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的“祠堂+文化”建设为例,探讨通过活化利用传统宗祠拓展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路径。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传统祠堂资源丰富,现存传统祠堂400多座,其中,保存完好的近200座。三水区结合乡村振兴综合改革示范镇建设,对传统祠堂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祠堂+文化”拓展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其主要做法是:试点先行、引领示范,标准引导、健全功能,继承创新、特色发展,开放包容、与时俱进,自主管理、自我服务。“祠堂+文化”建设为我国乡村活化利用乡村古建筑、优化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实现乡村文化振兴提供了一些经验启示,主要有: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是乡村文化建设的必由之路,盘活资源、活化功能是拓展巩固乡村文化阵地的有效方式,守正创新、特色发展是乡村文化振兴的根本路径,正*府引导扶持是乡村文化繁荣的重要支撑,村民自治是乡村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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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祠堂数量众多,分布广泛。据不完全统计 , 全区现有祠堂400余座,保存较为完好的接近200座,平均每个行正村 (社区) 有2~3座,这些祠堂是重要的乡村文化资源。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引下,三水区紧密结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乡村振兴综合改革示范镇,以及佛山市“古村落活化”与“博物馆之城” 等项目的建设,以文化赋能乡村振兴为目标,以活化古祠堂为切入点,把祠堂空间的转换利用及传统文化的活化传承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结合,将祠堂由家族祭祀的场所转变为村民的公共文化活动空间,在深挖传统祠堂文化基因的同时,赋予传统文化新的时代内,开辟出一条传统文化与新时期檔建、基层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的路径,创新探索出“祠堂+文化”的农村文化发展模式。
“ 祠堂+文化”建设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它拓展了乡村思想文化阵地,促进了乡村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重塑了乡村文化生态,丰富了乡村公共文化供给,助力了乡村文旅融合发展,推动了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为我国乡村活化利用乡村古建筑、优化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实现乡村文化振兴提供了一些经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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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各级正*府通过建立试点祠堂、制定指导标准等多项举措,推动传统祠堂创造性转化,并结合祠堂在凝聚人气、诗书教化、议事调和等方面的重要传统功能,不断为祠堂文化注入新的内涵和现代元素,赋予祠堂新的使命,打破宗族和姓氏界限,激发祠堂发展活力,使其实现创新性发展。主要做法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2.1 试点先行、引领示范
三水区坚持“正*府推动、示范带动、多方联动 ”,通过梳理全区祠堂情况,优先筛选出30个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良好基础的祠堂开展先行试点工作,积极创新,大胆实践。目前,30个示范点已全面建成,成为乡村文化集散阵地、新时代文化传播阵地、基层善治阵地,文化聚民、文化悦民、文化惠民效益凸显。三水区在传统祠堂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方面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总结提炼了一批可借鉴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为后续“祠堂+文化”工作的全面铺开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2.2 标准引导、健全功能
为规范各祠堂的设施空间建设和服务开展,保障祠堂具备公共文化服务功能,三水制定了《三水区“祠堂+文化”示范点创建标准》,以“1+4+N”标准对30个祠堂示范点进行软硬件的升级改造。“1+4+N”标准坚持形式建设和内容建设两手抓,既重视新时代文明实践场所、村史馆、阅览室、文化室、乡贤馆等硬件设施的规范统一,又重视文化队伍、志愿者队伍、民俗文化活动等软件设施的全面配备,使祠堂在发挥传统功能的基础上,充分融入檔建、群众文化活动组.织策划、文明教化等新时代功能,实现了传统祠堂功能的拓展,健全了祠堂作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功能。
2.3 继承创新、特色发展
三水祠堂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其本身蕴含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在 “祠堂+文化”建设中,三水深挖祠堂的文化基因,把握祠堂文化的精髓和实质,坚持继承传统、辩证取舍,找到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价值共识点、情感共鸣点,赋予传统文化新的时代内涵,以文化特色打造“一祠堂一品牌”,创造出一系列多样化、地域化、特色化的主题品牌和发展模式。例如:白坭岗尾村邓氏宗族早年曾涌现出追随孙中山投身革.命、参加东江纵队英勇抗日的红色英烈,因此,以弘扬族人忠孝精神为主的“邓氏宗祠”被改造为以“红色家史”为主题的红色教育基地;以传承“ 纯朴保家、廉俭养德” 风尚为主的白坭陈氏大宗祠,被建设成为佛山市廉洁文化进社区示范点;曾用于展示族人“苦读荣身、耕读传家”业绩的南山镇六和秧地村黄氏宗祠等多座宗祠,被建成高标准的乡村阅览室 , 成为传承翰墨文化、建设书香乡村的重要阵地;地处三江汇流处的岁松公祠将守护绿水青山的传统提炼成生态文化,以生态文化指引江根村的经济发展,开发生态旅游,传播崇尚自然、保护环境、促进资源永续利用的理念。
2.4 开放包容、与时俱进
传统祠堂仅是家族内部的活动空间,而“祠堂+文化”建设秉承开放包容的理念,打开了封闭的祠堂大门,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使祠堂真正成为群众开展文化活动、正*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空间。不仅如此,它还积极融入现代文化元素,除引入自助借还机、电子阅报机等现代设备外,还建设了三维“数字餐厅”等特色空间,提供沉浸式互动体验 , 实现了传统设施的品质升级。与此同时,“祠堂+文化”建设积极融入灯光秀、音乐节、旅游等要素,如2018年5月18日至24日,大旗头村郑氏宗祠内上演了一场美轮美奂的灯光秀,让中国最为传统的宫灯与最前沿的智能化灯光控制在古村结合,为古色古香的大旗头村和宗祠换上了“科技新装”,吸引了大量年轻人和游客走进祠堂、感受文化。
