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在拘查黄志恒前后,搜出属於八仙饭店东主郑林的南通银行红街市分行的保险箱锁匙,以及郑林的回港证,4名子女的出生证书、学生证副本。对於为何拥有这些证件,黄志恒未能作出解释,只供称以60万元承顶郑林的物业,包括八仙饭店。在黄志恒被拘后,遭揭发涉及1973年11月香港则鱼涌英皇道一宗谋杀纵火案:疑凶陈梓梁向事主借钱不遂,将之困绑浸在浴缸中溺毙,还将事主之妻、小姨斩伤,再用石油气炉放火。陈梓梁后逃回乡间匿藏,以利刀截去左手食指一小段,用火将双手拇指、食指的指纹破坏,再化名黄志恒偷渡来澳,获发身份证。香港警方曾来澳调查,证实黄志恒即陈梓梁。
1986年12月4日,黄志恒在狱中割脉身亡。直至黄志恒被押解市牢候审、自杀身亡,警方一直未有寻获10名失踪者尸体,是否遇害未得到确定。检获的11件人与体断肢,除其中一件女性手掌经验证指纹是属於失踪老妇陈丽珍外,其馀断肢均未能确定身份。案中唯一疑犯黄志恒自杀身亡后,该宗案更蒙上一层神秘色彩。
由于警方一直没有找到那10名失踪者的尸首,人又是在饭店杀的,一经媒介舆论传播开来,民众哗然,一种疑犯把尸体当猪肉做包子的说法迅速流传开来。香港还以此事拍摄了电影《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
四、天津人肉包子铺
1960年的国内经济困难,肉,蛋等许多人民生活食品特别紧俏。天津郊区的一个小包子铺生意却很红火,在周围名气不小。店主大家都叫他“老王”,四十多岁,身材魁梧,几年前从外地搬来。他自己说很早前老婆嫌弃他穷就跟别人跑了,他就一直单身过着。邻居们都觉得老王为人和善,老实勤快,做生意童叟无欺。特别是他的包子汁多味鲜,远近闻名。他每天凌晨4点就开工,6点就准时会有一笼笼热腾腾的鲜肉大包出售,风雨不改,寒暑不断。由于他不要帮工,不收学徒,每天只做500个包子,大家只认为是老手艺人的传统习惯。买包子的人每日早起排队,要不等到早上八点半就没了。吃过他包子的人都说味道特别鲜,也没听说有人因为吃了包子得病的,大家对老王包子质量很放心。当然,那时的郊区更不会有谁会拿他的包子去分析美味的秘方了。
就这样过了一年,一个妇女找到了当地派出所,说早上买两个老王包子给小孩,肉馅里一小块硬硬的碎骨头样的东西差点卡住孩子的喉咙。不知道是出于爱子心切还是嫉妒老王的买卖太好,她找到了派出所。(那时可不流行找消费者协会或质量监督部门,呵呵)
劝说走了那妇女,一名老干警发现这块碎骨头样的东西比较奇怪,不象是一般的猪骨头。检验的结果另所有人大吃一惊----那是半块人的脚指甲盖!几名干警本来只想去老王的包子作坊看看卫生情况,警告一下他注意包子的卫生问题。老王不在家,在这次突击检查“卫生”的过程中发现老王厨房下有个地窖,里面竟然有被肢解的人尸体和被剁碎的人肉馅!在场的人都呕吐不止......
派出所秘密逮捕老王,根据他的交代又在地窖的角落挖出七具被剥了肉的人骨架。他很平静地交代了犯罪真相:自从他的老婆跟别人跑了后他心中充满了愤恨,直到一年前的某天一个要饭的女人到他家乞讨。那女人的相貌太象他的前妻了,老王把满腔怨恨发泄到了这个女人身上,把她掐死并分尸。这样还无法平息老王的怒火,正好老王祖上留下做包子的手艺......于是,包子铺开张了。那时的猪肉何其难买,而老王也把杀人作为一种乐趣,那时流浪乞讨的人又多又没人注意,老王自己还有秘方可以除去人肉特有的异味。一年中他就杀了七个流浪乞讨的外地人,包括3男3女和一个七,八岁的孩子......他还说,自己平时也吃人肉,久了根本不觉得恶心和有怪味。
原来,小有名气的老王包子铺出售的是人肉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