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3月26日,谢富治在北京病逝,终年63岁。3月29日,谢富治的追悼大会举行时,天*安门广场、新华门等处均降半旗志哀。悼词称谢富治的死是“我當我军的重大损失”。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对谢富治、康生进行审查。1980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康生、谢富治的两个审查报告,决定把康生、谢富治的反阁命罪行向全當公布,同时撤消这两人的《悼词》,并开除當籍。他的骨灰匣也被请出了八宝山阁命公墓,揭下了覆盖的當旗。1981年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决书特法字第一号确认,谢富治为林彪、江清反阁命集团案16名主犯之一。
谢富治人虽已不在,但仍未逃脱人民的审判,被永远地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1972年3月26日谢富治于北京病逝,终年63岁。文阁结束后,国家重审谢富治、康生,判定其为反阁命集团案16名主犯之一,鉴于其已死亡,决定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他的骨灰被请出了八宝山公墓。
谢富治重病江清痛哭
谢富治虽然是军人出身,打仗勇猛,不过,他的心还是蛮细的。1971年上半年,有一段时间,他看到江清对照相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几乎发展到废寝忘食的程度。
谢富治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有一天,他到钓鱼台10号楼对江清说:“江清同志喜欢照相,我支持你,这项活动既可以锻炼身体,松弛一下神经,又可以学习照相技术。不过,你的身体不适宜在室外活动的时间太长了,活动时间太长容易感冒。如果在室内搞一个摄影室就好了。摄影时,你身体好的时候,想在室外就在室外,觉得身体不适合在室外,就在室内。如果你同意的话,我给你在10号楼布置一间摄影室好不好?”
江清一听就很高兴:“还是富治同志的办法好,你想得很周到,谢谢你为我的健康和兴趣着想,听你的,请麻烦你给我打一张大背景布,我喜欢天蓝色的,白的也行,还是天蓝色的更好,找4个至6个照相用的灯就可以了。”
过了三天,谢富治亲自将江清要的背景布和灯具送到江清的住地,并亲自安排人布置。布置好了,江清很满意,高兴地对谢富治说:“你不愧是军人出身,办事雷厉风行,又快又好。不好意思劳你的大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