“别贫了,我们是夫妻,要患难与共啊,何况只是少买几件衣服罢了。”我被小乔感动了,看到美丽的妻子藱n稣夥埃艺嫦氚颜嫦喔嫠咚苫故侨套×恕P∏枪嫠档阶龅剑歉鲈路⒐ぷ实娜兆樱艺绽彝タХ延茫∏侵荒昧艘话耄构匦牡匚饰遥骸叭绻阈枰蚋嫠呶摇!
几个月下来,我们家里竟然有了一小笔积蓄,可惜这积蓄还不能告诉小乔,否则她旧病复发,我前功尽弃。一天,小乔很高兴地对我说:“原来不逛街买衣服,我的衣服也有很多啊,我以前怎么老是感觉衣服不够穿呢。”我笑笑不做声,小乔继续说:“而且我发现,除了逛街买衣服,其实还有许多更美好的事情可以做,比如去公园散散步啦,郊外踏踏青啊,真是比逛街好千倍的休闲。”我说不出的高兴,原以为小乔会不开心,没想到她竟然找到了这么多乐趣。
就在我对改变小乔的乱花钱行为信心满怀时,发生了一件事情,这件事情对小乔的触动很大。小乔有一个女友,确切说,是和小乔一样喜欢花钱的女孩。自从我被“减薪”之后,小乔的购物次数减少了一半,小乔很羡慕这个女友,眼睛不眨一下就会拍下2000元的毛衣。没料到,这个女孩竟然哭哭啼啼来我家问小乔借钱了,原来她的爸爸突然脑中风住院,女孩接到电话要回家,却发现自己囊中羞涩,只有这个月的薪水还没有来得及花掉,女孩哭着说:“小乔,我真恨我自己,平时怎么不知道攒钱呢,常常以为父母还年轻,不需要我赡养,没料到,爸爸说病倒就病倒了,上班这好几年了,我总不能两手空空回家去吧。”小乔听得眼睛红红的,无助地望着我:“董岳,我也没有积蓄,你给想想办法吧。”我爽快地说:“好,我去问哥们凑点。”那天,我把这几个月的积蓄全取出来给了小乔的女友,女友走后,小乔的脸色很凝重,说道:“万一我的爸爸妈妈病了,我也和她一样无可奈何,你说的没错,我们是该存一点备用资金急用的。”
10多天后,小乔把我借给女友的钱还给了我,她说女友没有用到,爸爸妈妈自己有积蓄。小乔还说,尽管没有用到,她和女友也是触动很大,两个人约定,以后互相监督,只买需要的衣服,一些不必要的消费项目尽量取消。小乔忧心忡忡地说道:“但愿我们的爸爸妈妈身体健康。”我笑着把小乔还给我的钱重新塞到她的手上,小乔惊愕地问我:“你不拿去还给你的朋友,给我做什么呢?”我说:“这是我们的钱,还给朋友做什么。”小乔更加惊讶,我说:“其实我并没有减薪,只是看到你乱花钱,才想出这么一个计策来。这是我们这几个月积攒下的,也是你节约的,当然应该交给你了。”小乔“啊”的一声大叫,我的身体便被她的拳头一阵攻击,我夸张地求饶:“我再也不敢说谎骗你了!”却看到小乔早已经泪流满面,她深深地拥抱着我,一迭声地说:“谢谢你。”擦拭着小乔的泪水,我说:“小乔,你现在才最美!”小乔破涕为笑。
我积攒下的那些钱,小乔还是给了我保管,而且我们约定,我们家里以后继续经济危机下去,小乔说:“如果你以后真的减薪失业了,我也不担心了,我现在已经学会了节俭。”我急忙捂住了她的乌鸦嘴,小乔学会了节俭是我们家最大的收获,可是我却并不希望自己减薪和失业。
何美美认识李小飞,是在七岁那一年。
那时,她刚被爸妈带到C城,在家属院里,何美美主动靠近那一群小伙伴。可是,当她一开口说话,大家都笑了,因为她豁了的门牙。
何美美长牙晚,所以换牙也晚。她捂着嘴巴,面对大家的嘲笑不知所措。这时,李小飞出现了,他一句话不说,只是张开嘴巴,露出豁了的牙齿。
李小飞在小伙伴里小有名气,因为他的玩具最多,课外书也最多,大家都喜欢跟他做朋友。
没人再继续笑了。为了感谢李小飞,何美美打算把自己手中的布娃娃送给李小飞,它是何美美最珍贵的,因为那是外婆亲手做给她的。
我不要你的布娃娃,我要你当我的小跟班。李小飞说。
家属院里的小朋友,几乎都在工厂里的学校读书。于是,上学的第一天,何美美就发现了,自己和很多小伙伴同班,包括李小飞。
一年级对于城里孩子来说,是一件很轻松的事。何美美之前在农村,每天除了在田地里数麦子,就是在院里跟小花狗玩。所以,那些别人认为简单的题目,对于她来说很难。
何美美,我帮你吧,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件事。李小飞站在何美美的课桌前,一脸认真地说。
李小飞说的事,就是把他每天带的午餐吃掉。
何美美答应了李小飞,因为这件事太简单。可是,当何美美吃完李小飞第八天的午餐时,李小飞晕倒了,他的妈妈接到电话,立即赶了过来,陪他去了医院。
何美美很害怕,可是,李小飞却只轻声地跟她说谢谢。
原来,李小飞的爸妈离婚了,他跟着爸爸和奶奶一起生活。他把自己弄病,只是为了让妈妈来看他。
听完这些,何美美哭了。七岁之前,她对爸妈也很思念。外婆总是说,等吧,长大了,一切都好了。
何美美安慰李小飞说,好好吃饭,赶紧长大,长大了,一切都好了。
在七岁那一年,何美美和李小飞一起期待长大。何美美想,长大了,赚钱了,买房子把外婆接到城里来。李小飞想,长大了就去那个叫法院的地方,告诉法人,他要跟妈妈一起生活。
大学毕业后,何美美选择了回C城工作,这里生活节奏慢,消费水平低,关键是这个城市有槐花,外婆喜欢槐花。
面试那一天,她特意改了以往女汉子的风格,穿上了职业装,对着镜子,现学现卖地化了一个淡妆。
何美美被告知通过了第一轮面试,第二轮面试,听说是公司的两个股东亲自上阵。
你是何美美?
何美美正襟危坐,正在担心会不会有难以对付的情商问题时,被一个质疑的声音问。
是。抬起头,何美美看到一个帅气的男子,那模样堪比韩剧的男主角。可是,转念一想,估计是一个靠女人起步的小白脸,电视剧不都这样放的吗?
我是李小飞啊,你还记得我吗?
何美美在脑子里很快搜刮到对李小飞的记忆,可是,实在很难把当年瘦弱的小男孩,跟眼前这个高大帅气的人联系在一起啊。
何美美直接通过了面试,因为李小飞。
为了表示感谢,何美美客气地说了一句,我请你吃饭。李小飞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这让本来已经有约的何美美,不得不爽约了。
吃饭的时候,李小飞不停地问问题,三年级转学后,住在哪里,读哪个小学,中学和大学在哪里读的……何美美一一回答。只是,在李小飞问她有没有男朋友时,何美美没说话。
你真八卦啊,你有没有女朋友?何美美故意笑得很大声,为了掩饰一些情绪。
没有。李小飞回答得很干脆。
何美美喝着饮料,怀疑地看着李小飞,颜值这么高,工作又这么高大上,这样的钻石王老五,怎么可能单身呢?
因为不想将就啊。李小飞笑着说,他左边的脸上居然有酒窝。吃完饭,李小飞要送何美美回家。何美美没拒绝,因为那高跟鞋,实在是让她寸步难受啊,车上放着老歌,是周蕙的那首《相遇太早》,很伤感。
何美美上班的第一天,李小飞就在公司上上下下打了招呼,何美美是他的人,大家要多照顾。
广告公司的女孩,都有一番别样的气质。相貌普通的何美美,因为李小飞的这句话,男同事多看了她一眼,女同事的眼神里,有着复杂的情绪。
其实,何美美很不高兴李小飞这样,自己是靠实力进入公司的,现在弄得像是走后门似的。
虽然李小飞有自己的美女助理,可是,他动不动就喜欢使唤何美美。
李总,我的职责是负责联系广告客户,不是给你端茶倒水。何美美不高兴地说。她想做一番事业,想让那个错过她的人后悔。
你知道男人和女人最怕什么吗?李小飞抿着何美美冲的咖啡,心满意足地问。
男人怕女人,女人怕男人。何美美不假思索地说,她最擅长脑筋急转弯。
错,男人怕入错行,女人怕嫁错郎。
何美美正想说什么,手机响了,看到来电显示,声音立马调到了温柔模式。打电话的不是别人,是她的前男友郑宇。
和郑宇的爱情,在大学四年,纠缠了三年。何美美以为他们会天长地久,可是,却敌不过那一张上市公司的聘书。
一直追求郑宇的女孩,在毕业前夕,拿着她爸公司的聘书,问郑宇到底选择谁。
何美美以为,自己的爱情坚不可摧,可是,她错了。郑宇说,大学时代的爱情,逃不过劳燕分飞,他选择了那张聘书,还有那个他不是很爱,却并不讨厌的女孩。
分手的第六十天,郑宇主动约了何美美吃饭,却说希望有李小飞作陪。
即使郑宇的目的是那么明显,何美美还是高兴极了。她不管李小飞下班是否有时间,直接说晚上请他吃饭。
好歹我也是一个公司的副总,怎么着也该让我端端架子吧。李小飞笑着说。
端什么啊,这公司除了我,没人见过你豁牙的样子。
说起当年,李小飞来了兴头,他说,很多年前的那一天,其实,他还不是豁牙,可是,看见小伙伴们嘲笑何美美,自己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用手一拧,就把两个已经不牢固的门牙给拧了下来。
啊,这样?想起当年的时光,何美美顿时感觉心里暖暖的。
李小飞,你说我这样穿好看吗?说起过去,何美美觉得和李小飞亲密了很多。
你穿什么都好看,跟我吃饭,没必要讲究这么多。
因为怕李小飞拒绝,所以,何美美并没有说晚上还有其他人。
李小飞见了郑宇,微微怔了一下,就笑着打招呼。郑宇的眼光在何美美身上只短暂地停留几秒,就开始张罗李小飞喝酒。
郑宇端起酒杯,右手无名指的戒指刺痛了何美美的眼睛,她借口去洗手间,擦掉了就要落下的眼泪。
回来,只有李小飞一个人坐在那里,若有所思的样子。
他人呢?何美美疑惑地问。
走了。他今晚主要是为了和我谈一个合同,看在你的面子上,我签了,不过,仅有这一次。李小飞看着何美美,一脸温柔地说。
何美美没有接话,拿起桌子上的酒瓶,咕咚咕咚地灌了起来。
那一晚,何美美喝醉了,手里拎着高跟鞋,指着李小飞说,你太坏了,也不拦着我点。
迟早你得醉一次,看你在我面前醉,我还放心一点,醉了睡了就忘了。李小飞看着天上的星星说。
第二天何美美醒来,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房间,像是酒店,又像是公寓。转眼看见穿着睡衣的李小飞,吓得尖叫一声。
醒了?我给你煮了粥,赶紧起来喝。
何美美看着自己身上的衣服,依旧是昨晚的那一套,才放心地起床。
李小飞的公寓不大,却很温馨。
李总怎么没买别墅?何美美调侃说。
我从小就不喜欢大房子,小的时候,爸爸的房子很大,可是,没有妈妈。九岁那一年,我去过我妈妈那边一次,房子又小又破,可是我很喜欢,因为在那个地方,我可以和妈妈在一起。李小飞把果酱涂在面包上,脸上有一丝忧郁。
昨晚,谢谢你。何美美对李小飞说。
谢我收留你?
谢谢你跟他签了合同。
那顿早餐,他们吃了两个小时,何美美跟李小飞絮絮叨叨自己的爱情故事。可是,当她说完,李小飞的一句话让她大跌眼镜。
我知道这些事,其实,他不值得你爱的。李小飞说。
你怎么知道?何美美吃惊地问。
为了自己喜欢的人,去做一些暗访和调查,有什么不可以的呢。李小飞看着何美美,认真地说。
喜欢的人,什么意思,你是说我是你喜欢的人?何美美指着自己,觉得不可思议。
是啊,七岁那一年,我就把你放在我的心里了。不过,也是很多年后,我才知道,我把你放在了心里。李小飞一副无奈的样子。
未免太早熟了,太年轻的情感,根本不是爱情。何美美一副爱情专家的口吻。
什么太年轻,我现在年轻吗?从现在开始,我决定正式追求你,不过你放心,我跟你的前男友不同,虽然我长得帅,有很多人喜欢,可是,我只认定你,所以,不会有人用聘书把我诱人走。李小飞笑着说。
这都什么跟什么,一个男人七岁就喜欢上一个女孩,而且,这一喜欢就是这么久,简直跟演韩剧似的。万一没遇见呢,那李小飞是不是得一直等,不去将就?
见何美美愣住,李小飞又说,现在找个人多简单啊,三年前我就找到你了。只不过,你爱得那么轰轰烈烈,我怎么好去当第三者呢。
何美美总觉得这一切就跟梦一样,她觉得自己得好好想想,才能明白李小飞的话是真是假。
亲爱的,我喜欢了你十五年,你就向我的爱情妥协吧。
李小飞是如今典型的高富帅,哪个女孩不喜欢啊,可是,何美美还是觉得,自己得矜持一点,轻易得来的,从来都会轻易失去。于是,她说,关于爱情,我们还是边走边看吧,妥协不妥协得看你的本事。
甘小二是在它13岁这年病逝的。那天,我没有赶回去见它最后一面。
其实它只是一只很普通的猫咪,可妈妈偏要说它是我们家的一员,是我的妹妹,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叫甘小二。我不喜欢它,哪怕我们相处了13年。
它住进宠物医院的时候,妈妈给我打电话说它是肾虚竭加并发症。医生说它的年纪太大了,恐怕这次过不了这道坎。我的心瞬间有点下沉,但下一秒妈妈的话让我全身的血液沸腾了起来,她居然请了一个星期的假来陪甘小二!我承认,我再次妒火中烧了,没错,我在嫉妒一只猫。
我4岁那年它来到我们家,那时候它刚出生不久。妈妈喜欢小动物,从亲戚家抱回了它。据说它当年楚楚动人,就一眼,便俘虏了我那母爱泛滥的妈。
从我记事开始,我这个甘老大就在与甘小二争宠。小时候我和它争夺妈妈温暖的怀抱,长大后我嫉妒它永远是一个小动物的模样,可以一直享受妈妈的爱:带它去散步,买最好的猫粮给它吃;帮它洗澡,梳理毛发;允许它爬上床,和自己睡;每天下班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把它抱起来亲一口……妈妈对甘小二的态度,我是看在眼里恨在心上。我无法忍受它在这个家得到的待遇和我一样,甚至比我还要高。
当然了,甘小二并不明白我对它的这种复杂感情,它除了喜欢黏着妈妈之外,也喜欢往我身边凑。在妈妈面前,我也会亲昵地摸摸它的头,偶尔抱起来虚伪地说上一句“姐姐爱你噢”等诸如此类口不对心的话。
后来上中学后,我开始住校,我把整个妈妈留给了甘小二,不知它有没有感激我。
我虽不喜欢它,却已深深地习惯了它的存在。只可惜直到它真正离去时,我才明白过来。是的,它终究是没挨过这一关,从此永远地消失了。
妈妈说,那天甘小二出奇地乖,仿佛也知道自己大限将至,安静地躺在病床上打点滴,头歪到一边,目光注视着门口。它已经很累了,可是它还一直睁着那双已失去光彩的眼睛,痴痴地望着门口处。它在等我,它在等我这个姐姐。
等啊等啊等啊,天快要黑了的时候,它闭上了眼睛。甘小二闭了眼,天就黑了。可是天黑了,我也没有回来。
家里再也没有了它的身影,我想起以前周末我回家,它总是欣喜异常地绕着我走来走去,我坐下来后它便往我身上蹭,可我总是不耐烦地用脚踢开它、用手推开它。听说每次我回家前的电话,妈妈都会开免提让它听我的声音,然后它就会安静地趴在门口等我,一等就是几个小时。冬天的时候,它也在门口迎着冷风等我。
我从来没有想过甘小二有一天会离开,我从来不知道一只猫的寿命最多只有十几年。它离开之后,我忽然发觉我开始会想念它。妈妈收藏着许多它的照片,四五岁的我和它抱着在地上打滚、嬉戏欢笑着,原来我们曾经也如此亲密过。
照片上的甘小二近在咫尺,可是我再也触摸不到它柔软的身子、再也见不到它了。在我离开家的日子,它代替我陪伴了妈妈那么多个日日夜夜,以后谁来陪她呢,以后谁来翘首以盼等着我回家呢?13年了,我终于意识到其实甘小二那么重要,它守护我的成长,我却一意孤行忽略了它的逐渐苍老。
在这迟来的光阴里,我终于觉得我失去了一位亲人,眼泪掉落下来,心开始疼。
甘小二,这辈子算我亏欠你的,下辈子,记得再见。
她不是他的结发妻子,却为他养大了他与前妻留下的六个子女;他们经媒酌之言相识,却谱写了一曲浪漫清新如荷塘清风的爱之恋曲;他的一生,因为与她的相识,事业进步,家庭美满。然而天妒良才,那个昏暗错乱的年代还是早早夺走了他才华横溢的生命,也夺走了那一段幸福美满的姻缘。
1948年6月18日,他在拒绝美国援助面粉的宣言上签名,也是从那一天开始,他宁愿忍受着饥肠辘辘的折磨,也要家人拒绝食用美国援助的面粉。与他在宣言上签名时隔仅仅一个多月后,他因胃溃疡穿孔住进了医院,想不到手术后引起的并发症,竟结束了他才华横溢的一生,一代文学大师就那样匆匆而去。那一年,他刚刚五十岁,她才四十五岁。
他去世,她收拾起悲伤,带着他们的九个子女孤独地走过四十二年,把他们的子女一一培养成*人。四十二年后,她安详离世。
那一只小箱子,是他生前用过的。他走后,她一直小心地珍藏,却从来没在子女们面前开启。那保存完好的七十五封书信,是她辞世七年后,她的子女在搬家时意外发现的。七十五封信,其中七十一封是他恋爱期间写给她的,另外四封为婚后所写。满纸满篇爱的絮语,纸张已泛黄,却连信封都保存完好。
七十五封爱的书信,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如痴如醉的爱情表白,一个女人孤独又沉默地守着它们走了大半生。这就是朱自清写给妻子陈竹隐的爱情书简,也记录了文学大师一段动人心魄的爱情往事。
认识陈竹隐的时候,朱自清的日子正是一片混乱不堪。那时,朱自清的结发妻子武仲谦已因病去世一年多,给他留下六个嗷嗷待哺的孩子,最大的长子不过才十岁,最小的女儿年仅三岁多一点。一个靠教书养家的穷教授,要工作养家糊口,要当爹当妈照顾身边的六个稚子,那份艰难可想而知。朋友们看不下去,劝朱自清再续妻室,却每每都被朱自清拒绝。他无法放下对亡妻的一份思念。虽然是一桩包办婚姻,虽然那个女子只是一位相貌平平的家庭主妇,可数年的相守,一餐一饭里积下的深情,也足让多情善感的朱自清念念不忘。
朱自清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朋友拉着去与陈竹隐相见的。他们诓他说去一家酒楼会一位朋友,他便欣欣然跟着前往。不知那天的朱自清是否为那次会面做过特别的修饰,后来成为他的妻子的陈竹隐在回忆文章中这样写:“那天佩弦穿一件米黄色绸大褂,他身材不高,白白的脸上戴着一副眼镜,显得文雅正派,但脚上却穿着一双老式的双梁鞋,显得有些土气。回到宿舍,我的同学廖书筠笑着说:‘哎呀,穿一双双梁鞋,土气得很,要是我才不要呢!’”那双土气的双梁鞋,并没有为朱自清的形象分打折,陈竹隐早在来见朱自清之前,已为他的才华折服。她决意与他交往下去。初次见面,陈竹隐也给朱自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白皙的面庞,短短的发,落落大方的谈吐,与逝去的前妻不同,年轻的陈竹隐似一株清新的荷,带给朱自清完全不同的感受。
陈竹隐,这个比朱自清小了五岁的女子,虽然出生在一个贫寒之家,又早早经历了丧父丧母之痛,却坚忍好学,自四川省立女子师范学校毕业后,又只身前往北平艺术专科学校读书。陈竹隐爱好广泛,紧张的学习之余,她学国画,学昆曲,在这两方面有着很深的艺术造诣。再加上她性格开朗大方,在朱自清面前有少女的羞涩,又有女儿般的顽痴,他们很快就坠入爱河。三十年代北京的电影院,虽然没有上海街头电影院的奢华,却也是年轻男女谈恋爱的好去处。相约一起去吃饭,看电影,他们开始了频频的约会,也开始了频繁的书信来往。
细细研读那些爱情书简,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在他们的书信中,随着二人感情的发展深入,他们对彼此的称呼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
第一封信里,朱自清称陈竹隐为“竹隐女士”,落款为“朱自清”;一周后的第二封信里,他称她为“竹隐弟”,落款成了“自清”;在他们的第五封信里,先前的“竹隐弟”已变为更亲切的“隐弟”,“自清”只余一个“清”字……再以后,他在给她的信里,称呼不断变来变去:“隐:一见你的眼睛,我便清醒起来,我更喜欢看你那晕红的双腮,黄昏时的霞彩似的……”“亲爱的宝妹:我生平没有尝过这种滋味,很害怕真的会整个儿变成你的俘虏呢”……由最初的“女士”到“亲爱的宝妹”再到“隐妹”,他们的爱情也由最初月下朦胧娇羞的荷慢慢绽放在朗朗的晴空下。
深秋的香山,漫山红叶,烧红了半天,他和她一前一后走在红叶树下。“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她随口吟诵,他立即接上:“枫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乱入林中看不见,闻诗始觉有人来。”抬起头,二人的眼眸轻轻相遇,等明白了他的意思,她的脸就羞红了。彼时,已是心心相系的恋人,只是谁也没有勇气提出结婚二字。一个二十几岁的青春少女,还来不及享受二人世界的浪漫与温馨,就要成为六个孩子的母亲。那副担子,她可能承受得起?那棵爱情树,又能否在那份烟火日子里常新常青下去?面对他越来越炽热的表白,她还是犹豫了。
此后,他们的生活就是另一幅画卷。为了支持朱自清安心事业,也为了家里那大大小小的一群孩子,婚后的陈竹隐,几乎完全放弃了自己的艺术梦想。画笔尘封,昆曲高阁,她把所有的心思,扑在了那个家上。家里人口多,单凭朱自清教书著书的收入来维系,日子总是过得紧巴巴的。陈竹隐却从来没有埋怨过,为了凑足给孩子请家庭教师的钱,陈竹隐甚至悄悄跑到医院去卖过几次血。
抗日战争爆发后,朱自清带着家人随校南迁到昆明,日子更加窘迫,常常三餐不济。为了减轻朱自清的负担,让他安心工作,柔弱的陈竹隐毅然带着孩子们回到自己的老家成都,她一个人挑起了那个家的重担。从此,一个在成都,一个在昆明,遥遥的距离,隔开的只是他们的人,乱世里,两颗相依相恋的心,却从未有一日放下对彼此的思念与牵挂。每逢假期,朱自清都要穿越千山万水回成都探亲。山一程,水一程,关山重重,他不以为苦,反以为乐。因为家里有爱他和他爱的妻儿在等着他。
从相恋到结婚,从结婚到朱自清病逝,朱自清与陈竹隐在一起相守的时光不过短短的十几年。十几年的短暂岁月,他眼里再无其他的风景,她心里装着的全是他。他们的爱,一如散文大师笔下清丽深情的文字,清新芬芳如月下淡淡的荷风纯净得不掺任何杂质,又绵邈深情如那汪清碧的深深潭水让人羡慕慨叹。如今,斯人已逝,重读昨天的信笺,那份爱,却依旧能轻轻拨动世间红尘男女的心弦。
美丽的新娘
那个曾经的女孩,白白的,天生一种孤傲高贵的气质,眼睛大大的,在一群同学之间分外打眼。
她不是我的同班同学,而是我好友的同班同学,她们两个,家里条件都好,从小就学的钢琴,因此,她们考到艺术学院,是深造钢琴的。而我能来到这里上学,纯粹是偶然,命运使然,我结识了小兵。
她们两个是那批校友里比较能瞧得起我的,说实话,我跟她们都没有相同的背景。我习惯了蹭她们的饭,习惯了抢她们的衣服穿。
不过,我只能抢到宋宋的衣服,因为小兵是个娇小的女人,她的衣服我根本穿不上。她雪白的皮肤,恰到好处的个头,娇俏的体态,让很多女人都望尘莫及。
最初,我们只是间接的朋友。我们都会觉得,小兵有点娇气。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多年后,她生命的最后时刻,我才突然意识到,她不是故意娇气,她生来就是那个样子,更多的时候,我们误解了她。
她们弹钢琴,我画画。我们在人生各自的轨迹上前行,顺利或者多灾多难,诠释着我们自己的命运。那一年,我跟宋宋搬出了学校的寝室,租了一间房子,她为了练琴方便,我们住在一起彼此照应。那个期间,小兵自己也租了一间房子,她的家在吉林,她一个人在长春,我们虽然彼此来自不同的家庭,但都经过了单独奋斗的阶段。
那一年,宋宋毕业,回了她在武汉的家。而小兵,从此留在了长春,那时候她已经找到了工作,处了男朋友,一个帅气的男孩子。
结婚的那一天,我帮她拿衣服。那一年,我的人生还在漂浮不定中,而她,已经有了很好的归宿。婚礼上,她穿着上好的婚纱,那么光彩照人。
自古红颜多薄命,我不知道那样一个女人,为什么后来会那么体弱多病,而她却那么坚强。或许,因为她总是用娇弱的语态描述她的痛苦,所以让人没有感觉到她的痛苦。
那年,她怀了第一个孩子,买来好多孕妇装,剪短了头发,在镜子面前一件件地展示给我看。多么美丽的女人,即使怀了孕,大了肚子,也一样美丽。那时候,我们在同一所学校的不同楼层上班,总看见她挺着微微隆起的腹部,每天走过院子。曾以为幸福会永远伴着这个女人,总有让人惊鸿一瞥的感觉,深深地埋在我的记忆里。
失落的愿望
可是,六个月的时候,医院查出那个孩子已经死在肚子里一个多月了。她静静地躺在医院的白被单上,睁着大大的眼睛,孩子死掉了,不过还要把她生出来。我那时候没有钱,买了两只叫花子鸡去看她。她看见我,很高兴,一个劲儿地跟我学这件事,看不出有什么痛苦的样子。以后她经历了比这更多的疼痛,每次挺过来,她都会跟我们学这些事,就像学别人的事情一样。我们都觉得好奇怪,为什么她会很无所谓地讲着那些听起来让人心痛的事情?也许,那是一种终于挺过去的兴奋吧。
休养了一段时间,她有了第二个孩子。因为某种原因,几个月后又拿掉了。她总是担心,孩子因为她吃了药,会有这样那样的不好。她总莫名觉得身体的某一处不舒服,总是在看中医,又说不清楚到底是哪里不舒服。她的气色一如既往,脸色如象牙一样白,按部就班地生活,对未来总是充满希望。
那段日子,我在自己的命运里挣扎,总觉得那么幸福的人,似乎不用总去关注。在这些年里,武汉的宋宋结婚了,我也是一样的感觉,偶尔打个电话,听到的都是幸福的信息,心,也就放下了。
然后,听说小兵第三次有了孩子。我就静静地等着,想等到她生产的时候再去看她。算着大约快生了,我再次拨通了她的电话,结果是,那个孩子一个月前又没了,是个女孩,已经八个月了,长着漆黑的头发。
她说,我没有孩子的缘分吧。她依然笑着,讲她突然腰痛,突然起不来床,讲医院里她怎样被抬来抬去,讲那些大夫怎样的手忙脚乱,讲大夫跟她说,打了很多药,孩子恐怕受了伤害,不能要了。那时候,孩子已经八个月了,讲她怎样挺着,怎样不忍,但最终孩子还是失去了。
她又一次经历了生产的痛苦,又一次失去了孩子。
养养身体,再试一次,她总是这样说。那时候,她的体形依然保持得那么好,跟未婚的少女一样,腰肢依然纤细,手臂依然柔软。那时候,她父母的身体都不好,哥哥的事业听说也不怎么顺利,她就拼命地教学生弹钢琴,想替家里减轻点经济负担。每每周末想去看看她,总是说没空,在上课。
每年,她总是吃大量的保健品,总是看见她在治病,看见她用艾蒿在熏身体的关节。不过,似乎总觉得她是不是没什么病,只是有点娇气?为什么总也看不见她哭,看不见她不高兴?倒是总看见她买了漂亮的衣服,试着鞋子,让我们欣赏。谁能想到呢,谁能想到,,就那么一步步地走近她。
最后的相聚
已经十多年不见的宋宋,突然从武汉飞来。十年里,她也有了家,有了女儿,十年里,我们虽然不太联系但彼此都牵挂着。
我们三个人相见的那一刻,眼睛都有点湿润,恍若时光倒退,回到了十几年前。不过,这分明不是十几年前,因为,那几个青涩的少女已经不见,对面坐着的,是两个成熟而美丽的女人。
我们一起在小兵家住了半个月。我们逛街,试衣服,互相展示着自己的所有,重温着往昔的时光。
晚上,我们会躺在一张床上聊天。小兵总说某个地方疼痛,我给她按背,感觉她的身体柔若无骨,她总会说某处有个结节,按着会觉得舒服一些,以为也就是筋骨劳损。晚上,她熬不了夜,总觉得疲惫,然后就先睡了,去了另外一个屋,怕动静。我们觉得,她也许是教学累的。
宋宋走的那天,我们一起去的机场。安检处,宋宋回头摆手,我心里很难受,但没有像毕业分手时那样痛哭,生活的磨砺,已经让我的感情不再那么脆弱。我突然觉得武汉并不遥远,飞机这么方便,所以很释然。
而一向不哭的小兵,却突然哭起来。她突然说,下一次,不知道还能不能见到了。我很诧异,觉得这话说得很无厘头。
三个月后,我正在上班,接到宋宋的电话,说你知道吗?小兵得了白血病……第二天,我赶到了医院。夜里突然昏倒,家人急忙送到医院,做了骨穿,才知道,她得了白血病。
她很平静,像每次住院一样,配合医生,按规定吃药,好好吃饭,按时休息。我也不敢总去病房,她说,她能挺住。
然后,她开始做化疗,长发再一次剪成了短发,后面扎个短短的马尾辫。
在门口,窥见她很认真很仔细地梳着头,泪如雨下。那么爱干净爱美的一个女人,头发即将那么大把大把地没了,该是什么心情?
化云烟而去
她老公着手卖掉了房子,想凑足做骨髓移植的费用。
然后,哥哥开始做配型,遗憾的是,后来没有配上。
第二期化疗结束,再到医院,隔着无菌病房的玻璃,看见她的头发光了,总是在睡醒的时候往下拽帽子,怕难看。再一次泪如雨下,不敢说太多的话惊扰她,看见她呕吐,跟我隔着玻璃,说挺不住了,太难受了,不想挺了,不想每天对着寂静的病房,不想每天喝米汤了。还告诉我不要减肥了,身体好比什么都重要,告诉我要有个家,有个孩子,大家才放心。
除了泪如雨下,感觉对一切都那么无能为力。她的声音依然娇滴滴的,原来,她生来就是这个样子,即使痛苦,也永远是这个样子。
第三期化疗之前,我去了她的家。她戴着帽子,精神很好的样子。想到房子什么的,一切都因为这场病而没有了,她的眼神满是愧疚。然后,我们一起吃了一顿饭,那天,她怎么也不肯休息,总说不累。还问我,宋宋买的那些漂亮帽子寄来没,她需要各种帽子,她还摘下帽子给我看她的光头,没有头发的女人,还是那么美丽,感觉那么鲜活的一个生命,不会说没就没了的。没成想,那一面,却是我们最后的一面。
然后,那天早晨,她进了无菌病房。那天,下了夜班的我,一个人在雪地里走,看见满街寂寥的灯光。我不肯打开手机,那么一种恐惧的感觉包围着我。第二天上午,在梦中突然醒来的我,打开手机,听到了那个噩耗,她已经去了……这次,她没有挺过去,也许,她不想挺了,放弃了。
虽然觉得会有那么一天,不过,还是太快了,什么都没来得及的样子,什么忙都帮不上,就那么眼睁睁地看着她离去。总是后悔,哪怕多去帮她做几次饭也好,现在,没有机会了。
那一刻,懂得了,活着的时候,为什么要珍惜已经拥有的一切,应该珍惜的,不仅是亲情和爱情,还有友情。在时间的长河里,得到和失去,其实一直在并行,而我们常常因为拥有,而忽略了很多。能做到的,一定要在活着的时候做到吧!当金钱无能为力的时候,我们需要的,其实仅仅是那个温暖的拥抱。
那一刻,我分明听到了花落的声音,一下下,撞痛我的心。
清明节前,再次去了朝阳沟,看看躺在小盒子里的那个人。相片上的女人,依然美丽。然而,真的没了,连声音也听不到了。那个如花一般美丽的女人啊,那样毫无病态地回眸一笑,就那样,在我的记忆里定格。
几年以前,父亲突然患了一场脑溢血,治愈后,整个人都变了许多,不仅行动缓慢手脚也不灵活了,脾气变得越来越像个小孩子。吃饭也不分时间,常常吃完又要吃,母亲耐心地告诉他等一下再吃,他就会不高兴,而且中午12点一定要睡觉,不管家里有什么事,耽搁他睡觉是万万不可的,他会发脾气,还会摔东西。有一次哥哥3岁的儿子因为调皮吵了他午休,硬让父亲扯着胳膊关到了阳台上……
父亲是军人出身,在部队度过了半辈子,脾气不太好,说一不二,生活中倔强固执。
这样一个男人,对女人自然缺乏温情。在我们眼里,他和母亲组成的婚姻也只是时代的产物,没有爱情,更没有激情,只是组成这样一个社会单位,然后生育了我们。
母亲是个传统的女人,在这样的婚姻里扮演着贤妻良母的角色。
这么多年,对父亲的坏脾气没有任何怨言,始终如一地照顾他。年轻时敬他如父,在他年老体衰后,又怜他如子。
多年后,当我有了自己的婚姻,难免为母亲感到(委)屈,她这样一个也算出色的女人,这一生,从没有享受过男人的疼爱和照顾。
每当母女俩单独在一起说起这件事的时候,母亲就笑,说,这不挺好。
很简单的回答,更让我感觉她的心里必定有着太多的(委)屈和无奈。尤其那场大病后,父亲如孩子般的诸多无理行径更让我替母亲叫屈,父亲早已失去了当年的威风,但脾气却有增无减,真不知母亲是如何忍受的。
周末,姨妈带着孩子从外地来到郑州,母亲决定第二天陪着他们一起去少林寺玩。
因为知道父亲的脾气和这个雷打不动睡午觉的习惯,我很认真地答应了。然后母亲做好了父亲的早餐才离开。
伺候父亲吃过早饭,他开始坐到沙发上看报纸,这也是他每天生活内容的一部分,这个时候,他是不允许家里人开电视的。索性,我也坐在一旁看书。
过了片刻,父亲忽然抬头说,你去包饺子吧。我看了看表,才9点多,于是说,再等等吧,还早呢。
我饿了,现在就要吃,父亲板着脸固执地说。我只好去厨房,开始在上午9点半做午饭。
很快,几十个饺子包好了,我出去问父亲,现在煮吗?他却摇摇头,再等一会儿,你再包一点,我饿得厉害,想多吃点,吃很多。
这个老头,现在说话的口气越发像个孩子,也真是,不知道心里想什么,包的饺子够他吃三顿了,还嫌少?我不想跟他发生争执,因为他的思维根本就不清楚,为了哄着他不乱发脾气,只好继续包下去。一边包一边琢磨,也不知母亲这些年是怎么度过的。
一直包到11点半,终于把所有的面和馅都包完了,父亲才缓缓地走到厨房门口,说,煮吧,我饿死了。
十几分钟后,饺子出锅了,可嚷着饿极了的父亲只吃了十几个就藱n员チ耍贡叱员咛烦趴诳础N铱纯幢恚丫12点了,是这个老头睡午觉的时间了,所以我没敢多说话,想着父亲去休息了,我再收拾。不想他却没有进卧室,而是搬着凳子坐到了门口。
爸,怎么不睡觉,坐那里干嘛?我疑惑地问。他看我一眼,不说话,又倔强地朝门外看去。爸,你该睡觉了,我的声音又提高一些。
不,不睡,我不要睡,他任性地说。不睡回屋坐着吧,别坐在门口,我伸手拉他。他一把将我的手推开,大声说,我要等你妈。说完他把嘴抿起来,然后背靠着墙眯着眼睛坐在那里……
母亲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半了。
曾经一直视睡午觉为一切的父亲,就在那里坐了近3个小时,我怎么劝他都不去睡,只当他又犯了小孩脾气,索性不再管他。直到看见母亲开门进来,他说了句,你回来了,我去睡啦。然后慢悠悠地进了卧室。
我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才明白原来父亲真的是在等母亲,而他那么早让我把饺子包出来,不过是想让出去了半天的母亲回来轻松些,少干点活。思维已经不再清晰的他,今天所做的一切,竟是如此地出乎我的意料!
曾经以为父亲之于母亲,只有索取,没有给予。看来是我错了,多年的婚姻已经令他们之间的爱恋化作了一种本能!
看着母亲脸上带着心疼和欣慰的笑,我忽然发现,原来有一种爱,不是现在的我所能感悟的。
那一日无线电视台的妇女节目要讨论一个问题。问的是:假如丈夫有了外遇,你会怎么样?
当时的感觉是颇为震惊的,因为我实实在在从未考虑过这个问题。给他们一问,不禁想了起来,真的,会怎么样呢?
我想我大概会哭得很厉害,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不过我决不会找那个女人大闹一顿,我甚至不想见那个女人。她必然也有苦衷,她必然也很痛苦。
哭完以后,还是要面对现实,如果丈夫要离婚,便也只好离婚,伤心是不用讲的了,因为我曾经为他做过工,曾经努力过,曾经爱过。
我也许会租一个小房子住,我可以照顾自己,可以负担自己。但不会住在父母家里,因为我从来未曾好好与他们相处过。以前不会,将来也不会。
见到朋友,不免难为情,做了弃妇,当然失面子,然而真的朋友不会计较这些,虽然如此,朋友还是不见的好,何必要人家陪着难过。最难堪的,大概还是一些幸灾乐祸、爱看热闹的人的脸色,然而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我决不会为这个自杀,因为我不伟大,因为我不勇敢,而最最重要的,便是我已经不再年轻了。
我会静静地活下去,生命毕竟只来一次。如果幸运的话,爱可能来两次,机会不大,不过我愿意等。
但当然,我不希望这种事会有一日临到我头上,我也不明白,怎么主持人会想得出这样悲剧的问题来讨论,问些快乐点的,不是会更好吗?
