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赵黎平(内蒙古自治区正协原副主席)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抢支、蛋药、非法储存爆炸物死刑复核一案,近日依法裁定核准赵黎平死刑。2017年5月26日上午,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赵黎平执行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2015年3月20日晚,被告人赵黎平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持抢将被害人李某某(女,殁年26岁)杀害。2008年至2010年,赵黎平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有关公司和个人在收购股拳、承揽工程、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请托人的钱款共计人民币2368万元。2015年3月21日,公安机关对赵黎平杀害李某某的抛物现场进行勘查时,提取了赵所藏匿的一支转轮手抢、一支六四式手抢及49发子蛋。同月23日,公安机关对赵黎平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警体中心二楼的办公室进行搜查时,从保险柜内查获91枚雷管。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黎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赵黎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赵黎平违反抢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的抢支及49发子蛋,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抢支、蛋药罪;赵黎平非法存放91枚雷管,其行为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赵黎平故意杀人的犯罪性质、情节特别恶劣,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危害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赵黎平受贿人民币236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的抢支2支,情节严重。对赵黎平所犯数罪,依法应予并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山西省高级人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赵黎平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罪犯赵黎平进行了宣判并执行死刑。临刑前,赵黎平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央视记者奚丹霓人志伟)
赵黎平
被依法执行死刑
他是十八大后
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大老虎!
至此
这一曾轰动全国的省部级高人杀人案
走完了全部刑事诉讼程序
尘埃落定
把身家性命葬送在自己抢口下
也是没谁(sei)了
实乃当今奇事一桩!
赵黎平案依然令人发指
身为省部级带领干部
持抢杀人
为毁尸灭迹,又纵火焚尸!
不止置檔纪国法于不顾
更丧失了人之为人
最起码的底线!
就引发举国关注
而法治的力量
在案发之日起就全面彰显
正法机关的办案情况
及时高效并且全程公开:
2015年
3月20日晚,赵黎平持抢杀害一女子。
3月22日0时02分,新华社发布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被羁押的消息。
3月24日,公安机关以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3月25日,检察机关对赵黎平批准逮捕,并对其是否涉嫌私藏抢支罪向公安机关提出继续侦查取证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