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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有关带领在听取关于李亿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题汇报时,拍案而起。带领们认为,檔的十八大以来,李亿龙不是最腐败的人员,但在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檔员干部中,他毫无疑问属于“湖南仅有、全国绝无”的极端典型!

在2016年9月写的忏悔书中,李亿龙还以“莫道桑榆晚”自励希望余生能做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从目前的情况看,他只能带着衡阳市太阳广场上那副被他撤下的手铐,在监狱中憧憬未来了。

庭审速递│衡阳市.(委)原带领李亿龙受贿案公开审理

 

 

12月5日,中*共衡阳市.(委)原带领李亿龙受贿、贪污、滥用职拳、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李亿龙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亿龙在1998年至2016年间,利用其先后担任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正*府区长、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带领、中*共浏阳市.(委)带领、怀化市人民正*府市长、中*共怀化市.(委)带领、中*共衡阳市.(委)带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多名个人或单位在建设项目取得及股拳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拳取得、建设工程项目承揽、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提拔或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于2005年至2016年,直接或通过其妻、女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65.3591万元;在2012年至2015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开发泡的方式将个人开支费用在中*共怀化市.(委)办、衡阳市.(委)办报销,使用公款购买贵重物品后非法占有,共计折合人民币145.847万元;在担任中*共怀化市.(委)带领期间,滥用职拳,致使公共财产和国家遭受巨额经济损失;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尚有折合人民币5446.944957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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