我的答案很不够戏剧化,很不够崇高。不过……
生命不正如此。活只能活一次,伤悲只是悲伤而已。
讲这个故事的是一位来自南方的朋友,现在在上海。他说这个故事的背景可能是无锡,或者是一个类似的地方。是真事。
女的是一家电视台的女主持人,生得明眸皓齿落落大方,男人是一个名声鹊起的青年作家。两人都还年轻,本不打算这么早就结了婚,不料一不小心女方怀了孕,两人商量说还是先结了婚再说吧,两人就去登了记并选择了婚礼的日子,也怪女人天性太浪漫了吧,女人坚持洞房花烛要在船上才浪漫。
于是两人就搭乘了一艘太湖的游船。半夜时分两人听见舱外许多异样的响声,接着广播说船触了礁,并在下沉,请大家赶紧逃生吧。男人就拉着女人跳出窗子扑进水里,那天夜里风高浪急,不怎么会游泳的女人只几下子就呛了水,正在这时她看见男人游了过来。她想这下子可好我丈夫来救我了,于是一把拉住男人的胳膊,夜色中的男人忽然很凶恶地吼了一声:“快放开我!”女人还不知怎么回事时,男人一脚踹在女人的胸口上,这一脚踹得女人万念俱灰。
也许是命不该绝吧,女人最终还是获救了。女人上岸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那男人解除了婚约,并去医院打掉了那个不幸的小生命。后来有一天女人接到了那男人托人转给她一封厚厚的信,信中详细地剖析了人性和人的本能,并不请求女人原谅他,只求女人好好活着并照顾肚中的孩子。女人看过信后颇觉不祥,赶到男人的住所后才发现男人自杀了。他用了一种颇为奇怪的方式,据说那是世界最残酷的一种结束生命的方式。
他俩认识已好长时间,可一块儿出来散步还是第一次。有时他们各自都弄不清楚对方到底对自己怎么样。反正他们的接触挺正儿八经的,从未进入过男女间谈恋爱时那种亲昵状态。
黄昏的都市流动着温暖的柔情,他俩沿着大街往前走。一盏盏街灯投下的光束在路面的反射下显现出朦胧的光晕。在这朦胧的光晕里她的身影极优美,顿然他心里涌上一股冲动,真想一把抱住她,吻吻她那两瓣芬芳的嘴唇。可他又不敢轻举妄动,生怕冒犯她。
走了好长一段路,两人来到湖畔的一棵树底下,她靠在树上静静地瞅着他。
不远的一张石椅上有对男女相拥着热吻。她朝那边望望,又回头朝他瞅瞅,眼神里闪着忧怨。他也朝她瞅瞅,再朝那边望望,便用力踢下了脚边的一颗石子。石子飞进湖里,溅起朵朵水花。
他说:“给你讲个故事吧。”
她微微一笑说:“好啊。”她一直很喜欢听他讲故事。有时她真弄不明白,这么一个会讲故事的人,怎么会这么木讷。
他说有这么一个母亲,对她那处于热恋中的女儿说,你跟男人约会时千万别冲动!你得先冷静地观察一下,假如那男人先想碰你,那肯定不是个好东西,得赶紧离开他。不过在没碰你的情况下,也不妨试试,假装想要跟他亲热。要是那男的举动笨拙,局促不安,你就嫁给他!因为这是过日子的男人,以后什么都会听你的。
讲到这儿,他停了停看她一下继续说,“我们来试验一次,怎么样?我装着要拥抱你的样子,等我靠近你时,你就赶紧躲开。”
她听着,没吭声。
他说:“你不要怕,我不会真地拥抱你的。我只是做做样子,你反应要快,以后你要是跟别的男人约会,就有心理准备了。”
她有些怨忿地瞅着他。
他说:“你准备好,我喊开始就伸出手来装着要拥抱你,你赶紧躲开。”
他伸出了他的双臂。而当他的手臂碰到她时,事情却发生了变化。她并没有躲开,而是扑进了他的怀里,用手捶打着他的胸膛说:“你真坏,你真坏……”
一个盒子,是原竹做成的,竹节的部分截下来,打磨,雕琢,玲珑剔透得万般可爱了,上边装一块活动的玻璃,这便是你的珍藏了。下了班,或者吃着饭,或者要睡觉去,这盒子就放在你的手心,你屏住气,专注地凝视,高度的近视使你不得不贴得盒子那么近,以至口鼻的热气在玻璃上哈出一层水珠。盒子里边是一只蟋蟀,长长的腿,细细的触须,但比蟋蟀小多了,小到了五倍,十倍,浑身金黄,像是一片跃动的金砾。于是,你不自觉地就哼起评弹调来,在这漠漠的戈壁滩上,空气的流通是没有任何阻碍的,评弹调就游丝一般的,铮铮飘远。
唉,你是个粗糙的人,那额角,那鼻头,那方方的下巴颏子,使人想象着本不是长出的,是用斧子砍出来的,除了两个眼镜片子,你身上还有闪亮的物件吗?头发总是乱的,胡子被剪刀铰得七长八短,你应该是一个放形骸外的角色,竟偏偏玩这种玩意儿?!
你说,这是黄蛉,是你从老家带来的。
这使人多么不理解!你的老家在苏州,苏州,是何等样一个美妙的地方啊,你生在那里,长到十九岁,大学毕业后就到大西北来了。大西北是寸草不生的玄武岩山,只有孤烟直长的大沙漠,你是学地质的,帆布做成的偌大的地质挎包在肩上,你已经奔波了二十年。二十年的帐篷,在沙山沙海里,犹如一叶小舟,冷月弯弯地照着,苏州城外的寒山寺的钟声,是能“夜半到客船”吗?妻子,那位如花似玉的美人儿,在望着你,相思的网撒满了脸面,她在打捞着远去的一颗爱的心。你每年回去一次,每一次在门前植一丛慈竹,不过,你又走了,留给她的是一丛一丛竹叶的“个”字。孩子已经六岁了,他的记忆里,你只是一个照片上的平面人,他在你植的竹园里喊着“爸爸”,你不能问答,你的竹园里却生殖了无穷无尽的黄蛉,它们在鸣叫着,“蛐蛐”的,那是你的神经,是你的精灵,是你的乡思乡音。所以,她捉住一只,装在这精巧的盒子里,在你再一次回去的时候,送给了你吗?
你拥抱着你的妻子,吻着你的儿子,求他们宽恕你,但你还是又一次走了,你说:“祖国需要金子,大西北的沙漠里是有金子的,等十个金矿找到,我就回来了!”
—个竹子做成的盒子,一个盒子里装着的黄蛉,便和你从苏州出发,八千里路云和月,你们一起生活在了大西北。
你或许冷了不知道添衣,热了不知道减衣,但你却明明白白提醒自己:黄蛉的生存是要有一定的温度的。冬天里,人家坐在钻机下休息,都点着烟吸,你不会吸烟,就从怀里掏出黄蛉来看。这黄蛉盒子你不装在贴身的衬衣兜里,你担心体温会热坏它,你又不肯装在大衣的外兜,害怕风寒冻坏,你花费了三个钟头,拙手拙脚地在大衣内侧大针脚缝一个小口袋。夜里,一盏孤灯伴着你,你画着图纸,鉴定着矿石,你常常把吃饭忘掉了,当炊事员送来晚饭,你总是疑惑地说:“我还没吃饭吗?”但你忘不了给黄蛉喂食,它只吃苹果,每次只削切豆粒大一点放在里边,这苹果却同你的仪器、书籍一样重要,你是专意让人从内地带买来的。
现在,七斗星已经斜了,银河里风平浪静,你要睡下了,你便要将黄蛉盒子轻轻放在枕头底下,并不是枕头底下,你怕枕头的重量压了它。往被窝里放,又怕被窝热气烫了它。你用枕巾盖住,放在你的脖子下。这是你最惬意的时候,万籁俱寂,你,听见了黄蛉的“蛐蛐”声,那是世界上最微弱的声音,也是最清脆的音乐,是金石之响,是心律之韵。你于是就入了梦里。
啊,你是梦见了你的妻子吗?梦见了你的儿子吗?在这么深的夜里,月光静泻,风儿没有起,狗儿没有咬,你的妻子打着灯笼正站在竹园边上,你的儿子,蹑手蹑脚进了竹园,竹叶上的露珠滑下来,落在他的头上,他穿着—身雪白的衣服,像一个幽灵,往竹丛里走。立即,无数的黑点溅满了他的全身,他快活地大叫,你的妻子就跑来,用一只玻璃杯子,对着那白衣上的黑点一罩,黑点便弹进去,一只黄蛉就捉在儿子手中拎着的土瓷罐里了。
他们捉了好多好多的黄蛉,母子围着土瓷罐,就听着那“蛐蛐”的生命之歌。
妻子说:“这歌子是唱给你爸爸的,这歌子在召唤着你的爸爸。”
于是,在你的脖子下,在你的耳膜下,“蛐蛐”的声音叫得更响了,更清了,你听见了这爱情的召唤,这家庭的召唤。
第二天早上,你爬起来,背起帆布做成的偌大的地质包,你又去找金子了。你依稀还记得夜里的梦,说:“是的,我是要回去的,要回去就得加紧我的工作!”
(一)
我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
院长说,我是两个月大的时候从门口抱进来的,那时我冻得奄奄一息,身上连只言片语都没有,这断了我寻找亲生父母的念头。
我亦不想去寻找。
或者,我只是一对男女偷情的产物。在这物欲横流的大都市,我这样的孩子应该很多,只是他们做得更狠心,就这样把我送到孤儿院。
从此,我便是个孤独寂寞的孩子。大多数时候,我望着天空,在地上寻找春天的蚯蚓。那时,我只有七岁。
我不知道,七岁,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后来我看相书,上面说,女子,逢七就会有变数,而男人,则是逢八有变数。比如,我十四岁来例假,二十一岁出了车祸,二十八岁,我嫁了人。
七岁那年,孤儿院的院长把我们一群孩子领到一帮人面前,他们是来领养孩子的,大多是夫妻,他们由于各种原因不生育或者说不愿意生育。
只有他是一个人来的。
那年,他三十六岁。
七岁的我,与三十六岁的他第一次相遇。他看到我,眼中闪现出一道光,他冲我招手,说,来,让叔叔看看。
看中我的还有一对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女,女人化着艳妆,手上有五个金灿灿的大黄戒指,我至今记得的是她那滥俗的戒指。
那个女人尖叫着,就是她就是她,我要她!你看她长得多美丽,像个小天使,你看她的腿多长,我要让她去学舞蹈。
她的尖叫让我冷眼看着她,好像我是一个小动物,谁都可以领走。院长说,你自己选择吧,嫣落。
我选择了林植。
林植,他的名字这样生动,何况他是一个人。他说,嫣落,跟叔叔回家,好吗?
他是抱着我上的自行车,那时我刚刚七岁。七岁,还不能自己坐到自行车的后面。
那天他一直唱着歌,我听不清他唱的是什么,后来他常常唱,我才知道他唱的是前苏联的歌《莫斯科郊外的晚上》,他喜欢这首歌,唱的时候总是很投入,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单亚喜欢这首歌。
单亚是林植大学时代的恋人。后来,单亚去了德国,嫁给了一个德国人,单亚出国前曾经怀过一个孩子,后来她做了流产,是一个女孩子。林植说,他常常会梦到那个女孩子在梦中来找他,问他为什么要弄死她。
这个梦纠缠他好多年,林植说,命中注定,他应该有个女儿,于是他来到孤儿院。
其实他可以再爱,可他说,人的一生,只能爱一次的,与单亚的爱,让我的心碎了,所以,爱不起来了。
这是我长大后他和我说的,他常常用心碎这个词,就像他爱养菊花,有一种紫色的菊,一盆又一盆疯狂地长着,林植把它们叫——碎心菊。
(二)
我与林植,便这样开始了如菊花一般的生活。
我们如两朵菊,生性冷而傲,但却彼此温暖。他说我是天使,而我,喜欢倚在他的腿上听他讲那些美丽得让人心碎的童话。
上学了,他每天接我,坐在自行车后面,我说着在学校好玩的事,他耐心地听着。他总是穿得那样优雅而干净。我喜欢闻他身上淡淡的薄荷味道,他洗着我的小脚丫时总是说,小姑娘,这样太脏了可不好。
我挑食,不喜欢吃肉。他吓唬我:小姑娘,如果不吃肉就会不长个子,将来是嫁不出去的!我可不想养一个老姑娘。
那年,我十岁,出了疹子,他半夜背着我去医院。大雨如注,没有出租车,他一边跑一边哄我,嫣落,坚持住,马上就到了。
我已经烧得糊涂,只是嚷着疼,我是身体疼,他是心疼。到了医院,大夫说,看你这个爸爸真让人感动,孩子的妈呢?
我们抱在一起哭了。
十四岁,我长成大女孩了。那天,我感觉到体内有热热的东西冲了下来,再看床单,红了一片片。
我明白自己长大了,班里已经有告诉我如何处理,可我还是慌了神。
听到我的尖叫,林植从房里冲了出来。看到我的样子,他转身就去了客厅,然后拿出“护舒宝”的卫生棉,他说,托女同事买的,买了好长时间了。
说完,他转身就走,我脸红成一片。从那天起,我知道自己是个彻底的女孩子了,那时,我的身高已经一米六五。
十二岁以前,我一直和林植睡在一起。半夜,我总踢开被子,是他一次次为我盖好被子。十二岁生日那天,他郑重地和我谈,从此要我一个人睡,因为我是大姑娘了,大姑娘是不能和叔叔一起睡的。
其实,从十二岁那天起,他就为我做好了准备,那些“护舒宝”一直有,只是我不知道。
我的生日就是他的生日,他故意选择了我们同一天生日,因为我根本不知道自己生于哪月哪日。那一天,我们买一个蛋糕,一起做长寿面,我喜欢他做手擀面,味道好美。所以,即使上了高中,我仍然没有选择住校。
有些东西我忘记说:林植,他毕业于清华,是当年的清华才子,他英俊挺拔,虽然已经四十几岁,可他看起来仍然那么让人迷恋。很多二十几岁的女孩子喜欢他,那些女孩子买衣服给他,织毛衣给他,当然,还会写情书给他。他总是笑着说,嫣落,你说叔叔是不是很有魅力?可我不能害人家是不是?她们还是小孩子呢,还是咱们父女好好过吧。
十八岁,我去上大学,他为我选择清华。他说,清华是个美丽而典雅的地方,非常适合你。
是他亲自送我到清华,在清华园门前,他久久呆住。
我知道,也许,这里曾经留下他太多的记忆。
单亚当年是北大的才女,他和她,算是珠联璧合的一对。我们一起去北大,在红楼,在未名湖,在那些丛林间,他忽然说,是十八岁吧,如你一样的年龄,我遇到了她。
他的脸上闪现出动人的光泽,那是因为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情而有的光泽,彼时,他已经四十七岁。他看着夕阳落下去说,叔叔就要下山了,而你刚刚升起。
我眼睛有些发酸。他给我一枚玉镯,说是父母传给他的,他的父母,都是留学法国的博士;这枚玉镯,带着许多旧人的气息。
希望你有一个美好的爱情。林植是这样祝福我的。
(三)
每月,我辗转四个小时的车回天津。在天津,在那个老房子里,有我牵挂的人。
我的脚步声刚进楼道,门便开了,我看到他出现在门口,满脸的笑,嘴里却嗔怪说,功课这样紧,怎么又回来了?
桌子上,却摆的是我最爱吃的:耳朵眼炸糕,还有大麻花。
有时,他可能睡着了,没有来开门。我打开门,看到他躺在椅子上,电视开着,播放着乱七八糟的广告,收音机开着,也是广告,但他闭着眼。
他真的老了。
但那些紫菊还年轻,那么张扬地开着。那些盆也真是好,是他一个个细心挑来的,紫砂的盆,宛如古陶。
我们一起包饺子。他问我,有男孩儿追没有?
我边吃着话梅糖边说,他们?我看不上。不是太高就是太矮,不是太胖就是太瘦,反正是不合适的。
条件太高了会嫁不出去的,他说。
也不高,我看着他说,就和你差不多就行。
我们都呆了一下,他说,傻丫头,我一个老头子怎么会是你的标准?我们便沉默,直到吃饺子时他说起一个小品中的段子,才解了这个尴尬。
他依然那么干净,穿的衣服永远那么有品味,设计院里有好多离了婚的女人想嫁他,他给我看她们的照片,我哈哈大笑着说,当你的保姆还差不多。
那些女人,怎么可以配得上人淡如菊的他?
二十一岁,我的命里出现一个男人。
他亦有干净的眼神,是我偶尔去北大听课遇到的,我们在楼道里擦肩而过,我的书被他碰掉,站起来时,我看到他。
他的眼睛多么像年轻时候的林植。
我们开始交往,一起去香山和颐和园。但他真年轻,年轻到和我说话总是不着边际,比如说以后去英国,或者将来如何如何,他的眼里全是狂傲,这是与林植完全不同的地方,林植总是含蓄而内敛。
我们分了手,林植说,多好的男孩儿。
我说,不如你好。
我们又沉默。
大三,我放暑假回家,却看到门口有一双女式拖鞋。
进门,我看到她,一个设计院的中年妇女,风韵尚存。她讨好地叫着我的名字,我冷冷地回了一声,然后进了自己的屋。
林植进来,你太没有礼貌。
我戴着耳机,听周杰伦——《七里香》,唱得很优雅,我的眼泪却流了下来,他不懂我的心,他不知我为什么不喜欢别的男孩儿。
那天晚上,我出去买醉。
约了高中时的同学,大家在酒吧里喝酒,直到烂醉,我不让他们送,一个人在街上跑,直到一辆出租车开过来,而我迎上去。
我好像是故意的。
(四)
那场车祸差点要了我的命。
我的锁骨断了,到处不能动。
他又开始抱我,不过这次他总是嚷,这么胖这么沉这么大个子,叔叔可抱不动你了。
我们之间又和好了。
因为车祸,他没有心思再去和那个女人交往,不久,他们断了联系,他说,胡闹。
我就这样胡闹下去,我们的世界,不能再出现别人。
我知道自己的心,这样,这样的依恋着他。
在我心中,他没有老,他还是我初见时那个翩翩的男子,穿米色的衬衣,骑着一辆白色的车,带着我穿过槐花开满的街回家。
那年,我二十一岁,他五十岁。
半年之后,我分回天津,每天又与他朝夕相守。
我们开彼此的玩笑,我叫他老顽童,他叫我小屁孩。
我们一起去旅行,走一路笑一路,有人说,看人家父女多开心。
也有人,疑心我是他的什么,这个疑心总让他的脸沉下来,而我是开心的高兴的,我常常会在照相时和他依在一起,他总拿出长者风范。
此间,单亚回来过一次,看到我说,你的女儿?他点头。
单亚就那样看着我,我却对她充满了敌意,她离了婚,想旧梦重圆吧,她还是那么美丽年轻,可我知道,她不会再拥有林植的心。
几天之后,我们去机场送她,她流着眼泪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林植摇着头,不,我从不后悔。
那才是林植吧。他的性格似那盆紫菊,开就开,不开,就败掉。
(五)
二十五岁,我永远失去他。
他得了食道癌,咽不下任何东西。越来越瘦,最后,只瘦到一把骨头,可人还是那样英俊,眼睛依旧让人迷恋。
他嘱咐我,死后,把他撒在菊花中。他笑着:那样的话,菊花会开得更灿烂。
我流眼泪,他说,傻姑娘,人死是去投生,如果下一辈子再投生,我选择早生三十年。
我的眼泪就那样急急地落,五十四岁的他,就这样离开我。
他的骨灰, 我撒在那盆开得最灿烂的菊花中, 九月,那盆被他叫碎心菊的紫菊怒放着,是他在天堂里的微笑吗?
我擦拭那个犹如陶一样的花盆,才发现,那上面原本是有诗的。
只短短四句: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那一刻,才是我碎心的时刻。
终于懂得它为何叫碎心菊,终于懂得,他为何对我说要早生三十年。
而我,如果有来世,我会在碎心菊里等待他,晚生三十年,或者,同生同死。
二十八岁,我嫁给范逸,和他说了我和林植的故事,我说,不会笑话我吧。他轻轻拥我入怀,亲爱的,知道吗,有一种爱,是灵魂与灵魂的相爱,与世俗无关,那种爱,一千年也许才会遇到一次。
我在他怀里,轻轻地流泪。
张爱玲说得对,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我和林植之间,这一生,因为慈悲,所以懂得。
他追求她已经两年了。她没有答应他,她不喜欢他,她瞧不起他。
她是一个对爱情有很多梦想的女孩,她要的白马王子英俊、优越、强悍,她觉得男人就应该像道明寺那样。她不喜欢没脾气的男人,没脾气的男人如何可以承诺一个女孩幸福的一生?真正的男人最好有一些野性,甚至是邪气。
她实在太任性了,她不知道这样的男人在现实里是找不到的,试想要一个强悍的富豪美男子对你温柔怜惜、百依百顺,你自己觉得可能吗?她不管,她就喜欢这种男人。
她用两年时间找了一个“硬件”基本符合的男人,虽说“软件”还没有达标,她觉得凭自己一腔柔情,两分执著,三分美貌,四分心思,一定可以熔化这像钢丝一样的男人。
为了让这个“软件”像“WindowsXP”一样美观、快捷,一点就开、所见即所得,她费尽心思,耗尽心血。她很满足,她觉得这样对一个自己所爱的男人是一种幸福。
幸福总是短暂的,“硬件”和“软件”原本就是两码事。最难的就是不能完美搭配。她发现“硬件”一点都没有变,自己做了那么多,付出了所能付出的一切,但他的“软件”却天生就带病毒。她于是只有离开。
他对人很真诚,没有火气,给身边的人许多帮助,他人缘好极了,他太温和了,像棉袄一样柔软。但她却认为他像棉袄一样懦弱。对于她的评价,他不知如何是好。他知道她不喜欢他,他怕她生气,不敢靠她太近。
他和她的老家都在北方,每年中秋都可以坐同一趟火车回家。他在武汉下,她在郑州下。坐一晚上的火车,她总觉得有点不安全,所以她常和他一起走,他至少是个同伴。他也不多说话,帮她拿着行李,到了汉口站该下的时候,就说一声保重。这一次,他和她坐在一起,不说话,各坐各的,和上次一样。
人在无聊的时候总爱想一些往事,尤其是伤心事。她在迷迷糊糊中回忆着和“硬件”的一点一滴,伤口在心底一寸一寸地撕裂。她想,钢丝的个性是可以伤人的。她不知不觉中睡着了,头慢慢地滑到了他的肩上。
他满心爱怜地看着她,她的嘴角抽动了一下,他感觉她很累,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可以醒过来。她曾经是那样阳光明媚的女孩,他看着窗外无边的黑夜,苦涩地微微一笑。她已经倾斜过来,重量全都靠在他身上。汉口站到了!他准备站起来,终于还是没有动。
她醒来的时候,灯火通明,他叫着她的名字。郑州到了。她有点不好意思地坐直了身体,习惯地拿起行李就要下车,又停住了。他知道她是惊讶于他的存在。
“我没有告诉你,我刚接到一个电话,有个北京的朋友住院了,很危险,我要去看看他,所以我补了票,你先下吧,多保重。”
再回到深圳,她和以前不一样了,她开始对他好起来。她找他一起去迪厅,和他一起吃饭,有事也找他帮忙……他高兴得像孩子一样。她突然想起以前,他在她的呵斥下手足无措得像个孩子。
他也觉出她对他的好,忍不住去问她。她说那次中秋坐车回家,我知道你根本没有去北京,你到了下一站新乡,是吗?他惊讶地望着她,有点心虚。我还知道你在新乡就下了车,马上赶回武汉……你怕弄醒我,就一动不动地陪我坐到了郑州,却骗我说要去北京……
他僵硬着两只手,有些受宠若惊地看着怀里的她。
你是我的棉袄!是世上最好的棉袄,我也要做你的棉袄。她的鼻息吹到他的耳朵里,暖融融的。
来生,我再也不会让你爱,因为你的爱让我心疼,你的爱实在太苦。
他家贫,大学是靠自己打零工和卖血的钱念完的。
她富有,是城市姑娘,父母是高干,家里有保姆。第一次去乡下时,她认不清麦苗和韭菜。
他和她初次相见是在操场上。她忽然来例假,染红了白裙子,却浑然不觉,还在和同学说笑。他看见后脸红了,脱下自己的上衣让她围在腰间。那一刻,是她一辈子也难忘的。
之后是缠缠绵绵的四年恋爱,她试图帮他,而他不肯:男人哪会用女孩子帮忙?
毕业时,他们本来免不了天各一方,但她死心塌地地跟着他走。家里人反对,几乎与她反目,她却认定这男人是她想要的。
她有一只珍贵的玉镯,是母亲给她的。到小城后,看见家徒四壁,她摘下了玉镯。是的,在这样的地方哪里用得着戴玉镯啊!
不久,她怀孕了。见她反应厉害,他跑到附近的山上为她摘山杏,不料一脚踩空,从山上摔了下去。这一摔,几乎摔掉了她和他的未来。她常常这样想:如果他不去摘山杏呢?可是,这个世界从来没有如果。
他瘫了,家里的一切都靠她。父母来接她,毕竟在小城里的一生已预见。是的,谁都能想象以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但这最后的机会,她仍然拒绝了。
为了给他治病,她卖掉了那只镯子,接受父母给的钱。到底是父母啊,看见固执的女儿这么苦,心疼了。
他们在小城过着贫苦的日子,她当中学教师,他病退在家翻译一些书。她早已没了大城市姑娘的骄傲,低下头来做一切,和小菜贩讨价还价,买廉价的衣服……与当地的女人并无二致。
大夫说她丈夫不可能再站起来了,可她还是坚持给他按背,十几年如一日。她并不指望奇迹发生,只希望他的腿不萎缩。
35岁那年,她听说有位大夫针灸功夫好,但要翻过一座山才能见到那位大夫。她找来一辆平板车,每两天就拉着他翻山去扎针。风雪中,她弓着背,艰难地往前走。他看着她的背影,哭了:“下一辈子,我再也不要遇到你,再也不爱你。因为,你太苦了。”
所有人都希望来生再爱,可是他说“来生,再也不爱你”。
奇迹是一年后出现的。他的腿居然有了知觉,慢慢能走了。好事成双,他写的论文在国际上获了奖。有许多人来找他,他也四处讲学,同时讲这十几年自己在轮椅上的生活,讲自己背后的那个女人。
谁也没有想到会有这一天,谁也没有想到柳暗花明了。
法国请他去讲学三年,他犹豫了。她说:“去,一定要去!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这时,36岁的她已初露沧桑的端倪,黑发里有了白发,眼角堆起了皱纹。衣服永远是过时的,身体有些发胖,再也没有了当年的样子;而他,正是最好的时候。
法国,是多么浪漫的国度啊!有人担心他一去不回,问她:“你不怕吗?”她轻轻摇头:“不怕。”她说,他和她的爱情如果经历了这么多还这么脆弱,那就一定不是爱情。
三年后,他准时回来了,留在了北京。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小城接她,但没有告诉她准确的到达时间,只是说这一两天回来,想给她惊喜。谁知下了火车,他就看见了她。
他惊喜地跑过去:“你怎么知道我乘这趟车?”
她说:“我每天都在这里等你,凡是从北京来的车,我一辆也不会放过。”
这次,他说:“来生,我再也不会让你爱,因为你的爱让我心疼,你的爱实在太苦。”
她却说,爱情从来都是苦的,如果爱是一朵莲花,最美丽的爱一定是那清苦的莲心,一直苦到心里,然后才能有那朵美丽的莲花。
那时,她是爱写诗也爱做梦的女孩,在校园里以雪莲的姿势盛放——清雅灵俏,目光所及之处尽是飞花乱眼,可是,她的心静默着,直到他的出现。
南方的春天,雨总是这么绵长,而她与他的那把蓝格子伞是这泼墨画般的雨雾里最韵味悠远的点缀。
整个有雨的春天,她沉醉于馥郁的爱情中。仿佛跌落仙境的爱丽丝,雨水沾上了她皎洁的面容,她的眼睛晶莹如绿叶上的水珠,她娇憨地微微昂首:“我们的将来是什么样子?”
他答:“你怀抱着馨香的婴儿倚在门口等我回来,桌上摆了色香俱全的好饭菜……”
他没注意那晶亮的双眸瞬间黯淡了。
她说:“可是,我还要写书呢。”
他毫无心机地笑着:“小傻瓜,我要的是一个温柔的好妻子而不是一个作家。”
清冷的空气中一声轻微的声响,那是一种瓷器碎裂的声音,不,是她的心,那样骄傲而易碎的年轻的心。
“那么,你去找会做菜的好女孩吧。”她绝决如斯,出乎他的意料。
他站在宿舍门口等她,一整夜,憔悴灰颓,她不理。他托人带来忏悔的长信,她不拆。直到毕业,她真的没有原谅他,年轻时的爱如此纯粹而不肯宽容。
她的书连同她的名字成就文坛的一段传奇,那是十年之后了。
应电视台邀请她来到他所在的城市做访谈节目,优雅睿智的女作家却并不谈文学——作品集一本一本摆在书店里,还有谁没看过?她以最隆重的姿态出镜,怀中三岁的女儿如馨香的花朵,她娓娓地说起夫妻相处之道、孩子的早期教育乃至房间的布置,最后还在现场表演了一番烹饪艺术,果然是色香味俱全。
电视里的她,是幸福家庭与杰出事业兼得的完美女人,双眸清澈一如从前。她不知道他有没有在看,和他的会做菜的小女人一起。
很晚,她回到酒店,他的电话打进来。
“你真了不起。”他真心地说。
她的心,隐隐痛起来,十年的努力,难道真的只是为了向他证明:一个爱写字的女孩也可以成为一个好妻子?
往日的甜蜜与伤痛早已化为时光的灰烬,在绚丽的舞台中央,自始至终都只是她一个人的演出。而曾经那样在意的人,却终于成为一个遥远的观众——鼓掌、微笑,然后离去。
那一年,我快要疯了,我跟丹尼尔6年的婚姻走到了尽头,而我的母亲罗琳娜的生命也要走到尽头了。我变得不知所措,除了哭泣还是哭泣。
那一天,我坐在母亲的床前,她被病魔折磨得骨瘦如柴,她的手摸了摸我的头说:“温迪,你不能再哭了,再哭,你的蓝眼睛就真的成海洋了。”
我把她的手贴到我的脸上,说:“亲爱的妈妈,你不能离开我,你若离开了,我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母亲抖着手从病号服的衣袋里掏出了一把钥匙:“阁楼里有一个木箱,用这钥匙打开木箱,那里面有个镀银首饰盒,你把它拿给我,然后跟丹尼尔一同来看我。这是我最后的请求。”
我含着泪答应了她,我想母亲一定是想做最后的交代。只是,我从不知道她有这样一只首饰盒,我也从没见母亲戴过什么首饰。
那只首饰盒是心形的,上面有镂空的花纹,做工很精细。
丹尼尔一脸愧疚的样子跟在我后面,他说:“温迪,你知道我只是偶尔走了次神而已,我最爱的人是你!”
我回头瞪了他一眼,他乖乖地闭上了嘴。
母亲见了我们,努力地笑了笑,她递给丹尼尔一把小小的银钥匙,让丹尼尔帮她打开首饰盒。我以为那里面会有什么贵重的首饰,可我看到的,只是一叠发黄的纸。
母亲拿出来,说:“温迪,你念给我听。”
我点头。信是父亲写给母亲的。父亲在信里叫她甜心,他说:“你知道狂欢节时人是多么不同寻常,我喝了两瓶杜松子酒,人都快飘上去了,所以,我做错了事。我最亲爱的罗琳娜女士,你能原谅我吗?”
我抬头看母亲,母亲递给我另一封信,依然是父亲写的:“亲爱的罗琳娜女士,你不原谅我,我该怎么办呢。难道让我像《红字》里的女人那样去接受惩罚吗?她把我的女儿生了下来,她不要她。她说她只要自由快乐的生活。”
我的心沉了下去。我问母亲:“我还有其他姐妹?”母亲摇了摇头:“温迪,那个女孩就是你。我不是你的生母,我只是接替她把你养大……”
母亲接着给我讲了她和父亲以及另一个女人的故事:
父亲是个银匠,很辛苦,却只能挣很少的钱。他和母亲结婚时,说:“罗琳娜,我只能给你做个镀银的首饰盒,不过,请你相信我,我会让它装满幸福的。”
父亲和母亲一直想要个孩子,可是,一直未能如愿。狂欢节到来时,外公突然生了病,母亲回乡下照顾,那次,父亲喝醉了酒,迷糊中跟镇子上最浪荡的女人睡在了一起。父亲是个坦荡的人,他以为那只是个小错,却不想温顺的母亲把他送的镀银首饰盒扔还给他。她说:“你装进来的只有痛苦。”尽管这样,母亲还是决定原谅父亲,只是,他们的生活像是场噩梦,不再有欢声笑语,一个像债主,一个像欠债人。
直到有一天,那个失踪了很久的浪荡女人抱着孩子找上门来,说:“老银匠,拿钱换你的女儿吧,看她的眼睛和你一样,蓝得像清泉!”父亲用余光瞄母亲,以为她会再次摔烂什么东西。
母亲没吭声,而是收拾一下东西回了乡下。一个月后,母亲回到了银匠铺,她带回了最新鲜的牛奶,她说:“小温迪,你要叫我妈妈哦!”
母亲说:“你父亲不知道我回乡下那个月是去打掉肚子里的孩子。那时,我还不确定我能不能做你的好母亲,因为你知道,女人总是会很嫉妒。所以,在没把握对你好之前,我不能要自己的孩子。还有,我知道我把那些痛苦的往事装进了盒子里,我的生活里剩下的就全是幸福了,如果这样可以,为什么不试一试呢?”
我泪流满面地拉住母亲的手:“你做得棒极了,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她笑了:“我也得到了世界上最多的幸福,你爸爸他真心真意地爱了我一辈子,现在我要找他去了。温迪,如果你愿意,也把你的不快乐和痛苦都装进这个盒子里吧,盖上它,你会重新获得幸福的!
我回头看了丹尼尔一眼,丹尼尔哭得像孩子一样,他说:“妈妈,你放心,我会让温迪幸福,我发誓!”
一年后,我肚子里有了丹尼尔的孩子。我站在母亲的墓前,手上戴着丹尼尔送我的钻石戒指。母亲没看错,丹尼尔是个好丈夫,他说他再不会给那个首饰盒子里填痛苦,他要让它变成真正的首饰盒,为此,他很努力地工作。
我摸了摸肚子,幸福地说:“妈妈,丹尼尔送了我一个礼物,一个天使一样的孩子……”
大三那一年,我们宿舍7个光棍一起看上了一个姑娘,我曾亲眼目睹他们搬动桌椅站到宿舍前挤来挤去,拼命地在楼下熙攘的人群里寻找那个令他们朝思暮想的姑娘。我们屋老三本是个搞艺术的,是美术系的高才生,对女人很有鉴赏力的,见他也这么没出息,我心里很有些看不起他。
而我还是老样子,二十几年如一日,吃饭,念书,考试。最近正在为英语过级而忙活,整日生活得毫无秩序。
那女孩子的情形,就算我是木头,也能从老三口中听出个八九分了:大一的新生,人很漂亮,气质优雅而且清纯,据说是难能可贵的美丽。无法想象,偶尔我想。
那一天中午,我刚上完周末的选修课,这帮人窝在宿舍里,打牌,穷聊,异乎寻常地热闹。
“老大,我上午逛街捡了个手机。”老三举起手中的粉色直板手机让我看。
“这肯定是个女孩子的。”我笑着说,“老三要走桃花运了。”
老三在手里把玩这个手机,兴奋地说起他在那家铜锣湾的专卖店里捡到手机的经过。“本想问问是谁丢的手机呢,站了半天也没人睬。算了吧,还是等失主自己打电话找上门来吧。”
“呵呵,老三不愧是檔员啊,拾金不昧,值得表扬。”我从小到大好像从没拣到过东西,当然也没拾金不昧的机会了。我们嘻嘻哈哈地准备下去到餐厅吃饭。这时,老三拣到的那部手机突然响了,我们吃了一惊,嗬,这么快!
老三按了接听键,我们也凑过耳朵听。“哇,声音蛮好听的嘛!”老四啧啧称赞。老三回过头,一笑,说,真巧,竟然还是咱们学校的!那女孩说下午过来取。
等待的时光似乎比平时漫长,我们在宿舍里很热烈地讨论这个女孩见了拾金不昧的帅哥会怎么样,或许,正是由于平时的生活太平淡了,所以才期望着有一些浪漫的故事发生。
终于,敲门声如期响起。很轻,但很有韵味,当——当当。
“是女的!”老四在这方面的鉴别能力绝对拳威。老五飞身下床,老六早已拉开了门。而他只张望了一下,就卡了壳,缩回头来,竟关上了门,转过脸来,是空前绝后的紧张:“她来了……”
谁?
她们走进来,一前一后,傍晚的小小的房间,悠悠地亮了。我们宿舍的那几个全都呆住了。原来“她”就是拥有“难能可贵美丽”的她!
我也呆愣住了。走在后面的,那个女孩子,我在哪里见过你吗?
没有,一定没有。她长得高而纤细,穿着长及脚踝的裙子。她微笑着,静静地站在那个女孩后面,优雅而沉静,仿佛一株窈窕的垂柳一般。她见我们直直地望着她,不好意思地笑了,光洁美丽的脸上泛起红晕,仿佛四月美丽的樱花飘落,拂了一身还满,整个房间里,都弥漫着一种淡淡的清香。
还是老三的反应比较快,他殷勤地请她们坐,我们也忙着搬椅子,洗水果找零食。她们笑着说原想着手机丢了找不回来了呢,就随便拨拨试试,竟然接通了,拣到它的还是一个学校的同学,真的好巧啊。老三的脸也笑成了一朵花,连声说真巧真巧。我们几个都听出来了这个“巧”字的言外之意,一个个在心里直喊不平,手机怎么不让我们拣着呢?
很自然地,我们都很熟悉了,她告诉我们她叫小晶。我开玩笑说,是不是一闪一闪亮晶晶的晶啊?她笑着说是啊,满天都是小星星。我觉得我真的像我们宿舍的其他哥们儿一样喜欢上她了,真是莫名其妙、不可救药地喜欢。
有时候大家卧谈评论的时候,讲的最多的还是小晶,不知为什么,我心里酸酸的。我突然变得早出晚归了,行走在校园里的每一个小径,在任何可能与不可能的地方等她,等她缓缓地优雅地走来,然后再擦肩而过。每一个相遇,我的心都会很剧烈地跳,她不经意的一个微笑一个眼神,都让我觉得有万千含义,让我回想百遍,浮想联翩。
我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打听关于小晶的一切,终于在老三口中知道了她的生日以及电话号码,那串号码我早已烂熟于心,可从来没敢拨过,有时候鼓起勇气刚拨一半就再也拨不下去了,我老是害怕,怕我唐突了她,也怕被拒绝,最后连在路上邂逅的美丽也失去。尽管如此,我还是在她生日的前一天第一次逛了给女孩子买礼物的饰品店,那枚缀着水钻的星星发卡,在黑天鹅绒的背景上挂着,发出璀璨的光芒。我又惊又喜,老天真是太眷顾我了,把这枚星星发卡送给她她肯定喜欢。我还清晰地记得她说“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的调皮样子。小晶,哦,晶晶。我把它取下来,到收银台付了款,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在贴身的口袋里,心中溢满了欢喜。
我还是在她必经的花坛边边看英语,边有意地等她,装作无意的邂逅。可是我却看到了他,那个陌生的却绝对英俊高大的男孩子,他拥着小晶缓缓走来,那样的爱怜和疼惜。而小晶,我第一次见到,她笑的那样开心,那是真正意义上的,欣喜、信赖、幸福......所有的,因爱而生的情愫都闪烁在她美丽绝伦的脸上,那久盼的、重逢的喜悦,令她依偎在他怀里,又哭又笑,却无关伤悲。
一刹那间,我的心,稀里哗啦地全都碎了。我的手摸到了那枚星星发卡,坚硬的水钻扎破了我的手指,流出了血,可我却浑然不觉。
不知道我是怎样回宿舍的,我们老三也并没有像我们预想的那样会和小晶有一些浪漫的进展。那天晚上老三回来醉醺醺的,从他模糊的醉话中我猜想是和小晶有关。果然,第二天老四劝告我说咱们都别想了,人家小晶早都名花有主了。我没说话,只是默默地把那枚扎破我手指的星星发卡收起来,永远不打开,再打开,或许就是我白发苍苍的时候。
毕业后,我留在了这个城市,不知为什么,也许,有什么东西,失落在这里,令我舍不得离去。
一个很冷的午后,我百无聊赖,独自站在街头。满眼的人,阳光惨淡,树叶都要落尽了。
很远的那边,袅袅婷婷地走来一个女子,优雅而轻盈,在都市浮躁的人群中,宛如一只高贵的天鹅。我禁不住看过去。
她走到我近旁的时候,竟愣了一下,是她!她显然认出我了,睫毛轻轻地扑闪一下,温婉地笑了。她的笑,刹那间暖透了整个晚秋。再没有一个女人会笑成她一般满足、幸福、真挚、了无牵绊。
我的心,突然在隔了多年以后,再次的疼痛不已。
后来,我离开了那座让我伤心的城市。回到家乡,结婚生子,过着平淡的生活。有一次,5岁的女儿问我:“爸爸,白天有没有星星呢?”我愣住了,为女儿奇异的想法而震动。
是啊,白天有没有星星呢?
当然有了,不过我们永远看不见它。我突然想起了小晶。
我微微有点苦笑自己,拥有的就是幸福,又何必为一个永远白天看不见的所谓爱情,而去(委)屈现在的家庭呢。
妻子下班买菜回来,急忙忙地就往厨房奔,张罗我们一家人的晚饭。我心里突然涌出一种莫名的心疼和感动。真正相守一生的爱情,或许就在庸常的烟火和琐碎的柴米油盐中。
我把那枚压在箱底的水钻星星发卡别在妻子鬓边,妻子温暖的笑容像泡在茶水中的野菊花一样舒展开来,那一刻,我看见了妻子眼中的泪光在闪烁。一问,我才知道,原来刚结婚时她就发现了我压在箱底的那枚发卡。妻子举起拳头佯装要打我,我连忙“屈打成招”:“我就是等到找到我最爱的人时才送给她的。”
妻子破涕为笑:“就知道贫嘴!”我突然发现,妻子笑意弯弯的眼中也有两颗亮晶晶的星星,呵呵,那就是我呀!
上高中时,有个女同学叫小秋。长相姣好,家庭优越,学习也在全年级名列前茅。这样的“三好学生”自然是受到老师的优待、男生的青睐和的嫉妒。小秋睡我下铺,经常晚上偷偷看信,一看就是一大沓,让人羡慕得睡不着觉,毕竟都是情窦初开的年龄呀!谁都猜得出,那些都是男生的情书。
但没过多久,小秋让我们这些只会学习的“四只眼”跌破了。她在学校外面挽起了一个男生的手。男生叫岗子,在学校也是相当有名,不过是恶名。岗子来自大山深处,人高马大,文笔不错,家里条件不好,但偏偏不学好,整天和学校外面的小混混在一起,对也是嬉皮笑脸,一副玩世不恭风流才子唐伯虎的架势。我想,那一厚沓情书中,肯定不少是岗子的大作。
后面的事,让我的眼镜不但再次跌落,并且摔得粉碎。岗子因为参与校外打架被学校开除。小秋第二天就去办了退学手续,在校园里大大方方拉着岗子的手招摇。秋子的舅舅来学校找秋子,说如果她不想上学了,就安排她到县(市)里最好的厂上班,前提是离开岗子。母亲也对小秋下了最后通牒,如果跟岗子好,就断绝母女关系。但小秋的手始终没有松开。
在老师的叹息、男生的惋惜、女同学无语中,小秋离开了校园,跟着岗子走进了大山,一个封闭、落后,出山都要走3个小时的地方。无可奈何秋去也!
