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警方通报,10月26日9时30分许,39岁巴南区人刘某在巴南区鱼洞巴县(市)大道一幼儿园门口持菜刀行凶,致做早操返回教室途中14名学生受伤。学校保安和工作人员奋力将嫌疑人制服,将受伤儿童送医救治。
随着该针对幼儿的暴力案件在网上的传播和大量现场血腥画面的流出,这个消息无疑是今天最触目惊心的一条新闻。@平安巴南 账号随后很快发声:嫌疑人已经抓获,目前并无学生死亡。请大家理性上网,不造谣不传谣。
同时,@重庆网警 呼吁:请广大网友勿再传播案件血腥视频和图片,以免对受伤儿童及其家庭造成“二次伤害”。让我们为受伤的孩子祈福,希望你们快快康复,彻底忘记这场噩梦。
“二次伤害”一词最早被用于美国临床心理学研究,主要是指一些病人在经历了外科手术的痛苦之后,心理上也会产生一些阴影。关于“二次伤害”的研究,除了医学界广泛应用与强调外,司法中也常常提到。
新闻报道的“二次伤害”,主要是指在天灾人祸的报道面前、在重大突发性新闻和灾难事故的报道现场,新闻本身的客观事件已经给当事人造成了物质或精神的第一次伤害,不过,因为新闻从业者的一些不规范操作,让受害者或当事人或受害者的亲属等受到新闻报道“二次伤害”。
在今天这个血腥的事件传播过程中,警方第一时间出来呼吁网友勿再传播案件血腥视频和图片,以免对受伤儿童及其家庭造成“二次伤害”的做法,无疑也是该事件处置中的一个亮点,值得肯定!
在此,借@重庆网警 的呼吁,笔者提醒广大自媒体全力规避新闻报道中的“二次伤害”:
一是多点温情,抛弃本末倒置的“现场感”追求,不要为了新闻作品,忽视生命价值,导致赢了材料,输了人心,乱了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