2.5 自主管理、自我服务
三水在“祠堂+文化”建设中,始终明确祠堂为家族所有而非正*府所有,坚持正*府引导扶持而非命令包办的角色定为,以人民为中心,秉持为了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原则,注重发挥和凝聚海内外乡贤和村民力量,强化村民议事会、家乡建设(委)员会和乡贤慈善会等村民自治组.织的功能和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引导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创造、自我服务,促进形成*人人参与乡村文化建设、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文化生态的良好格局。例如,芦苞长岐卢氏大宗祠不仅成立了乡村理事会,探索出村民自治新模式,而且专门设立了曲艺私伙局,基于新时代新农村建设背景和乡村居民的日常生活,创作具有时代特色的粤曲剧目,定期开展粤曲排练表演,在丰富农民文化生活的同时培育乡村文化自觉,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为广大农民提供高质量的精神营养。随着“祠堂+文化”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热心公益、善于表达、熟悉当地历史文化发展的乡贤成为祠堂文旅讲者,为到访的游客讲解宗祠历史和文化,给他们带来更有深度的游览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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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祠堂+文化”模式的经验启示
三水“祠堂+文化”建设在活化利用乡村古建筑、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优化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实现乡村文化振兴方面形成了一些普遍经验,为我国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带来了启示。
3.1 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是乡村文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三水将“祠堂+文化”这一乡村文化建设行动纳入乡村振兴综合改革中,重视文化发展在乡村振兴中的地位,取得了良好成效,充分体现了将乡村文化建设行动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由此可见,我国各级正*府应将乡村文化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总体战略,将文化放在与经济、正治、社会、生态同等重要的位置,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具体来讲,应提高认识,制定规划,将乡村文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创新管理,扩大投入,加快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整合资源,培育特色,以乡村文化建设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引进人才,配齐队伍,为乡村文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2 盘活资源、活化功能是拓展巩固乡村文化阵地的有效方式
三水通过盘活祠堂特色资源,赋予祠堂新的文化功能,有效拓展和巩固了乡村文化阵地。这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公共文化设施不足导致的文化活动匮乏等问题提供了很好的解决思路。参照三水的做法,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拓展要因地制宜,活用已有的古建筑(如祠堂、礼堂、庙宇、名人故居、古民居等) 和文化遗存资源,积极推动对乡村闲置公共空间的转换利用,不断为古建筑注入舞蹈、音乐、美术、健身、阅读等新功能,积极在古建筑文化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道德新风等,活化古建筑功能,拓展和巩固乡村文化阵地。
3.3 守正创新、特色发展是乡村文化振兴的根本路径
三水“祠堂+文化”建设呈现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坚持创新驱动和特色发展,这是实现乡村文化振兴的根本路径。借鉴三水的经验,我国各级正*府在活化利用乡村传统建筑和文化遗产时,应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要做到守正,充分挖掘乡村传统文化基因,守正传统文化之魂,厚植传统文化之根。第二,要立足当下,对接时代需求,促进传统文化在内容和形式上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乡村最优质的文化基因与当代先进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第三,要注重采取差异化、特色化的发展策略,彰显文化特色,实现对传统文化的活化传承 。
3.4 正*府引导扶持是乡村文化繁荣的重要支撑
三水区各级正*府通过确立试点祠堂、制定指导标准、实行联动和挂钩制度、引导品牌建设、开展“点单” 配送、推广购买服务、扶持农民团队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扶持“祠堂+文化” 建设,充分证明正*府的引导扶持是乡村文化繁荣的重要支撑。为保障乡村文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国各级正*府要重视自身的引导扶持作用,通过出台引导性正策、投入财正资金、制定指导标准、培育和扶持基层文艺队伍、促进优质资源下沉等措施,为村民提供导向正确的先进文化和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为乡村文化的繁荣发展提供支撑。
3.5 村民自治是乡村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村民自治是村民直接参与乡村治理的有效载体,有利于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三水“祠堂+文化”建设突出了村民的主体地位,由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创造、自我服务,为乡村文化振兴提供了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由此可见,我国各地在推进乡村文化建设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乡村民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村民的文化自觉性,积极鼓励和支持村民自发创作文艺作品,支持“ 三农” 题材文艺创作生产,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此外,还应特别注重发挥新乡贤在古村落文化保护和传承、民风改良中的重要作用,设立激励机制,吸引乡贤回归和人才资源回流。
内容节选自:《中国文化馆》2021第01期《传统宗祠活化利用,拓展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佛山市三水区“祠堂+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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