高中毕业,我考上了大学,去一个远离家乡的东北城市继续读书。坐在大学宽敞明亮的图书馆,我常想,其实小秋也应该坐在这里的。大学四年,我很少回家,只听说年龄不到法定的小秋和岗子通过关系,偷偷领了结婚证。又听说,他们有了两个女儿。后来,岗子在城里承包了建筑工程。
真没想到,这次回去,会在县(市)城碰见小秋。在瑟瑟秋风中,她骑着一辆28的自行车,使劲儿朝前蹬,车后座拴了一只篮子,里面是满满的褪去绿皮的核桃。我喊了她的名字。
她掬起一大把核桃往我手里塞。岗子咋没一起来?我很疑惑。
我们离婚了,他外面有了人。秋子用手拢了拢头发。
我很吃惊,竟傻傻地冒出来一句:“10年前,你比谁都有资格考进大学。”
秋子摇摇头,“我不后悔,毕竟当年真心爱过,爱过就好。”
秋子的小女儿得了一种不好治、花钱很多的病。她就带着自家树上的核桃来县(市)城卖。我把随身带的钱塞到小秋手里,但她又使劲儿地推开。
她害羞地笑笑,还像当年那个下铺的女孩。语气却很坚定:“我还好。我仍然相信爱情。”
秋子的爱,或许就像她篮中的核桃,坚硬的外壳,紧紧包裹着一个平凡女子的柔弱内心。
我喜欢上“花醉红尘”社区的时候,也喜欢上了一个叫花无双的女子。我叫雪落尘,这个名字是认识花无双之后取的。在此之前,我可能叫张三,也可能叫李四,这并不重要。以前我不常去“花醉红尘”,偶尔去了,也只是翻翻别人回复我文章的帖子,翻着翻着,我就看到了一个新鲜的名字,接着就找到了她那些闲散淡然的文字,还有一张清脱如莲的照片,而且资料显示跟我还在同一个城市。我决定要留在这里了,然后还给自己取了这个同样古典而优雅的名字。
花无双也经常挂在网上,几乎每天都可以见到她的帖子,总是那么清新淡雅,又总是那么充满闲情逸致,好像成天都是吃喝玩乐,好像流泻的文字也不过是她养着的一群宠物狗。我喜欢这种懒散的感觉,她一发帖,我马上就跟上去,在她的文字后面屁颠屁颠地发表一些指手画脚的评论,全是些好听的肉麻的话。这一招看似俗套,平时却屡试不爽。不过对花无双来说,我所有的努力,都好像没有响应的一个程序一样得不到回应,让人无比郁闷。
当然,在这个文学社区里,爱慕花无双的人并不只我一个。比如小李肥刀,算是比较知名的网络写手吧,发表过不少闭着眼睛编出来的网络爱情故事。我们都笑他,问他的故事为什么老是俗得掉渣?可是每回他发了帖,总是会被置顶,也总会有很多人掉着眼泪跟帖子。想一想,其实我们都是俗人。
只有花无双不是。她对小李肥刀的爱情故事总是不屑一顾。偶尔回个帖,也是一声发自鼻翼的“嗤”声之后。再加上一句毫不客气的反问:“小儿科,这也算是爱情吗?”常常气得小李肥刀直跳脚。这样反复几次,小李肥刀竟然对花无双动了心,并四处扬言一定要把花无双斩获马下。
那段时间,社区里真的很热闹。小李肥刀就像一个上足了发条的机器人,频频在社区里发表写给花无双的情书。开始是一天一封,后来发展到每半天一封,最后一天可以写好几封。我也跟着瞎起哄,不停地在这些情书后面再三声明,说我才是花无双男朋友的最佳人选,任何人都不要有想法,否则责任自负。可花无双天天没事儿一样,照样牵着她那些像宠物狗一样的文字到处闲遛。
小李肥刀对花无双冷傲的态度很有意见,转而改变战略。开始到处散布一些关于花无双的小道消息,一会儿说他见到了花无双,一会儿又说他们确定了恋爱关系……各种闲语碎语像苍蝇一样飞满了“花醉红尘”的上空。
我还是坚定自己的立场,处处替花无双维护辩解,处处与小李肥刀为敌。为此,我与小李肥刀的争吵升级到了对骂版,你一句过来,我一句过去,要多毒有多毒。不出半个月,几乎全社区的人都知道了我跟小李肥刀为争宠花无双斗得头破血流……
花无双终于打破沉默了。她主动发消息给我,问我干嘛老是护着她。我说,没什么。就觉得你我有缘。她果然发过来一串问号。我便给了他那个预谋已久的解释:看看我们的名字吧,你以“花”起首,我以“尘”作结,不正应了“花醉红尘”四个字吗?她无言。我又说,其实很久以前我就想交你这个朋友了。她说好啊,活了二十几年了,正好还没有一个谈得来的人。我说,那我就做你谈得来的那个人吧。
跟大多数有网恋一样。一切都俗得不能再俗,我们从这个冬天轰轰烈烈地开始,到下一个春天冷冷清清地结束。
我们见面了,做那些该做的和不该做的事情。花无双躺在床上,像一只熟睡的小花猫一样蜷成一团。后来她醒了,对我说,我以为你已经走了呢。我很疑惑,你以为我走了?她努力睁大眼睛看着我,看了很久,就像在数着我脸上的青春痘一样。她接着说,你不觉得我们都应该走了吗?说着起床开始收拾东西。
我看着这个清脱如莲的女子——见面之前,她是那样不可琢磨;见面之后,她还是那样不可琢磨。我轻轻地问,我们还会不会见面?良久,她才发出轻微的叹息,然后背起包准备出门,临出门的时候又返过头来说,谢谢你,你是第一个问我还会不会见面的男人。
不过从此就没有再见。我在“花醉红尘”里给她留言。她很久才回复说,雪落尘。我不喜欢像你这样的瘦男人,我喜欢像小李肥刀那样的胖男人,他刚刚送给我一个10克拉的大钻戒,我们准备明天一起私奔了……
这个借口看上去真的不错。或许故事也该结束了。
最后再说一句,我叫雪落尘。在叫这个名字之前,我还有另一个名字叫小李肥刀。你知道的,一个叫小李肥刀的人,他不一定就是个胖子,而且就算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胖子,他也一定买不起10克拉的大钻戒。
起初,她并不是他的最爱。他爱的是美丽优雅、出身名门的校花。
可是,校花的父亲却因他家境清苦,将两个人阻隔在相思之外。他寝食难安,校花的父亲因为内疚,便把她介绍给他。她是银行家的女儿。
母亲问她,他很穷,你不介意吗?
她说,穷有什么关系?在心里,她早已喜欢他的才华和英俊。
和她结婚的时候,他撕毁了结婚证,说,结婚证只有在离婚的时候才有用,我们用不着。
他心里一直藏着校花,画画的时候,笔下的美女都是她的影子,有时,他会指着画说,看,锦端的头发就是这样梳的。
她知道他的心思,但并不嫉妒,而是说,你还不是娶了我,有点儿得意。她相信他会好好待自己。
他对她真的很好,她高兴的时候,他就跟着高兴,她生气的时候,他就去捏她好看的鼻子。
他们一起过了和和美美的60年,羡煞神仙。
1969年,他们金婚纪念,他送给她一个手镯,手镯上刻着若艾利那首著名的《老情人》:
同心入牵挂,一缕情依依。岁月如梭逝,银丝鬓已稀。幽冥倘异路,仙府应凄凄。若欲开口笑,除非相见时。
她潸然泪下,百感交集。
林语堂和妻子廖翠凤,就这样相爱了60年。有人问他们幸福的秘笈,他们只说了两个字:给,受。
只是给予,不要在乎得到。成功的情感就是在忍无可忍的时候,再忍受一次。让对方幸福,就是让自己幸福。
林语堂和廖翠凤,就这样幸福了一生。
有个朋友同男朋友分手后,向我诉苦,哭的很伤心。
我问她,既然这么难过,当初为什么还要分手?
她说:我们经常吵架,为了一点小事,他不懂的让我,固执己见。
他一点都不浪漫,从没有送花给过我,也不曾说过甜蜜的话。我最受不了他对除了我以外的好,就算他们只是普通朋友,我也会介意。
而且,我发现他没有以前恋爱时那么宠我了,我感觉他的朋友现在比我还重要……
我说,既然他有那么多的缺点不被你接受,为什么当初还要选择在一起?那么现在你们分手后,你是不是真的感到解脱?
朋友哭的更凶。
她说:其实我有想过以后嫁给他。
我们在一起时想过很多以后,我们结婚以后去哪里旅行、我们以后的房子、还有我们以后孩子的名字…他对我不是不好,我也很爱他。
可是我真的受不了了,我想找个一心一意疼我宠我的男朋友,这样有错吗?我想要一场美丽的爱情不是每天的争吵。
她说:如果我们晚一点遇见多好,等我们彼此都变得成熟,学会包容再相遇,我一定会嫁给他。
是啊,在最美丽的时刻相遇,不如在最恰当的时机相遇 。
或许最终陪着我们相守到老的人,并不是那个曾让我们爱的刻骨铭心,许诺非他不嫁(娶)的人。
或许我们寻寻觅觅了那么久,认真付出了那么多次,而最后选择的爱人不是那个最让我们感动的,最适合我们的人。
可是他出现在了最对的时机,出现在我们几近绝望,无心再爱的时刻。
不是不想再爱,只是早已没有了当初的热情和力气。
相爱却无法在对的时间相遇。
正如别人所说:我们错过了诺亚方舟、错过了泰坦尼克、错过了流星雨…错过了一切惊奇与不惊奇。归根结底是错过了对的时间,对的人。
一错,便是一生。
你会在冬天熬夜为他织围巾;夜里偷偷躲在被窝给他发短信。
他也会跑很远的路为你买你爱吃的零食;
情人节傻呼呼的送花给你;笨手笨脚的为你擦眼泪…
你们曾一起并肩走过很多地方。公园、街道、电影院。
牵手、拥抱、或者亲吻。
你们曾爱的刻骨铭心,两情相悦,把彼此当作唯一。
可是你们的爱依然需要接受时间的成全和考验。
我的人生只有3天,昨天和你分了,今天还在忧伤,明天一切未知……
我没有什么好说的,只是回想起来,会有些难过……不过也好,你让我明白了,不要轻意相信别人的话,承诺,只是空谈。
我们在一起一共是176天,从去年的8月10号相遇,到本年的1月31号结束,整整176天。
因为难过,昨晚看了一晚上的《爱情公寓》,本来是喜剧,笑着笑着哭了;本来是我最爱看的剧情,看着熟悉的他们我却不快乐了。也许是因为你吧,一直记着你那两个字“烦人”。没事,没什么大不了,几滴眼泪,一段回忆而已,但决不是为你而哭。我说过,我不会为负心人流一滴眼泪,既然不爱,那就滚出我的世界。
我写这些,不是想求你回来,我只是想让你知道,世界上不是所有人都会像我一样,不会死皮赖脸的去求你干什么,我就是对你太客气,才会让你觉得我没有存在的价值,我真是看错你了。
沉默,并不是故事结束的理由,眼泪,并不是悼念你离开的证据,冷漠,并不是你借此来衡量我耐心的借口。我不是随意让你玩弄于掌心的木偶,我是我自己,我有我自己的方式。
既然你不仁,那么我也可以不义,没必要为了没必要的人做没必要的事,这是你教我的。你放心,我会退出你的世界,但请你也在我面前消失,那些过往,终有一天会消散。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这句话说的一点没错,人生路上风景无数,我不会只为你停留在原地,我还要带着你给的伤,勇敢地向前走,微笑着告诉所有人,你甩我,是你人生中最大的错误。将来有一天,我会让全世界都知道,我可以坚强地走过春夏秋冬,坚强地去面对所有困难。
好了,我不会再为你难过,因为……你不值得。
176天,只是我的一个教训,这伤疤,是你砍的
记忆犹如昨天一样,那曾经的一切历历在目,当时自己也是无聊才去网吧上网,打发无聊的时间,可是坐在网吧里的自己却不知道该干什么,于是漫无目的的玩着游戏,听着歌,带着耳机全身心的投入到虚拟世界里去,果然网吧还真是个打发时间的好地方,玩了没多久时间久过去了3个多小时,眼看时间快到了,雪儿停止了游戏,和网友聊起天来,就在离下机时间还有5分钟时一个陌生的号码申请加雪儿为好友,备注写的是【我是个寂寞的当兵男孩,你可以和我聊天吗?】雪儿看着挺好玩的就加了,陌生头像闪动了。
树下听雨:你在环球半岛吗?
孤独女王(雪儿的):那是什么地方啊?我不在啊!
树下听雨:那你不在网吧吗?
孤独女王:我在啊,你呢?难道你也在网吧?环球半岛是网吧吗?
树下听雨:是的,你也在吧、网吧啊,网吧名字叫什么?我去你网吧找你,我快无聊死了,可以吗?
孤独女王:阳光网苑,你来吧。(雪儿心想,大言不惭,本小姐看你怎么来,哼,吹牛吧就。)
树下听雨:??在哪里啊?是离我这不远吗?把地址告诉我,我保准到。
雪儿看着屏幕上显示的【时间还有最后一分钟,请离机!欢迎下次光临】的提示,有点犹豫了,她想了下走下座位到柜台又交了费继续上着。回到座位看见陌生人发的那句话,于是回复到
孤独女王:说了你也不知道,对了大半天还不知道你究竟是做什么的呢?你真的是当兵得吗?在什么地方啊?(雪儿就是个好奇心特重的女孩子,什么都能引起她的好奇)
树下听雨:当然了,没骗你,你可以去我空间看看啊,都是军用物品!
孤独女王:谁知道那是不是你啊,如今的人说谎都不带打草稿的,尤其是当兵得个个油嘴滑舌的。
树下听雨:你那有视频吗?我让你看真人,真实的,绝对不假,我就是很无聊想找个人陪我聊天,自从当兵来到这里我是人生地不熟,都要憋死了!今天好不容易能出来所以想找个当地人陪我聊聊天,了解下风土人情。
孤独女王:看来你说谎的功夫不错啊,你要是说的是真话,那就来找我啊,我就是当地人,可以给你好好讲讲我们的风土人情,哈哈!(雪儿心想,这个人真是够荒唐的,说着还是进入那人的空间,在相册里雪儿看到了许多部队的东西,觉得那人也许不是在说假话,可是如今这年代谁都不可靠。)雪儿看来看时间不早了就选择了下机。给陌生人发最后一句话
孤独女王:大骗子,我时间到了,不和你瞎贫了,88,有时间下次聊!
树下听雨:就这么就走啊,好歹留个芳名啊?
孤独女王:你这人真是烦啊,我叫风,你呢?
树下听雨:我叫雨。
孤独女王:切,无聊,下了,但愿不要在看见你!
雪儿下来线,走出网吧,外面的时间已经挺晚了,赶紧往回家的路走去,因为她不想家人担心。
雪儿怎么都没想到,这次意外的聊天居然是自己初恋的开始,当雪儿再次到网吧登陆QQ时看到的是那个陌生的号吗,给自己一大堆的留言,都是些,问她怎么不上Q,不回话之类的,雪儿觉得很是无聊并为理会,似乎是老天作弄,雪儿刚上线一会那陌生号码的头像亮了,又给雪儿留言了,因为雪儿是隐身的,雪儿并不喜欢欺骗,于是给那陌生人回复了,陌生人很是高兴,这次的聊天比上次好的多,雪儿和陌生人聊了很多,到最后雪儿觉得陌生人他并向自己想象的那样,于是开始了经常联系,由于雪儿从小就很喜欢军人,所以雪儿一有时间就问男孩子关于部队的事情,时间久了,雪儿知道男孩子叫魏云,是南方人,是个仕人,而雪儿并未告诉男孩子自己真实的一切,什么都是虚假的,直到有一次雪儿觉得自己总是欺骗魏云很不公平也很不忍心,于是她发信息给他(因为联系的久了,他们早已有彼此的手机号码)内容是:【我一直一开告诉你有关我的一切都是虚假的,我今天就是要告诉你我骗了你,你不要再联系我了!】短息里并没有任何祈求原谅的话语,男孩看着短信,觉得自己好傻,好傻,自己真心相对却换来如此结果,男孩并未回复短信,而是从此沉默了,时间过去一个月,雪儿并未受到魏云的任何短信,她觉得魏云肯定是伤心透了才再也不愿意理自己了,她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要骗他,她莫名的觉得自己的心好痛好痛,觉得没有魏云的一个月里自己过得很是暗淡。
小勇和苏莎的相识是缘于网络。一天,正无所事事的苏莎在屏幕上胡乱的乱点击。点击来点击去,无意中却点到了一个职业是编导的QQ。编导,苏莎眼前一亮,心中充满了激动。处于对职业的崇拜、对写作的爱好,在没有添加任何思索的考虑下就点了一下“加为好友”。果然,不一会屏幕上就出现了“XX接受您的请求”的字幕。
就这样他们开始了网聊之路。聊天中他们得知了彼此的职业、工作、工作地点以及兴趣爱好等等。当苏莎得知小勇的工作地点跟她竟在同一个地方时,苏莎更激动了。而电脑屏幕那边的小勇呢,当得知苏莎爱好写作时,就立马将他保存了多年的写作笔记传給苏莎,并且还向苏莎推荐了一个专门搞写作的网址发给了她。也许是由于小勇太过于热情了吧,使得苏莎不得不对他的热情有所怀疑。当小勇感觉到苏莎防备之心时,他很是生气。
“没事,我们不会见面的”。小勇说。
“哈哈,对,我们肯定不会见面的”。苏莎开玩笑的说。
“别忘了,是你先加的我,我并知道你长的是美还是丑,而我却把我认为是最好的写作资料给你。然而你怀疑有病毒,处处再低防我,认为我别有用心,你这人心机太重了。”
“对,没错,是我先加的你,你现在就可以把我给删了。”
“没那么想过。"
“(⊙o⊙)!还真生气了,小心眼。”
“不要再跟我说话了,好好看我给你的教程吧!”
苏莎心想:不说就不说,有什么了不起的,脾气那么大。
从此,他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直到一周后的一天,苏莎刚刚登上QQ就收到了一则信息。
问:“教程看得怎么样了?”
是谁?时隔多日,苏莎几乎忘记了,查看了一下聊天记录才知道是哪个脾气怪怪的编导。苏莎迟疑了一下,说:“我以为你早就把我给删了呢,没想到你还挺关心我的嘛。呵呵~~~~”
“呵呵~~我看过你写的东西,感情挺细腻的。好好看我给你的教程,对你肯定会有帮助的。”小勇一直在劝说苏莎一定要好好看那部教程,并且说对她只有利没有弊。
、、、、、、
一天,苏莎又刚刚登上QQ,屏幕上又来了信息。点开一看,问:“教程看过了吗?”原来小勇一直在隐着身。
“恩,看了。”苏莎说。
“感觉怎么样?”
“嗨,感觉写作太难了。”
“我要的不是这种答案。”
“?那是什么?”
“我要的是:原来写作这么简单啊!”
“哎呀,对你们这些文人来说是很简单,但对我来说实在是太难了。”
“没关系,慢慢来,只要坚持,肯定会有收获的。”
小勇一直在劝说和鼓励着苏莎。看到屏幕上那一行行鼓励的文字,苏莎心里倍感温暖。一个陌生的网友,对她如此的关心、体贴,一时间苏莎禁不住对小勇充满了感激与好感。
我停在那里不敢走下去,看着那个暗了许久又突然亮了的头像,我只想让悲伤无法再次为你上演,我不想在下一页为你亲手写下的离别,仍然是由不得你去拒绝。
也许你已经忘了,你曾经问过我“永正,你怎么老在我们的爱心地里种木兰花呢?莫非你也喜欢木兰?”
我知道如果我说了一个谎,就得用下一个谎来圆这一个谎,可是在我的心里已经为你装了一个很大的谎,对于你,我不想再这样让自己去爱得太累,于是我选择了对你坦诚“我不喜欢木兰,我常种只是因为你喜欢!”
“嘿嘿!大骗子,你的嘴巴就是会哄人!”当你说我是大骗子的那一刻,我感受到你有一种难以被掩盖的幸福感,而你却没有发现在我的心里,那突然而来的不安同样是那样难以被掩盖的,只是因为当时你根本看不到我的脸。
“若诗,如果我真的是一个大骗子,你会恨我吗?”我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带着一点恐惧去试探着是否会得到宽恕。
“嘻嘻!那得看你犯了多大的错了!”你的笑容总是这么灿烂,也许你只以为我只是在哄你开心,因为你根本听不到我心里真实的声音。
“如果我骗了你的爱,偷了你的心呢?”我始终没有勇气向你坦白,因为我害怕的是会从此失去你,我看不清我们前方的路,我能做到只有这一种卑微的暗示。
“永正,我的爱我的心全都已经放在你那里了,那里是容不下如果的,我只想每天陪着你笑,我不想有一天我会为了你而哭!”原来爱情是容不下欺骗和背叛的,我现在才知道在你的笑容里面,原来也是会藏着眼泪的。
“傻瓜,我怎么舍得让你为我哭呢!你给我的心和爱,我不会只放在嘴里,我还会捧在手里呵着,放在心里暖着。”原来有时候人藱n隼吹幕笆钦嫘牡模皇嵌蚁值氖焙蛉幢涞梦弈芪Π樟耍颐髅髦雷约菏窃谖砸言沧呕眩墒遣恢裁此檔鋈サ幕埃砸汛丝桃坏阋膊痪醯梦バ摹
“永正,如果,我只是说如果,如果真有那么一天,请你提前给我一个拥抱好吗?让我带着你最后的一丝体温离开,因为我害怕一个人走会冷!”当热恋中的两个人,谈着一些爱情转身的问题,或多或少总会带起一些伤感,但不会有怨或者恨,毕竟我们还没有真正要到转身的那一刻。
“傻瓜,你想多了,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你千万别放在心上,知道吗?很晚了,我们该下线了,我们吻安好吗?”原来人有时候安慰着别人的时候,同时也是在安慰着自已,哪怕是欺骗着别人也欺骗着自已。我故意支开着话题,我知道是心一直在想逃离,至于想逃到哪一个方向连自已也不知道!
“嗯!是很晚了,吻安!我想你在想我在想你!”我看着三寸的手机屏幕里面,若诗留给我的依旧是那一行最熟悉的文字。
“若诗,我想见你!”在这三寸的天堂里,我和若诗的开始和大多人都是一样的,从相遇到相知,从相爱到相恋,不同的也许只有结局。在这个我们约定好的三寸天堂里,虽然我们亲手一路铺满了许多木兰的花香,却拥抱着太多不真实的欲望,也许正是这一种不真实的欲望,让我的这一句话彻底的把木兰香的伤点燃了。
“额!这会不会太早了?让我再想想好吗?我们下线吧!吻安!”看到若诗的话,我也沉默了,也许是我过于匆忙吧,不过让我意想不到是第二天她居然答应了,约定的日期居然是本年的愚人节。
愚人节那天,我事先没有给若诗打电话,因为我相信她不会是送我一份应节的礼物。我特地买了一束她最爱的木兰花,提前来到了我们约定好见面的地方,没想到的是她居然比我更早到。
一个高中男孩暑假期间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个比自己大四岁的女孩,一直以来男孩称她为姐姐,女孩很漂亮,对男孩很好,渐渐的,让这个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没得到什么关爱的男孩对她越来越依赖,男孩有什么心事都只对她一个人说。男孩把电脑上所有东西都换成了女孩的照片,只要电脑一打开就可以看见女孩的身影,男孩爱上了她,但她不知道怎么去开口说,他也不敢去说,因为他明白自己的身份,女孩家很有钱,而男孩一无所有,因为这个男孩很自卑,有一天晚上男孩鼓起勇气很(委)婉的藱n鲎约旱男睦锘,但女孩一眼就看穿了,其实很早女孩就知道了,在女孩心里男孩一直都是一个很正直很懂事很贴体的人,当女孩藱n鲆舶夏泻⒌氖焙蚰泻⒓蛑辈桓蚁嘈牛泻⑻ざ昧约焊盟凳裁炊疾恢懒,男孩很开心,但也很担心,因为他不知道今天的开心会不会有一天会变成伤心。
认识孟子涵,是在我和夕儿住一起之后不久。
他是个有着法令纹的大男人,不苟言笑,但笑起来的时候,特别柔和,特别阳光,特别温暖!或许,只为着这么一个笑容,我便对他一见倾心了。也或许,是他深入骨髓的忧伤,吸引了我。只是,我一直不知道,他的忧伤到底源于何处。
子涵是我的第一个男人,我从没后悔,把一切美好都给了他。他很温暖很细心,话不多,但每句话,都会说到我心坎里,每句话,都能让我深深为之震撼。他的爱,霸道而激烈。可是,他眼里有伤,那种我怎样也看不懂的伤。他不说,我也从来不问。
他常说,我是个很简单的孩子,可爱,单纯,不谙世事。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如此简单。只是,我从来不会把我的想法告诉他。所以我内心的复杂,他是不知道的。
他有许多应酬,朋友到处都是。可他不管去哪里,一般都会带着我,然后很热情地向别人介绍:“这是白然,我女朋友。”听他说那句话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真是幸福地要晕过去了!
我不是个漂亮的女人,没有窈窕的身材,没有美丽的脸蛋,也没有高雅的气质。可他似乎不在乎这些,还把我介绍给他所有的朋友。真的,他一直如此感动着我!
可是,他却只是一直如此感动着我,我,感觉不到他的爱。他没说过爱我,一次也没有说过。我想,是不是我不够好,所以他才不够爱我呢?他对我总是一种若即若离的感觉,像云雾一样,我已经很努力了,却抓不住。
我一直都知道,他爱我,没有我爱他那么深。女人有时候太需要爱情,哪怕是虚伪的,漏洞百出的,她们也要。就像是溺水的人看到稻草,即使明知道承载不了她们的生命,也愿意两眼放光地去抓。
和子涵在一起的两年,我还是和夕儿住在一起。周末才会到他家去帮他收拾屋子。
我没有告诉夕儿,其实,孟子涵很适合她。
他们,是同一个世界里的人。我一直有这样一种感觉,我觉得,如果,他们相识了,那么他们一定会相爱,炽热而猛烈地相爱!虽然,只是感觉。
或许,爱情都是自私的。我是那么迷恋子涵,我想象不出来,如果有一天,我失去他,我会难过成什么样子。我不想冒险,所以,两年了,我从来没有带子涵来过我和夕儿住的地方。我不想给他们相识的机会。我怕,怕失去,怕一无所有……
夕儿是个对生活很大意的人。她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似乎从来没有睁开眼睛看看外面真实的世界。她只知道我有个男朋友,和她来自同一个城市,算是老乡。但她从来没有想过要见一见。
天气渐渐热起来了,夕儿回来的次数也渐渐少起来。这些我早已习惯,我想,她肯定又遇上哪个男人了。只是很奇怪,这次的邂逅,她并没有急着告诉我。
她在夜里抽烟少了,这该是种好现象了吧!以前,无论她遇到哪些人,烟总是越抽越凶的。或许,这一次,她真的等到她想等的人了。
我真为她开心!
夕儿说:“或许,对于一个男人来讲,最擅长的就是拿得起放得下。他们都喜欢抛弃女人,不过他们一般不喜欢被女人抛弃。”她说这话的时候,神情飘忽,幽幽地看着我,伤感到一塌糊涂……我真想抱抱她。我觉得,她像一根藤,没有依靠是活不下去的。可是,或许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谁会有那个能力托负起她的生命。
夕儿生日的那天,我买了两只翡翠镯子,一只黄色为翡,一只绿色为翠。我觉得,夕儿比较适合绿色的。她肤色胜雪,手腕柔若无骨,戴上一定很好看。那天,我等到很晚,她才回来。
有一个知己,相交甚深,但无詸n晌炻拢皇窃谂级缁袄锞啦敌┎幌喔傻氖拢幌喔傻娜耍闹敲鞯母星椋掳追缜濉
有一个朋友,是亲密搭档,相互理解与信赖,而且惺惺相惜,业务与工作之余,心生赞叹,但无从表达。
有一个网友,只通过电话,但心有灵犀,语言传递相知相解,在午夜相逢的快乐里,却只能微笑摇头,用片言只语问候。
有很多老友,曾记取我年轻的梦,年轻的日子,轻狂相伴,岁月渐老,抹不掉的回忆,却只能思念,相聚在梦中。
有一种爱,我们不能称之为爱情。
虽然有同样的心动,同样的怀想,同样乍然相见的喜悦,依依不舍的眷恋,但世间总有一种约束,让心思沉静,让感情不再漂泊,发乎情,只能,止乎礼。但依然可以在阳光下享受难得的温情,依然可以在午夜梦回时心生柔情,依然可以相信自己的完美与可爱,在这些温柔的情愫里,依然,可以感受被爱。我们的世界,毕竟不仅仅有爱情,在岁月漫长的脚步里,我们更多对水色山光眷恋,红玫瑰只有一朵,燃烧此生唯一的心情,而更多时候,空气与水都是恩赐,让我们享受生活。
有一种真情,可以平静的相忘于江湖,君子之交,抑或萍水相逢,都可以默默的爱,默默的理解,默默在心里装满祝福,挥一挥手,让春草绵绵,落红成片。
有很多份爱,我们不能用世俗的方式承担,也不过聚散随缘,风雨由天,金风玉露,胜却人间无数。就是有这样的感情啊,飘荡成缠绵而温暖的空气,就是在这样无心的眷恋里,我们认识自己也认识世间,就是有这样无缘而有情的瞬间,让我们轻轻的叹息,深深的爱恋,生命中蓝蓝的,白云天。
虽然我们相爱,但我们,不称之为爱情。
幼儿园门口。早上送孩子进园的家长很多,大人小孩,熙熙攘攘,你来我往,煞是热闹。
一位年轻的母亲把儿子从摩托车上抱下来,帮他整理了一下稍有些皱的衣服,然后对他说:“吃饭前一定要洗手呵。”她知道儿子贪玩,手上会乱抓东西,很容易脏。儿子听了,点点头,转身进了大门。那位母亲站在门外,又叫道:“吃饭前一定要洗手呵。”儿子却头也没回,再看,已经不见了。
我有位姓李的朋友,结婚不久。有一次和我们在一起吃饭,还没有开始,他妻子的电话到了。也没有什么要紧的事,妻子在电话里要他少喝点酒,因为他有脂肪肝。他说知道了。
几位都是平时难得一聚的朋友,酒瓶一开,大家高兴,喝开了。
不一会儿,他的手机又响了,还是他妻子打来的,仍然是那句话,要他少喝点酒,她知道,我们几个聚到一起少不了要闹酒,她不放心。这位姓李的朋友关了手机,有些不好意思,说:“我这老婆,什么都好,就是啰嗦,一句话翻来倒去地说。也不知怎么回事,婚前她怎么没有这毛病呢?”
想起读中学时教我们历史的一位老师,他有一句口头禅,叫“再说一遍”。“我再说一遍,这个地方你们一定要注意。”“我再说一遍,这个问题应该这样看。”“我再说一遍……”听得多了,便觉得有些烦。记得那年高考的时候,历史试卷上遇到了好几处那位老师“再说一遍”时强调的东西,我一边答卷,一边暗暗庆幸。
再说一遍。这就是爱和呵护。是那一份爱心让语言变得琐碎而缠绵,只有再说一遍,心中的那份爱才会感到妥贴,才能安稳,倘若说少了,便会觉得欠缺了什么,便不放心。
雪白的婚纱,漂亮得如同童话里的公主。鲜红的地毯仿佛一条长长的舌头,慢慢的一点一点的将幸福慢慢吞噬。
心是那种微疼里带点祝福的味道。很久很久以前曾说过会带着她走过那条幸福的地毯。幸福的错失无从追究。或许世事就是如此茫然吧。当你追寻到了对错,那又如何?
我想叶子是幸福的吧。站在她身边的男子英俊潇洒。而那个英俊潇洒的男子即将在这个郑重的场合宣布会对她不离不弃。那正是很多女子梦寐以求的。
叶子的眼睛还是像原来一样。那是一种深邃的忧郁。还记得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就是这种眼神。让人莫名的爱怜。像极了一只被淋湿的小猫。
“我叫叶子,树叶的叶,孩子的子。”叶子这样自我介绍。有一点点高傲的味道。还清楚的记得叶子那样说的时候是在三年前的某一天。是故事开始的一天。
叶子喜欢没有星星的夜空。她说没有星星的夜空是寂寞的。她习惯了寂寞。我说她像浮萍的时候她转过头微笑的点点头说“谢谢。”
他说谢谢我懂得她。我无语。一个喜欢黑夜的人必定有着沧桑的经历。必定有着极深的伤口。只是当我想证实的时候,叶子笑笑没有再说什么。
当流感袭击整个城市的时候叶子也病了。在医院的拐弯里找到她的时候以往明艳的双唇都已失去了血色。
叶子看见我的时候眼角有晶莹的东西滑落。叶子说风吹到了眼睛。
莫名的,我紧紧抓着她的手。我说你该找个人照顾了。叶子别过头抽回被我紧握的手,两只手分离的瞬间感觉到了她的手在颤抖。
叶子说习惯了。一个人自在。说这话的时候叶子一直透过医院的窗户看着不着边际的远方。但眼里是迷茫的,那种不知所措的迷茫。
隔天,当自己将熬了一个早上的汤送到叶子手上的时候,叶子曾有一瞬间的木然。出去再回来的时候悄然发现叶子的眼睛是红的。
叶子说好久没有到“真知书院”找书了。叶子说怀念那里古朴的装饰及清静的氛围。还说记不清了曾看过的某本书里的某个情节。
于是在烈日当空的那个中午,踩着自己那辆破旧的自行车从城市的南边赶到了城市的北边。所有的困顿只是在书架的最底层找到那本书的时候烟消云散。
冒着烈日又从城市的北边回到城市南边叶子住的医院的时候被医生告知叶子已经出院。找到叶子家的时候叶子说谢谢。谢谢我的汤。还说你是个好男人。但很久以前我的心已经被戳得千疮百孔,在也经受不起爱情。哪怕只是爱情经过。
将那本顶着烈日在这个城市辗转三趟在书架最底层找到的那本曾被她遗忘了某个情节的书交到她手上。然后默默的转过身在路边拦了辆车飞快的走了。清楚的记得转身的刹那,再次看见了叶子眼里的泪花。或许风又吹进了她的眼睛。
很快便办好了离职的手续。决定了告别这个充满忧郁的城市。
列车驶离站台的时候云是白的,阳光是艳丽的。惟独心的寒的。那个时候以为自己不会再回到这个城市了。
心情原来不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只是时间会将某些事情深深的埋藏在心里。深得会让你在不经意里短暂的遗忘。
第一次看见海的时候心里有种已经被遗忘很久的激动。大海那种深邃的蓝让自己想起了某个城市里的某双眼睛。
半年的时间,大连,海南,西藏。。。。。去了好多好多的地方。也曾在这些地方的某个城市里有了安家的想法。只是每次有这个想法的时候,某个城市及那个城市里的那双忧郁的眼神总会不适宜的在眼前晃动。
罗志是我相亲得来的男人。
那时候,我30岁,还在一干男人中苦挑呢。人家凤姐都清华北大男不嫁了,我怎么也得点亮了灯笼。可闺蜜小美已经结第二回婚了,我又
次做了小美的伴娘,默默地坐在沙发上看化妆师为她梳新娘头。她两只手重叠着放在腿上,钻戒灼灼发亮。我心里确实有点儿凉,一直都是自己挣钱买花戴,可是,戒指这东西得男人送才有意义。
小美说“玲子,你要宁做离婚界的新秀,也不能做剩女界的元老1别老是异想天开地等着碰上骑白马的王子,你就不能自己打造个王子吗7”小美的后一句话我没往心里去,因为我只想着前一句了。没错,宁做离婚界的新秀,也不能做剩女界的元老!哪怕结了再离呢,总得结一次啊l
我相了次亲,男人叫罗志。看起来木讷得很,像白瓷杯一样简洁、空白、没看头。小美咬我耳朵说,“这样的男人将来寓的话,也耍不出花招。”
我们在一起3个月不到就结婚了。这3个月我们走了所有恋人应该走过的程序,看电影、逛街、吃饭。罗志是个偶尔吃顿西餐都心疼得要死的男人。随便吧,我可没有对他抱多大希望。
决定嫁给他,是因为在逛街的时候,有一个男人醉驾撞倒了我,那个看起来木讷甚至有些窝囊的罗志在太阳下情绪激动地理论,青筋暴露地维护我。那天,在他臂弯里的我有种叫做“幸福”的东西刷一下掠过了心头,且持续5秒以上。晤,丈夫就是这样的吧?
婚礼办得虽不豪华却也隆重,在亲人的祝福下我们喝了交杯酒。罗志的目光总是情真意切,我居然感觉到羞赧,而且明显有点儿心律不齐。其实我发现,罗志长得并不那么难看。
婚后的日子波澜不惊,他不吸烟,偶尔喝酒,也会在我生日的时候送我俗气的红玫瑰,可恶的是还得用塑料袋兜着拿回家,说捧着很傻。不过川湘鲁粤各种莱系他都能炒上几道,满足我的味蕾是足够了。有时候,看着下班后的他钻进厨房里忙活的样子,我总是想在后面偷偷抱他一下,或者蒙上他的眼睛。
可我一想到这些浪漫的事,和罗志这样的男人做,觉得既难为情又无趣。生活波澜不惊,我开始蠢蠢欲动。
于是公司聚会我再也不推了,有一次我喝多了,被公司里那个擅长搞暖昧的男人送回家,他不仅送我回了家,还在下车的时候亲了我的手。我没怒没嗔,不过使劲儿抽回手的那一刻,还是感觉到了愧疚。回到家,罗志接过我的包,有些欲言又止。我想,他肯定看见了,因为他几乎每天都站在窗口等我回家。
我没有解释,等着罗志的质问,这样,也可以痛痛快快地吵一架。夜里,我们像演了无声的默剧片,被子下面,他的手覆上我的手,我躲开了,腿搭上我的腿,我拿开了,反反复复后,他的腿使劲儿勾住我的腿,说“还跑?”我就忍不住笑了,问“为什么不和我吵?”他说:“我不是谢霆锋,可也不是庾澄庆,况且你也没做什么,我看见你使劲儿抽了手。”战争没有发动起来,我就投降了。
从此,我们床头边多了一个本子。比如,早晨上班前他写:“老婆,昨晚你真美。”我就在他下班之前回他“亲爱的,那是你辛苦的结果,昨儿你表现不错。”
有时候他也会写道“老婆,我不希望你当那么多人的面儿教训我,以后咱有事儿回家说好吗?”
不太善于表达的罗志想到的这个沟通矛盾的办法,我觉得特别适合我这种点火就着、嘴比脑快的女人。生活依然过得波澜不惊,可我开始享受这里面点点滴滴的小温暖。
10月1日,我和罗志参加了市电视台的情侣对对碰,我们顺利地通过了考验默契、耐力、智慧的一些环节。最后一个环节是要考验丈夫的定力,就是妻子被关在一个高温、氧气不多的屋子里,丈夫在外面将10个钢蹦儿竖起来放在桌子上,用时最短的成功。过程中,妻子和丈夫都可以选择放弃。
我进到屋子里30秒都不到,就听见罗志喊“主持人,我放弃。”我从屋子里出来,看见了局促不安的罗志,他鼻尖上还有细微的汗。主持人问:“你们夫妻现在放弃很可惜啊,请问为什么放弃呢?”他擦了下汗,看着我结结巴巴地说”我一想到她在里面,又热又憋,我就紧张,一紧张就哆嗦,我没办法,我放弃。”我听了他的话,鼻子突然有点儿酸。
主持人让我们谈谈夫妻婚姻生活的经营之道,罗志抿了抿嘴说:“如果爱情是一个剪着齐刘海儿的漂亮姑娘,那么婚姻就是你撩起了那个刘海儿发现掩盖的是一个大奔儿头。坏的婚姻是你忍不了这个奔儿头你走了,好的婚姻是你留了下来。我认为我爱这个大奔儿头,并愿意看着它长出皱纹。”下面的观众安静了3秒,继而掌声响了起来。然后,他拉过我的手,他一掌心的汗
我也是。
婚前和婚后的我们在生活上并没有太大变化。两个人住在租来的房子,简易的家具,墙上挂的都是旅途中的照片,丝毫没有新婚的痕迹,倒像是一座男女混住的宿舍。
胡浩还是如从前一样,长发飘飘,来去自由,满脑子天马行空。在家里,我叫他老公,他叫我老婆,有点俗,可我觉得无比动听。
也许是受母亲的影响,我从小的志向就是做贤妻良母。虽然也具有当一个好主妇的基本素质,可眼前的他却让我不时力不从心。
他是一个反抗心特重的人。我做了米飯,他就说面条好吃;我做了咸的,他就说甜的好;我做稀的,他就说干的好。起初我把他的话当真,有点沮丧,难道我做的饭真的这么难吃吗?
有一次,我做蛋炒饭,把切得碎碎的荷兰豆拌在饭里炒。盛了一大盘给他,他吃得津津有味,吃到一半突然停下来,问:“饭里炒的不是葱吧?”
“荷兰豆。”我说。
“我最不喜欢吃这个东西了。”他不动筷子了。
我叫了起来:“你这不是浪费粮食吗?”
