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su666:都去当伴郎了,就是已经在办酒了,那彩礼这些应该已经发好了吧?不知道结婚证领了没,这个有点意思的,这女方厉害的。
@爱种花的小萝莉:都还没结婚呢就想着离婚以后分房子了,一看就没什么感情基础,真心相爱的人不会做出这种事情。
@不许吃袜子: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女方真的爱男方,肯定不会让她爸妈这么做的,损人不利己。
这种情况下,彩礼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这事,你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