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一发,水一帖,被抽干1小时前
8月14日,江苏省(委)机关报《新华日报》发文建议:
设立生育基金制度,
可规定40岁以下公民不论男女,
每年必须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基金,并进入个人账户。
如公民未生育二孩,账户资金则待退休时再行取出。
在网络上引起了讨论。
这篇文章题为《提高生育率:新时代中国人口发展的新任务》在第13版“思想周刊·智库”栏目刊发。
署名作者为刘志彪、张晔,来自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
其中,曾任南京财经大学校长的刘志彪目前是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理事长、院长。
“我们认为我国鼓励生育的措施可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的应对正策。”
这篇文章还有其他建议,生育基金制度只是其中“中期”应对正策之一。
短期内,应全面放开生育,优先发展幼教产业和公共托幼服务,加强国家义务教育体系。立刻全面放开生育。我国女性的生育高峰在25-30岁。应利用这一时间窗口,立刻全面放开生育。
中期内,建立生育基金制度,并妥善利用好存量的社会抚养费,通过花费较小的经济手段来鼓励家庭生育;延长产假并建立育儿假制度;制定鼓励生育的住房正策。
长期内,待以上正策效应递减时,应充分发挥财税正策的调节作用,对多孩家庭和女性再就业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并对多孩家庭给予财正补贴。
网友们主要针对生育基金制度展开讨论,因为这切实关系到“40岁以下公民不论男女”的终身大事。
网友指出生育基金制度的本质就是:
而大多数网友还是叫苦叫累叫穷:
还有一部分网友说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
(已经被设置为不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