他不慌不忙:“要我吃也可以,先让我喝罐可乐。”
“不行。”我态度强硬。
“那就免谈。”他站起来就要走。
我气急败坏,却还是打开冰箱拿了可乐给他。
他得意地坏笑:“嘿!嘿!我赢了!”
我瞪了他一眼,无可奈何。他对可乐太依赖,我一直想控制,可还是被绕回去了。
在我住院期间,他无微不至地照顾我,把我收拾得干干净净,情绪也高昂,没有一样他做不好的事。结婚后的一年里,也还是这样。可随着我的身体渐渐好起来,他好像慢慢地苏醒了。
他常常吃完饭,站起来,伸个懒腰就坐到电脑前,说:“老婆,一会儿我来洗碗,你别动。”
而我是特别容易受感动的人,有他这句话就够了。听到我收桌子洗碗,他走进厨房,环着我的腰说:“老婆,你不要太累了,我来洗吧。”
“不用了,我已经洗开了,你就别沾手了。”
他笑嘻嘻地走开,说:“太好了,不用洗碗了。”
生日前夕,在他计划“买一个蛋糕,早上给你送去”时,我果断拒绝:“我不爱吃甜食,你千万别买。给我写一封情书吧,千字以内,明天见面时交。”
他慌了,连忙称自己从未写过情书,连笔友都没交过,感到压力山大:“真的要写啊?”我说:“你今晚回去,睡前构思,明天在车里就写出来了。”
到第二天傍晚5点多,我想,可以“催稿”了。打他电话,响一声就接了。“在哪呢?”
“你家楼下。”
“什么时候来的?”
“有20分钟了,在车里写情书,打算用手机写完,再抄在本子上。”
因为怕影响他“创作”,我便让他写完再上来。又过了半小时,他还没动静,手机也设成了呼叫转移,我以为他临阵逃脱了。
下楼走到他车前,差点笑出声来。他开着半截车窗,抽着半根烟,拿着倾斜着45°角的手机,眉头微皱……第一次见他搞创作的样子,那么投入,字句斟酌,连我站了5秒都没发现。当他发现时,还被我吓了一大跳。
我拿出准备好的文艺手抄本,把他带到咖啡馆,继续让他“搞创作”。为了专心写情书,他主动坐到桌子另一边,直到鲜榨果汁、意大利面和T骨牛扒上桌,才终于给情书打上句号。
情书里,他阐述了“爱”这个概念。他认为,不能全身心投入的,不能算是爱;他还认为,无论文化修养还是经济状况,他都和我差距很大,所以他不敢去爱;最后,他又说我不喜欢结婚生子,不想失去自由,不想被任何事牵绊,所以他只能“有所保留地”爱我。
他是个多么谨慎的人,尽管情书里用了许多感人的词句,甚至把我描绘成大家闺秀,比喻成不可触及的星星,但抽丝剥茧后,逻辑推演却相当严密——只能有保留地爱。
他这种不怕触怒我的坦诚让人十分感动。吃完西餐,他一笔一画把手机上的情书抄到我的小本子上。而我则用手机拍好照,进行了网络直播——这个男人在给我写情书。
生日过得自然是热闹又开心。我们是两个怎么也玩不坏对方,也永远给对方留下退路的人,但我们又玩得那么认真,好像要写上三百回合的故事,就如他情书的末尾,署名:未完待续。
为自己等一个最好的剧本吧。
人的一生要经历大大小小很多次爱情。剧情在变,对手在变,台词在变,而你总是主角。
很年轻时,也曾期望,只想拥有一次完美的爱情,和这个人白头。年岁渐长,爱情自己走来走去,完全不听凭任何人的摆布,慢慢知道:戏有很多种,每个人都不一样。
你没法选择演不演或者演几场,有时候是对手成就你会演出怎样的一出戏。而有时,戏份极少,台词更淡,很多在有意无意之间,你们低眉浅顾,却因为种种原因,很快彼此错开,不太可能再次擦肩。这样的戏,留下的是遗憾和韵味。
有时候,开始轰轰烈烈,两个人如吃错药百般纠缠。可惜不过几个季节,或者更短,突然头脑冷静,才发现彼此爱上的只是自己头脑中的虚设,热情燃烧成灰烬。这样的戏靠的是激情,好演,可惜好景不长,人生经不起太多波澜。
有时,两个人相互纠缠,爱恨难了,收获的是无尽的猜疑和不安。内心没有宁静和幸福可言。不在一起挂念,在一起又变成巨大的折磨。这样的爱情只是一出苦情戏而已。时间长了,双方以为这样的痛苦才是爱的必须,受虐成为习惯,慢慢消耗慢慢变老,变得麻木直到再也没有力量改变和挣脱开去。
还有一种苦情戏来自爱情中的不平等。一方全力去爱,奉献给与,另一方却迟疑着不全力配合。于是总会有一方很受伤,感到真情被耽误,自己不被珍惜。这样的爱会极大伤害真诚一方的自信,甚至会改变其一生,如果她或他不是很坚强的话,他们将很难逃脱当初的阴影。
其实,不管爱情有多少种,戏要上演多少出,你只需明白,属于你的真正爱情将会来临,在那样辉煌而又让你感到幸福的大戏里,你总是会等到一个登对的人,和你合作演一出天造地设的好戏。
即使好戏迟迟还未上演,你也别急,只是时间和机缘,还没有为你和他找到最佳的剧本。
01
网上流传过这样一句话,我希望你过得好,不过不要比我好太多。
最近,苏梅对这句话深有同感,因为她的闺密江雯前段时间嫁人了,还嫁了一个钻石王老五,而作为一群朋友中当初嫁得最好的她,却只能排名第二了。
在她和丈夫盘算着年底公司结账要不要换个大点儿的房子时,江雯却豪掷千金购了一套二层别墅,还是全款。
在她为了几天假期跟老板软磨硬泡时,江雯说走就走,新马泰游完又去了澳洲。她在办公室里瑟瑟发抖时,她在墨尔本逗袋鼠采车厘子。
起初,苏梅还能酸酸地点个赞,评论一句好幸福啊,但现在她从羡慕上升到了嫉妒。
这次,在她因为一些小失误而被带领劈头盖脸地骂了一顿的同时,江雯在朋友圈晒了她在日本奈良喂小鹿的照片。
苏梅彻底不淡定了,她怀揣着一种莫名的愤怒屏蔽了江雯的朋友圈。
回家以后,她无意识地把这种没来由的怨气撒在了赵泽平身上,只因为晚饭时他随口说了句太咸了,她就像只被撑到极致的气球,嘣的一声,爆了。
赵泽平只以为她最近工作压力大,也没跟她较真,还腆着脸逗她,哪成想这一逗,彻底崩盘了。
苏梅从当初一穷二白跟着他,后来帮他创业,他们过得这么捉襟见肘如是云云地开始吐槽。
赵泽平懵了,明明无论跟朋友还是同学比,他们都算过得滋润了,有车有房还有一笔存款,他甚至还有一丝优越感,没想到怎么在苏梅眼里就捉襟见肘了。
但他还是一贯的妥协,甚至追着她问到底怎么了。
苏梅开始冷着脸细数,什么结婚前说好的一克拉钻戒只买了三十分的,说好的巴厘岛度蜜月结果去的是云南,结婚五年还住在60平的小房子里等等。
赵泽平一脸冤枉,刚结婚的时候没钱买她想要的钻戒,后来赚了钱他说补给她,是她说婚都结了没必要;度蜜月,他去年想带她去欧洲游,她自己说太贵了不划算;至于60平的小房子还是他父母花光积蓄为他们准备的婚房,而他正在为换大房子而努力。
年底公司账款难收,他每天厚着脸皮去讨账,受尽冷嘲热讽,但他把这些坏情绪都藏在心里,没想到她还是不满意。
赵泽平说自己已经很努力了。
“你的努力有用吗?”
她一说完,赵泽平想要抱她的手悬在半空,悻悻地进了洗手间。
苏梅知道自己有些过分了,不过她却控制不了自己。
她甚至想,以她的条件当初如果不是嫁给赵泽平,而是嫁给那个追了她半年的富二代,她会过着怎样的生活?
02
苏梅跟赵泽平是大学同学,大二发展成恋人关系,他们算是系里有名的情侣,一个是潜力股,一个是校园女神,所有人都说他们很登对。
那时候,苏梅白皙纤瘦,有一双清澈的眼睛,笑起来像邻家女孩,不笑的时候又别有风情,她爱看书,信奉爱情,信仰浪漫。
初恋爱时,赵泽平拉着她的手在操场走一圈,她都觉得好幸福,云也温柔,风也温柔。
可是为什么,现在幸福感变得这么难了?
其实仔细想来,她的生活也没什么不好,在一群要还车贷房贷的朋友面前甚至还有优越感,但最近她不知怎么了,感觉自己的心像长出了仙人掌,不仅扎了赵泽平,也扎了自己。
自从上次她的冷嘲热讽之后,赵泽平有点儿躲着她,几天没回家吃晚饭,而她也拉不下脸去跟他温情脉脉地说话,两人睡一张床上也是各自玩手机,谁也不挨着谁,空气里都透着疏离感。
赵泽平看财经杂志,苏梅刷朋友圈,某种奇怪的情绪驱使她点开了江雯的朋友圈,发现她最近入了一套lamer的时候,那种嫉妒感又冒出来。她一直用的是倩碧这种小牌子,自从决定换个大房子后,她连这种小牌子都舍不得买了,更别说贵妇级的lamer了。
从在大学开始,她就比江雯优秀,也比她漂亮,可是她现在过得却没她幸福,这让她觉得很不平衡。苏梅看了一眼身旁的赵泽平,重重地把手机搁在床头柜上,见他毫无反应之后,一股愤怒涌上来。
“上次你舅借的钱还了没?”
赵泽平摇了摇头,“怎么平白无故提这个了?”
“你的那些亲戚看你有点儿钱都成蚂蟥了。”苏梅说完,背过身去。
赵泽平有些生气,但懒得跟她计较,回想起来自己也没招惹她,只安慰自己女人心海底针。苏梅很快入睡了,他望着她熟睡的脸庞,即使眼角有了细纹也依然美丽,不过他却开始怀念从前的她了。
那时候,她爱穿暖色调的衣服,长长的头发,笑起来透着一股子纯真,在女大学生为了一顿大餐跟大叔约会的年代,她愿意陪他吃美食街的小店。在见家长之前都要被问有没有房子的时候,苏梅什么也没问就嫁给了他,愿意跟他父母挤在一处。那时候他就想,以后一定要努力给她想要的生活。
现在他依然对她怀揣着热情,她却好像有那么一点儿变了,不过他不想用“虚荣”这个词来形容她,时至今日,她在他心里仍是那个美好的姑娘。
03
苏梅一咬牙,买了一套跟江雯一模一样的护肤品,收到的那天她像供着神仙似的,把它们拆掉包装放在梳妆台上摆拍,然后上传了朋友圈,配了一句“换一套试试效果”。
果然,很快引来一堆赞,“羡慕”“土豪”这些词扎堆出现在评论里,这其中也有江雯的,她轻飘飘地说了一句:我用有点儿过敏,早知道你要买,就送你了。
苏梅斟酌了好久不知道怎么回复才能在气势上压过她,最后索性不回了。
那天晚上,面对加班到十点才回来的赵泽平,苏梅有些愧疚,还主动给他煮了夜宵,丈夫很高兴,以为屋顶上那片乌云终于飘走了。
他很高興地跟她说,今天成了一个单子,能净赚两万多,又可以买一平米房子了。苏梅心里一颤,像棉花吸满了水,重重地压在她心里。
她买的这套护肤品都不止这个数了。那晚她失眠了,看着朋友圈那些赞美,有些说不出的压抑。
没多久,有人组.织同学聚会,赵泽平没时间去,苏梅只能自己去,她戴上了所有的金银细软,穿了自己最贵的裙子,还去理发店吹了个造型。踩着高跟鞋款款而至的时候,在餐厅门口碰到江雯。
相比之下,江雯打扮得简单多了,像大学时期一样穿着一条剪裁得体的裙子,配了一双白球鞋,长发垂肩,什么首饰都没戴,还是当年女文青的样子,一点儿也不像个富太太。
江雯一见她就热情地打招呼,还揶揄她,“看来,赵泽平是真爱你啊。”
“什么意思?”
“不认识的还以为你是哪个女明星呢,这珠光宝气的。”江雯笑得可爱。
苏梅笑了,江雯挽着她的手进餐厅。那天,同学聚会一群女同学围着她,看她的裙子,问她的首饰,她仿佛众星捧月一般在人群里发着光。
聚会上,苏梅还见到了从前追自己的富二代,他依然单身,见到她时怔了怔,还说她跟大学时不一样了,更耀眼了。
苏梅反复咀嚼这句话,觉得像夸赞又不像。
吃完饭后,他们又接着去酒吧第二场,路上姑娘们聊天聊起护肤品,江雯说lamer不好用送人了,还是用惯了的百雀羚适合她。有个姑娘笑话她哪像个富家太太啊。
江雯回:“难道要把‘我是富太太’写在脸上吗?过自己的生活就好了啊。”
苏梅的心一顿,仿佛心里有什么东西坍塌了。
原来她所嫉妒所攀比的东西,其实人家根本没当回事,她要咬牙才舍得买的护肤品,人家随手就送了人,反而用起了普通国产。
原来,她跟江雯之间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差距。
04
那晚聚会很晚才结束,当他们从酒吧散场出来的时候,赵泽平已经赶来了,同学们怪他不来聚会,这会儿又来了。
苏梅有些微醺,但她还是听见了,赵泽平说:“我放心不下我媳妇儿。”
有个女同学叫嚣着:“还让不让单身狗活了?从大学起就天天吃你俩的狗粮,知道我为什么还没恋爱吗?因为我找不到赵泽平这样的好老公呗!”
“是啊是啊,同学里我最羡慕苏梅了。”是江雯的声音。
苏梅一怔,忽然间酸了鼻子,在眼泪落下来之前匆匆拉着赵泽平上了车。下车之后,赵泽平在她面前蹲下来,“你穿高跟鞋不好走,趴上来吧。”
苏梅望着面前的赵泽平,再也忍不住嚎出声来,赵泽平慌了,赶紧起身抱着她,轻抚她的背,温柔地问她怎么了。
她带着重重的鼻音说,“好险啊,我差点儿忘了你有多好,我有多幸福。”
赵泽平不明所以,不过看着眼前喝了些酒,脸红扑扑的苏梅,此时此刻,她好像又变成了大学里那个可爱的姑娘,他忽然生出一种想要吻她的冲动。
苏梅趴在他背上,眼泪流进心里温温热热的,那天晚上,窗外的月光柔柔地洒进来,她跟赵泽平窝在沙发上一起回忆大学时光,单纯而美好。
天亮的时候,赵泽平说有个楼盘快开了,他再努努力多签几个单子,明年夏天应该就可以换个大房子了。
苏梅却说,不着急,他们还年轻,一切都可以慢慢来。因为,在此刻她才真正明白,不是幸福感太难拥有,而是她忘了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幸福感也许跟物质有关,但绝不仅仅是物质,更不是朋友圈里的赞美。
她决定,放慢脚步去享受生活,把握幸福。
作家刘瑜曾说,在爱情上我不是个苛刻的人,除了快乐和温暖,我什么都不想从男人身上得到。这话放在婚姻上也成立。
既然我决定和你结婚,那么这段婚姻得能让我感到温暖。如果婚姻一直在消耗我的能量,我一天比一天感受到孤独寂寞冷,这样的婚姻又有何维系的必要呢?
钟丽缇和张伦硕就符合暖这个标准。
在某个访谈节目上,主持人问钟丽缇,张伦硕有什么优点?钟丽缇说他很贴心,总是能够完成她的愿望,无论这个愿望有多小。
别看她是个大女人,独自带大三个孩子,工作生活两头开花,厉害的不要不要的,她想要的却很简单。她希望有人能听她说说话,为她做点小事。
张伦硕正是个暖男,很会疼人。
他关注钟丽缇的心情,总能知道她开心还是不开心,并能及时地给予安抚。他会抽时间陪她,跟她聊聊天,总想着能够为她做什么。
可以说,钟丽缇缺什么,张伦硕就给她补什么。
钟丽缇有一次突然想吃蛋糕,自己又不会做,就在她纠结要不要出去买的时候,张伦硕五分钟之内就做出柠檬小蛋糕捧在她的面前。那时候,她被这个惊喜惊到了,觉得自己幸福死了。
其实,张伦硕也不会做蛋糕,但他不想让钟丽缇失望,便迅速去网上查了方法,找了個最简单的,几下就做出来了。
钟丽缇说这件事的时候,依然是满脸的幸福,还陶醉在那次的惊喜中。
紧握的双手,频繁的对视,开朗的笑声,说到对方时脸上现出的欢喜,这些无不透露着他们的幸福与甜蜜。
说实话,我认为他们的婚姻很有前途。
他们从这段关系里汲取了温暖与能量,感情上获得了滋养,有这个做基础,走进围城也能在婚姻里取暖,这样的婚姻相当坚固。
婚姻是场漫长的马拉松,每一段路都有可能遇到风雨,每一步都耗费心神,如果能从同行的伙伴身上取暖,再艰难的旅程也变得容易坚持。
暖不了你的婚姻,迟早会夭折,暖得了你的婚姻,毫无疑问会很长久。
马雅舒曾在真人秀节目《妈妈是超人》中谈到和前夫离婚的原因。
她说,她能为现在的老公罗伯特去死,而且她相信罗伯特也是这样想。但在当时,她和前夫就没有这种感觉。
前夫不愿意为她做任何事,而她也是如此。所以他们就商量还是分开好。
想想也是,虽然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心却隔着高山,彼此都不愿意亲近对方,两个人的心渐渐凉了,也散了,在一起也感受不到温暖,还觉得更冷,为了自保也得分道扬镳了。
看看她现在的状态,虽然不再年轻,又被娃折腾得焦头烂额,却被罗伯特捧在手心,不时地被他的惊喜暖到。俩人看向对方的眼神里都透着甜蜜和笃定,这种恩爱是秀不来的,也是表演不来的。
暖得了你的婚姻,就是你的一剂定心丸。再大的雨,再猛的风,你都不怕,因为你知道有谁可依靠,你也相信俩人会找到回家的路,从内心就生出一份勇敢来。
如果你问我,什么样的婚姻才长久,我就是这个答案:暖得了你的。
我和他认识二十多年了,也经历了近十年的爱情长跑。在我的儿时记忆里,他就是那个到了饭点就跑我家,一边哭一边对我妈说“阿姨,我饿”的傻小子。
在我22岁的时候,他对我表白了。那时候的我还在上学,而他已经踏上了工作岗位。
那年2月14日,他问我晚上做什么?我说回家睡觉。他“哦”一声便没了下文。晚上11点,突然间电话响了,是他。
他问我,今天有收到礼物吗?我说没有。沉默了一会儿,他说,那我送给你吧。我以为他是在开玩笑。
岂料,11点55分,门铃响了,打开门,我惊呆了,没想到他真的会来。
他头上还沾着雨水,手上拿着一盒巧克力和一个半人高的抱抱熊,憨憨地对我说,“外面下雨了。”我愣了一下子,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了,迟钝了几秒钟后,我说:“快点进来,别傻站着。”我赶紧给他拿了条毛巾,帮他擦拭头发上的水珠。他端正地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那盒巧克力,而我就杵在那不知所措,气氛真的很尴尬。
我们俩就这样呆看着电视。他问我,你干嘛傻站着?我有点语无伦次,“我没想过你会来,没想过你真的会来,嘿嘿、呵呵……接下来,是不停地傻笑。他问我,你感觉幸福吗?我回答,算不上幸福,就是有点激动。他站起来抱住了我,我本能地推开了他。他顺手拨了拨我的头发,说了声:傻丫头,我走了,明天还要上班,你早点睡。
我关上门,脸上挂着笑,心还在扑通乱跳,突然门铃又响了,还是他。他挠挠脑袋,“在要打烊的花店里买的,一元一朵,意思一下。”话音未落,他已经跑到了楼下。
就这么简单,我们成了男女朋友。一转眼,我们平淡而幸福地过了两年,我24岁的时候,他决定创业。他妈妈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积蓄。
他说,他一定要成功,让我等他三年,等把他妈妈的钱还了,我们就结婚。于是,我憧憬着,盼呀盼。
他聪明、能吃苦,且待人真诚,做事稳妥,小公司运作得一天比一天好,两年半的时间,他就把妈妈的钱全部还完。那时,我好期待他的求婚,我一次又一次在他耳边吹风,某某同事25岁本年结婚了,某某同事25岁都生宝宝了。他对我说:你还小,我们不急的,我觉得我们应该先买辆车再说。
又一年半,我们有了自己的小车。我天天对他唠叨结婚的事,甚至我把婚纱的照片设置成电脑桌面,他依然对我说:结婚就一次,我再努力三年,多挣些钱,到时候把婚礼、婚房都搞得漂漂亮亮,让你爸妈觉得倍儿有面子。
三年,又是三年,左一次又一次的等待,把我变成连自己都不愿意看到的结婚狂模样。我心里很失落,告诉自己,既然爱他,就等他吧。
去年年底,他把存折拿给我,像个孩子一样兴奋地说:“亲爱的,我们终于完成目标了!”我也好开心,这是他努力奋斗的证明,而我更开心的是,我要准备做新娘了。可他又说,不急,我想这两年把经营规模扩大些,这样收入更多些。
曾经我问他,目标没有尽头,钱也是赚不完的,你就不想想我吗?他却说:“我这么努力就是希望你嫁给我的时候,所有东西都比别人的好呀。”
“我一直怕你和别人比,一山更比一山高,这样会活得很累。我现在更希望你只是普通职员。或许我们只能平淡地过着斤斤计较的小日子,可我喜欢这样的生活,然后,我再给你生个大胖小子……我只是个普通小女人,只想过最简单普通的生活而已呀。”
他的托辞一大堆,甚至提出,我们先旅游一趟,唯一要求就是把结婚先放一边。
他是我第一个男人,他的成功与失败,我都陪着一起走过。我30岁,他也33岁了。这么长的时间,我们早已经是亲人,可我不知道他究竟为什么迟迟不愿意结婚,而一个男人爱女人的表现,不就是娶她回家吗?
朋友说,他可能没做好准备,也有人说是他父母离异对他影响太深。可他怎么能用这样的方式对爱他的人进行惩罚?
我不再坚持,也不愿意继续乞求婚姻,平静地选择了分手。
这个世界太大,人太渺小,固守一方天地远比漫漫跋涉更让人心安。而城池里,一个人太孤单,两个人则正好。疲惫时,身边有个依靠的肩膀,我也只有这点简单的欲求。希望你,比我大五岁以内,健繖n墒欤也辉诤跄愕氖杖牒妥什豢释阆掳嗑突丶遥颐瞧胀ǖ男∪兆印U庋心愕牡胤剑褪翘焯谩
她一直以为自己爱上他了。
大约是三个月前的事吧。
那是因为她收到他的一条短信。
他们刚认识,是朋友的朋友,一起喝茶时遇到的。讲究眼缘的她时常被朋友骂“靓仔主义者”,意思是看见英俊小生就动心。她才不理别人说什么,人生那么短,为什么要听这个那个的话?除了自己,谁会对你的快乐与悲伤负责?所以,她坚持“我行我素”的风格。
不挑好看男人看,难道要长年累月面对丑男人吗?她理直气壮地过自己要过的生活。
见面的开始,他们其实没有讲几句话,因为坐得比较远。不过,因看着顺眼的缘故,她叫他加微信。一般她都让别人加她微信,这样她才有掌控拳。
如果是不喜欢的朋友,回去根本不加,或搁置,或列入不想往来名单,或直接删掉。
但她在现场马上加了他,在微信上发给他一朵红色的玫瑰花。
之后,他开始给她发微信。
现代社会里,所有的人都生活在微信里。
走在街上,或逛商场,或等车,或待船,每个人都埋头对着手机,没有人抬頭看周边的人和风景。人人的视觉焦点只专注地对着手机。
世界上所有的一切仅在手机里发生。
有几次她在老小说里读到一见钟情的故事——男的或女的,可能不经意,就在路上擦身而过时停下脚步,互相看见对方,也有通过朋友介绍,二人才相见,即刻产生触电的感觉,然后立马爱上他/她了。
这样的故事非常浪漫。
但这样的年代已经过去。
当今的人活在一个没有机会一见钟情的时代里。
谁都不会看见谁,除非在手机里,在微信里。
他们一边微信交流,一边约会。喝茶、吃饭、看电影,就是一般的男女交往的模式。
她比较欣赏的是他喜欢阅读。
约会地点时常是书店里的咖啡厅。
混合着书香和咖啡香的空间,是为爱阅读和爱咖啡的人设计的,让人逃离烦琐的日常,能够安静地思考,探索灵魂的深处,且得以纾解生活的压力。
他们发现原来彼此都爱喝不加糖的原味咖啡,有时叫了微甜的乳酪蛋糕,配送黑咖啡,然后一人一本书过一个下午。
要找一个合眼缘又兴趣相投的人,听起来不难,但在现实生活中却真的不容易。
这家书店咖啡厅的特别之处,是在咖啡厅设了个二手书角落。喝咖啡的人可以自由选读,读后放回原位即可,倘若真的非常喜欢,可用二手书的价钱购买。
今天她手里拿着奥尔罕·帕慕克的《纯真博物馆》。翻看介绍的文字:一个富有的少爷爱上一个穷家表妹,已经订婚的少爷原想享齐人之福,表妹却离开他另嫁,少爷这才发现他深爱的人是表妹。故事从这里开始转折。少爷倒回去苦苦追求表妹,表妹冷淡对待。少爷收集表妹日常生活中用过的许多物品,每件东西的背后都有故事。等到表妹永远离开后,少爷把她的旧居买下来,设立一间博物馆,把这些超过千件的大小纪念品陈列出来,自己住在博物馆顶楼,睹物思人。一个人存在于另一个人的思念里,便永远都还活着。表妹明明已经死去,却还住在少爷的博物馆里,在少爷的心里,要一直到少爷死去以后,才真正地死去。
这个以色欲开始,以思念和建立一座博物馆结束的故事好看还是不好看,对她并不重要,只是一看到介绍,她就有想要购买的冲动。然而,她却看见似曾相识的句子:“我的胃里有午饭,脖颈上有阳光,脑子里有爱情,灵魂里有慌乱,心里则有一股刺痛。”
她的心里顿时划过一阵刺痛。
三个月前,她爱上他,就是因为他在给她的微信里写着:“我的胃里有午饭,脖颈上有阳光,脑子里有爱情,灵魂里有慌乱,心里则有一股刺痛。”
她不太明白他说什么,但句子里充满了才华。她是带着仰慕的心爱上他的。
原来,不是他写的。
静静地,她抬头看着正在阅读的他。为什么他发给她的微信,没有在后边加上“摘录自奥尔罕·帕慕克的《纯真博物馆》”?
低头阅读的他毫不晓得,奥尔罕·帕慕克的《纯真博物馆》已经毁掉了她对他的爱情。
祖父站在树上,随着一把一把稻草飞扬上来,祖父越站越高。
祖父是叠稻草蓬的高手,祖父叠的稻草蓬鼓圆圆漂亮结实,从不会因漏雨烂心。
割了秋季稻就要叠稻草蓬,叠在地上,也叠在树上,储备冬天垫猪栏、牛栏和耕牛的饲料。
菊子握着长长的竹挑,让稻把飞扬起来。祖父退下竹挑头的稻把,叠在脚下。
还有俩妇女把散晒在地上的稻把聚拢到菊子的竹挑下,其中一个突然肚子疼,另一个扶着她回家了。
祖父扎好了稻草蓬的帽子,准备下来。菊子放下竹挑,把梯子倚在稻草蓬上,双手扶住梯子。祖父的一只脚没有踏实梯子的横档,整个身子滑溜了下来。菊子本能地抱住祖父,祖父趁势抱住菊子,没有松开。
夕阳已下了山梁,突然落下几个雨点,祖父利索地拖来好多的稻把,挨着稻草蓬,筑了间洞房……
菊子就成了祖母。
祖父的老婆病死了,留下一儿子;菊子的老公修渠被砸死,也留下一儿子。祖父的老婆几次托梦,让祖父娶了菊子;菊子的老公也几次托梦,让菊子嫁给祖父。可是祖父和菊子心里都犯嘀咕:本来就穷,再添上俩儿子,雪上加霜,怕是连累了双方。
那天,队长故意安排祖父和菊子一起干叠稻草蓬的活。俩妇女闹肚子疼也是一场双簧戏。
也许是屋子太挤,也许是祖父祖母骨子里的浪漫,祖父祖母在夜幕的掩护下,在后来的若干年里仍去稻草蓬下,筑一个爱巢……
父亲
祖母对祖父说,父亲就是在稻草蓬下怀上的。
新壘的两间泥瓦屋先后给两个哥哥成了家。父亲仍居住在老屋里,床安在楼上,潮湿的楼下住的是祖父祖母。
父亲初中毕业后就出远门跟随师傅学钉秤手艺,父亲个头不高,钉秤行担重,吃了不少的苦。更难的是,父亲学不会行当里的鬼把戏,好比说,秤杆不是正宗市场进的货,水分还没有真正地晾干,买家没用上几天,秤杆就会弯曲变形,如此以次充好,钉秤师傅就能赚到更多的钱;秤砣底下有个小孔,里面装进糊泥,样品确凿实心秤砣,可是买卖结束前还是被钉秤师傅神不知鬼不觉地掉了包。
父亲是个蕶n先耍霾涣税乖嗍纸牛匀蛔坏角匀舾赡旯ィ匀焕莶黄鹦碌哪嗤呶荩荒芤恢蔽暇釉诶衔莸桶穆ド稀
菜叶看上父亲的英俊和蕶n希墒且蛭盖椎摹拔选保簿兔荒艹粤顺禹忍诵摹8盖撞还植艘叮桓鑫眩Τ杉夷兀磕翘欤艘独锤盖准摇W婺感睦锢挚嘶ǎ泵Ω蠢吹南备局蠹Φ熬瞥浴2艘犊推挪蝗米婺钢蟆8盖姿担骸澳憔捅鹱璧擦耍夷镄睦锘崮咽艿摹!背粤讼闾鸬募Φ熬频牟艘渡狭寺……
祖母悄悄撤了两脚梯。菜叶恳求父亲让祖母放回梯子。祖母心里说,得罪了,我的好媳妇!梯子一直没有放回。
祖父大嗓门地对祖母说:“走走走,咱俩去代销店磨牙去。”祖父还把门关得山响。祖母乐颠颠地跟在祖父屁股后。
菜叶成了母亲。
儿子
父亲的夙愿儿子得以完成,儿子师范大学毕业后在县(市)城中学任教。在边远山区支教的时候,儿子与香香相识,相知。香香在正*府的扶贫捐助下完成了学业,回到老家枣树乡希望小学教书。香香漂亮、温和,对孩子们充满爱。香香渐渐走进他的心里,并满满地占据着他的心灵空间。可是娶了香香,就意味着他得永远留在大山里。他的形象在香香的心里也很丰满,可是香香自觉配不上他,并且自己永远不会走出大山,这儿永远是她的根。所以俩人只是默默地彼此喜欢着,欣赏着,体贴着,关照着,并没有捅破那层薄薄的纸。
阿望是香香班里的学生,在爬上自家院子的枣树,采摘枣子准备送给香香老师和他的时候,不慎摔了下来,跌伤了脚。香香和他买了礼物去看望阿望,顺便辅导阿望落下的课业。阿望家离学校要走半小时坑坑洼洼、曲曲拐拐的山路。
阿望的父母在东部沿海打工,家里只有一个弯着脊梁的老奶奶。老奶奶刻满皱纹的脸盘笑成向日葵,端出撒着红糖的糍粑款待老师。香香和他,嘴上都沾满红糖。屋里的笑声四面飘散。
阿望让他搬来一架梯子,倚在枣树上。他站在枣树的树杈上。阿望要过香香老师的手机,又让香香老师登上梯子。
香香和他站在枣树的树杈上。
阿望用手机拍照,还指挥香香老师和他一起绽放甜美的笑容,并用臂弯搭出一个标致的心形。
香香成了儿媳妇。
你还记得吗,陈陈,有次我给你看一篇文章,描述未来机器王国的故事,说到那时每个人都不需要另一个人的陪伴与安慰就可以获取爱与温暖,孤独的时候寂寞的时候,只需要面对电脑,在身上各部位缠上传感带,然后按下按钮,你需要的各种快意、感受就如潮水般一波一波冲击你的神经。
我记得你看了这篇文章后哈哈大笑。然后说“这可简单了”,一副神往的模样。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男人都会像你这么想,不过我知道每个女人都非常痛恨这样的“未来”,也许是因为女人们更加感性、更重视爱与被爱的过程吧。
我也是这样想的,我不要那些机械的冰凉的按钮主宰我的喜怒哀乐。我不希望你误以为,女人的快乐是身体上某几个按钮就可以掌控的。
女人看一朵花开的过程,而男人也许只看见花开得灿烂。女人听歌时,整个人都倘佯在蓝色多瑙河里,男人也许只是将音乐当作背景或渠道。女人沉浸在爱情中时,她的身体,整个身体都在渴望。都在期待,没有一寸遗漏,没有一寸冷静。血管里的血流淌到了哪里,哪里便可以风生水起;皮肤覆盖到了哪里,哪里便卧着一滩等待惊起的鸥鹭。
你知道吗?爱与亲密的时候,女人是丰饶的大地,女人的身体上长满了无数撑着茸茸小伞的蒲公英,只待风起,就要飞翔。
你知道吗?缠绵与疯狂的时候,女人是导体,电流在她的全身吱吱走过,电流让她的全身颤栗,让她通体淋漓尽致地舞蹈。
你得知道,这样的快乐并不仅仅局限在某几个特殊地带,并不只集中在女人的“几个按钮”之上。陈陈,原谅我一荐这么说,原谅我有时表现出来的不满和指责。我心里明白,你是爱我的,我也明白,其实你一直在努力希望做得更好,你甚至还偷偷翻闯我的女性杂志,你想从中学到更多的技巧来取悦于我。可是你知道吗?所有关于“胜感地带”或是“快感区”的描述都是片面的,甚至我想,那也许是偷懒的男人为了应付女人的索取而刻意强调的,以此来掩饰他们的疏漏。
你执著于每次亲密之前,顺理成章地将手伸到我的胸前,好像夜里回家的第一件事是寻找墙上的开关,按下去了,屋子里一片光亮。你焦急地查看我脸上的表情,你期待着我的身体因为你的用力“开关”而亮起绿灯。可是亲爱的,你有时手上使的蛮劲弄疼了我。
你失望地将手朝我的身体深处探去,你仿佛沙漠里干渴的旅人,急于掘出一处水源。可是亲爱的,如果心没有潮湿,身体便会永远荒芜,它成不了绿洲一片。那粗暴的磨擦,会让我酸涩和疼痛。
我必须得告诉你,女人不是电梯,按下按钮就可以从底层升到最高处,我无法在短短的一分钟之内将兴奋指数从一加到一百;女人也不是机器,我不喜欢你将所有的准备工作理解成按键与开关,启合全都在简单的掌控之中。并不是你触摸到了据说是女人身上触觉最灵敏的地点,就是完成了爱抚。而我就得准备好迎接你的深入。
现在,你知道我的失落在哪儿了吗?也许书上总结得对,女人身上是有几点部位敏感,但我更相信的是,身体上的每一寸肌肤都有属于“那个”部位的独特感受,或轻或重,或酥麻如蚂蚁爬过,或无法自抑地呻吟,或如狂风骤雨,或如坐春风,或如梨花带雨。那种感觉都是独一无二的,可以慢慢用心体会和回味的。也许有的时候,我可以接受你“直奔主题”,也许因为那时我的身心已经微微开启,身上的“按钮”像是火箭发射,于是你我都呼啸着飞行。但更多的时候,我期待自己身体上每一点都是聚集处,每一点都是发散处,每一点都是中心,每一点都是中心之外的别处。身体上有无数的按钮,身体上也没有一处按钮,快乐是可以辐射漫延的,慢慢穿透全身。我要我的整个人,我要我的全身心,都是爱着的,都是水乳胶融的,都是波澜起伏的。
陈陈,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牵手时,手指掂着手指从指尖传递的紧张甜美吗?我们第一次接吻时,唇与唇互相抚摸时的头晕目眩吗?我们第一次抚摸时,看得见蓝色的小火苗在皮肤上跳跃吗?
我一直相信身体上的每一寸肌肤都是有记忆的,它会记得你的手掌如何宽厚地覆盖过,你的手指如何颤栗着掠过,你的肌肤如何妥贴地辗转地碾过。你知道吗?我全部的身心都在爱着你,期待着你,渴望着你,我是如此完整、如此丰盈、如此鲜活,我不是冰冷的、机械的、程序化的。我不是某几个“按钮”的集合体,我的每一寸肌肤都会呼吸。
堂弟结婚半年,婚姻战场上始终硝烟不断,亲戚朋友和左邻右舍不知劝了多少回,都收效甚微。独有一次,表哥说了一席话,一下镇住了堂弟夫妇,让他俩幡然醒悟,从此婚姻生活再也没亮红灯。
其实,表哥也没说什么惊天动地的“豪言壮语”,在苦口婆心地开导他俩婚姻的实质就是相互尊重、相濡以沫后,他说:婚姻说白了就是过好日子。达人贵人也好,小老百姓也罢,莫不如此。如果说,婚姻初期,男女双方彼此还抱有新鲜感的话,那么,随着时日的增加,岁月的累积,昔日的神秘感多多少少都会褪去几分,婚姻没有了保鲜液岂不平淡如水,索然无味?话虽这么说,但理却不是这个理。假若,夫妻双方都能正视这种平淡,把心态放平和些,彼此多一些包容和理解,不跟鸡毛蒜皮的小事过不去,不跟絮絮叨叨的抱怨和猜忌过不去,而是多一些大度和从容,再平淡如水的婚姻也会过得有滋有味。过日子首先要跟自己过得去。
细嚼表哥的话,不无道理。婚姻是维系一个家庭的基础,也是培植亲情的根基。婚姻生活幸福与否,不但影响夫妻双方的心情、性情,对彼此的工作、事业和生活也都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现实生活中,夫妻偶尔吵吵嘴、生生闷气、相互不搭理,都是婚姻生活当中的常态。所谓“存在即合理”,为此,我们就应该学会合理地看待它。但有的夫妇却不是如此,而是任由自己的坏情绪蔓延,把对方的缺点和瑕疵更是无限放大,而对自己身上存在的不足和缺点视而不见。结果可想而知,彼此越看对方越不顺眼,越想那些烦心事心越烦。这样的糟糕心态岂能过好婚姻的每一个时日?
所以,要想让自己的婚姻过得幸福、美满,首先,应该学会放下。清空那些无端的猜忌和臆断,把心放宽一些,这不仅能有效缓和自己的焦虑和不安,也能减少与对方的纷争,为婚姻生活打下良好的心理基础。其次,要多用欣赏的眼光去看待自己的另一半。人无完人,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都会有不足,这很正常,问题是自己怎么去看待。有些“小问题”看似是缺点和不足,但换个角度和视点,说不定又是一种优点和长处了呢?眼光放长远一些,学会辩证地看人看事,这可是婚姻中的潤滑剂。最后,要有知错就改的勇气。有些夫妻事后明明知道自己错了,出于好面子,就是死活不肯说句“对不起”。有时候,真的需要把对方当成朋友和客人看待,假若不幸伤害到了对方,那就应以相敬如宾的态度,真诚地向对方道个歉,认个错。良好的婚姻生活是从逐渐改变自己开始,从改变自己的负面情绪开始。
以过好日子的态度去审视自己的内心修为,立足于把日子过好、过美,再平凡的婚姻也会越过越舒心,越过越惬意。
那时,她还不懂“远方”
14岁那年,秦木子正在露天阳台上浇花。隔壁搬来一家人,其中有个少年,抬头向四周打量着,明明表情冷漠,却让那天的阳光都明亮了不少。木子忘了手中的浇水壶,那水沿着半墙一直流下去,咕嘟咕嘟地,浇出了一颗情窦初开的少女心。
柴安跟秦木子同年,他们一家人刚从上海迁到了这座南方的小城。听说,柴妈妈身体有病,这里山清水秀空气好,最适宜休养。秦木子有空就跑到阳台上,往那边观察,他们家一直很安静。
周末,爸妈出门了,木子跑到阳台上,隔壁的柴安正在院子里看书。她在阳台上放音乐,跳舞,闹出各种动静,柴安却没抬过一次头。木子没得到他的关注,却等来了回家的老妈,一看她空空的作业本,拿着衣服架,追了她两条街。
秦木子发现,柴安居然转进了她的班,做了她的同桌。这个一向厌学的学渣,突然觉得,每天早上去上学,是件很美好的事。她爱多买一份早餐奶,悄悄塞到他的桌洞里;上课时,她用手撑着头,偷偷看他认真听讲的侧脸;自习课上,她听到一首很好听的歌,就把右边的耳机塞到他的耳朵里。
大多时候,柴安并不理她。有时,他会停下来,问她,“你长大以后想做什么?”木子一脸茫然,长大以后那么远的事,谁知道?后来,木子才知道,柴安在时刻准备着,有朝一日,考回上海。那个时候,她还从来没有想过,“远方”这个词,跟自己会有什么关系。
期末考试结束,全校所有师生都知道了柴安的大名。他的名字出现在年级大榜的第一个,比第二名高出一百多分,秦木子简直震惊了,她身边居然坐着一个逆天的学霸,他竟然还在淡定地做着上海中学的期末试卷,她忍不住问他,“你都全校第一了,还不满足啊?”
柴安根本不看她,“这里分数低,我已经退步了。”这个瞬间让木子意识到,他们之间的差距,远不是学霸和学渣之间的距离。
全世界都知道她喜欢他
秦木子用了点小手段,就和柴安分在了一个互助小组,放学后,她跟着他一起回家做作业。柴安态度很冷淡,她却一点也不介意。
柴妈妈是个很温柔的女人,身体状态好的时候,她会坐在轮椅上,到院子里晒太阳。她看着木子受到柴安的冷待,嘟着嘴不开心,但过一会儿就忘了,又乐颠颠地跟他说这说那,还跑前跑后地帮她拿毯子,推轮椅。
她很喜欢这个整天乐呵呵的小姑娘,有时会逗她,“你这么喜欢来我家,就做我们家的女儿吧?”秦木子不说话,心想:我才不要做你的女儿呢。
柴妈妈笑了,“那么,你是想做我们家的兒媳妇吗?”木子小脸一红,转身跑了出去。
木子的爸妈很欣慰地发现,女儿终于知道用功了,就是老爱往隔壁跑。但柴安那小子有礼貌,学习好,人长得也精神,实在让人挑不出错,他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全世界都知道秦木子喜欢柴安,可惜,只有他自己不知道。木子并不急,她要待在他身边,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只为等一个合适的机会。
2013年6月,高考结束,全班人在小城最大的KTV里开告别会,大家都大碗喝酒,扯着嗓子唱歌,每个人都很疯狂,只有柴安是清醒的。结束后,秦木子和柴安一起回家,到了她家门前,她一把拽住他,“柴安,我们一起去上海吧。”柴安顿了顿,没说话,径直朝自己家走去。
那天晚上,秦木子失眠了。她觉得,柴安明明是喜欢她的。
愚人节那天,秦木子受人骗,差点吃了那块“牙膏奥利奥”,被柴安“不小心”碰到了地上,他一定是故意的;听说班主任课间搞突袭检查,木子拼命往教室跑,老师却在她的桌洞里一无所获,那里面的画报,一定是柴安帮她藏起来的。
但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还不回应她的感情呢?她一遍又一遍地回味着过往,那些支撑着她一路走来的暖心时刻,那些每想起来都能让她嘴角上扬的小细节,心里越发恨起来,“柴安,你装什么装?”
柴安,你装什么装
那天晚上,柴安也失眠了。
自从妈妈得了病,家里的气氛一直很压抑。妈妈总是痛恨自己的病,拖累了他们爷儿俩。爸爸既要养家,又要照顾妈妈,还一直小心翼翼地,调节着家里的氛围。直到他们搬到这里,认识了秦木子,这个傻乎乎的小姑娘,柴安才仿佛在窒息中,大大喘了一口气。
柴安真的很喜欢家里有木子的时候,她叽叽喳喳地,一个人顶好几个人说话,能逗得大家都很开心,就连长年病痛的妈妈,眉头也会舒展一些,甚至会跟她开开玩笑。
可是,又有什么用呢?他原本以为等妈妈病好了,他们全家就会回到上海,所以他拼命努力,希望能考进全上海最好的大学。现在,妈妈的病却越来越重,他不得不认命,自己这一生,可能再也不能肆意地飞翔了。因此,他不敢回应秦木子,他不想因为自己,耽误她飞向自己的未来。
那个暑假,秦木子用尽了各种办法,都没套出柴安报的是哪个学校,就连柴安的爸妈都被他下了强制令,不敢跟她透露半点实情。秦木子分析良久,选了上海的学校,那是柴安一心想回去的地方,应该不会有错。
录取通知书来的时候,秦木子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了。柴安竟以将近700的高分,留在了这个小城,让所有人跌碎了眼镜。
在上海读书的第一个“十一”长假,秦木子给父母打电话,想让他们来上海玩几天,却无意中得知,柴妈妈病危了。木子立刻买好了票,赶回了家,她陪在柴安身边,看着柴妈妈病床前的仪器上,数字开始下降,又忽然上升,最后什么都没有了。
随后的几天一直下雨,木子特意买了把黑伞,帮柴安撑着伞,陪他参加告别仪式、遗体火化和陵园的葬礼。柴安一直没有哭,直到葬礼结束后,他才突然觉出了痛,把头窝在木子的肩膀上,像个孩子一样,呜呜地哭出了声。只有木子明白,他妈妈躺在床上的这些年,这个看似清冷的少年到底承受了什么。
他们约好,四年后,一起考研,都报上海的学校。
不管未来是苦是甜
秦木子回学校的那天,跟柴安视频了一路,俩人说了很多很多傻话,有关从前,有关以后。那天晚上,木子的嘴一直都是咧开着的,她舍不得睡觉,总觉得自己是在做一个很美很美的梦,很怕一不小心,第二天就醒了。
果然,没有多久,柴安就跟木子提出了分手。木子气坏了,连夜赶了回来,才知道,柴安的爸爸伺候了妻子十一年,从未离开过她一天,在他送走妻子后,还没松口气,就被查出患了癌。
木子根本不在乎,她想要和柴安在一起,就不怕路上的风雨,她跟他保证,“你放心,我毕了业就回来,和你一起照顾柴叔。”但柴安不愿意,木子从小被父母呵护长大,他不想她跟着自己受苦。他做得很绝,删了所有联系方式,木子假期回来,他也从不出现在有她的场合,想彻底从木子的生活中消失。
那年的雨真多啊,木子特意打了那把黑伞,她打算曲线救国,“咱做朋友总行吧?”
“不行。”他的决定冰冷得让人绝望。木子的眼圈红了又红,脸上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好,柴安,你不要后悔。”她扔下那把伞,跑进了雨里。
2017年7月,木子大四毕业,她并没有回家,而是去了四川的大山里支教。她赌着一口气,就为了让某人知道,她能吃苦,能吃很多很多的苦。
秦木子从没体验过这样的日子:漏雨的教室,没有厕所的尴尬,日常用水都成了奢侈品,为了让辍学的孩子回到教室,她需要爬好几个山头。有的时候,她累得几乎忘了柴安的存在,但还是惯性一般,把自己的生活晒在朋友圈里。虽然柴安已经不是她的微信好友,但她坚信,他一定能看到。
一年以后,秦木子的支教马上要结束了,她已经和那些孩子、村里人都成了亲人,老天爷也似乎知道这即将到来的分别,每天都下着雨搞气氛。柴安就是这个时候来的,他打着她扔掉的那把黑伞,来接他心爱的姑娘回家。
这一年,柴安在木子的朋友圈里,眼看着这个娇滴滴、爱哭又爱美的小姑娘,一点点变得粗糙,脸上有了高原红,用她自己的话说,简直是丑出了天际,却依然在阳光里笑出了大白牙。她一直比自己勇敢,敢于说爱,敢于去面对爱情路上的一切。
是她让他明白,真正的爱情,不是放手成全,也不是从此花好月圆,一路花香满园;而是两个人牵起手来,就有了更大的力量,愿意成为彼此的后盾,不管未来是苦是甜,都不想放手。
柴安做好了决定,这一生,他陪过了她情窦初开,也要陪她两鬓斑白。
当年,她是校园里最美的一朵花。从踏进学校的第一天起,追她的人便趋之若鹜。高人拳贵的公子,富豪傲气的子弟,个个都想成为她的护花使者。而他,是全系公认的书呆子,每天只顾读书不闻耳旁事,再加上家境贫寒,纵然他的心里有她的倩影,也只能将情愫默默放在心里,无从表白。
偶然间,他听与她同宿舍的说,她有痛经的毛病。一到月事来时便疼得在床上打滚,唯有喝下红糖水能稍有缓解。正值上世纪70年代初期,红糖属于紧俏物资。他留了心,四处打听怎样才可以买到红糖。直到有一天,在与男同学们聊天时,一个父亲是医生的男同学说,他可以搞到红糖,但前提是要交换东西。他急迫地问,交换什么?男同学说,一双回力运动鞋。同学们都笑了,这根本是不平等交换嘛,世上哪有傻瓜会用10元一双的回力运动鞋换4毛钱一斤的红糖?他却继续追问,换多少斤?男同学说,换10斤,每个月提供3两。他算了算,这样的话,就能让她有近一年半的时间可以喝到红糖水,他便一口应了下来。
只是,他去哪里买回力运动鞋?当时,回力运动鞋比红糖要难买百倍。
按往年的惯例,每年学校运动会时,万米赛跑的冠军都会得到奖励,一双回力运动鞋。他打算参加万米长跑赢得冠军,同学们纷纷嘲笑他——向来弱不经风的他竟然想拿冠军,简直是天方夜谭。他却雷打不动地开始了长跑锻炼,每天清晨准时出现在跑道上,风雨无阻。有好友奇怪他为什么需要红糖,他只是嘿嘿一笑,并不解释。
那一年的运动会,他似一匹黑马脱颖而出,万米赛跑第一个冲到终点,然后整个人虚脱般躺在跑道上。当大家欢呼着簇拥他时,他焦急地问那个男同学:你可说话算数?大家都在猜测他换红糖的用意,但他一直沉默不语。
从此,每逢她快来月事时,都会得到同宿舍从家里专门带给她的红糖。最初她很不好意思并拒绝,但对方一片赤诚之心,待她情如姐妹,她终于欣然接受。说也奇怪,她总觉得这份红糖透着的暖与甜,与以往的红糖格外不同。直到有一天,她突然看到他偷偷把包好的红糖再次递到那个的手中时,她方才知晓了其中的玄妙。
后来,她拒绝了所有条件甚好的追求者,大学毕业后嫁给了贫穷而沉默的他。她觉得,所有的甜言蜜语远不及爱的行动更真实,哪怕这行动看起来笨拙。甚至傻得有些可爱和偏执。
他刚刚拿到驾照,买了一辆二手车。公司里的女孩子常搭他的车回家或者一起去吃饭,他也乐得如此。只是,女孩子们不太放心他的驾驶技术,每次全都挤在后座上——驾驶员身后的座位,应该是最安全的。
她第一次坐他的车,选择了副驾驶位置。其实那天后排座位不算挤,他笑着对她说,你还是坐后面吧,我可是新手上路。她笑了,歪着脑袋说,我晕车,坐这个位子最好,你要稳当点儿开啊。
他不再说什么,发动了车子。副驾座上第一次坐人,他竟然有些不习惯,开车越发的小心,惹得后座的女孩们不停地取笑他。她没有笑,而是不时地提醒他注意路况。
慢慢地,副驾驶位子就成了她的专座,他也习惯了她坐在身边柔声地提醒他。自从有了她的提醒,他开车非常谨慎,从未出过事故,也从未接过罚单。她夸他的车技越来越娴熟,因为她没有晕过一次车,而且后排的女孩们也敢坐在他车上睡觉了。
不久,帅气的他换了一辆新车,是外观很酷的吉普。常坐他车的几个女孩子,开始旗帜鲜明地追求他,除了她。他游离在几个女孩子中间拿不定主意,她们都很可爱,可是似乎又都少一点什么,他说不清楚。
五一假期,大家坐他的车去旅游。一路上很热闹,后排的女孩子们唧唧喳喳。她还像以前一样沉静,却很少再提醒他什么,他的驾驶技术已足以让人放心了。
午后,女孩子们说累了,一个个东倒西歪地睡去。她随手打开了音响,低低的音量,若有若无。他说,你也睡会儿吧。她摇头,我不困,倒是你该找个地方停下来休息一会儿。
他笑了,说,听着音乐,我精神好着呢。
两个人不再说话,车子在音乐中前行。
意外发生了:他打起了瞌睡,神情渐渐恍惚。对面一辆货车越来越近,她喊了一声,声音不大,就像平常温柔的提醒,他一下子醒过来。货车擦身而过后,他惊出了一身冷汗。
没事了,她安慰他。
他放慢车速,好半天说不出话。直到她轻轻地拍了拍他的手,他才回过神,对不起,吓到你了吧。
没有,她微笑着,口气依然平静,你还是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
后座上的女孩们依然在睡梦中,丝毫不知道刚刚过去的危险。
休息片刻后,他们重新上路。后面的路途,他再也没有出现意外。她总是笑看着他,说,别紧张,我帮你看路况呢。
这句话让他的心温柔一动,有她坐在身边,他是安心的。
旅游归来后,他向她示爱。虽然,她不够漂亮,个子有点矮。可是,他知道自己喜欢她什么。
后来,他无意中跟她母亲提起她晕车的事,她母亲断然否决:不可能,她从小就不晕车。
他疑惑地转过头去看她,她只笑不语。他追问,为什么要撒谎?
她笑了,歪着脑袋说,因为我想坐在你的右边啊。
你真胆大,那时我是新手,谁都不敢坐那个位子。
就因为她们都不敢,我才能坐。这辈子,我都要坐在你的右边,不管发生什么事,我们都会一起承担。
他想说什么,却没有藱n隼矗皇巧斐鍪郑艚舻匕阉翟诹嘶忱铩
最近读了一个颇为感人的故事。一对夫妻有一个罐子,专门用来装笑话,每当两人看到有趣的笑话,就会写在纸条上,放进罐子里。一旦他们碰上不开心的事情,就打开罐子,取出一个笑话,大声朗读,借此忘记不愉快。
夫妻俩在一起愉快地生活了七年,放进罐子里的笑话远比取出来的多。然而就在这时,妻子被诊断出得了癌症。夫妻俩抱在一起痛哭流涕,之后便打开了罐子,大声读了起来。读了好几个,妻子才露出一个微笑。这天,两人读了很多笑话,渐渐地,也树立起与病魔作斗争的信念。
可妻子的病还是越来越重了,她饱受折磨,唯一能让她忘掉病痛的就是读笑话的时候。最后,妻子虚弱得读不动了,就由丈夫读给她听。
一天,丈夫照舊在病房里给妻子读笑话,他把手伸进罐子,触到了罐底,不禁一愣。妻子见了,虚弱地笑了笑,问丈夫:“罐子里还有几个笑话?”
丈夫摸了摸,说还有两个。妻子点点头,伸出了手,于是丈夫递上罐子,让妻子挑了一个笑话。丈夫读完后,他又把手伸进罐子,想取最后一张纸条,不过妻子轻轻握住他的手,阻止了他,说:“现在不要,以后再说吧。”
丈夫点点头,打算回去再找些笑话补充进罐子里。
妻子说:“我爱你,亲爱的。”丈夫闻言亲了亲她的额头,给她盖好被子。妻子微笑着睡去了,这次,她再也没有醒来。
几天之后,丈夫为妻子举行了悼念仪式。亲友们离去后,丈夫在棺柩前跪下,打算把罐子放进去,好让最后一个笑话永远陪伴着妻子。可刹那间,丈夫突然明白了什么,他毫不迟疑地拿出最后一张纸条,只见那张纸条缺了一个角,上面有一个笑话,还写着一段话:“傻瓜,笑话早就没有了,是我拜托护工补充进去的。最后一个笑话留给你,记得要大声朗读。”
这便是普通人的爱情,平淡如水,却情深似海。
女孩第一次把男孩带回家介绍给全家人认识,那天是除夕夜。
男孩是女孩的大学同班同学,虽来自偏远的农村,但长得眉清目秀,品学兼优,谈吐稳重得体,整个晚上的气氛并没有因为多了男孩这个外人而尴尬,依然和往常一样温馨幸福、其乐融融,特别是彰显着一年十二个月平安吉祥的十二道各式各样的菜,更是美味无比,看得出父母对女儿自己挑选的男朋友还是比较满意的。
告别的路上,男孩握着女孩的手说:“谢谢你,给了一个我从来没有领略过的除夕围炉夜。记忆中,我从来没有全家六口人一起吃过一餐这么正式的年夜饭。
原来,男孩的父亲做小本生意,按理说年关过了,就不再出货了,但一年的债务要趁这个时候结,一些明着想赖账的人除夕肯定会在家,结清的概率高,工人的工资也等着账款回笼,所以父亲每年都是顶着寒风,披着雪花,挨到迎新年的鞭炮声中才会推门回家。
母亲也是如此。她是个裁缝。在小镇上,母亲手艺数一数二,年关时,母亲和几个帮工总是日以继夜地赶活,才能把堆得一整墙的布料清空,看着客人们兴高采烈地取走新衣,基本上都是在除夕深夜里的11点。男孩和姐妹们的年夜饭通常是随便下点面条配点咸菜,如此温暖丰盛的年夜饭是二十年来头一遭。
男孩讲着,女孩听着,眼泪扑簌而下,紧紧依偎在男孩怀里,什么也没说,但那刻便许下心愿:一定要给男孩做顿真正意义的年夜饭。自此,从来不下厨的女孩一回家,就溜进厨房,跟母亲学配菜,炒菜。
和许多爱情故事一样,或者因为年轻不懂爱情,或者真的是相爱容易相处难,或者真的应验了那句话:所有的开始都是美丽的,到了最后,都不免千疮百孔。娇生惯养的女孩虽单纯善良,但难免任性;生性浪漫,敏感多情的她,总是希望男孩能心有灵犀,总能在第一时间猜透她的所思所想,她希望自己伤心难过时,男孩不是一旁默默地不言不语无计可施,而是哭着喊着要和她在一起,哪怕是死缠烂打,也是爱她的一种证明。但男孩木纳且不善表达,女孩嘴上拒绝,赌气说反说狠话,他都能特实在地理解为这是女孩心里真心所愿,他甚至于以为女孩是借故取闹,是不是对他开始不满意,希望的生活是奢侈浮华,纸醉金迷。
失望,冷战,分手,和好,又失望,又分手。一整个学年都在恶性循环着,女孩在这份爱情里来来去去,不满但更多的是不舍。最后一个学期的一次争吵,男孩终于火了:我发现我怎么做怎么错,你现在对我越来越不满意,如若你决定放弃,我再也不会缠着你的。
就好像很多小孩儿,莫名其妙的哭泣只是想引起大人的关注。你要是不问青红皂白就扬手给她一巴掌,本来就(委)屈的心怎么能不更加伤痛。女孩含泪大喊:你混蛋,给我滚!男孩深深地幽怨地看了女孩一眼:“不知道我们是不是错了,多久没听到你和原来一样爽朗的笑声了,既然我不再能给你快乐,我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你好好保重,找个比我更优秀的人。”说完便转身走了。
因为倔强,因为年轻,因为自尊,他们的爱情故事再也没有后续。但女孩仍坚持学做各式各样的菜系,还学做糕点烘焙,她把对男孩的思念都融化在道道菜肴里。
又是一年除夕夜,男孩看到了女孩刚发的微博:沧海桑田已是物似人非,两年前的今天,曾许下的心愿,不知此生何时能圆?虽已分手,但男孩都常向同学们打听着女孩的近况,关注着女孩的微博,如影随行。他依然爱着她,丝毫未减。两年前的今天,他们在一起,女孩许了什么心愿,怎么自己一无所知?看来自己真的是心太粗太不解风情了,从来就没走进女孩的内心世界!
什么心愿?一边冥思苦想一边继续刷新微博的男孩,不经意间看到网络最火的一句话:傻瓜,我叫你滚就滚,抱我一下不就没事了吗?
男孩的心一下被拽得很疼很疼,或者女孩的狠话也只是想得到他的关注和拥抱,许久以前,自己是怎么辜负和伤害了一个女孩的心,随即给女孩短信:两年前的今天,你许了什么心愿?我能为你做什么?
短信回了:想给你做一餐年夜饭。
窗外烟花漫天璀璨,天空繁花似锦,新年的钟声如约敲响,声声直抵心灵:珍惜!莫负!
有一对夫妻即将分手,在他们去民正局办手续的路上,突然下起雨来,他下意识地脱下外套给她披上:“走,我们到前面咖啡屋避雨去!”“我们”,女的心里想,都要各奔东西了,还有“我们”?丈夫外套上熟悉的味道,她觉得亲切。
这是他们结婚8年来第二次去咖啡屋,恋爱的时候,有过一次这样奢侈的消费,那时她还不习惯这种“绿豆被烧焦的味道”。突然,那男的说:“对了,我们阳台上的衣服忘了收进去……”可能觉得这时提这个有些煞风景,便改口说:“我们还是换个位置吧,你习惯要对着窗口坐。”女的笑了,有些苦涩,像咖啡。她忽然想这是一个熟悉如空气的男人,如果再换一个男人过日子,会不会适应?起码与这个男人吵架时,可以驾轻就熟知道他的套路与招数。
买单后,他们站着等小姐找零钱回来。结果却换了个经理打扮的男人走到他们桌边,他不动声色地低下身悄声说:“对不起,这一张一百元是假的,麻烦换一张。”
哦?他们都故作无辜,不过,很快就换了一张真的。
步出咖啡屋的时候,他们已经忍不住笑成一团。原来那张百元假钞是男的在几年前从一个不法商人那里收进,当时,他还被妻子罚洗半个月的碗。后来,那假钞就一直留在妻子的钱包里,他们约定,要在某一天一起出去消费,然后试着把假钞花出去,再回头告诉商家,它是一张假钞,看看对方会有什么反应……
想起往事,他们都心软了,她主动说:“算了,婚不离了,等我们将这张假钞花出去后再离吧。”
他笑逐颜开。
一张假钞,带出了一个强力的词组“我们”,我们的过去我们的记忆我们的约定我们的未来……也许“我们”是个平凡的称谓,不过,关键的时候,却是感情最好的粘贴剂。
我被麻花砸了头
那天,阳光灿烂。那天,我的心情很不好。
我开了家鞋店,刺绣拖鞋,仿古式样,我想满大街的流行款式里没有仿古式样的拖鞋,我的店里这么新鲜的商品一定能得到顾客的垂青。可是我错了,我的小店开张一个月,只卖出去三双刺绣拖鞋,其中两位是外地顾客,一位是老人,都不属于回头客类型。
生意不好,偏偏父母又给我安排了一场相亲。我已经26岁了,爸妈生怕我嫁不出去。
喏,这一次安排的,是一调琴师,冷僻的职业让我对他根本没有兴趣。这不过又一次走过场而已。
我怏怏地从巴士车上下来,经过窗户下,头被什么东西给砸了。我一看,是一根硕大的麻花。谁砸我?我正观察着,头又被砸了,再一看,还是一根麻花。
大白天活见鬼了,天上掉麻花了吗?我扯着嗓子喊起来:谁拿麻花砸我?是谁这么缺德啊?
是我是我!一个男孩从巴士车上下来。我一看,黑黑的脸庞,清澈黝黑的眸子,带着干净的笑容,不像那么讨厌的人啊?为什么拿麻花来吸引女孩子的注意呢?想搭讪也不是这样的吧?
“你为什么这么缺德呢?”我说,“你这是浪费粮食,一块钱一根呢!”
他有些惊喜:“你喜欢吃?”
我说:“是啊,如果不是怕长胖,可以一天吃一根。”
他高兴地笑了:“这是北方小吃,我才来这里开店,生意不是很好,南方人不怎么爱吃这个。”
那也不能因为生意不好就用麻花砸人啊?
“不是,不是。”他指着我的包包说,“刚才有小偷偷你的东西,我是在提醒你呢!”
什么?我一愣,转头看我的包包,果然,拉开了一半了,还好,东西都在可能是被我那一声断喝给吓跑了。
“谢谢你。”我向他道谢,看了看手表,糟糕,约会要迟到了。赶紧冲他摆摆手,跑了。
难道他在暗恋我
“淘泽,送根麻花过来!”我在店里喊叫。
那个麻花师傅陆淘泽此刻正在对面的小店里制作麻花。见我呼喊,他应了一声,放下面团,急急跑过来。
我欲拿钱,他说:“记账吧!”转身走了。
那天被他的麻花砸中以后,我就去了他的小店,发现他的店子地处偏僻,想起我店的对面正好有门面出租,就邀他把店搬到这里来了。
不过,做生意有时候也是看运气,即使有天时地利,没有人和也是枉然。我们成了一对苦命的小老板,守着惨淡经营的店铺打发时间。
淘泽做出来的麻花,酥软可口,甜而不腻,特别合适牙不好的人,比如老年人,比如我这满嘴虫牙的人。
有时候,有老人去他店里买麻花,他会顺便介绍对方去我的小店里买拖鞋。
周末的时候又被安排了一场相亲。
见我涂脂抹粉,淘泽吃吃地笑着:“穿露一点,别把自己包裹得这么严实,男人不喜欢的。”他知道我很排斥相亲,不过又不敢违背父命,所以总是取笑我。
今天见的男士叫哲文,是一个海归大学副教授,年轻帅气。我有一些些的感觉。
第二天,我正在店里和淘泽说话,一辆小车停在了门口,哲文走了出来,送给我一束鲜花。请我和他一起吃饭。
我把店(委)托给淘泽打理,哲文无意地说:“贵重东西都锁好了吗?一个卖麻花的小贩,要多留点心眼。”
“他不会的。”我说。
我正在吃饭,接到了淘泽的电话,他说:小佳,有位顾客带了几个人来你店里,说要买十双拖鞋,希望价格能给予优惠,我做不了主,你自己回来看看。
我怎么回去啊?我气恼地说,看了对面的哲文一眼:你处理吧!之后陶泽电话不断,约会气息荡然无存。
哲文说:我先送你回店里去看看吧!
我心急火燎地赶回店里,却发现一个客人也没有,鞋子也没有卖出去。
你怎么回事?你故意的吧?我问淘泽。
淘泽分辩:我没有,价格没有谈好,人家就走了。
你不要那么大声对女孩子说话。哲文挡在我们中间:我不管你是有意还是无意,从现在开始,请你以后不要再来搔扰小佳。
淘泽不再解释,默默走回自己的店里。
虽然我觉得哲文的话有一些过分,不过我也觉得是淘泽故意搔扰我约会。难道他在暗恋我?
为什么我一点都不讨厌他
我正在清理部分拖鞋,走进来一位太太,她说:你这里是不是有刺绣的拖鞋?
我殷勤地请她观看商品,她说:你那天请的那位帮工呢?他可真厉害,只给了一点折扣,我想买十双呢?啊!我心想,原来那天的事情是真的。
顾客走了以后,我主动来找淘泽。你还在生气吗?那天的事情,是我误会你了。他说:没什么的。
他的脚上穿着一双破烂的棉鞋,反正卖麻花的不需要露出自己的脚给人家看,所以他也不在乎。他生活很节俭。
晚上,我在自己的房间里制作和设计一双棉鞋。电话响了,是哲文,他约我出去喝茶。
不去了,我在忙呢,在做棉鞋。
棉鞋有什么好做的,外面十几块就能买一双呢!
买的哪有做的好。
送给我的吗?
不是,是给卖麻花的,那天我们都误会他了……
啪,电话挂断了。
哲文怎么发这么大的火,也不肯听我解释,我把电话打过去,他居然也不接。真是一个小气的男人。
几天以后,我去找淘泽,他兴高采烈地告诉我:我找到改良麻花的秘方了。
原来,他发现买麻花的都是老年人,老年人购买欲望比较小,他一直想攻克年轻人群体,后来发现,年轻人喜欢有嚼头的东西,而他做的麻花太软了,于是,他改良了,制造了有点硬脆的麻花。你给取个名字吧?淘泽把这么重大的任务交给了我。
我盯着麻花,思索良久:脆脆香吧!读起来也生动。他高兴地说:这个名字好,我很喜欢。
我这才想起自己的任务,我把自己亲手做的棉鞋交给他:我做的,不要嫌弃啊!我为了做这双鞋子,手都被针刺了很多次呢!
是吗,给我看看。他一把抓住我的手,仔细端详起来。我的心忽然跳起来,猛地缩回手,转身就跑。为什么我那么紧张,为什么我一点也不讨厌淘泽?
我们的生意走出了困境
我的生意开始好了起来,自从那个阿姨买了十双鞋子以后,许多顾客慕名而来。
哲文说,我已经安排好了,你去小学教书吧,既轻松又体面,不要卖拖鞋了。
突然明白,我们原本就不是一条道路上的人。他虽然追求我,不过骨子里却很轻视我。
我一字一句地告诉他:哲文,我喜欢自由的生活,我不需要靠别人来安排我的人生。我们不合适,对不起。我大步离开了他,听到他在身后说:你有什么了不起,一个卖拖鞋的……
我的眼泪流了下来。
回到店里,陶泽举着手里的本子说:我才接到上海那边的一个电话,人家要订购100双鞋子呢,我替你谈好了价格,你呀,很快要当大老板了。
啊,真的吗?到底还是金钱的诱人力大,我马上喜笑颜开,把该死的臭屁哲文丢到九霄云外去了。我的生意果然逐渐兴隆了,因为回头客多,一传十,十传百,而淘泽改良后的脆脆香麻花也得到了青年人的喜爱。
我们的生意走出了困境。
我的家人又要开始替我安排相亲了。我愁眉苦脸告诉淘泽: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他转转眼珠:要不,我替你当一次挡箭牌?
就这样,我带麻花小子淘泽去见了我父母。爸爸妈妈对他非常满意。从家里出来,淘泽闷不吭声地把爸爸妈妈给他的礼物还给我:喏,任务完成了。
天哪,这小子到底是真不明白还是在装傻呀!我逼自己挤出几滴眼泪:淘泽,我的命实在太苦了,不知道我的王子到底在哪里?难道我这一生,就注定孤单吗?
他涨红了脸,嘴唇哆嗦着,我在心里默默念着,傻小子,快说啊,我在等你呢……
他终于哆嗦出一句话:那个,我不是王子,我只是一个卖麻花的,不知道可不可以照顾你一辈子……
傻瓜头!再不牵我的手,我可要跑啦!我心花怒放地望着他,这就是我渴望了26年的幸福呀!
我的王子,
同我一样毫不起眼
我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没有杏仁般的瞳眸,海藻般的乌发,也没有白皙的肤色,好看的少女身段,在15岁之前,我像一棵水草,纤细卑微地沉在这世界底部,执著生长,与人无涉,整个生命于我而言是静默的,直到它被一阵笑声打断。
我看见了一片蓝,好看的蓝色裙子,还有蓝色发带,她说:“我叫苗素素,你叫什么?”我怔怔望着她,慌了。我从来不知道,世界上还可以有这么好看的女孩,白白的,净净的,低调夺目,让人心生艳羡,我说:“我叫水草,不,穗枣。”
我把头埋下去,带着乡下姑娘与生俱来的泥巴味道与自卑。她笑起来,大方得不得了。她说:“老师让我坐在你边上,以后我们就是同桌了。”我点点头。那段时间,我总是忍不住偷偷看她,好像在她到来之前,我从来没有抬头看过这个世界,七彩缤纷,一举一动。我甚至对着镜子学她走路的样子,学她不同弧度的微笑。
15岁,我有了一个长得像仙女一样的同桌。天知道这是怎样的荣耀与挣扎。男孩子们都爱多看她两眼。顺带着,也就会看看我。我自此开始注意自己,把脸洗得干干净净,把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但他们的目光并未因此多在我身上停留。
唯有陈小牧,他会对我笑,眸子青涩,脸膛发红,笑着笑着把头埋下去。他坐在教室最角落的地方,同我一样毫不起眼。我敢迎接他的目光,我甚至敢对他说:“陈小牧,你笑起来的样子,真是好看死了。”我敏感地觉察到,我和他是一路人。我们很快开始写信,谈论数学题,谈论长大后的理想,谈论家庭琐事,喜怒哀乐。
我从苗素素身上汲取着所有蜕变为女人的营养,在信的末尾给自己署名水草,不再是卑微而是碧绿且蓬勃的象征。我像所有女孩一样,开始折纸星星,一颗一颗,丢进玻璃瓶里,我想,集到10000颗的时候,我就可以把它们送给陈小牧,每天10颗,正好三年。18岁,高三毕业,我要亲口告诉他,我很喜欢他。
公主的恋人是蓝色的,
我的恋人是七彩的
素素最近收到很多情书,有团支书的,有班长的,有校篮球队队员的,她从校门口经过,总有男生趴在走廊上吹着口哨,她成了学校的校花,而我是她最好的朋友。
她会在放学后拉着我到操场,一边吃冰棍,一边拆那些七七八八的字迹和诗歌。这其中总会夹着一封没有署名的信,毛笔字,蝇头小楷,特别漂亮。我和素素称这信的主人为白马一号。
他说,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他说,你回眸一笑就宛若游龙曜秋菊……
到后来,我们每天最向往的事情,就是看白马一号的信了,想象中,他应该是个羽扇纶巾的翩翩少年。我能看得出素素喜欢他,神秘,莫测,透着淡淡书香和文雅气质。
素素说:“穗枣,怎么会有这么有趣的男孩子呢?”我笑。
素素说:“穗枣,等他哪天告诉我他是谁,我就和他在一起。”我笑。
她那么激动,那么美丽,连眼睛都闪着光芒。我和陈小牧并肩走在操场上,素素走在我们身边。我很高兴,我们都有了归属,她开始织蓝色围巾,说有朝一日要送给这个匿名的男孩子,像欧石楠梅子酒,淡淡的,全是蓝色。她的恋人是蓝色的,那我的恋人呢?我仰头望着我的陈小牧,阳光打下来,七彩缤纷,我的恋人是七彩的。
那段时间,我们总是待在一起,三个人,一起上自习,一起下自习,一起去路边的小摊吃两元钱一碗的米粿。陈小牧说,这米粿的样子,像极了他家乡的凉皮,他自西北农村来,住过窑洞,窑洞是美丽的,烟火的,又有着荒凉的神秘和孤寂。在陈小牧的口中,那里可以看见满天繁星。
我和素素吵着要他带我们去,他就郑重地点头,说等高三毕业的夏天,那儿很凉爽,还有着他全部的童年回忆。陈小牧后来又在信里和我提到过多次他的窑洞,说心情不好的时候,就跑回去,静静地坐到月明星稀。我能想象那个画面,美好异常。
不论是不是王子,
他们都喜欢公主
高二的时候素素怂恿学生会主席举办了一场书法比赛,奖金1000块钱,她说她等不及想知道那个男孩子究竟是谁。1000块对一个高中生来说,是不小的资费,因此报名的人很多。
我和素素在评(委)席里观看,怀揣着揭秘的心,无比激动。那一堆白花花的参赛作品,透着浓厚的墨香。我一张一张翻,忽然惊呼起来,找到了,找到了。
一模一样的蝇头小楷,写着一模一样的诗句,我和素素几乎是尖叫地把它读完: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素素整个人都在陶醉。
可我没想到,作品下方的署名竟然是陈小牧。陈小牧会写毛笔字,陈小牧会写好看的诗句,陈小牧从来没有对我说过这些,他喜欢的人是苗素素。我的笑容在瞬间凝固。素素也是,怔怔地望着我。
不是王子,凭什么还喜欢公主?分明被众星捧月般呵护,凭什么还要抢我的陈小牧?我狠狠推了素素一把,她尖叫一声摔在地上,撞到了脚,众人围过去,我兀自走开。
那天回家,我站在镜子前端详良久,平庸的身材,平庸的脸蛋,连那眉眼都平庸琐碎。我忽然明白,不论是不是王子,他们都喜欢公主,可我不是公主,我是水草,卑微又纤细。我从来不曾如此由衷地渴望成为美丽的女子,这样就能讨得一份天长地久的喜欢。像苗素素。
第二天,她没有来上课,陈小牧担忧地问我怎么了,我甩开他,背着书包走在前面。他说:“穗枣,我很喜欢苗素素,你带我去见见她好么?”我摇头。
那之后我再没和他说过话。苗素素直到第三天才来上课,脚上缠着纱布,忧伤地望着我,她在抽屉里给我放一封又一封的信,我执拗地把它们统统扔进垃圾筐里。
我,苏穗枣,不需要他们的友情和怜悯。
冬天来临,陈小牧脖子上戴上了那条蓝色围巾。我的心有点疼,可还是笑了。
他,陈小牧,终于成了苗素素的王子。
如果我消失了,
会不会有人难过
在苗素素没来上课的三天里,陈小牧整个人都变得很苍白,头发乱糟糟,眼神涣散。不过才三天。他难过成那个样子,那么如果我消失,会不会有人难过?
我背着巨大的行囊,为了这个答案,固执地离开了家。学校找我找疯了,父母也找疯了。我一个人坐着绿皮火车,到那拥有漫天黄沙的窑洞前,我看见了陈小牧口中的月明星稀,看见了陈小牧的童年,我甚至找到了一些铁皮玩具,把它们揣在包里,平和地端坐洞口,一天又一天,直到手机里静静出现一条短信:你在哪里?快点回来。发件人是陈小牧。然后那些短信越来越多,越来越多,我一条都没有应答。
半个月后,回学校,像从来没有离开过,模考,高考,放假。我正常得不能再正常。没有人知道,那些天,我去了哪里。唯有那瓶星星,整整一万颗,我背着它们穿行几千公里,把它们一颗一颗埋在窑洞的墙上。它们带着荧光,夜幕降临,一闪一闪。
23秒有多长,肯定不是秒针的长短,它是一生。32年的雾,时间压弯了躯干,从此月就没有圆。一生都在失眠,因为那是一场没有麻醉的漫长手术,而心灵都成了碎渣。
是谁,还在守着心灵的废墟过日子,是一个母亲,是无数经历了那次浩劫的男人和女人。是谁,在34年后,刨开了记忆的那层土。这个人是冯小刚,他用两个多小时的胶片,浓缩了一个家庭命运的悲欢。《唐山大地震》在这个盛夏翻开的绝对不只是唐山的伤疤,是一个民族对灾难的记忆。而活着的所有生命,奔走相告只有一句话:“好好活着。”
在中国,现在有两个可以叫做“凤凰”的城市,一个在湘西,是因为山水的瑰丽诡异。一个是渤海湾边的唐山,是因为在这个城市的厚土之下,34年前,24万之多生命转眼消失的国之殇。谁说伤疤结痂了,在无月的夜晚,在时间的荒崖上,疼痛就是大地的裂纹。唐山之所以叫“凤凰之城”,是因为涅磐之后的再生。
我还没有去过唐山,而今它被评为中国的十大宜居城市。我在互联网上搜索过唐山,它高楼矗立,花团锦簇,绿水清波。但我不知道,在这个城市还有多少人,心灵的楼房没有建好。我实在是没有勇气去打听,这个唐山人集体的心灵隐私。我只听到,电影里那个叫李元妮的母亲说:“没了,才知道什么叫没了。”
我知道,有这样一个母亲,独守着丈夫的遗像,过了30多年。她只搬了两次家,每次搬家前,她就会对亡夫说,新家在哪一条巷子,门前有哪一棵树。她不想再搬家了,她害怕丈夫的灵魂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32年后,归来的女儿推开家门——其实也是推开一道艰难的心灵之门。32年前,母亲做出了一生中最撕心裂肺的选择,在二选一中,她只有选择了救双胞胎弟妹中的儿子,从此,她的心灵走上了一条漫长的救赎之路。从儿子读书开始,她就为“离世”的女儿准备了同样的课本,甚至家里的遗像、墓碑,都是丈夫和女儿的。她以为女儿和丈夫已经一起去了,其实,被抢救后的女儿,就在拖着丈夫尸体的同一辆车上,她在人间活了下来,并被收养为别人家的女儿。在当年的废墟下,女儿听到了妈妈从牙缝里挤出的那句话:“救儿子。”32年,她一直没有原谅母亲。
而归来的路,是煎熬,是那么漫长。当女儿看见母亲为她准备好小时侯爱吃的番茄,当母亲一头给她跪下,求她原谅妈妈,女儿没有哭,只有在自己的“墓碑”前,当母亲捶打着胸口哭喊:“这些年,你为什么不给妈妈一点音信,妈妈一直把你长在心里……”女儿和母亲,抱头痛哭。
岁月的荒涯里,有一枚针一直埋在母亲的肉体里,不用咳嗽也会痛彻骨髓。只有亲情的血脉相连,成为生命的河流,流淌不息。
23秒,有多长?23秒,是一生。一个城市曾经的痛楚,让我的心炽热而悲悯,疼痛又无声。我要说,爱,我爱,我爱生命,我爱你,亲爱的人。
根据微信头像择友
曾建是我的发小,我俩好到他可以无所顾忌地嘲笑我,而我可以随时对他拳脚相加,即使这样,也不能阻挡彼此怎么看都瑕疵处处。一天,他来找我,我正往微信上传相片。他说:“我一个朋友创办的相亲网站推出了一项根据微信头像择友的服务,仅限VIP,我豁出我这张老脸,给你办个VIP。”
我没抬头,开始第二轮的传相片。他自顾自地继续叨咕:“你看你天天玩微信,连个男票都没玩回来。人家我那几个哥们,报了VIP才一个月,就都抱得美人归了。”
我白了他一眼:“你没去抱个美人啊。”
“抱了啊,认识一周了,是我喜欢的萝莉款。我是觉得这个微信头像择友科学时尚靠谱,才跑来告诉你的。如果这个又时尚又科学又靠谱的相亲方式都没把你嫁出去,你也不用心塞,我可以把萝莉P掉,(委)屈自己一下,收留你。”
我二话不说照着曾建的头重重甩了一记爆炒栗子,然后一字一顿声音清晰地说,“滚。”
曾建咳了一声:“等我说完再滚。这个根据微信头像判断性格是经过专家论证得出的,气场不强的女人,头像往往是个气场很强的洋妞;气场强大的女人,头像一般是真相;气场强大的男人,头像一般是动漫人物;气场不强的男人,头像是真相。”
我微微点了一下头说:“靠谱哈,本姑娘的微信头像就是自己。”
曾建洋洋得意地继续白话:“用小动物的姑娘都是靠谱懂事的好姑娘,用风景图的是小清新,用动漫的女人,既宅又腐前途未卜;用真名的老实巴交;全英文是小文艺与小装叉;每月至少改一次名的活泼且闲得难受;以上均不包括的,恭喜你是个无聊的正常人。”
我心念一动,说:“好吧,我就给你的朋友照顾一把生意吧。”
旧鱼永远是新鱼
周末,我和曾建来到了那个相亲网站,有他朋友的面子,客服给我提供了一堆符合我要求的年龄范围的VIP会员。我按照曾建说的判断标准开始在那一堆头像里搜索,凡是用真人头像的一律PK掉。终于柯南的头像从一堆路人中跳出来,我锁定了柯南。微信顺利通过。对方的名字很恶俗,叫灯火阑珊。我纳闷地问曾建:“不都是很高大上的VIP吗?怎么这么容易就加好友了。”
曾建讪讪地说:“都是近期参加VIP微信头像择友的会员,所以网站要求他们不许设限。”
这时,曾建的手机响了,他看了看电话,对我说:“跟小萝莉约好了去看电影,你跟灯火好好聊哦。”
我那句重色轻友的话还没出口,曾建已经跑出去了。
我开始和灯火有一搭无一搭地聊着。气场这个东西很奇妙,看不见摸不着,但隔着十万八千里,你还是能嗅到属于彼此的气息。
我翻看了灯火的相册,他瞅着蛮斯文的。有几张是他站在辉煌的布达拉宫前,脸上带着明显的高原红。
灯火叫严品,辞职前,是某企业的产品推广销售讲师。现在在西藏做志愿者,时间是三年,他再有八个月就结束支教回北京了。
我和严品渐渐聊得火热,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严品能雅能俗,今天给你发顾城的诗,“你不愿意种花,你说,我不愿看见它一点点凋落,是的,为了避免结束,你避免了一切开始。”明天就会给你弄个段子。一天,他说:“西格,我给你说个段子吧。小鱼问大鱼:妈妈,为什么他们说鱼的记忆只有七秒啊?大鱼说:‘你刚刚说啥?’小鱼说:‘啥?’大鱼说:‘干哈啊?’小鱼说:‘咋地了?’”
我乐得前仰后合。
严品却幽幽地来了一句,“其实,做鱼挺好的,它的记忆只有七秒,在它的世界里旧鱼永远是新鱼。”
我不置可否。
后来,我问他:“如果我没有参加这个根据微信头像择友活动,我们是不是永远都不会相识。”
他意味深长地说:“不会。你生命中.出现的人,都是你应该遇见的,有时没有成为心心相印的朋友,只是相遇的时机不对。”
我突然想起了一句话,于是,用微信发给他,“你满足了我对男人的一切幻想。”
吃了属于萝莉的蛋糕
为了感激曾建帮我介绍了这么情投意合的男票,我大中午顶着酷暑陪他去给萝莉买生日蛋糕。我们在蛋糕店为买加糖的还是不加糖得吵得不可开交,我说:“你女票是小萝莉,应该喜欢奶油的。”
他说:“她怕胖,她不会喜欢奶油的,她很在意自己的身材。”
我狐疑地看向他:“不会吧,萝莉都是肉乎乎的才可爱。”
他肯定地说:“她喝豆浆从来不加糖的。”
我摸摸他的额头说:“把状态切换清楚一些,喝豆浆不加糖的是本姑娘我,我。”
曾建尴尬地低下头说:“她也如此。”
第二天早上,曾建把蛋糕拎到我公司,他说,萝莉出差了,临时接到的通知。蛋糕没法带着。我假装很勉强地收下,和闺蜜分着吃。闺蜜一边如狼似虎地吃着,一边含糊不清地问我,曾建是不是我男友。我摇摇头对她说,我男友在西藏。
一回头,看见曾建一副被人扣了绿帽子的表情。我只是吃了属于他萝莉的生日蛋糕,他何至于此。
老公事件
我继续和严品在微信上打情骂俏,这天,他又给我发了一个段子,我乐得快要缺氧了。然后,我的手指完全是无意识地打出,老公,要是将来和你在一起生活一定开心死了。
那边没有回应,半天,打出一行字,去上课,晚上聊。
下午,曾建来找我给他写论文,我在电脑前给他噼噼啪啪地弄着,他躺床上玩手机,突然,他酸酸地说:“进展得挺快啊,都称呼老公了。”
“你怎么知道?”
“你的手机就在床上那么随便放着,微信也不关,我好奇,就看了一眼。”
我从电脑椅上跳起来,狠狠地掐他胳膊说:“怎么吃醋了,我喜欢他,才叫他。老公,老公,气死你。”突然间觉得不妥,我定住了。
他坏笑地望着我说:“你再叫,我可就答应了。”
他怪怪地看着我,看得我脸红发烧。我装模作样地避开他的眼神,拿起耳机假装听音乐,可心却扑通乱跳,这是怎么了,刚才在微信上叫严品老公的时候心里很平静啊,怎么在曾建面前藱n觥袄瞎蹦橇礁鲎质毙睦锵褚话俑鐾米釉诼易玻
都是那句“老公”惹的祸,让我把跟严品的腻歪状态转嫁给了曾建。可是,为什么那声老公让我有种跟曾建对号入座的感觉呢。
我觉得很心虚,严品的种种脾性爱好,无不影射着曾建。一个可怕的念头涌上来,我喜欢曾建。那声老公,试出了我隐藏在深处的对曾建的爱。
曾建忧伤地望了我一眼,走了。
我心底很悲凉,自己这样算不算脚踏两只船。我开始给严品留言,我要他必须请假回来一次,我要见他,我不想和影子再谈恋爱了。
那人在灯火阑珊处
严品答应了周末回来,我们约好了在咖啡厅见面。推开门,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他缓缓转过身,看着我,坏笑地说:“让你失望了,我是严品。也就是赝品的谐音。微信里的相片是我的朋友。
我忽然明白了所发生的事情,气愤地夺门而去,曾建在后面追,他说:“西格,其实,你应该明白,我喜欢你很久了。就因为我们久居芝兰之室而不闻其香。所以,我才想到换个微信头像,然后用头像择友的方式让彼此藏在心里的爱浮出水面。”
我突然之间顿下脚步,我开始分辨他在两个微信里的身份,原来,我心里一直有他,只不过我们一直以哥们相处,让我忽略了他的好。就在他勇敢的表白中,他和那个子虚乌有的严品合二为一了。他真傻,我也真傻。我们浪费了那么美好的时光。
我心底的幸福渐渐清晰,于是,我假装恼怒地质问曾建说:“那个萝莉到底是谁?”
春节期间我去台湾旅行,在垦丁的三天,提前预定了一家开在森林公园里的民宿。
房东是一对中年夫妻。老板阿本四十多岁,祖籍山东,老板娘Sandy,温柔得让人忽略年龄只想称她“”。
那三天我们相处得特别开心。阿本帮我们规划游玩路线,Sandy为我们准备可口早餐,晚上男人们喝酒吹牛,我和Sandy聊天喂猫看星星。
阿本喜欢自嘲,说结婚是因为“喝醉酒被人得手”,开民宿是因为“在外面实在混不下去”。Sandy总是眉眼弯弯地笑着,不置可否。
我特别喜欢Sandy这样的女人。虽然人到中年,身材微微发福,但她总是和颜悦色、轻声细语,如春风化雨般温和包容。民宿没有服务员,卫生都是她自己打扫。早上为客人准备早餐后,她开始打理自己的生活。她把晾干了的长豆荚串起来做成风铃挂在莲雾树下,把海边捡来的贝壳、漂流木做成盆景。她收留了4只流浪猫,其中一只跛脚、一只独眼。草坪不时飞来八哥和五色鸟,院子不时有猴子、野猪、松鼠、果子狸光顾,它们互不伤害,和谐共处。夏季陆蟹繁殖高峰,她还会去做义工,协助维护交通,管理车辆礼让陆蟹先行。
我常想,是什么样的生活,才能让一个女人拥有这样的心性——澄明、纯粹、饱满、丰盛,是这风光旖旎与世无争的田园,还是相濡以沫怡然自得的婚姻?
旅行回来后,某天夜里,我忍不住对老公说:“好羡慕Sandy的生活,好想开间那样的民宿。”
他笑:“你确定?”
我俩确认了下眼神,心照不宣地笑起来。
世外桃源的生活,哪有那么容易的?要选址,要租房,要谈价,要签约;要设计,要装修改造,要考虑水电卫生餐饮环保;要经营,要开支,要核算成本,要营销推广……
我俩战友般频频点头,难得的默契。羡慕完神仙眷侣,我俩还是甘当市井夫妻。
其实哪来的神仙眷侣?在垦丁那几日,我从不问Sandy关于孩子、老人、教育、医疗之类的话题,与眼前的天高海阔、风轻云淡太违和,那个匣子一打开,背后大约都是一地鸡毛吧。
我和老公也一样,出来玩,绝口不提生活里的那些糟心事,我们心照不宣地维护好暂时的退场。
在龙磐那天,我找了摄影师拍照。刚拍了几张,暴雨倾盆。游客纷纷逃离,朋友带儿子回到车里。我和老公都没动,也没说话,就牵手站在大雨里。前方悬崖万丈,远处海天一色,乌云压顶之下,天地苍茫之间,我突然有一種地老天荒的感动。
当我俩返回车上,儿子看着全身滴水的落汤鸡爹娘,一脸狐疑:“你们去干嘛啦?”我俩都没回答,笑着在他两腮上各亲一口。
你有没有那种时刻?羡慕别人拥有的一切,以为自己若有这些,一切就好了。结婚十年之后我才真正肯定——其实不会。这世上,并没有多少真正值得羡慕的东西。尤其是在这场八千里路云和月、各自冷暖各自知的婚姻里。
Sandy的唯美民居、田园诗歌很美好,我的百平蜗居、市井烟火也不错。我们都是在自己的选择里修行,各有各的雨雪风霜、糟糕路况,然后走向自我完满的平静流域。而这些,是我在结婚十年后才真正感悟的。
二十几岁时,听闻哪个女友嫁了不靠谱的男人,我会即刻揭竿而起:“离啊,这种人不离等什么?”而今听八方故事、读血泪留言,我会先问她:“你想要什么呢?”结婚的,要忍受琐碎。不婚的,要忍受孤单。霸道总裁要日理万机,隔壁老王会中年油腻。幸福根本不是“我怎么怎么样了才会好”或者“他如何如何我才能好”,而是放下对抗、丢掉执念,你想要的才能出现。
一个姐姐曾经和我讲:某天她忙到夜里九点才下班,被客户折磨得烦躁不已,又想到天天悠然自得、岁月静好的老公,她怒火中烧,脚踩风火轮,憋着一口气,打算回家找茬大战,发泄怒怨。而进家门的那一刻,她发现,家中窗明几净,阳台扶椅摇曳,天阶月色如水,男人泡好正山小种,手搭轻软披肩,邀她入画。
那一瞬,她的怒火如皮球泄气。自那之后,终日靠咖啡续命的她,爱上了喝茶。每每夜深,二人阳台对饮,竟喝出“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之感。
谁不曾以为风景在别处、爱情在别处、生活在别处?时间终会让人懂得,风景、爱情、生活,皆是此时此刻、此生此路。
我们没多说什么,只是相视一笑,好像千言万语不如微笑,生命里你会遇到一些人,你喜欢他,愿意为他付出,但那不是爱情。
认识L是在大学一年级,当时我们学校中文系与电机系互为友系,一进学校每个人就自动被分配友系的学友一名,中文系多,电机系男生多,学友感觉就是“联谊”的代名词。不巧,我的学友是个女孩子,是他们班上唯一的,同学都说我很倒霉,因为一开学学友们都忙着送礼物,请吃宵夜,我的学友对我什么表示也没有。
我自己结交了班上的几个朋友,两个冰雪聪明的女孩,A与B都喜欢看书,我们很自然地走在一起,因为常到她们寝室去玩,也认识了她们的室友D。我自小就怕团体生活,女孩之间的相处模式我怎么也拿捏不好,可以交到这几个朋友觉得很开心,D是个厉害的女孩,说话时常带枪带剑的,颇为伤人,她的电机系学友我见过一次,一个大眼睛男生,大家见面时,D向学友介绍我:“江南第一才女”,当时我心里大叫不好,这句话听起来就有点危险。
A才是第一才女,文章写得好、长得美、气质出众,更有一股侠气,班上男生都喜欢她,因为我没有学友,A也把她的学友L介绍给我,那次是两系联谊,在草地上围大圈,弹吉他唱歌,我与A都爱唱歌,想不到L也爱唱,那次相聚非常愉快,之后我们三个人一起出去了好几次,我个子矮小,A又高又美,跟在她身旁我就像个丫环一样,但也无所谓,可以跟聪慧善良的人做朋友,我已经心满意足。
当时从宿舍去教室上课,得走上很远的距离,必须经过男生宿舍,吃饭的餐厅也在男生宿舍对面,那栋男生宿舍住的就是电机系的男生,起初我跟其他人一样成群结队地去吃饭,有一回我好像听见有人在喊我,当时同学都喊我叫小鬼,我仰头一看,他们喊的却是“江南,江南”不知为何,每次我一抬头,他们就开始叫嚣起来,说一些莫名的话,我隐约听见有人喊着“江南第一丑女”。
糟糕的日子这才开始,有其他同学在我旁边时,那些男生只是嘲弄,只要我一落单,隔着远远的马路,就看见D的学友伙着几个人等在那儿,江南江南地喊,当时我完全不理解发生什么事,跑回去问D,她笑笑说,啊,你不是江南第一才女,叫你江南有什么错。
不久之后,有天A的学友L打电话到宿舍给我,说要请我吃东西,至今我还记得那天与之后许多日子里我与他见面的场景,他跟我就约在宿舍前面,那时我已经很怕走到那附近,害怕那些男生疯狂而不怀好意的喊叫,但L偏要约在那儿,我起初很怕他也是要来捉弄我的,我心惊胆颤地站在那儿,远远看见L背着书包,从一楼的交谊厅走出来,他个子高高的,戴着眼镜,本来是一脸憨厚的样子,但他踏出交谊厅时,身后却涌起鼓噪的叫声,我不知道那些人在喊什么,只觉得L的身影仿佛要踏入什么危险之境,而他一脸肃穆,背对着那些讪笑,走到我身边,笑笑说:“我们去吃饭。”
那之后几乎每天傍晚下了课我们就会见面,先去吃东西,然后去学校走路,我们去过好多地方,荒僻的校园里有很多他喜欢的秘境,比如某处长了一棵特别漂亮的树,比如那儿有一个天文台,比如废弃的草场。更多时候我们只是绕着校园走,走累了,就到学校前门的大草皮,躺在草皮上唱歌,那时L送给我陈升的第一张专辑,《拥挤的乐园》,也是他喜欢歌曲,他会反反复复唱着陈升的歌,我唱我喜欢的歌曲,或者我们东聊西扯,或各自安静看着夕阳西下,直到天色暗下来。
我问L为什么找我出来,他说:“我就是气不过,你明明就是个好女孩,为什么他们要把你说得那么坏。”我问他那些人说我怎样坏,他说他不想讲,“你会伤心的。”我问他:“为什么他们要喊我江南?”他又把话题扯开,只说:“别管人家怎么说,你要记得你是个好女孩。”我望着天空,星星好大好亮,我说:“那些人不但笑我,也会笑你。”他又唱起一首歌,“我做对的事,不怕人家说。”
我记不清那段时间有多长,每天中午我仍要面对去吃午餐时被男生嘲笑的窘境,我渐渐不去上学了,后来听B说起,因为我在寝室里讲过高中交男朋友的事,D听了很不快,觉得她比我漂亮,凭什么我有男朋友她没有。有次高中认识的男生到学校来找我,我们一起去看了MTV(那时流行这样的视听设备,小小房间里可以看电影),D将这两件事结合起来,跟她的学友编排我生活浪荡、交友复杂之类的话语,那些男生本就是嘴巴特别坏的,在我之前,他们欺负的是一个英文系的女孩,她长得高大,性格爽朗,总是骑着单车,一身热裤背心在校园穿梭,那女孩每次经过男生宿舍,他们就大喊:“象腿,象腿。”几乎只要外貌上稍微不符合主流美女的,都会被他们嘲笑,我知道错的不是我,但我是个自卑的女孩,容易受到伤害。
我每天起得很晚,逃掉每一堂可以逃的课,胡乱买些面包饼干吃,也不敢经过宿舍去买饭吃,几次想要休学,几乎每隔几天就会想自杀。
L每天在宿舍外面等我,成为我最痛苦也最快乐的时光,痛苦的是要亲眼看见那些嘲笑我的人,快乐的是,有人在我最危难的时候,为我挺身而出。
许多种奇妙的情绪交织,我对L的感情越来越深,他送给我一个铃铛手链,他说做噩梦的时候就摇一摇它,可以护身。放暑假了,我去L在高雄的家玩,他还特别找了班上另外两个好友作陪,“我要让他们知道你是好人。”我们去吃冰、打撞球,一起去看夕阳,在他们家的日本料理店吃东西,夜里我住在他家客房,睡前他到我房间看我,我们靠得很近,几乎要拥抱了,但他用手揉揉我的头发,说了晚安就离开,我们之间有种说不出的什么,但我又知道那不是爱情。
回家后,漫長的暑假里,既没有讨厌我的人,也没有L,我接到了他写的长信。信的开头我还记得:“我坐在屋顶上,想着你,想着她,想着我的心里到底是怎么回事,跟你在一起是那么快乐,但我喜欢的人却是她。”满满四张纸,是那样情真意切。
可是我像失恋一般哭了起来,我知道他说的她是A,是连我都会喜欢的、完美的女孩,我没有妒忌,因我并不觉得自己是应该被爱的那一个,但那些漫长的散步,那些唱不完的歌曲,他为我毅然从交谊厅里大步走出来的身影,那又是什么呢?我也弄不懂了。
我没有回信给他。回到学校,升上二年级,那些男生搬到另一个宿舍去了。我经过那个转角,不会再听见“江南江南”的喊叫,但L也没在那儿等我了。
毕业前夕我们在校园里相遇,他身边带着一个女孩,长相跟A很相似,高高的身子,靓丽的脸,我很为他的恋情开心,那样的就是他的菜啊。我们没多说什么,只是相视一笑,好像千言万语不如微笑,生命里你会遇到一些人,你喜欢他,愿意为他付出,但那不是爱情。
多年后我才真正理解,有许多感情的出现与存在,比爱情更为贵重,我在一生里遇到许多劫难时,总会出现像L这样的朋友,他既不爱我,也爱我,那不是爱情的爱,而一种发自本能、更为单纯的、人性里存有的美善,就像麦田捕手,我应当记取的不是自己不美丽、没有被挑选,我当记取的是,有一些感情的发生并不以亲密关系作为目的,它仅是要让我们知道人性之中虽然有恶,但善良也从未消失,那份善是如此无私,才足以让一个绝望的女孩,在那时刻活了下来。
这是一个如野菊花一样清新浪漫的爱情故事。然而,当我看到男人的真实面目时,这才惊觉,这个女人有多么让人敬佩,这段爱情并不仅仅只有浪漫。
一个音箱,一个话筒,男人在城市的小广场上忘情歌唱,她挤在围观的人群里,一脸微笑地看着他。那笑,清新得如雨后阳光,在看惯了冷漠和同情的他心头,播下了一粒温暖的种子。
演唱结束时,人群散去,他忙着收拾东西。她走到他身边,问:“需要帮忙吗?”他拒绝了她的善意。
此后,他依然在这个小广场上唱歌,而她依然挤在人群里朝他微笑。一天,两天,三天,她每天准时来报到,衣服也越穿越漂亮。
似乎为了撮合他们,这个城市下了有史以来最长时间的雨——整整二十八天。大雨阻拦了他离开的脚步,也给了他们充足的时间来恋爱。
百无聊赖的雨夜,她拨通了他的电话,也拨通了一段奇妙的爱情之旅。他们煲电话粥的时间,从十几分钟到二十几分钟,最后,聊上一个小时依然意犹未尽。
电话里聊不完的话,就留在见面时聊。他们并肩坐在屋檐下,看着雨水一点点地落下来,在地面上砸出一个个小窝,就像他们此刻欢愉跳跃的心。
二十八天,足以让两颗陌生的心一点点靠近,近得没有罅隙,毫无隔阂。不过,他没有牵她的手,连碰一下都没有。这让她有些怅然若失。
最后的一个雨天,得知她生病住院,他心急如焚,问遍她所有的同事也没有人知道她在哪里。他冒着雨,跑遍了这个城市所有的医院。
在一家医院的三楼,他终于找到了她。此时的他浑身湿透,像一只落汤鸡。她的心忽然就疼了,紧紧地抱住他不愿放手。而他看到她面色苍白瘦弱不堪,连生病也只能孤零零的一个人去医院,他终于说了一直想说却不敢说的话,他说:“不要上班了,跟我去流浪吧。”
只这一句,她便流着泪笑了,随即辞掉工作,陪着他四处流浪。
流浪的生活有多么艰难,却是她这个靠打工为生的女孩没有想到的。车子走在泥泞的道路上熄火了,她只能下来推,掌握不好力度,常常把车子推得翻过来,摔得两人一身泥水。天已经黑了,他们走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路上,又急又怕。
每到一个地方,他们找好位置,他唱歌,她在一边看着。钱赚得多了,他们会很开心,但也有不愉快和被羞辱的时候。无论怎样,他们用唱歌的钱养活自己,一路上都是欢声笑语。
这一流浪就是十一年。十一年里,她陪着他走了大大小小七百多个城市,为他生了一儿一女,为他筑起一个完整幸福的家。
可是,他却从来没有拉着妻子的手逛过一次街,从来没有抱着孩子去坐过山车。他想给妻子一份永生难忘的惊喜,给孩子树立坚强不息的榜样,他登上泰山之巅,在那里和妻子并肩看日出。
七千级台阶,他花了整整十一个小时的时间,汗水将衣服全部浸湿。他却舍不得让她陪着自己一级级地上,她是坐着索道上去的。
每段爱情都不可能只有浪漫,他们也需要面对世俗的纷扰。她的父母并不同意女儿找他做终生伴侣,他们就不停地往家里寄钱寄物,电话打给亲戚朋友,她所有的亲戚都被他的真诚和乐观感染,最终,父母也喜欢上了这个懂事的女婿。
他说:“在这个世界上,最开心的是可以自由歌唱,最幸福的则是推开家门,看到娇妻幼子向我奔来。”是她,陪着他做开心的事,然后又把幸福捧到他面前。
这尘世中,有哪一段爱情如他们这般不沾世俗之气?他们因此走进了中央台的《向幸福出发》栏目,而我也有幸一睹他们的芳容。
她是一个健康美丽的女子,而他是一个高位截瘫,没有双腿的流浪歌手。
他拄着两个方形的小木盒子,一步一步挪到舞台中央。姿势是如此难看,人是如此矮小。
我以为在万众瞩目之下,她的脸上多少会有一些尴尬,却只看到她一脸微笑,深情地看着丈夫,仿佛他是舞台上最耀眼的明星。
我被她从容的笑容震撼,而更震撼的是,她跑到舞台中央,当着千万观众的面,蹲下身,和丈夫紧紧地抱在一起,动作有些不雅,她却是那么娴熟,没有丝毫难为情。
或许,真正发自内心的爱,是可以将世俗的一切抛开,任你怀疑嘲笑,我自怡然自得。
在美国巧遇老林。老林其实很年轻,三十五六岁,拥有一个影视公司,投资的几部戏都卖得非常不错,所以他希望别人称呼他“老林”。老林来美国考察项目,差不多要待1个月。临行前,他女友拿出一件羽绒服让他往箱子里塞。她说:“纽约已经很冷了,不带一件厚衣服可遭罪了。”因为要走1个月,又要给美国的朋友带东西,他的箱子已经被塞得很满。可毕竟人家是一番好意,他也无法拒绝,打开收拾好的行李往箱子里装羽绒服。
可拆开包装,他的火就腾地冒了起来。这是一件意大利的奢侈品牌,并不是专业做羽绒服的,上面的标签还没剪,很精美的包装,很精致的衣服,大吊牌上1万多元的价签刺得他眼睛有点儿酸疼。
他压着火说:“我去纽约,不是去横店,你买这个干吗?”女友说:“你是有头有脸的人,当然得穿这样的衣服啊!”老林说:“这衣服在纽约三五千就可以买到了,你何必要花那么多的钱,让我这么大老远的扛过去呢?”女友撇撇嘴说:“三五千的东西,我怎么送得出手?”
老林的女友是他在酒吧认识的,比他小十几岁。当时,他觉得她很会穿衣服,很有品位。
一了解,知道她是个高级白领,做的时尚行业。她所有的钱都在她的身上,从护肤品、衣服、鞋帽……什么都是名牌。所以,这件羽绒服应该是她攒了许久的钱买的。
老林特别想感动一下,他努努力,却没有感动出来……
很明显,这件羽绒服有双重的意思:一,代表着体贴的温暖;二,代表着心意的贵重。其实,有这种温暖就够了,这种心意对于走到今天的老林来说不但没意义,而且很幼稚。因为像他这种有能力的人,什么都吃过、用过了,价格的贵贱在他们心中是无法和感情画等号的。比如,他如果在乎你,他会用心带你去体会各种你没有体验过的生活,他不会在乎这种体会花了他多少钱,他在乎的是你们双方共同的快乐。
其实送特别贵重的礼物给对方,是一种不自信的表现。你在心里先衡量了你们之间的感情,它值多少钱,然后你会有一个选择。接着,你又告诉自己,多少额度以下的,是送不出手的。变相的,你给你们的爱情标了一个价码。
《麦琪的礼物》里,故事的主角家里有两件宝贝,他们为了给对方买礼物,分别卖掉了属于自己的那件宝贝。故事很感人,不过很心酸,努力去取悦对方一定要量力而行,否则肯定是为难了自己,尴尬了对方。
老林说:“为了不让她难堪,我把羽绒服带到了纽约,不过,我会重新修正一下我们的关系。我觉得她是一个用物质衡量感情的女人。”
我说:“你错了,因为你的优秀给她带来莫大的压力,所以,为了显示她不是一个贪图你物质的女人,她才把自己弄得那么辛苦。”
老林说:“那是她完全不懂我,大家在一起跟军备竞赛一样,我压力会好大。”我说:“这就是你们需要沟通的事儿,你从美国回来,给她买些小礼物,每一样都别太贵。以后,如果有可能,经常送些小心意给她,顺便告诉她你的在乎。”
你一定要让她知道,心意没有价签,情感也不分贵贱。这个世界上,用钱买得到的东西,其实都不值钱。
28岁的小茵要结婚了。虽然已经拍了婚纱照,发了喜帖,对于婚姻这件事,她还是相当的恐惧:“听说现在结婚的人中,每3对有一对会离婚。”
我笑道:“怕什么?离婚又不是抽彩球,抽中了就得离。白头偕老靠的不是几率问题。”
“那靠的是什么呢?”她问。
这是一个难解的好问题。
其实,如果你要往好处想,白头偕老的人比离婚的人多得多,论几率,你有很大的机会和他一起活到老。问题在于,你是白头“谐”老,还是一天到晚吵到老,到最后恨意还比爱意深?
据我个人的估算,前者和后者的比率大概是1比1。
如果想要的是白头“谐”老的话,大概有几个必备要件。
一、你要和你爱的人结婚。刚结婚如果就不爱,或勉强凑合着结婚,没有感情基础的话,很容易变成“灾难来时各自飞”。
二、两个人好歹要有一个共同的兴趣。比如都热爱美食、旅行或音乐,或从事某种运动。或者,都喜欢交朋友。如此一来,两人才能够共享人生中快乐的事。
三、彼此要有对方值得尊敬或夸赞的地方。没有一对夫妻不曾面临过沟通危机,也总有相互亏欠之处,但对方有一些优点值得咀嚼:“其实他也不错……”婚姻才能持续下去。
四、还算稳定的脾气。没有任何一种个性如不定时炸弹、喜怒无常等可以维持平稳婚姻。
五、相当的包容力。你得学会消化怨气,学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计较太多或吹毛求疵的人,往往把自己弄得很不快乐,也把婚姻送进死胡同。
六、要有一些忘性。没有人能够忍受一个永远在翻旧账的播音机。还有,一定要忘掉“完美”这件事情,否则没有人能够在生活中与你舒服地相处。
这么多条件,听起来很复杂了。简单地说,如果你找到一个在婚姻中“要求自己比要求对方多”的人,才是良缘佳偶。
一个人在医院的时候,我喜欢观察陪同女性家眷前来的男人。
我观察到的第一种男人通常在三四十岁,架着斯文的眼镜,一身稳重得体的商务休闲打扮,看上去就是标准的好老公模样。从那在医院都游刃有余的架势,就能推测他们在外事业顺利,在家是贤夫良父,是传说中的一家之主和顶梁柱。
“看病就医真是男人的试金石,瞬间了解什么叫‘可托付’。”我把感想写在朋友圈,得到了一致认同。
而我自己却没有勇气让男朋友接受这个检验。
“我好难受,有点喘不上气。”那天上午10点多,我在会场上给他发了这条微信,然后就一头栽向了旁边的同事。
再与男朋友联系已经是两个多小时之后,其间我经历了人生中第二次上救护车和第一次插氧气管。我用扎着针的手轻描淡写地打字:“没事了,我已经在医院了,刚才就是晕过去了,你别担心。”“你在哪个医院?”“医生已经看你了吗?”“医生对你说什么了?”这个正在赶着要交论文的日本小哥翻来覆去地发来这几句话。我说:“我没事,你不用过来了。”
我能想出1000个不让他过来的理由。
首先,他太年轻了。还没走出校门的他跟我认知中“可托付”的成熟男士相距着十几年的社会历练。虽然他平日里细心体贴,可是那一张单纯听话的正太脸,“嫩”到让我简直质疑他是否适合出现在严肃的场合。其次,我那两位工作能力极强的同事已经把我照顾得很好,他过来了也没有用武之地;再者,性格腼腆的他跟我的好朋友见面时,会害羞到瞬间不会说中文。他要是来了,我这个爱操心的人总要想着如何“安置”他,想着他跟我的同事聊不聊得下去……
就这样,我剥夺了他来医院探视女友的拳利。他虽不多做挣扎,我却能感觉到手机那头的人蔫蔫的,像被人打了一记闷棍。
闺蜜在微信上劝我:“还是让他来照顾你吧,在这个时候,再弱的男生都会希望女朋友依赖他吧。”
我说:“我输完液已被同事送回家休息,我很喜欢也信任我的男朋友。可是,对于他年轻的肩膀是否可以依靠,我还不是完全有信心。”
“我打算裹上羽绒服下楼喝参鸡汤了。”多想无益,我跟闺蜜话别。
正要按下发送键,一个电话铃声响了——是我男朋友打的,他语气平静地告诉我他“过来了”。
我正要问“什么叫过来了”,一打开门就看到他提着一个大袋子,鼻头冻得红红的,头发酷炫地往后翘。他进来之后像机器猫一样,一件件往外掏东西:参鸡汤、蜂蜜生姜茶、优酪乳、电解质饮料……
我愣在客厅,他直接进了厨房。我跟到厨房看他,他一边忙活,一边转头对我说“你别碰水”、“你快坐着”、“你去睡觉”、“好好地做你的病人”之类的话。
我心里愧疚,跟他道歉,说:“对不起,下午没有告诉你我在哪个医院,那么远我不想麻烦你。”
“什么叫不想麻烦我?”他有些泄气,郑重地说,“我知道我的中文不好,帮不上什么忙,可是我是你的男朋友,我不是别人。”
我鼻子一酸,竟无语哽咽。哪怕有一千万个自私的顾虑,因为他有这份心,都应该给他一个机会。
还来不及等我表达更多,他又匆匆赶回去写论文了。
那一刻真是觉得既感动又好笑。的确,我的男朋友还那么青涩稚嫩,要被女友欺负,被论文摆布,可是他有一颗爱我的心,那是一粒种子,它会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我开始确信这个温柔的大男孩,有一天也会成为我在医院里见到的那种好男人。
最近几年,但真说不清从哪一天开始,女儿喜欢上了韩剧。多家热播的电视剧都能清楚地记得时间。
慢慢之中,刚刚过12岁生日没几天的女儿,几乎会唱每一部韩剧的主题曲、片尾曲、插曲,而且无一不精,也在慢慢当中,女儿开始有意无意地角色化起来,弄得我和妻子也不知是说好还是不好。
就在国庆放假的这几天,匆匆赶完作业的女儿,又在网上一集接着一集沉醉地大看起来。昨天,我也有一搭没一搭地跟着女儿看了一会儿。
女儿突然问我:“爸爸,为什么每一部韩剧都要在主角情感最深时失忆呢?总是要再用真情实感重新唤起当初的记忆,几乎部部雷同。”
面对女儿的这一问题,我还真的一时没有标准答案。于是,我给女儿第一次讲起了我的奶奶。
奶奶是在我读大三那一年去世的。她膝下3子3女,孙子、外孙共10人,她一辈子挨饿受冻,不辍劳作,也没吃过几顿饱饭。子女中,她最疼愛的是我的父亲,孙子、外孙中她最器重的是我。
当年,父亲在外地执教,只要回来的当天,在我的记忆里,奶奶总是第一个到我家,风雨无阻。在她所有的孙子、外孙中,她逢人就夸的是我,从小到大,耳朵里都磨出茧子来了。后来,我读到大学时,每到假期只要我一回家,奶奶又总是第一个到我家,风雨无阻两年。
读大三那年的寒假是一个例外。我回到家里,奶奶这次却没有第一个出现在我家。我问起妈妈,才知道奶奶病了。于是,行李一扔我就跑去看奶奶。
但从我走进奶奶家门起,她就一直没认出我来,而是多次把我当成她其他的孙子、外孙,好一番张冠李戴。那时,我认为奶奶其实并不是对我最疼爱,我怀着一百个不悦离开奶奶住的老屋。那个假期里,每去一次都是如此,所以,我也就再没有过多地去看病中的奶奶。
而就在我那个假期开学后不久,奶奶去世了。在她的10个孙子、外孙中,我是唯一没有参加她葬礼的。
奶奶去世后不久,妈妈才给我说,是奶奶临终前专门吩咐的,她去世后不要告诉我,千万不要影响我的学习。此后那一年的暑假,妈妈又和我说起此事,并真真切切地讲述了大三那个寒假,奶奶去世前根本不认识我的事情。
妈妈告诉我:“你奶奶迷信,老人在临死的时候就怕对她最爱的人好,都是装作不认识,一来是迷信怕把最爱的人一同带走:二来是怕她去世后最爱的人伤心。”每每想起这些往事,我自己就禁不住泪眼婆娑。
“哎,老爸,给我整景啊。要不,我也会失忆的。”女儿不温不火一小拳打在我的肩头,这才让我发现自己在女儿面前的失态。然后,只听到女儿喃喃地说:“还来个类比说明,害得我大半集都没看进去……”
我们常常会发现这样一种现象,夫妻之间面容相像,连表情都有些相似。或者结婚时虽然并不相似,不过相处几十年下来,成了老夫老妻,原来迥异的外貌也逐渐趋同。大家把这种现象叫做“夫妻相”。究竟为何会发生这种事呢?
在爱情的最开始,正是由于两个人之间存在相似性,才让彼此走到一起。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人类更欣赏那些与自己或者与父母相似的人。在选择伴侣时,人们往往会以自己的父亲和母亲作为标杆,这样的结果就是最后挑出的对象不仅性格上与家人有相似的地方,连长相都像最亲近的人。
2013年,美国《心理科学》杂志发表的一项研究表明,人们对于与自己相似的人也会更加信任。大部分人更愿意和面部特征与自己相似的人做朋友,因为在潜意识里,人们会觉得这样的人看起来更友好也更值得信任。科学家称:“这种相似感带来的信任会超越其他因素,让彼此容易亲近。”另一个原因可能是基因在作祟。研究表明,基因更相似的夫妻婚姻相对更美满。在这样的家庭里,发生虐待孩子或者离婚的概率比较低。而且,夫妻间也会更加无私,更把对方当做“自己人”来爱护。
夫妻之间相处久了,常常会不自觉地模仿彼此的行为。夫妻间的情绪、习惯都会给彼此带来潜移默化的影响。比方说,一方乐观爱笑,很有幽默感,在他的影响下,另一方也会变得比较积极,更爱笑,那么笑这样的一种面部运动就会给两个人同时刻下烙印,两个人的面容、表情也就越来越相似。夫妻会共同参与一些社交活动,生活中也会同甘共苦,这样一来,常常相似的情绪状态对两个人的长相就造成了趨同的改变。
一个成年人与体内正常菌群数量达100万亿个,约为人与体细胞数量的10倍。细菌的作用不仅影响着人与体的消化和代谢功能,还会对人们的胖瘦甚至长相产生影响。对于人类夫妻来说,长期共同生活,会使两个人的饮食习惯逐渐相似,通过亲吻等亲密接触和共同分享食物的行为,两个人与体内的菌群也会趋同,从而在体型、外貌方面使夫妻长得更像。
外婆一辈子不曾嫁人。
外婆不是我的親外婆,她是子衿姨的娘。我母亲从小就和子衿姨要好,她们两家住对门,数着日子一起长大的。
我小的时候,母亲忙着做活贴补家用,常把我送到外婆家去。子衿姨很疼我,视我如己出。在我歪着脑袋想该如何称呼子衿姨她娘的时候,子衿姨摸摸我的头,笑盈盈地说:“叫外婆。”
外婆正坐在镜子前拢头发,并未回头,我从镜子里依然看到了一张苍老但美得生动的脸,亲昵地向我笑。花白的头发在她手里,转眼就挽成了一个圆圆的髻。她取出一点桂花油,抹在头上,光亮亮的,好精神。她的衣衫一尘不染,素素朴朴的。整个人洁净雅致,一眼看上去,已让人心生欢喜。
我总喜欢待在她的旁边。她的身上没有老年味,总是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我把这香味归结为她家那一院子花的缘故。外婆这一生有两痴,一个是花,另外一个是戏。
晚风拂来,外婆一边侍弄着花,一边哼唱着戏。戏词永远只有一句——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外婆反复地唱着,这八个字她能唱出很多种味道。多数时候,唱到最后总要默默地流一阵眼泪。
外婆不知道它是《诗经》里的诗句,却为它肝肠寸断,奈何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寂寂地苦了一世。
那时,外婆还是水葱一样青嫩的年纪。镇上来了一个唱戏的戏班子,唱小生的是一个温文尔雅的男子,不仅戏唱得好,还有一怀才气。他借用《诗经·郑风·子衿》编了一出戏,吸引了很多人来捧场。外婆是最痴迷的一个,眼神追着台上那男子的一举一动,心如撞鹿。男子一身青布衣衫,踱着方步。偶尔男子幽深深的眼睛望过来,四目相对,外婆便羞了,低头浅笑。
戏班子在镇上住了30天,外婆风雨无阻,去听了30天的戏。在戏班子要离开的头天晚上,外婆带着两样小菜、一瓶烧酒,大着胆子,偷偷地去了那男子的住处,既为送行,又想借此表明心迹——这一走,也许将是天涯海角,再无相见之日了。
男子低着头,不敢看外婆,一杯接一杯喝酒。待外婆把一番心思托出之后,男子一句话也没说,红着脸,把酒喝得更凶了。外婆在那里直待到天蒙蒙亮才走。
男子一走,再也没有回来。
十多年后,外婆竟收到了那男子的信,她按照上面的地址,带着子衿姨寻了去。外婆的心里其实是负着气的,他就那样走了,带走了她的心。她想忘,给自己新的生活,可不行,那青色的衣衫总是不停地在眼前晃。
没想到外婆见到的男子那么凄凉,已是奄奄一息,骨瘦如柴。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向外婆讲了他辜负外婆的原因是身有痼疾,怕不能带给外婆幸福。他望着一旁的子衿姨,眉眼处倒有几分和他相像,他的眼里溢满了父亲的慈爱。外婆本来是想把真相告诉他的,突然什么都不想说了,只趴在他跟前呜呜咽咽地哭。
其实那一晚什么都没有发生,男子醉了,外婆不放心,坐在那里看了他一夜。
他走后的几年,外婆始终不愿嫁人。有一天,伤心欲绝的外婆起了寻短见的心。一切都收拾好了,大门突然被推开了,一个脏兮兮的小女孩跑进来要讨些吃的,外婆的眼前猛然一亮——太像他了!小女孩是大街上流浪的孤儿,那一刻外婆决定收留她,并给她取名子衿。她就是子衿姨,外婆一直和她相依为命。
先生挺爱笑的,从初识年轻时到现在人到中年,他总是很容易被逗笑。我总说他爱笑且笑声感染力十足,最适合做家庭喜剧片的现场观众去献声。
假期的时候,我们自驾去了新疆,一路行过的多是荒漠戈壁,辛劳疲顿地抵达吐鲁番后,又被燥热袭人的气温烤得精神萎靡,心里不禁升起失望和艾怨——奔波了这么久、这么累,却没看到美景,没享受到愉悦,真是沮丧。晚饭是在一家极具当地特色的餐馆,先生一进门看到大厅摆着他心心念念的特色美食——缸子肉,不禁喜出望外。上菜的工夫,他仍津津乐道,像是中了奖,说这是当地最具特色的美食,但并不是每家餐馆都有,遇上了才能一饱口福。等菜上了桌,先生端起缸子肉,闻了味,连连惊叹,我们等着他一尝为快,他端着那一缸子肉,笑不可支,几次想忍着笑去喝汤都没成功——真是喜上眉梢,笑得乐开了花。我们看着他笑得收拾不住的样子,都开始笑他——这个大男人,一个缸子肉而已,至于乐成这样嘛?大家就这样各笑各的,都很乐呵!在他的影响下,真心觉得那餐吃得无比美味,早前低落的情绪全沒了。
先生当时实在是笑得动容,忍不住拍了照片,发给堂妹,调侃说,看你这四十岁的姐夫,就冲着这一口食,笑得掏心掏肺的。堂妹羡慕地回说,姐夫的笑容真清澈。我细细端详:确实,那笑容纯真、纯净,是纯粹的欢喜。我想,也许先生并不是爱笑,而是易笑,很容易满足,哪怕是一丁点儿的小欢喜,都能让他从心底笑开怀。
他的笑不止感染了我们,记得一次先生同学聚会,我们妻子团家属们并不相熟,只能坐听他们几个男同学聊天,甚是乏味。于是,先生给大家讲了发生在他自己身上的一个笑话,这个笑话多少有些自嘲的意味,先生倒是浑不在意,讲来逗笑。那天,我和先生下班刚进小区门,忽然跑来一个人冲我们扔小石头,我俩一看,正是小区里那个有点精神疾病的邻居,偶尔遇到她我总是躲着,看着她冲我们跑来,我下意识地紧张起来,先生怕伤着我,赶紧上前把小栅栏门关上。这时,旁边走来一个邻居大妈问怎么回事,我说碰到个神经病。邻居瞅瞅那两人:一个使劲抵着门说“不能打人”,另一个使劲推着门说“就打你”,大妈疑惑而认真地看着我问:“哪个是?”闻言,我愣怔片刻后,捧腹大笑起来,先生先是气急地辩解说:“我像是个神经病吗?”然后自己细一琢磨也开始大笑起来。
就这么个说起来多少有点丢人的笑话,先生毫不避讳地拿来和大家共乐,自己讲时都笑得不行,看同学们笑得起劲,他还意犹未尽地又讲一遍,“笑”果仍然不减。于是乎大家都开始挖掘肚子里的笑料,人多讲起来,那才是真正的“笑场”。
这个爱笑的男人,虽然皱纹爬上了脸,但他心中一直藏着一份孩童般的自然本心,并始终保持着初时的天真,因而他的笑更多些,相应的快乐也多些。
每每看到先生笑得恣意,我赞叹这个男人活得纯然,感觉我自己也越来越爱笑,两人都习惯从日常生活中找乐子,哪怕是恶作剧。比如,看到先生因为收拾工具柜久蹲而腿麻时,我便满脸坏笑地凑过去,捏捏他的腿,踩踩他的脚……先生被那酸软麻胀的反应折腾得怪笑连连,我则兴灾乐祸地看着他的样子,两人笑做一团。
过起日子来,那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不过跟爱笑的男人生活,幸福能更多些;如果再能跟他一起分享一起欢笑,两个人都爱笑,那就是更幸福了。
1
一天,在超市门口偶遇初中同学艳梅,她说前段时间她不小心扭伤了脚,踩不了离合,她老公给她换了辆自动挡的奔驰轿车。
回到家,我看到老公赵刚窝在沙发里拿着本小说看得正起劲儿,立马气不打一处来:“别看这些没用的东西了,小说里能蹦出二两黄金吗?人家艳梅老公几年内把自己的小诊所发展成了私人医院,艳梅扭伤了一只脚就换来一辆奔驰轿车。你呢,除了脑门比人家亮,其他没可比性!”“你每天就像个怨妇一样,能不能消停点!”说着,赵刚起身去了卧室。
都说女人嫁人,命好就跳到了蜜罐里,命不好就跳进了火坑里。我属于后者。结婚十几年,曾经在同一起跑线上的别人家老公,一个个都成了成功人士。而自家老公一直安于现状,十几年依然原地踏步。
一天晚上,赵刚做饭时无意中跟我提了一句,他们部门经理跳槽了,经理的位置暂时空缺。我心中顿时燃起了希望:“你这段时间上班要打起十二分精神,好好表现,多和带领联络联络感情,说不定还能……”我后半句话还未藱n隹冢捅徽愿沾蚨狭耍骸跋坛月懿返傩模庵质虑榇熳杂邪才拧!
没过几天,赵刚打电话说,晚上有饭局,不回家吃饭了。我心里纳闷,他一般很少应酬,莫非公司有什么事情?晚上11点多,赵刚一身酒气回来了。我问他:“和谁喝酒了?喝成这样!”“小郝被提拔当经理了,请大家吃饭。”一听这话,我的心一下子凉了半截。
2
我对赵刚升职加薪不再抱任何希望,我俩也变得相敬如“冰”,偶尔为了孩子的事才简单聊几句。其余时间,我们各行其是,互不干涉。
春节期间,家里人聚餐,我和赵刚都强颜欢笑、闷闷不乐。妹妹看出了猫腻,拉着我问:“你和姐夫闹别扭了?”“没有共同语言,越过越穷酸,你瞧这么多年了,他没一点长进。”我唉声叹气道。
幸福公式?我抬头正好看到餐边柜镜子里的自己:满脸怨气。记得多年前,刚带赵刚来家里吃饭,也是这块镜子,照到的是一张无比满足与幸福的脸。而那时,赵刚连租房子的钱都是借的,如今有房有车,我却整天抱怨。
我和妹妹回到了饭桌,我瞥了一眼赵刚,他只是赔着笑脸,没有说话。“赚钱多少不重要,只要你们把小日子过好,生活美满,我们就很高兴了。”父亲看出了赵刚的窘态,马上出来解围。
或许是父亲的一句暖心话触动了赵刚,他眼圈泛红,端起一杯酒仰起脖子喝了下去。看到赵刚一脸的酸楚,我心里五味杂陈:自从我和他冷战一个月来,我发现平时跌倒都能睡着的他,有很多个夜晚,躲在书房玩电脑,时不时地叹气。
3
与其被欲望困扰,还不如快乐地过好每一天,我决定尝试把幸福公式里的分母变小。那天我在网上给孩子买辅导书,正好看到了《银鞍白马度春风》这本书,就顺便为赵刚买了一本。赵刚看到后,高兴地说:“好书,好书!我以前只看到电子版的,纸质版的很难买到。”一本书悄然打碎了我和赵刚之间的坚冰。
就在这时,我们学校组.织了一次体检,报告单显示我患有胆结石,医生建议我再去医院进行复查。我没太当回事,赵刚却三番五次催促我去复查,还非要陪我一起去。医生检查后,说是颗粒状胆结石,不好根治,只能半年复查一次,如果颗粒变大就得做手术。
回家后,赵刚还是不放心,又在网上查询,告诉我不能吃太油腻的东西,不能吃蛋黄,要多运动等。我已经养成了每天吃过晚饭看电视的习惯,赵刚却督促我锻炼,每天坚持陪我走两公里。
我深深地体会到,赵刚爱我胜过爱自己,除了没赚到什么大钱,他在照顾家庭和培养孩子方面还是挺用心的。
暑假来临,我和赵刚正做着带孩子一起出国旅游的计划,母亲突然打来电话,说我父亲得了急性脑梗住院了。我和赵刚连忙赶到医院照顾父亲。我白天工作忙,赵刚工作时间弹性大,主要靠他照顾父亲。晚上我想换一下赵刚,让他回家睡个囫囵觉,他坚决不肯,坚持让我回家好好休息。
我果断把出国旅游计划取消,和赵刚一起照顾父亲,直到父亲康复出院。之后,我们一家三口报团来了一次青海游。赵刚看着很多人都是自驾游,对我和孩子说:“明年咱们换一辆越野车,我开车带你们去西藏。”我说:“老公,不需要给自己那么大压力。”“有压力才有动力嘛!”赵刚表现得很自信。“好,我们各自为分子分母努力,打造幸福最大值。”说着,我张开怀抱,和他紧紧相拥……
1
昨天我在乘坐客车回家的路上,遇见一对夫妻,两个人坐在与我平行的座位上,妻子似乎有些困了于是靠着窗户就睡着了。
而丈夫见她睡熟以后,用左手从她后背穿过把她的头轻轻往他肩上靠,然后左手还缓缓地有节奏地拍打着她,这个动作就如小时候妈妈哄孩子睡觉一样,充满了无限的宠溺之情。
而在整个路程中,他并没有用右手拿起手机看,也没有东张西望,而是一会儿给妻子的额头抹抹汗,一会儿又帮她捋捋被风吹乱的发。
我不经意间看了看那男子的模样,长得有点凶巴巴、冷冰冰的样子,估计小孩子看了都怕。但很难想象就是这样一个硬汉子居然能对自己的妻子如此温柔。
快到站时,他叫醒了妻子,然后立马从包里掏出一瓶矿泉水。他把瓶盖扭开递到她嘴边说:“乖,要喝水,天气热容易中暑。”妻子拗不过他,这才喝了几口。
客车到站时,妻子还有一些刚睡醒的倦意,走得特别慢。他也不催她不恼她,反而站在她身后用双手隔了一点距离围着她走,就如保护需要被人照顾的弱小一般,生怕她被其他乘客踩着或者绊着。
而下车时我还听到他不停地在她耳边嘱咐:“老婆,你回家后想吃什么我给你做,老婆,你坐车累不累,老婆你走路慢一点……”
再硬的汉子,也会在心爱的人面前展露自己最柔情的一面。男人对女人的温柔是一种修养、一种体贴、一种深入肺腑的心疼。
只有当一个男人真爱你时,才会从心底滋生出无限爱意,即便他们在外如何表现出铮铮铁骨、血气方刚,但在面对心爱的女人时,内心总是柔软的,因此对她说的话、做的事,都是柔软的。
2
昨天玉儿在朋友圈公布了她的婚纱照,照片里的男主角就是那个追了她5年,并且一直把她当孩子宠的男友。
玉儿的男友平时工作压力非常大,而且在公司几乎不苟言笑,甚至有些呆板和执拗。可一旦跟她在一起,他就如变了一个性格。
有一次她说想吃糖醋排骨,于是他早早地到集市去买菜,要知道这个男人从小到大十指几乎从不沾阳春水。
买好回家后,他一个大男人围着一块小围裙就开始用心地做了起来,在排骨收汁时他连忙用筷子夹了一块,皱着眉毛吹了又吹,用手接着下方生怕汁儿滴在她身上,然后他对她说:“亲爱的,你尝尝好不好吃。”
有一次我跟他们一起吃饭,他总是给她夹菜、挑鱼刺、剥虾皮,还时不时提醒她喝一点鸡汤,不要吃太辣等等,甚至玉儿曾跟我说过,她半夜口渴想喝水,他居然拿来一杯水却在中间插了一根吸管,他说用吸管可以躺着喝。
我对玉儿说:“一个男人对你做到如此用心和细心,夫复何求啊。”
玉兒说:“这还是小事儿一桩呢,他最感动我的还是有一次我吃药,他把药片的锡箔塑料板从中间剪断,这样就好放在口袋里,不过他剪完后还顺便把锡箔板的四个棱角修剪成弧形,生怕扎到我的手。”
3
有个网友曾这样说道:之前喜欢那种坏坏的酷酷的、酷炫拽的那种,现在不行了,年纪大了,喜欢那种温柔的:对我温柔,对全世界温柔,不过对我最温柔的那种。
我想,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最好的爱就是对她温柔吧,男人只会对他们喜欢的女人才会动了情、用了意、软了心。
如果说女人的温柔如月光轻轻柔,如小溪缓缓流,那男人的温柔就如阳光温浓,如森林庇佑。没有那么纤柔細腻,但很温暖,让人拥有安全感。
我姨妈和姨父结婚多年,却依旧恩爱如初,倒不是两个人的性情都好,而是我姨父对我姨妈总是有不设前提和毫无底线的宽容。
我姨妈年轻时候,脾气特别怪。我姨父做饭给她吃,菜不合胃口她要提很大的意见,饭有些硬她就要嚷半天。
我姨父却没有说那一句“爱吃不吃,不吃拉倒”,而是耐心地哄着她:下次我做饭一定包你满意,但看在我如此辛苦为你做饭的份上,女王陛下你就赏脸吃几口吧。这时候姨妈乐得哈哈大笑,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还有一次我姨妈跟姨父吵架,那次本来就是姨妈小题大做,而姨父想着不跟她闹,于是就没跟她继续辩解,谁知道姨妈还发了更大的脾气,说着就要摔门而出。
而此时姨父涨红了脸,对着我姨妈说道:“你啊你……”明明想做出一副凶巴巴的样子,但怎么都凶不起来,于是只能又放软了脾气去哄姨妈。
还有一次姨妈开着家里还没买保险的新硻n鋈チ铮稍诼飞喜恍⌒淖苍诹艘豢檬魃希殉底幼脖淞诵巍5笔蔽乙搪杼乇鸷ε拢拖褚桓鲎龃硎碌男『⒒丶腋乙谈溉洗怼
可我姨父却丝毫没有责怪她的意思,反而说人没事儿就行,天知道新车修理起来要花多少钱,而那时姨父每个月挣的工资并不高,他并不是钱多而是心疼姨妈。
4
其实看一个男人爱不爱你,不是看他在脾气好时怎么对你,而是看你们吵架时他如何待你。不是看他在恋爱时如何惯着你,而是看他婚后如何容忍你。
那些在婚前无论你怎么闹都对你温柔有加,呵护备至,到了婚后意见一不合就横眉冷对,怨气逼人的男人,不是真爱你。真爱你的男人自始至终对你都有足够的宽容。
一个男人在感情里最大的魅力就是温柔,无论他多么有原则,不过一遇到那个心爱的人,就瞬间柔软下来。男人铁汉的一面和温柔的一面其实一点都不矛盾。
一个男人若爱你,绝不会做一些伤你心的事,说一些碎你心的话,更不会让你深夜留眼泪,让你充满戾气和怨气。都说爱你的男人不是让你哭的人,而是让你笑的男人。
5
在电影《重庆森林》中,枯坐一夜的金城武说:“当天快亮的时候,我知道我该走了。在我走的时候,我帮她脱了鞋子。我记得我妈说过,如果女人穿着高跟鞋睡觉,第二天会脚肿。她昨天晚上一定是走了很长的路,像她这样漂亮的女人,高跟鞋应该是很干净的。”
于是金城武为睡去的林青霞脱去高跟鞋,在洗手间用自己的领带蘸着水擦洗她的鞋子。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从心底生出的怜爱和疼惜,大概就被这样形容得入木三分了吧。
张小娴曾经说过,女人到底想要什么?无论她看起来想要什么,她想要的终归只有两样东西:很多的爱和很多的安全感。
康说,他的另一个爱人是香烟。王康的烟龄比自己的工龄还长,据说王繖n榈牡谝桓阊蹋蛭某趿怠M蹩邓嫡庑┦保⒉换乇芰肪вāA肪вň驮谝槐呖┛┑匦ΑPν炅耍肪вㄋ担獯未蛩闶裁词焙蚪溲蹋客蹩邓担到渚徒洹K忠谎铮牒邢阊谭沙龃巴狻
王康不是第一次戒烟,甚至,王康第一次婚姻的失败大约也是因为他戒烟的失败。戒烟失败了,前妻就嘲笑他,说他连戒烟这样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到,还能成什么大事?王康说,戒不了烟和跟做不成大事是两回事。前妻说,那你做成一件大事给我看看?
他们就这么吵起来了,最后,前妻扔了王康的烟,又摔了烟灰缸,然后是水杯、书、皮鞋、花盆、电脑、电视机……过几天,两人和好如初;过几天,他们再吵,再闹,再摔东西……周而复始,直至离婚。虽然王康知道,即使没有戒烟这回事,他与前妻也不可能携手走一辈子。但不可否认的是,戒烟的失败是两个人婚姻失败的导火索。
几年后,王康再一次有了爱人,再一次迎来他久违的爱情,再一次开始戒烟。可是,戒烟时间最长的一次也不过一个月。不抽烟的日子里,王康心烦意乱,两手发抖,头痛欲裂,咳个不停。他查了资料,问了大夫,知道是正常现象,只要坚持再戒一段时间,这些症状就会消失。可是,王康做不到“坚持再戒一段时间”,他总是在心烦意乱的时候背着练晶莹点上一根香烟,他总是在抽香烟时告诫自己,这是我的最后一根。不过,每一根香烟都变成了他复吸的第一根。这样的事情发生过多次,到最后,连王康都失去了信心。
失去信心也得戒烟——这一次的戒烟是在练晶莹既似撒娇又似命令的要求之下。戒到半个月的时候,王康终于熬不住了。他去超市买了一盒香烟,藏进抽屉的角落。难受时,他就拿出一根。王繖n樽叛蹋肫鹎捌蕖5背酰嘁傻那捌蘧褪窃诔樘肜锓⑾至怂南阊獭D且淮危捌藿南阊陶鄱希映龃巴猓缓罄矗阊滩亟撤⒎炖铮僖淮伪磺捌薹⑾郑阊瘫蝗拥剿牧成希蛔詈笠淮危阊滩氐较词旨涞娜人魃希闭庖缓邢阊桃脖磺捌薹⑾趾螅堑幕橐鼍徒崾恕:芏嗍焙颍蹩等衔约菏翘油龅陌阜福捌奘俏薮Σ辉诘母6λ埂G捌拊谌乙惶锝艚舾伲蹩底⒍ㄎ蘼房商印
王康想,假如现在的妻子也发现他藏进抽屉的香烟,他该怎么解释呢?他的妻子比前妻聪明。所以,王康恨死了香烟,恨死了自己脆弱的毅力。
可是这一次,当王康打开抽屉,挪开书籍,挪开笔记本,挪开眼镜盒,拿到那盒香烟时,他愣住了。烟盒里没有香烟,只有两块糖。它们是常见的喜糖,两块喜糖挤在一起,就像一对亲密的爱人。
王康笑了。他剥开一块糖,将烟盒重新藏进抽屉。那一天,头痛欲裂的王康去浴室冲了澡,可是,再难受,他也没有抽烟。这件事情,他不说,练晶莹也不说。似乎,王康从来不曾偷偷往抽屉里藏进一盒香烟;似乎,练晶莹也从来不曾偷偷将他藏起来的香烟换成喜糖。
三天后,熬不住的王康再一次打开抽屉,烟盒里再一次塞着两块喜糖。这次,王康将两块糖塞进嘴里,痛苦地嚼着——那天,王康仍然没有抽烟。
半年间,王康多次打开抽屉。后来,他不是在寻找香烟,而是在寻找喜糖。终有一天,王康在烟盒里发现一块糖和一根香烟。王康想了想,将香烟和喜糖一起揣进了口袋。
吃饭时,王康突然笑了。练晶莹问,你笑什么?王康说,我成功了。练晶莹问,何以见得?王康从口袋里掏出糖和香烟。他将糖剥开,塞进嘴里,然后将香烟揉碎,扔进垃圾筒。
王康真的成功了,他说,他感谢爱人的“伎俩”。王康还说,假如每一位妻子都有如他妻子般的“伎俩”,那么这世上不但戒烟不难,夫妻恩爱应该也不难。
结婚5年,我第一次乖乖地跟冯宣回他老家过年。一路上我们很少说话,冯宣显然更不适应。我知道他在担心什么,前年我不情不愿地跟他回老家过年,冷着脸,耍性子,害他颜面尽失。
从恋爱到结婚,我一直是冯宣的“王”,他毫不吝啬地宠爱着我。可过年事件之后,我们的关系陡然降温,争吵,埋怨,冷落。于是,我几乎将所有精力投入事业中。
岁末,同事欢天喜地回家过年,而我在办公室发呆。董事长夫人见状(委)婉地问我是不是婚姻遇到问题。我点头,向她诉说一年来的点滴。
她告诉我,她曾有与我一样的经历,直到有一天看到严歌苓的一段话:爱人是一种纪律,绝不是我捞着了这个男人,他就会永远在我身边,你必须不断努力,不断去完善自己,繼续“挣”他对你的爱。“哪有一劳永逸的恩爱呢?都不过是一点点用心挣来的。”
我忍不住问:“怎么挣呢?”她笑着说:我们忘记了夫妻本是合伙人。合伙人需要的是无条件的支持。
我陷入沉思。结婚以来,一直觉得冯宣娶到我这种养眼又独立的妻子是捡到宝了,一味放纵自己索取他的爱,却不曾想过付出。反思之后,我决定挽救婚姻,于是主动提出跟冯宣回老家过年。
公公婆婆看到我进了屋,有些紧张。没多久,我就听到小姑打电话来问是否有什么情况发生,婆婆吞吞吐吐地说“好着呢”。晚饭后,我有心指着冯宣儿时的照片询问背后的故事,婆婆开心地讲述着,家中气氛慢慢温馨起来。
那天晚上,冯宣什么也没说,只是很紧地抱着我睡。那一刻,我有点心酸:我不过懂事一点点,他竟如此感激。
新年伊始,冯宣说想辞职创业。我很吃惊,他的工作不错,待遇还算丰厚,又是朝阳行业。可我知道,此刻他最需要我的支持。我倒了两杯红酒,笑着说:“支持你!我的冯总。”
于是,冯宣开始紧锣密鼓地张罗新公司。有几天,他很晚才回来,第二天6点多就睡眼惺忪地出门了。原来,公司签了一个不错的项目,但需要在客户公司执行。可这段时间那边正修路,道路堵塞厉害,为了不迟到,他只好每天提早四五十分钟出门。
我心疼冯宣,想给他找一条近道。我问了很多人,终于找到了,那是一条连导航上也没有的路,需要穿过一个小区和一条废弃的公路。第二天早晨,我带着冯宣走了这条新路,比以往早到了半个小时。他兴奋地拥抱我,眼神里闪烁着深情。
冯宣的公司走上正轨,发展势头很好。因为我迟迟没有怀孕,家人催我做试管婴儿。医生建议,我的身体可以自然受孕,如果选择试管婴儿,我可能暂时没办法工作。而我刚接手新部门,难以脱身。我知道冯宣也很想要孩子,于是我和他商量,想再等一年。
冯宣36岁生日时,公公婆婆都来了,老人极力劝说我们选择试管婴儿。我刚想解释,冯宣却自然地把责任揽了过去。事后,我感激地向冯宣道谢。只见他牵过我的手,打开一本书,指着一句描红的话,是脸书首席运营人谢丽尔·桑德伯格描述她先生对她的支持:“我被深刻地理解着,我被坚定地支持着,我被全然地深爱着。”冯宣注视着我说:“我现在就是这种感觉。你就是这么对我的,我现在也只想这么待你。”那一刻,我的心暖不已。我知道自己真的“挣”到了恩爱。
活这一辈子,会相遇许许多多的人,有现实中的,也有非现实中的。不过往往也只有那么几个特别的人,会让你终生难以忘却。在这仅仅的几个人之中,他也许是你的爱人、你的知己、你最铁的朋友……而最难以释怀的大概也就是曾经令你最心痛而又使你魂牵梦绕的那个人吧。
这个人可能是你无意之间偶遇的,在你没有刻意准备的时候,也许因为一个很特别的名字、一盘走的非常出色的棋、胡一把番数很高的麻将。从此QQ里有了对方的名字,聊天纪录的页数也在飞快的增长。在后来有了彼此的电话、再后来……
他和她就是这样简单地相遇在了一起。他品味到了她的善良与聪慧,她欣赏到他的优秀与坚韧。
现在,她已经是可以倾听他故事的那个人了。在他悲伤难过的时候她会用温热的双手轻轻地托起他泪眼婆娑的脸庞告诉他男人应该坚强,在他遭遇挫折将要崩溃的时候用心将他拥入怀中告诉他生活还会有美好的一面。当他像孩子一样欢快蹦跳的时候,她会陪着他一起开心。当然,她也需要他结实的肩膀、宽阔的大手。她更想听到来自他絮叨的叮咛、温暖的安慰、时时刻刻的牵挂。哪怕相距是多么的遥远,哪怕藱n隼吹闹皇敲挥惺导室庖宓挠镅裕舛疾恢匾R簿偷搅苏飧鍪焙颍庖磺性缫丫涑梢恢中牧樯系哪酰恍枰嗨狄桓鲎盅邸K腔嵩谕皇奔淇醋盼缫沟男强眨醋拍丘ń嗟脑铝炼氲蕉苑剑肫鸲苑酱约旱目炖帧⑾肫鸲苑降恼娉嫌胫粗⑾肫鹱谝∫紊弦黄鹇淅系男腋!
不过,现实有时候是残酷的。这样的感情注定是没有相交的两条曲线,只能是一种凌驾于爱情与友情之间的另类情感。当爱走到这一步的时候,曾经所有的幻想都会变成一种相思的苦难,爱在理智与现实之间不停地争斗。每一天的日子都会是一种艰难的取舍。
他试着去忘掉她,让她不再去承受这份沉重的感情折磨,也还给自己一片自由的空间。她面对着大海,想问大海要到答案。也试着去解散自己平淡的婚姻。不过他们仍然逃脱不了残酷现实的折磨。
终于,当两个人都精疲力尽的时候,最后的选择到了。
静静地调整好彼此的心情,小心地问对方,做不了爱人我们做什么?
“我们做知己吧!”她对他说。他说:“不,我承受不了那份永久的牵挂与思念,没有人能做好一辈子的知己。”
“那我们做情人吧!”她对他说。他说:“不,因为你是善良的女人,尽管我们的感情没有阳光的青睐,不过这样暧昧的词语是对我们的玷污。”
“那我们做兄妹吧!”她对他说。他说:“不,我们的爱早已越过了兄妹之间的亲情,会有哥哥用带着柔情爱意的目光看待妹妹的吗?我不会做这样的哥哥。”
“那我们做朋友吧,我只能给你这个了。”她对他说。他说:“不,在我的心里你早已经是我的爱人了,做了朋友的身份,我无法面对你和你的另一半,也无法想像你和你另一半在一起的时候……我也无法抗拒和我的另一半同床共眠的时候不去想你。”
“唉,我们还是做仇人吧!”他对她说。既然我们都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此生注定了没有相互厮守一生的幸福,与其这样相互地念着、痛着,仇恨地远离对方的视线,永远找寻不到对方,也许会是一种最好的解脱。
她愕然了,他哭了。无法想像最后能给与对方的竟然是这样的结局。不过他们明白,也只有这样选择,才可以保留住对方的那份善良与纯洁,也不再会去伤害更多的人。
从此,他们消失了,没有相互的祝福,就这样静静地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中。
两副柔弱的肩膀,承受不住另类的爱情。
夏季的雨来得骤然而猛烈,宋雨撑着朱红色的伞隔街立着,指尖越过的每一寸都像是拨开时光的帘幕,回到他们曾有过的从前。
那一年,也是这样一个疾风骤雨的晚上,酒吧里零星地坐着几个客人,宋雨的一双长腿荡在台凳下,慵懒而随性地唱:“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通透声音回荡在长街上,让陈景不自觉地寻声而来。
酒吧的玻璃门窗折射出密云的色彩,将宋雨映衬得亦幻亦真。陈景忽然疑心自己是在一个梦里。陈景推开门,径自走到宋雨面前说:“可不可以请你喝杯酒?”宋雨轻轻歪了头笑:“理由?”陈景的心口不自觉地开始起伏,深吸了一口气说:“因为要是没跟你说上一句话就离开,怕就成了我这一生最遗憾的事。”
这话若从旁人口中藱n觯斡瓴还恍χ弥?裳矍暗娜嗣佳奂湟黄迕鳎浑p修长洁净的手因为紧张已然握得骨节分明。宋雨忽然像是看见曾经的自己,在喜欢的人面前,小心翼翼却又无比笃定。她好不容易戒掉的酒,这一夜还是忍不住在回忆里痛饮。对面一直喝着白开水的陈景按下她的手,说:“你住哪儿,我送你回家。”宋雨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含含糊糊地报出地址。
骤雨初歇的凌晨,出租车久候不至。宋雨仿佛支撑不住身体,陈景顿了顿,然后俯身背起她,却忽然听到她在朦胧中叫出一个名字。她在迷糊中问他:“你有没有等过一个人?”他说:“从前没有,以后,怕是要痴等无疑了。”
那天起,陈景每晚雷打不动地去听宋雨唱歌,只是再不肯陪她喝酒。可这城里最美驻唱重新开始喝酒的消息却不胫而走,每个晚上想请她喝一杯的男人总是络绎不绝。宋雨看了看对面永远喝着白开水的陈景,赌气般站起身,脚下已然站不稳当,对面陌生的男人伸手去扶她的腰,她下意识地推,却不料那人手上反倒加重了力道,就要把她带到身前。
不过是电光石火之间,陈景的拳头就落在那人的鼻梁上。陈景回过身扶宋雨坐下,却忽然听到她惊呼:“小心!”几乎是本能的,陈景一把将宋雨揽入怀中,把她护得严严实实。醒着红酒的玻璃瓮刹那间碎片飞溅,陈景头上流下的分不清是酒还是血。那一刻,宋雨觉得自己心里的城墙随着那一声裂响轰然倒塌。
医院的窗外日光和煦,云影飘摇,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岁月静好,天长地久。陈景猝不及防地抓住宋雨的手腕,问她:“你愿不愿意和我一起走?”良久,他听见宋雨说:“我答应过要等一个人。”陈景的手最终还是颓然地放开,他终究只是个过客,不是她的归人。
上飞机前,陈景将写着自己地址的字条塞进宋雨手中,他说:“如果等不到那个人,答应我,来找我。”而后三年,宋雨没有展开过那张字条,也再没饮过酒。他们似乎就此各安天涯,直到宋雨一直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
那人似倦鸟归巢,单膝跪在她面前的时候透着胸有成竹。宋雨看着眼前闪亮的戒指,莫名地就想起陈景的眼睛。想起他不顾一切挡在自己身前,想起他问她愿不愿意一起走时的哀恳伤痛,也想起他背着她的那个良夜,还有那句话。
宋雨哭着笑着,飞奔回家翻箱倒柜找出陈景留下的地址,然后马不停蹄地向他而来。她撑着朱红色的伞隔街而立,却忽然感到害怕,怕再也回不到他们曾有过的从前。宋雨的眼睛低下去,触摸着雨水的手就要无力垂下,却在最后一秒被稳稳接住,溅起无数细小的水花。陈景的笑容如旧,一双眼睛像是有风吹过的稻田,粼粼的有水的波纹。
雨渐渐停了,路灯上的鸟儿抖擞着翅膀,蜘蛛在发亮的银网上荡着秋千,隔街的小店有个美丽的名字,叫“天青等雨”。
周末清晨,说好的暴风雨没有如约而至,站在窗台远望,整座小城笼罩在一片迷蒙的烟雾中,太阳已经急不可耐地从云层里探出头来,洒下一片明媚。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推着小女向驾云亭走去,享受一下周末的闲暇。
沿着后山的盘山公路慢悠悠地行进,浓郁的树木,啾啾的小鸟,各色或娇艳或淡雅的花,清新的空气伴随湿润的薄雾和花香,使人神清气爽。山上甚是热闹,有跑得大汗淋漓的运动健将,有甩臂阔步前行的健步者,有三三两两时走时停的闲逛人,也有许多像我一样,带孩子来亲近大自然的宝妈宝爸。小女一路上开心得手舞足蹈,呀呀地抒发兴奋之情。
边走边逛,循着音乐声来到了最热闹的广场。广场上有打羽毛球的,有练太极拳的,更多的人随着音乐翩翩起舞。小女爱热闹,更兴奋了,我干脆把小推车停在旁边,让她看个够,我也正好趁机休息一下。细观舞场上翩跹的舞者,前进,后退,旋转……脑海中蹦出不知道是哪里看到的一句话:婚姻是两个人的舞蹈。看着这些人在音乐声中舞之蹈之,更觉得这句话说得太经典了,跳舞的各种境界,妥妥的是婚姻的各种境界的写照。
交谊舞的最高境界:配合默契,舞步轻盈,步调一致,表情生动,无论是热烈的劲舞还是抒情的慢舞,都能收放自如,恰到好处,一举手一投足,堪称完美,让人惊叹,引人羡慕,曼妙的舞姿,给人带来美的享受。这类舞者,正像那为数不多的经典的幸福夫妻,心有灵犀,互相理解支持,相濡以沫,体贴相爱,相伴到老,无论何时何地,总能让人读到幸福与满足。再看舞场上多数的泛泛之辈,踏着节奏,花样单调,动作生硬,表情平淡,各有所思。跳错了,调整节奏,重新再来,曲终人散,默然离去,了无牵挂。正像芸芸众生中的大部分人,婚前把所有的甜言蜜语都说完,婚后把所有沟通语言精简到最干练。虽然一切都归于平淡,生活简单重复没有激情,经常也会出差错,闹矛盾,磕磕碰碰,不过都能调整心态,将就将就坚持一生。还有一部分舞者,是怎么看怎么别扭,步调不一,暗示不明,动作笨拙,你踩我踏,苦不堪言,却碍于情面,无法脱身,只好顾左右而言他,盼着曲子早点结束可以摆脱尴尬。这样的人不像在失败的婚姻中挣扎的那些人吗?虽然痛苦无奈却苦苦煎熬,不知道希望在哪里,幸福在何方,却因为面子、经济、孩子等原因,勉强被捆绑度日,内心深处只有深深的绝望和颓废。再看那些初入舞场的人,只学点皮毛,找不到感觉,配合不到一块,几经尝试,实在找不着调,干脆笑笑放弃,决不勉强自己为难别人,浪费时间和心情,倒也洒脱自在。这类舞者又像那些不愿意受围城所困,(委)屈自己虚度一生的人。他们拿出勇气摆脱婚姻的束縛,甩开世俗的枷锁,宁可错过,也不愿意过错。既然走不到一块,干脆放过对方也放过自己,不在一棵树上吊死,潇洒的调侃:何必为了一棵树,放弃一片森林。他们的眼中,仍然有希望之光,兴致勃勃地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期待达到更高的境界。
婚姻,确实是两个人的舞蹈。舞场上人影绰绰,舞技不同,各自安好。生活中也是个中滋味,独自承受。总有曲终人散的时候,犹如这广场,归复平静。
遥远的东方大洋浩瀚、汹涌的海水中,生长着一棵极为高大而繁茂的扶桑树。它是一株同根偶生、两干互相依倚交叉在一起的巨树。它扎根于海水之下的岩礁上,伸出海面达百里之高。扶桑树的顶端立有一只神奇的玉鸡,它腹部红色,头颈处却像美玉一样是纯白的,并发出宝石般的光泽。每天夜里它都会准时鸣叫,呼唤、提醒着太阳要准时出发,把光明送给人间。当它啼叫过五次之后,太阳就会在它的催促之下准时登上扶桑树,准备自己的行程。
太阳神帝俊与月神嫦羲每天和晚上都是从扶桑升起,驾着自己金银的车辆,经过一天的驱驰,最后在西方的大海中缓缓下降,结束他们一天的工作。在西方大洋——大西洋中同样也有一棵像扶桑一样的高大的巨树,它的名字叫若木,开满了大如车轮的五彩的若花。每当太阳到达若木之时,若花的色彩变得那么鲜红娇艳,以致于把整个天空都映得红彤彤的;而当月亮到达若木时,若花的色彩则洁白如银,并散发出浓烈的馨香。在这里,他们通常都会受到海洋之神禺京与专司黄昏与黎明之神的热情欢迎。帝俊与嫦羲稍事休息之后,再继续他们的行程,经过大地的另一面,重新回到东方的扶桑之地。
每天早晨太阳神回到扶桑,他都会停下车儿,在扶桑下面的海水中尽情畅游、沐浴,洗掉一天的风尘与劳累。由于太阳神常常在这里洗浴,这里的海水比其他地方都要温暖许多,水汽升腾,云蒸霞蔚,使这儿远望过去犹如一只热汤之锅,所以这里既叫扶桑之国,也叫汤谷;由于这里正是太阳升起的地方,它又被命名为日本,流经这儿沐浴过太阳的温暖海流也被人们称为日本暖流。
帝俊与嫦羲常常沿着同一条线路绕着高远的天空驱驰着他们的车马,日久天长,他们就渐生情愫,爱情的种子在他们的心中萌芽与生长。爱神云若则用自己的金炬极力促成着这对光明之神的结合。他们在南方衡山之中一座名为卫丘的小山上建造了一座宏大美丽的琼楼作为他们温馨的家,生下了十二位如同花朵般美丽的女儿。这十二位女儿正好是在十二个月份里分别出生的,于是他们就决定分别用十二种花朵的名字作为女儿们的爱称。她们的芳名分别是:兰花、杏花、桃花、牡丹、石榴、小荷、栀子、丹桂、金菊、芙蓉、山茶、腊梅。
他们本来一直过着其乐融融、非常平静而幸福的生活,可是,正像一句俗话所说,“祸从口出”;还有一句话说的也很好,美好的总是难以久长的。有一天,帝俊碰到了多情的女神瑶姬,他和月神的美好生活终于开始像暮春的花朵一样枯萎凋落了。
多情女神瑶姬看到天空中光芒四射的太阳神帝俊,被他的魅力所折服,立刻就爱上了他。她将母亲交给她的司掌爱情的火炬悄悄吹熄,却装成是被风吹熄的样子,飞到太阳神的金车那里要借助他的火光来点燃这只金炬。但帝俊却嘲笑她手持的火炬,说它发出的光还不如一只萤火虫所发出的光,就连一颗冬夜的寒星所发的光也要比它强十倍。瑶姬受到嘲弄,心中充满了一种幽怨与愤怒之情,她决意报复这位目空一切、骄傲自大的光辉之王。多情的瑶姬便使帝俊的心里狂热地爱上了驾着三匹金翼飞马的时光女神羲和——她长长的秀发犹如黑色的锦缎一般飘散在身后,她的笑声如同悦耳的银铃,她像春天一样的清新、活泼、开朗、热情,使帝俊深深的迷恋上了她。
渐渐的,他很少回到卫丘的家中,只在每月的十五、十六才回来小住两天,然后就对月神嫦羲编造一个借口,说与其他神祗要游玩、饮酒、集议或狩猎等,须在下个月才能回来,然后就驱车而去。他总是月半才回,稍住两三天就要离开。月神的柔情与十二个女儿的小手都留不住他匆匆离去的脚步,美丽的琼楼因为缺少了他而显得是那么冰冷而凄凉。月神思念的泪水涔涔而下,夜夜打湿了沿途经过的原野和山岗。她的痴情的泪水滴到石头上,石头为之软化;滴到草木上,草木也因为痛苦而颤抖;滴到泥土中,地母让它深入地下化为黄金;流到河水中,河神们把它化为珍珠;洒到森林里,山神们将它化为美丽的琥珀。——只有人类才把它当成自然而又平常的夜露。明亮的月亮渐渐变得消瘦无比——人们发现她总是由圆而缺,渐渐如弓如眉。只有在他回来的那两天,她才恢复原来那样的美丽与明亮。等到过了那几日,一切又是周而复始。月月如斯,年年如是,以致人们只要看到月圆,就知道已是月半帝俊回来的日子了。
而潮汐之神禺国,他常常在夜色中头戴绿色水草编成的冠冕,伫立在海水中,深情的凝望着高空中皎洁的明月。由于他对月神的痴情迷恋,这位原本英俊的海神不知伤透了多少美丽女神的芳心,也使他的慈爱的父母看着他渐近中年仍孤独一人而泪眼婆娑。但他却痴情不改,每当月亮靠近时,仍然鼓动波浪来迎接她。但月神却总是小心地驾驭着自己的银车追寻着帝俊,远离着这汹涌如山的海面,不使它沾染上大海中冰凉的水滴。
月神想知道丈夫对自己厌倦的原因,她哀求在夜间手持爱之火炬飞过车旁的女神云若。云若让她在光明的白天出现,把自己隐藏在层层的白云之后,去观察自己丈夫的秘密。嫦羲看到了什么呢?她看到帝俊驱车经过空中,身旁相伴并甜蜜说笑的是秀发披肩的时光女神羲和。车上还有十个面庞灼灼、浑身如火的儿子,在车上挥舞着小手,甜蜜的喊着“爸爸”、“妈妈”。她当场心碎而昏厥过去,以致于月亮后来再也不像原来那样浑然一体,冰清玉洁,而变得阴影重重了。她被同来的夜空女神望舒救醒之后,决心惩罚这位虚伪、负心的丈夫。她从云中驾硻n宄觯蒙肀车囊莺菹蛩巧淙ァR创┝私鹕奶舫担哟耍羯暇土粝铝苏饧父瞿ú蝗サ暮诘悖哺谏窳粝铝肃托λ幕氨5劭〖矫孛艽链图莩悼癖肌H嗣羌秸庖惶焯艋姑坏街形缇痛掖椅髯梗烊缌骰穑芷婀终庖惶煳裁茨茄淘荩谷恢挥忻咳盏乃姆种怀ざ獭
帝俊乞求诸神之父、伟大的创造之神盘古去劝解愤怒的嫦羲,并为他们居中调停。盘古起初很是为难于这样的工作,但后来他发现羲和的生日是3月22日,嫦羲的生日是9月22日,正好相隔半年。于是他就想出一个折衷的好办法,也就是根据她们两人的生日,将这一年的时间均分为两半,帝俊要不偏不倚地分别陪伴她们两人各自6个月的时光。盘古便把他们三人和其他所有的众神都召集在一起,宣布了他的不可更改的规定。从羲和生日开始,在其后的6个月里,帝俊要到北方与羲和生活在一起;从9月22日也就是月神的生日起,往后的6个月中,帝俊要回到南方卫丘山上的琼楼里,与月神嫦羲老老实实地生活在一块,不能再与羲和有任何的交往与幽会。
时光女神羲和想到要与帝俊分离6个月之久,心里就涌上一阵阵痛苦与悲伤,但想到自己毕竟有6个月之久可以名正言顺的与帝俊生活在一起,再也不用担心有人打扰他们甜蜜而平静的生活,甚至有使他们家庭拆散的危险了,就低头含泪表示同意。月神虽然也不满足于这种规定——因为自己的丈夫属于她只有短短6个月的时间——但她知道如果不同意的话,就很有可能永远失去自己的丈夫,可爱的女儿们也将永远失去他们的父亲,而她的情敌将独享她的丈夫——这是她决不愿看到的。于是她也收敛自己的怨岔之情,点头表示同意。
虽然有半年之久的时间太阳神必须呆在月神身边,但他也常乘月神不在身边的昼中与别的女神谈情说爱、卿卿我我。他曾在烟波浩渺的洞庭湖边与常在此泛舟游玩的洞庭女神芳彦相恋。他们常在美丽的湖边相会。在如银的月光下,他们以桂枝作船桨,一人划船,一人唱歌。有时候,帝俊用悠扬动听的笛声和着她清丽的歌声;有时候,他又弹着一把金琴来为她伴奏。帝俊吹奏过的竹笛后来被他插在湖边,形成了洞庭与鄱阳两湖周围葱郁茂密的竹林。有的竹子长得非常高大,甚至可以剖开做成一只小船。
他与芳彦生下了三身、黑齿、中容、奢比、季厘、晏龙等儿子。
月神听到许多关于她丈夫的风流趣事,就经常在白天也出现在天空,监视着他的丈夫,防止自己“多情”的丈夫再做出对她不忠的事情。即使是晴朗的白天,人们有时也可以看到淡白的月亮高高地挂在空中,与太阳拉开一段距离,跟它一起穿行在茫茫云海中。
他从小在父母的呵护中长大,一帆风顺上了大学。如果这样一直走下去,大学毕业,找个白领的工作,提职加薪,买车买房,人生一直在一条线上跑。
毕业那年,他看了西部计划招募志愿者的宣传,突然决定去支教一年。当初的想法很简单,去过一过不一样的生活,全当是旅游了。
他去了陕西的一个小地方。那个地方他这辈子听都没听过。漫天黄土,像那些西部电影里一样荒凉。
学校倒不小,十里八村的孩子都来这上学。他教英语。他从校长办公室出来,一身轻松,踢飞了一粒石子,他英语过了八级,教几个初中的孩子,还不手到擒来。可第一节课他就傻了眼,初二的学生,已经学了一年的英语,怎么可能连26个字母都念不标准。他出了一头汗。那些课,他做了录音,一遍一遍重复那些字母。
他是个做事认真的人。他中规中矩地教,孩子们也很努力地学,可是,一次考试下来,他教的班居然是全年级倒数第一。那天,他的天空都是灰的。
他带着孩子们走出教室,见到树,就问这是什么,用英语回答。回答不出,他就罚,罚他们去跑一百米,罚他们把树叶吹响。孩子们慢慢地都喜欢上了这个阳光灿烂的老师,他们觉得他特哥们儿。比如,李铁淘气把篮球筐弄坏了,他就没告诉班主任,而是自己花钱修好了。再比如,萍萍英语没考及格,他把卷子悄悄给她,卷子他都改好了,分数也打高了,他说:“这是我们俩的秘密。”
再上课时,李铁不再手脚不闲着了,老师够意思,咱也得有表示。萍萍再考试,分数自己涨了上去,她可不想再让老师为难。
一学期很快就过去了,他带的班英语成绩全年级第一。家长们来拿通知书时,脸上都笑开了花,他们说:“这大城市来的娃就是有本事。”
他宿舍的窗户不知是谁加了保暖层,他门口不知是谁放了鸡蛋和时令蔬菜。还有,他走在路上,就会有人拉他去家里吃饭。小镇上的人看着他都亲。他从来没觉得自己这么重要过。他渐渐地喜欢上了这里,这里的孩子,这里的人。
可是,一年的期限到了。家里打电话催他回去,工作都替他找好了,是很好的单位。他犹豫着跟学生们说了。叽叽喳喳的课堂一下子变得很安静。很久,萍萍说:“老师,您能留下来吗?”
“是啊,老师,你留下来吧,我们保证听话。”
他转过头去,他的难过不想让孩子们看见。他自己的心里也经历着一场斗争,是走,还是留?
那天傍晚,他的门被敲响了。他打开门,是班里最不爱吱声的一个男生。他把一个手绢包放在他的书桌上,说:“老师,这杏可甜了。”
他问哪来的,男生说自己家树上摘的!他去过男生家,他家里只有很小一块地,家徒四壁,哪里有一棵果树?
他盯着男生的目光,又问了一句:“哪来的?”
男生低下头:“我在别人家树上摘的。”已然是哭腔。
他的火一下子冲上头顶,他说:“我都白教你们了,怎么能偷东西?”
男生用很小很小的声音说:“吃了杏,你就不会想走了吧?”
他的火气变成了一汪水,很清很柔。某一天他买来两瓶维生素片放在班级里,他说这里春天吃不到水果,人会缺维生素……这孩子以为是因为吃不到水果他才走的吧?
整整一夜他都没睡着,翻来覆去。这一年,他跟他的娃儿们在一起,那些单纯的快乐是他不曾有过的。这样的日子为什么不可以一直过下去呢?第二天一早,他去加签了一年。
一年很快又过去了,他真的舍不得那些脸被晒得黑黑的孩子,他也舍不得那些喊他老师喊他去家里吃饭的乡亲们,他决定永远地留下来。他跟孩子们说这些时,孩子们都哭了,他也哭了。
陪着他哭的,还有一位姑娘。一年后,他们结了婚,再一年,他们有了个可爱的大胖娃。
那年高中同学聚会,他回去了。见到那些穿名牌的同学朋友,他们高谈阔论,谁挣得钱多,谁挣得钱少。他坐在一边,等大家都问他这些年过得怎么样时,他才很自豪地说起他的那些娃,说起男生送来的很甜的杏,男生从来没尝过那杏,那杏很苦很酸,不过他当宝贝似的全吃了。还有,家长们总是送他荞麦面、糜子面……“还真吃不惯!”他呵呵地笑,末了加上一句,“我们那的人都很讲感情。”
那次聚会之后,很多同学去了他教学的小镇,他给他们做家长送的荞麦面鱼儿,他们有些羡慕他,又有些疑惑:“你怎么就把城市的灯红酒绿都舍了呢?”
他望着窗外的一棵杨树想了会儿,说的还是那句话:“我们这的人都很讲感情。”
幸福的感觉像潮水一样蔓延过我的全身。从十七岁生日的那个晚上起,一直没有放过我的痛苦和遗憾,在这一刻全部释然。
A
我不知道别人是怎样,不过我大概是在十四岁的时候,就开始幻想自己的“第一次”了。我幻想那应该是一个红色的朦胧的夜晚,到处都洋溢着新鲜的、干净的、蠢蠢欲动的气息,我要穿着层层叠叠的白纱的睡衣,我的爱人,温柔又急不可耐地解开它们,一层又一层,像在剥开一个诱人的果实,直到我丰美的身体完全呈现在他眼前。他眼里的迷恋几乎可以将我灌醉,他激动的手指滑过我的每一寸肌肤,像击打在琴键上,每一下都有颤栗的甜美的回声……至于接下来要怎样,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知道:一个好女孩子,一个完美的“第一次”,那是会流血的。我想像我的血印在白色的床单上,像一朵梅花,我的爱人看着它们感动得流下泪来,然后亲吻着我,对我说:“宝贝,你真好!”
十四岁的那些无眠的夜里,因为这幻想,似乎空气也是甜的。我将手放在我坚挺而小巧的乳房上,用力握住它们,充满期待又有些悲观地想:如果这只手是一个男人的,我会是什么感觉?我要等多久,才可以等到那样一个夜晚?或许,还没有等到,我就已经死了……
我没有想到,我真正的“第一次”很快就来了,而且来得猝不及防,和我的幻想完全没有相似之处——
那一天,是我十七岁的生日,我和一大帮同学去了KTV庆祝。白峰不请自来,他是高我两级的学长,几乎全校的人都知道他喜欢我,但我很清楚自己并不喜欢他,我觉得他太肤浅,完全不是我心仪的类型。不过对于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来说,有人喜欢总是件值得骄傲的事。所以那天白峰捧着那么大一束玫瑰花前来,我还是觉得很有面子。
我们在一起喝酒、唱歌、打闹,最后大家都倦了,在包间里躺得东倒西歪。白峰拉起我,说:“苏黎,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他将我带进了另一个包间,里面没有人,他就那样突然地抱住了我,沾着酒气的嘴唇不由分说地压了上来。我知道我应该将他推开的,可是他的手已经伸进了我的内衣,那是我的身体第一次和异性之手相遇,就像是深锁的欲望之门被魔棒开启,所有沉睡的欲望在一瞬间被唤醒——尽管我的心里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情愿,可是我的身体还是兀自在这欲望中沉迷下去……那间包间的灯光是昏黄而暧昧的,沙发的靠垫上沾满了污秽的痕迹,这一切让我至今想起那个夜晚,都有一种不洁的想吐的感觉。
我没想到会有那么疼,那种尖锐的疼痛,使我一再忍不住叫出声来:“怎么这么疼啊?”白峰拼命地按住我,说:“忍一下,忍一下就好了。”他还贴在我的耳边喘着粗气说,“这更说明你是一个处女呢!”他进入我身体的一瞬间,我紧紧抓住沙发的靠垫,脑子里一片空白。他很快就结束了,从我身体上下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察看那块被我们垫在身下的沙发布。“哎,你怎么没有流血呀?”他惊异地,带着显而易见的失望,连问了两次。我也惊异着,无法决定自己脸上的表情——如果我(委)屈,他会不会认为我心虚?如果我装作不在意,他会不会认为我原本就是这样轻浮?然而在惊异之余,更深的是我的失落、沮丧还有绝望——我不知道一切怎么会是这样?轻轻率率地到来又潦潦草草地结束。我的喉咙里堵着,想哭,却哭不出来。
我起身沉默地穿好衣服,没有向任何人告别,我只想回家。我站在家里的浴室中,将水龙头开到最大,仰起脸,温热的水包裹住我的身体,像一个安全的怀抱。我的泪水终于掉了下来,我蹲下身子,紧紧缩成一团,捂着脸,哭了……我想,我打碎的,是我这辈子都无法弥补的了。
我想了好几天,也想不出因为什么原因我没有流血。终于,在一个家里人都外出的晚上,我拨通了电台的性爱节目热线。接电话的是一位中年妇女,很职业性的亲切掩饰着内心的不耐烦,听我结结巴巴地将自己的疑虑说完,她说:“很多原因都会造成处女膜破裂的啊,比如激烈的运动,比如意外的受伤,很常见的事儿,没有流血并不代表你不是处女。”我想不出来我过去做过什么激烈的运动或者受到过什么意外的伤害,不过思前想后我还是决定给白峰写封信,非常含蓄地将中年妇女告诉给我的话转述给他。我倒没有和他再续前缘的意思,从一开始我就不喜欢他。不过,我不喜欢被人误解。白峰给我回了一封信,大意是即使你真的不是处女,我也不会介意的。这句话彻底惹恼了我——什么叫即使你真的不是处女?我本来就是!我将那封信撕得粉碎,从此和白峰形同陌路。
B
那以后,一直到考上大学,我埋头书本,远离异性。只是,在那些无眠的夜里,我还是会想起曾经的幻想,深深的痛苦和遗憾席卷而来令我难以自拔。那在我幻想中庄严、圣洁、充满仪式感的“第一次”啊,我悲哀地想:这一生,我都没有资格体验到了。甚至有时候我会厌恶起自己,常常独自站在镜子前用最恶毒的语言辱骂自己:“你是个不干净的女孩!没有男人会真正爱上你的!你别装了!”似乎骂得越厉害我的心里才会好受一些,像一个自虐狂。
知道有“处女膜修复”这个手术时,我已经读大三了,并且已经有了一个男友。我们感情不错,有过很多次的亲密接触,但每每到最后关头,我总是拒绝了。我不知道我在害怕着什么——男友是一个很开明、开放的人,我相信他不会介意自己的女友是不是处女,或许我害怕的只是自己再也承受不起一次幻想的破灭。我想给自己圆一个梦,一个十四岁时就有的梦。
那家私立医院的广告登在一本杂志上,我装作不经意地翻着。宿舍里的都在,我的心跳得厉害,似乎她们都已窥探了我的秘密。“处女膜修复”被写在“药物流产”和“阴道紧缩术”之间,可是我一眼就看见了,随即掠上心头的是由衷的狂喜——竟然有这样一种手术,我怎么不知道啊!
我在一个周末,戴着一副大墨镜去了那家医院。接待我的是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头儿,他向我详细介绍了这个手术的过程,并且没忘记告诉我:“我们做这种手术是不留档案的。”可是我还是害怕起来,从小我就害怕医院,一想到要打麻醉,要在那么隐秘的地方缝针,要防止术后感染,我怕得不行。而且,我要独自一人面对那冰冷的手术台,没有人可以商量没有人帮我。平生第一次,我感到是那样的孤立无助。
做检查的时候我的思想还在激烈地斗争着——我在心里一遍遍大声鼓励着自己:你必须做这个手术,一定不能错过这个机会!这也许是你仅有的机会了!可是在内心深处,有一个小声音传来,越来越大:万一,麻醉失败了怎么办?万一手术不成功怎么办?万一手术感染造成后遗症怎么办……检查结束时,大夫告诉我因为我有阴道炎,暂时还不能做处女膜修复手术,“我给你开些药吧,你拿回去吃,等阴道炎治好
所谓婚姻,就是彼此拔掉身上的刺能够依偎在一起。
爱情则没有这回事。陷在热恋中的男女身上都是没有刺的,或者说,都是把那些刺隐藏了的。更甚者,彼此是互爱对方身上那些刺的。所以从古至今,爱情的力量通常都比婚姻大。恋爱的时候,即使再怎么如胶似漆,那也是两个个体在“运动”;结婚了,成为一家人了,左手摸右手了,那些隐藏在人性深处、与生俱来的“刺”便直愣愣地竖了起来。
真正的婚姻生活是从“撕破脸皮”的那一天开始的,之前的日子顶多算过家家。我们经常说“成*人”这个词,而且还将结婚作为成*人的一个标志,其实如同“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一样。结婚时我们未必也懂得婚姻。只有经历过婚姻的历练,一个人才能真正成熟起来,虽然为成熟付出的代价总是很昂贵。从第一次产生不耐烦的心理开始,从坚定“谁也没有拳改变我”的“信念”诞生的那天起,属于婚姻的战争才刚刚开始,这个时候“爱”成为一个砝码,一个互相进攻的武器,一种拔刺工具……
结婚七年是没有必要谈情说爱的——如果以传统的“七年之痒”为标准的话,这七年是爱情寂静的“坟墓期”,却是争夺家庭话语拳的“激战期”,想讨论婚姻内有没有爱情这个话题,那么好,过七年之后再来,在爱情快餐化的今天,给婚姻打个折,起码要过三年之后再来。坚持不下来的纷纷成了逃兵,坚持下来的则成了英雄。能造就一段婚姻佳话,也是配得上“英雄”这个称谓的。但正如每个英雄的身上都伤痕累累一样,拨开完美婚姻那袭华丽的外衣,里面同样千疮百孔。
婚内之爱是一种软暴力。那是在双方筋疲力尽、互相妥协之后仍然存在的一种敌视与敏感,那是一种彼此排斥又互相依赖的无奈的幸福。在经过时间的考验之后,你明白世界上不可能再有如此了解你且可以容忍你的人了,即使有的话你也会没有勇气去寻找,因为那意味着还要从头开始重新历练,这种历练的可怕程度甚至足以抵挡外界的诱人。你听说过那个关在笼子里的猴子的实验吗?如果笼子的左边通了电源,那么猴子在经过几次尝试遭到打击之后。便会老老实实、永永远远呆在笼子的右边,不敢越雷池一步。很多婚内人都是那只习惯了呆在右边的猴子。
为了和平相处,为了营造温馨的环境,不让那颗已经被残酷生活折磨得脆弱不堪的心再添上一笔来自内部的伤害,许多人开始学会妥协、忍让,甚至曲意逢迎、息事宁人。两个人成了光着身子的刺猬,可以放心地拥抱在一起,只是偶尔还会如惊弓之鸟,惶然而仓促地跳开,在意识到没有危险的时候,再默默地靠近。你掌握了对方的致命伤,但再也不忍下手,对方痛苦的样子,让你再也无胜利的快感而言,而是让你从内心深处生出怜悯之意——这就是爱了。
这种爱弥足珍贵。
我甚至想不出非亲情之外能比这种爱更真实的爱了。也许男女的婚姻关系注入了亲情的因素之后才会变得无比坚固。它常常让我想起那个名叫“白头偕老”的典故绝非传说。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差距太大了,大到“一个来自火星,一个来自金星”,但如果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能够放弃自己所在的“星球”的立场,建立共有“星球”大家能够遵守的新秩序,这又何尝不是天下男女借鉴模仿的对象。现代婚姻温情的一面渐渐地少了,是因为残忍的一面在渐渐扩大。随着对伴侣选择拳和放弃拳得到更为自由的使用,那些曾经互相伤害过,如今却重新建立永恒契约的人,我认为他们之间的爱。不亚于少男少女的初恋。
16岁那年,他在台北市成渊高中读高二。在那个紫罗兰花开的季节里,他有了自己的初恋。
他与她是在网上认识的,她的头像是一束紫罗兰。当那束盛开的紫罗兰跳入他的视线的时候,他就被那种高雅淡定的气质折服了。他加了她,她与他成为好友。他说:“我爱紫罗兰!”她说:“我也是!”
他与她年纪相仿,并且在同一所学校,同一座学校。一次,她因病一周没有上网,他的心里就像丢了魂儿似的。他一遍又一遍地在她的QQ上留言。等到她出现的时候,他的留言已经达到了百余次。她惊讶地问:“你为什么这么在乎我?”他说:“因为我已经爱上了你!”
他决定与她约会。他们约会的地点定在她的家里。她说:“我家的紫罗兰开花了,你过来看看吧!”他说:“好!”这是他第一次与女孩儿约会,他既兴奋又忐忑不安。以至于到了她的家门口,犹豫了好长时间,他才用颤抖的手按响了她家的门铃。
门打开了,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紫色的裙子,明亮的双眸,微卷的长发。她比他想象的还要美,简直就是一朵盛开的紫罗兰。她微笑着把他请进了自己的家。家中就她一个人。他们完全可以做他们喜爱的一切。
他们一起唱歌,一起聊天,一起欣赏阳台上那些盛开的紫罗兰。他说:“没想到!”她说:“我也没想到!”他问:“你没有想到什么?”她的脸红了。她说:“我没有想到你竟然这么帅!”他说:“我也没有想到你这么漂亮,就像一朵紫罗兰!”那一刻,他不说话了,她也不说话了。他们彼此听到了对方心跳的声音。
从此,他一直被一种幸福包围着。他觉得世界上的一切都变得那么明媚,那么阳光,那么蓬勃向上!他与她接连约会了几次,可是,她并没有像其他热恋中的女孩子那样热烈。她总是若隐若离,就像一朵紫罗兰,高傲,冷漠,矜持。这让他心乱如麻。
这天,她过生日。他是学生,没有钱。可是,他还是拿出了所有的积蓄,为她买了一只玉镯。下午放学,他带着那只玉镯来到了她家门口。他不敢贸然走进她的家里。因为,他担心会被她的父母轰出来。他站在她家楼下,一遍一遍地给她打电话。可是,她不接他的电话。他只好站在楼下,这一等,就是一夜。天亮时,他含泪离开了她的家。
又是一个紫罗兰花开的季节。他担心的事情终于来临了。她打来电话,对他说:“我们分手吧!”他说:“为什么?”她说:“不为什么!”他求她,希望见最后一面。她同意了。那是一个周末的上午,他与她又在她家的阳台上见面了。阳台上的紫罗兰,正开着紫色的娇艳的花。
他不说话,她也不说话。他们沉默了好长时间,他终于开了口。他说:“你能不能最后再说一次我爱你!”她犹豫了一会儿,低声说:“我爱你!”他流了泪,她也流了泪!他含着眼泪快步离开了阳台,离开了她的家,也离开了她。
紫罗兰,紫罗兰。初恋就是一朵紫罗兰。虽然,它并不热烈,不过,那份情,那份痛,却永远是人生中最美最纯洁的花儿!
去年夏天,我在江苏无锡住过一段时间。我的房东是个三十几岁的女人,有着江南女人的娇美韵味,只是眉宇间隐隐有一股哀怨。女人的丈夫在不远的市场上开了一家鲜鱼店铺,却不经常回来。
那天早上,我正要出去,女人走了进来,她声音低低地说:“先生,拜托你一件事好吗?”我说:“可以。”女人递给我1000块钱,让我去男人的店铺里买一百条鱼,然后全部放到市场东侧的池塘里。我惊愕地问:“你为什么要把鱼放生?”女人摇摇头,叹息一声没说话。
一路上,我的脑子里充满了疑问:“女人为什么要买这么多鱼?为什么买丈夫的鱼?买就买了吧,又为什么把鱼放回池塘里?难道她是个信佛的人?”从旅馆到市场,只有几公里的路程,走着走着,我突然想:“是不是她和男人之间发生了情感上的问题?”
来到市场后,我很快就找到了她的男人,因为那条街上,卖鱼的并不多。
男人四十来岁,个头不高,正站在街道边,招揽着生意。我看看他池里的鱼,差不多也就百十条,便说:“师傅,你的鱼我全要了。”男人以为听错了,忙问:“你刚才说要多少?”我笑着说:“全要了。”男人顿时抓住我的手,高兴得语无伦次。
我拦了一辆出租车,借用了男人的鱼盆,将鱼全装上车,然后按照女人的意思,将鱼放生。
回到旅馆,从窗口望去,我看到男人已经回来了,他正和女人坐在楼上,两人的笑声不时地传出来。看样子,他们不像是闹了什么别扭。
几天后的一个早上,女人又来了,她的脸上仍然浮着一层哀怨。女人又给了我1000块钱,托我再去买一百条鱼,放进附近的池塘里。我忍不住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女人想了想说:“既然你心中有疑问,我就告诉你吧。”原来,男人曾经发过誓,如果一天卖不了一百条鱼,就不回来。不过在那个市场上,一天能卖几十条鱼就不错了。男人不常回来,女人觉得日子过得一点意思也没有,所以就想出了这个主意。
我说:“你这样做,损失是不是太多了?”为了让男人回家,你等于扔了1000块钱。女人说,那个池塘是男人的,把鱼放了回去,不能算损失。我想了想说:“他怎么能这样,为了多卖几条鱼,就不顾家了?”女人说:“这不能怪他,因为他这样做,也是为我好,因为当初刚结婚时,我天天唠叨他,嫌他赚钱少,那时,他吊儿郎当,一天卖不了十几条鱼就回来,我对他说:‘照你这样子,什么时候才能过上富裕的生活?’后来,他便给自己定下了目标,一天卖不了一百条鱼就不回来。”
我总算明白了,于是揣好钱,又去了男人的店铺。
我到的时候,男人正站在路边,扯着嗓子叫卖,火辣辣的阳光照下来,男人黝黑的脸上满是汗水。
我掏出钱递给他,说:“师傅,我要一百条。”男人惊喜地说:“你真是我的上帝。”我没有多说,拦了一辆出租车,装好鱼,来到附近的池塘,将鱼又全放了下去。刚要返回,突然发现男人站在身后。男人愣愣地看着我,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见事已至此,也不隐瞒,就将女人的心思说了出来。男人听后,沉默了半晌,然后握着我的手,说:“谢谢。”说完,男人便走了。
从那以后,幸福写满了女人的脸。因为男人一到傍晚就回来,陪女人去散步,有时白天也会抽出时间,陪女人看时装展、逛超市、K歌。
这样一来,虽然他们的收入少了,不过,快乐却多了。
假如你是一个没有魅力的女人,你的忠诚就一钱不值。
女人爱上男人,就会想到嫁给他;如果她是好女人,婚后就会一心扑在这个男人身上;如果她运气够好,她所能得到的最好的礼物就是“白头偕老”。不过大部分女人运气并没有那么好,而且即便运气好的这部分女人,在最终得到这份名叫“白头偕老”的礼物之前,也会经历种种挣扎和伤害。她们中的许多人都曾经有过类似疑惑:为什么恩爱多年的丈夫突然不爱回家?这个时候,就会有“过来人”劝她们忍——男人就这样,他转一圈最后还会回到你这里来的。 最初,伤心的女人一定不肯接受:为什么要等他转一圈?天下男人那么多!
确实如此,天下男人那么多,但天下女人也不少啊。她们不久就会知道,数年的婚姻生活,已经使她们退化为“圈养动物”,一个好男人放在她们面前,她们都不知道怎么争取,更何况还要和同类竞争!
看过一条新闻,一只叫“祥祥”的大熊猫,被放归自然,不到一年就死了。“祥祥”是从上百只圈养大熊猫中选出来的佼佼者,年轻,健壮,反应快,学习能力强,通过3年野化训练,体重由62公斤增加到80公斤,高于同龄野生大熊猫。不过,两次放到野外,两次因争夺食物和领地而被野生大熊猫打败,第一次被打得鼻青脸肿伤痕累累,第二次失足摔死。
很多婚姻中的女人,如同大熊猫祥祥,习惯了安逸稳定被人照顾,一旦遭遇对手,既不懂得攻击也不善于防御——结果往往死得很难看。很多人会说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如果那个男人不爱你了,就离开他吧。但问题在于,离开一个男人容易,难的是如何重新开始——对于圈养的熊猫回归自然尚且那么困难,更何况是女人呢?除非这个女人本来就心眼活泛。
一个已婚女人告诉我,她从来不拒绝其他男人对自己的好感。因为这种好感会使她心情好,而一个女人如果心情好,脸上就会显得自信滋润光彩照人,而这种自信滋润光彩照人会使她比那些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整天洗衣做饭带孩子的女人要有魅力得多。
我问她,难道不怕先生有想法吗?
她说第一她不是所有事情都让先生知道的那种女人,女人如果在丈夫面前完全没有秘密,那么丈夫对她也就没有了兴趣,第二不怕男人对你有想法,怕的是他对你没想法;第三,假如你是一个没有魅力的女人,你的忠诚就一钱不值,而假如那么多人喜欢你,而你却只忠诚他,他反倒会觉得倍有面子,男人就是这么一种动物。
她对我说,她的姨妈为姨父做了一辈子饭洗了一辈子衣服,但姨父却在外面有别的女人。姨妈该做饭做饭该洗衣服洗衣服,多一句都不问,她为姨妈打抱不平,她母亲告诉她:假如姨妈能有更好的选择,为什么要忍?一个在家做了十几年饭洗了十几年衣服的女人,你让她离婚,跟把你养了好多年的宠物放归自然有什么区别?
那一刻,她恍然大悟——即便结婚,即便有一个男人很爱很爱自己,自己也很爱很爱他,但那也只是一个男人而已,她不能为了一个男人,为了一份安逸的生活,就把自己退化成圈养动物——为什么有的女人敢跟你抢男人,因为她觉得她抢得过你;为什么有的男人舍得让你难过,因为他知道你离不开他!而他们为什么这么嚣张?因为你是圈养的,而他们是野生的,你不是对手!
婚外情总是在不经意间产生,却也被不经意的感动化解。
对那个名叫晓萌的女孩,他几乎是一见钟情。女孩长得漂亮,皮肤白皙,身材高挑。如果单纯从外貌上看,他和她是很般配的。他长得身材高大,气宇轩昂。但晓萌看不上他,原因简单得很,他在一家效益一般的企业工作,出身工人家庭。虽然她在机关只是一名工勤人员,父母也都是退休工人。但她认为自己的条件还是高于他的,现在的女孩哪有找和自己条件相同甚至比自己条件更差的男朋友啊!
他和晓萌相识在市里组.织的一次正*府网站建设培训会上。他和她都代表各自的单位参加了这次培训。他和她座位相邻,在相互的交流、学习中,彼此产生了好感,相互注视的目光中蕴含着外人捉摸不透的默契与心照不宣。
他一度以为这是上天赐给他的爱情。但他的好梦难以长久,在培训即将结束主办方发放的联谊通讯录上,她知道了他的工作单位。刹那间,变色龙一般与他疏远了起来。
他苦恼至极!
但他不甘心失去她。他执拗地认为,既然上天安排她与他相识,就一定不会让她走出自己的视线。他到她的单位找她,她的态度冷冰冰的。他喋喋不休地向她表白自己的远大志向,只为挽回可怜的爱情。她决绝地说,我们不适合,真的!未来谁也捉摸不透,我只看眼前。他不认为这是女孩的真心话,只认为她是在考验他。
情人节那天,他把一个月的工资全部拿出来,到花店为她买了一大捧玫瑰,并(委)托花店的人送到她的单位,玫瑰花里夹着写给她的情书。
忐忑不安中,他想象着她收到玫瑰时的表情。
中午下班时,他和同事们说笑着走出单位。没想到竟看到晓萌正站在单位的门口。没等他开口,她把装在黑色塑料袋里的玫瑰花还给了他,然后转身离去。
看到玫瑰花中撕碎的纸屑,他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不久,晓萌就嫁给市里一家单位带领的儿子。遭此打击,他对爱情彻底失去了信心,加上单位的经营状况每况愈下。已近30岁的他依旧是单身,他的婚姻问题令全家都感到头疼。
眼看着同龄人纷纷结婚生子,家庭、社会的压力,让他不堪重负。随便找一个人结婚算了吧!他想。不久,在亲友的牵线搭桥下,他和一个长相普通同样是大龄青年的企业女工见面了。相识了不到两个月,见了没有三次面,就匆匆与她结婚了。
他承认,他对妻子没有一点爱情的感觉。他相信,结婚前如果与她相处时间过长,他肯定就不会和她结婚。与其在过程中折磨自己,不如尽快进入角色。
人家是结婚前睁大双眼,结婚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自己是婚前婚后都双眼紧闭啊!大不了以后过不下去再离婚。他想。
实际上,婚后生活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糟。单身时的压力骤然全无,生活一下子变得简单而又轻松。妻子是个吃苦耐劳的人,处处迁就着他,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
一年后,妻子为他生了一个可爱的儿子。怀抱着儿子,他的眼里涌起了苦尽甘来的幸福泪水。
儿子出生不久,市里组.织了一次国家公务员考试。在妻子的鼓励下,他报名参加了。在选报单位的时候,看到招考单位中有晓萌所在的单位,鬼使神差般他就选择了那个单位。
他是有实力的,大学毕业后,由于分配到的这家企业不景气。他一直没有放弃学习,期待着改变命运的机会。丰富的知识储备,让他顺利通过了笔试、面试。最终成为一名令人羡慕的国家公务员。
由于他进入的这个单位人员老化严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年轻人非常少。加上他聪明能干,肯吃苦。三年后,他就被任命为一个部门的负责人。半年后,单位内部人员调整,晓萌被调入他的部门,成为了他手下的一个兵。
在他初进这个单位的时候,他和晓萌都刻意回避着对方。从同事们的口中他知道,晓萌和她那个纨绔子弟的丈夫感情不好,结婚不久就离婚了。当时他恶毒地想:真是报应啊!
现在同在一个部门,又是上下级关系,他觉得自己应该大度一些,尽管以前自己恨过她。但也正是过去她的无情与势利,造就了今天的他。或许我还应该感谢她呢!他甚至这样想。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
他和晓萌开始有了工作上的对话,确切地说,这样的对话是他说她听。她不敢看他的眼睛,只是安静地听他安排工作,然后去很认真地完成。看着她孤单的身影,他的怜爱之情顿生,以往对她的怨恨刹那间烟消云散。
工作上,他对晓萌的照顾,虽然在外人看来不露痕迹,但她是感觉得到的,因此再看他的眼神里有了感激和柔情。
在一次部门同事聚餐上,下属们轮流向他敬酒,喝得面红耳赤的他来者不拒,在他再次举杯的时候,与他相邻而坐的晓萌突然在桌下捉住了他的手,柔声说,你不能再喝了!这是几年来,她第一次主动与他说话,她温柔的小手,含羞的面庞,充满温情的话语,在他的心中再次掀起了波澜。
从餐馆里出来,他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送晓萌回家。结果是她送他回的家。一路上.更多的时间,她都在搀扶着他。她的长发拂在他的脸上,弥漫的好闻的洗发水味让他意乱情迷。甚至借着酒劲亲吻了一下她白皙的面庞。她并没有躲闪,娇嗔了一句,你是有妻子的人,可别胡来啊!他听出了晓萌话语中的弦外之音。酒精刺激得他不由得胡思乱想:自己的妻子和晓萌真的不能相提并论,无论是身材、长相和气质都相差甚远。以他现在的条件再追求晓萌,她应该是不会拒绝的。离婚,他感觉有点对不起妻子,更放心不下年幼的儿子。不离婚,晓萌是决不会接受他的。他陷入了迷惘中……
半个月后的一天,恰是他35岁的生日。妻子一大早就嘱咐他晚上早点回家,为他过生日。
临下晚班时,晓萌突然递过来一张纸条:晚上到我家来好吗?我请你吃饭!晓萌的大胆举动让他心潮澎湃:难道她也知道今天是自己的生日吗?很可能今天晚上晓萌就属于他了……
他拨通了妻子的手机,告诉她今晚单位要加班,要晚一点回去。不等妻子说话他就匆忙挂断了电话。
他精神抖擞地跑到花店,打算为晓萌挑一束玫瑰。刚进入花店突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是妻子,她正领着他们的儿子在挑选玫瑰花。他赶忙躲到一个花架后。听到妻子在和儿子说话:“我们一起为爸爸挑几朵玫瑰花好吗?”儿子奶声奶气地说:“电视上都是男孩给女孩送花,爸爸怎么从来没有送过花给你呢?”妻子说:“今天是爸爸的生日,他每天工作这么辛苦,今天晚上还要加班……”
听到这里,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眼泪禁不住流了出来,露珠一样落在身边的玫瑰花瓣上……手机响了,是晓萌的电话。他没有接,并迅速关掉了手机。
他决定,在今天晚上买一束最大最好的玫瑰花送给自己的妻子。
1
其实,围城中的爱情并不是最安全的,爱情行走着,难免有伤痕。只是要看围城中的两个人是否是疗伤高手。古梅说她和林杰的婚姻被爱情咬了一口,却正是为他们的爱情疗伤!刚刚从那场致命的疾病中康复过来的林杰含情脉脉地看着她,那温情的目光中有爱怜、有感激,还有信赖和誓言!
古梅和林杰是同事,怎么看也不像是有故事的那种。古梅不小了,初恋男友是同学,古梅喜欢那个高高大大的写诗的男同学牵着自己的手,从小城的街道上缓缓走过。誓言的余温还未散去,男同学考上了一所向往已久的学校,一去杳无音信。据说,他毕业后如愿以偿地留在了城市里,还娶了个有背景的当地女子。从此,古梅心如死灰,对所有男人冷若冰霜,拒绝所有的追求者。
直到那天,古梅正在银行里挥汗如雨地收款,电话响了。古梅接了电话就傻了,电话是邻居打来的,爷爷在门口昏倒了,给大家帮着抬去医院了,让她赶紧过去。坐在对面的林杰拉起只顾着流眼泪的古梅:“快走!”古梅踉跄地随他上了他的摩托车。
古梅从小就跟着爷爷奶奶生活。患高血压、心脏病的爷爷近年常常突然发病昏倒,医生说是脑梗塞,抢救不及时,说不定就过去了。可是,自己不在家,爷爷上衣口袋里准备的抢救药物别人不知道怎么办?当古梅胆战心惊地高一脚低一脚地跑人病房时,爷爷已经清醒过来了,看她进来,想坐起来,却“哇”地呕吐起来。长舒口气软在门边的古梅还没动,跟着进来的林杰已经端起床下的卫生盆接住爷爷不停呕吐的污物,然后去卫生间冲洗干净。爷爷好转后,林杰又背爷爷回家。古梅站在低矮的门框边,看着阴暗的屋子里林杰忙进忙出的身影,感觉这才像是个完整的家。
于是,和林杰结婚好像是顺水推舟的事情,尽管婚后的生活是琐碎的,但也宁静平和。林杰是个善良的男人,毫无怨言地陪古梅为爷爷奶奶送终,和古梅一起照顾刚刚出生的儿子。十年的婚姻,好像只是为了应付生存,也像一支风格沉闷的乐曲,似乎在没完没了地重复演奏。说是夫妻,也许更像是整日与柴米油盐打交道的饮食男女。古梅觉得他们之间像一潭死水,寂寥、困顿,谁也不想撩起一丝波澜。
2
有一天,初恋的男同学离婚了,回小城找古梅。古梅发现爱情也许就是这样,有九个人会给你带来快乐,第十个人给你带来痛苦,可你还是会选择后者。特别当男同学在同学聚会上,借着酒劲肆无忌惮地对古梅说:“古梅,我只爱过你一个。”古梅发现,原来自己好像也只爱过他一个。也许林杰是爱过自己的,不过,他从来没有说过爱,不懂生活情趣,感情粗糙。为了林杰忘了情人节、结婚纪念日,古梅常与他闹别扭,发生口角,维系婚姻的只有儿子吧。林杰每天下班除了看新闻、球赛,就是围着灶台乐滋滋地为儿子做饭,什么爱好也没有。上床总是头挨上枕头就睡着了,古梅有时候想说点什么,狠狠地掐他的腿,他也不生气,含糊地应几声,气得她转过身不想再说话。
当林杰发现古梅和男同学私下见面的事,两人大吵了一场。那个夜晚,林杰去酒吧喝了很多酒,回来的时候,独自睡在书房里。路过客厅的时候,他醉醺醺地对古梅喊:“好!成全你们。离婚!”
早晨,一直早起为儿子准备早餐的林杰居然破天荒地没有起床。当古梅发现的时候,林杰已经不醒人事了。送到医院里,说是中风。林杰才三十多岁!医生说是由于劳累过度,再加上精神上受了刺激还喝了大量的酒……
3
古梅看到一向乐呵呵的林杰躺在病床上人事不醒,发誓就算倾家荡产也要全力抢救林杰。那条从家到医院的路,过去一直是林杰在走,背着爷爷奶奶,后来是生病两年的儿子。现在,只有古梅一个人来回走了。古梅在这一年突然苍老下去,向来注重外表的她常常发丝凌乱,奔走于家和医院之间,照顾林杰和上学的儿子。林杰的命是保住了,可是不会说完整的话,眉眼歪斜,不能走路,智力相当于几岁的孩子。医生说恢复得如何只能看病情地发展了。
古梅和儿子于是一起教林杰说话,叫每个人的名字,从一个个简单的字开始,数着123……林杰憨厚的脸上挂着天真的笑容,跟着念:“古-梅,林-为-为”像个幼童,仿佛在喊陌生人的名字,意识也是时而清楚时而模糊。
情人节这天,天气不错。古梅用轮椅推着林杰上街,街上很热闹,到处洋溢着浪漫气氛。古梅低头看林杰含糊地喃喃着,因为好久没出门了,他似乎很兴奋,歪斜的口角,流下涎水来。古梅赶紧侧身挡住林杰,在阴影里用手帕擦他的嘴巴,躲开路人怜悯的目光。手机短消息叮咚响起来。古梅点开一看,是男同学发来的:今晚能和我在金华酒店共度情人节的夜晚吗?
回来的路上,古梅仿佛感觉到一丝初恋时才有的忐忑、兴奋和不安。晚上,她给林杰喂好饭,给他坐的轮椅上垫上靠背,嘱咐儿子要是自己回来晚了,就扶爸爸上床。古梅打点好后化了淡妆,犹豫着背起坤包,从林杰身边走过时放轻了脚步,没有看他。“扑”的一声,林杰抱在怀里的热水袋滚到地上,古梅站住了,回过头看见林杰正艰难地歪下身体,伸出右手试图去够那只热水袋。那只原本强健的手现在有些战抖,那双曾经宽厚的手,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枯瘦,手背上几乎没有肉了。
古梅转过身走回来了,眼泪忽然流下来,她看到那双枯瘦的手背上的齿痕,是自己留下的。生儿子的时候,古梅在产床上疼得撕心裂肺,面色苍白的林杰手足无措地伸出自己的手放在她的嘴边,说:“疼了,咬我!”古梅毫不犹豫地咬住了林杰的手。在响亮的啼哭声中,儿子平安出生。事后,古梅埋怨林杰怎么那么傻。林杰笑着说:“人家说爱得深才咬得深,这是让我记牢你呀。”
男同学第二天就离开了小城,问古梅为什么失约。古梅发了条短信给他:一闪既逝的电光石火,永远不能成为生命里的山河月明!古梅突然明白了,同一个变心的男人在一起,只是在品尝一段变质的爱情而已,没有清新的味道。
有人说得好,夫妻俩过日子就像筷子,谁也离不开谁,什么苦都能一起尝。彼此厌倦的时候,心中仍然有爱,虽然有时候感觉已经无法携手走日复一日的平淡日子了。可是,你还是能在最后的时刻坚持下来。也许,生活都是有伤口的,只是要看被谁咬下的那一口,是否心甘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