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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 4 章

沈秀戴上幂篱,幂篱长长的纱布锤至半腰,幸好不是垂至脚踝的,不然她得闷死。

锦州城算是东陵比较富庶繁华的州城,沈秀透过幂篱,打量热闹繁华的街道。

“秀秀,那有卖糖糕的,去看看?”沈有财指指右前方。这会儿对糖糕并未有什么兴趣,沈秀摇摇头,继续前行。

“武大郎!给我来两个炊饼!”

听到这声音,沈秀转过脸。目光落在又黑又矮的武大郎身上,她略感疑惑。随之走过去。

武大郎笑得憨老实,“姑娘,买炊饼?”

“要一个炊饼。”沈秀给了两个铜板,“大哥,你可有弟妹?”

“没有,我乃家中独子。”

沈秀眉梢微动,道谢之后离去。

沈有财:“秀秀,你方才为何问他有没有弟妹?”

“随便问问,他看起来就很像有个弟弟叫武松的样子。”

“什么?”

“没什么。”

她把炊饼塞给沈有财,继续前行。摆弄一下幂篱,欲将之取下。

“别!莫让别人瞧见了!”沈有财忙不迭阻止。沈秀猝地想到什么,最终没取下幂篱。

她怕碰到男女主。

小说里,这个时间点,男女主并未在锦州城。大概两个月后,他们才会到锦州城来。但万一他们没按照小说的时间线来呢?

为了以防万一碰到男女主,沈秀决定还是好好戴上幂篱。至少戴上幂篱了,即便碰上男女主,女主因为看不到她酷似表姐的脸,从而也不会在人群中多看她几眼,她也不会因此丧命。

思及此,她决定,若是以后要出门,都得戴上幂篱。

没走几步,沈有财遇到朋友,聊了起来。沈秀道:“爹,我去前面看看。”

“别走远了啊。”

沈秀逛了两个小摊子,眼皮一抬,视线无意间落在前方头顶的窗口上。

头顶窗口里,姿容迤逦的年轻妇人目露歉意,对着窗底下的男人道:“公子,撑杆是不小心掉下去的,我并非有意,实在对不住。”

窗下男人身形挺拔颀长,头戴簪缨帽子,边沿缀的玲珑簪子中央,嵌着熠熠生辉的玉珠。

他面如冠玉,一双含情桃花眼里,是掩藏不住的风流多情。手中摇着一把折扇,端的一副风流浪荡子模样。

捡起砸到他头的撑杆,他笑道:“无妨。”

沈秀转头就走,倏然又驻足。这画面怎么看着这么眼熟?下一瞬,她恍然。

年轻妇人莫不是潘金莲,这男人莫不是西门庆?又想起方才见过的武大郎,沈秀嘴角微抽。当然,这只是她思维太发散,瞎想的罢了。毕竟此武大郎非彼武大郎。

她快速从男人身后经过。

就在此时,一乞丐儿疾步穿行过来,用力推了一把挡住他道路的沈秀。

沈秀往后跌去,落入一泛着熏香香气的怀抱里。

幂篱掉落而下,她错愕抬首,撞进一双桃花眼里。

惊觉自己撞进了“西门庆”怀里,她急急往后一退,快速戴好幂篱,“对不起。”

“西门庆”盯住她,“可有伤着?”

“没有,方才多谢了。”沈秀作了个礼,转身就走。

“慢着,你是哪家的小娘子?”

“萍水相逢,不必留名。”沈秀头也不回,折返去找沈有财。

宋玉目送沈秀的背影走远,他轻轻摇动折扇,上挑的桃花眼里沁出灼灼之光。

“公子。”侍从提着两个锦盒,气喘吁吁跑来,“仙月楼的明嫣姑娘请公子一聚。”

宋玉合上折扇,“不去。”

侍从咂嘴。公子才与明嫣姑娘好上没两天,这便厌倦烦腻了?

他不由感慨,他家公子,在风月场里拾翠寻香,万花丛中过,却片叶不沾身。

情意生得快,却也消散得快,看似多情,实则薄情。

只不过这次厌倦得有些太快,这才将将两日不到而已。侍从感慨完,赶紧跟上已经走远的宋玉。

黄昏将至,残阳依楼,明明是热火朝天的六月,黄昏却显得有些萧瑟凄凉。周母看了看窗外萧瑟凄凉的傍晚,随之看向周青。

周青坐在桌前,手里拿着账本,一动不动仿若石雕。

“青哥儿,该吃晚饭了。”

“青哥儿?”

周青回魂,“什么?”

“该吃晚饭了。”

“我不饿,娘你自己吃吧。”

“又不吃?你中午就没吃!”

“我真不饿。”周青摇头,翻翻账本,开始看账本。只是看着看着,他又开始发呆,丢了魂一般。

见状,周氏唉声叹气。她不知他竟这般中意沈家那姑娘。自沈家回绝了他们家的亲事后,一连两日,青哥儿都失魂落魄的,不好好吃饭也不好好睡觉,两日下来,人都消瘦了不少。

他就那么中意她?

先前相看的几个姑娘,哪个不比沈秀漂亮,青哥儿怎么就偏偏这么喜欢她?

周母实在是不明白,她迟疑道:“青哥儿,我之前说的桥东李家那姑娘————”

“不用了。”

“那姑娘模样俊俏,长得是顶顶好,你见了定会————”

“我说不用了。”

周母:“你就这么喜欢沈家那姑娘?”

听到这话,周青黯淡的眼神又黯淡了一些。他从前从不相信一见钟情这钟事。然而见到沈秀,他方才知,世间真有一见钟情。

沈秀不够漂亮,却极其合他心意。见她第一眼,他整颗心都被她牵走,似乎自己来这人世间一栽,就是为了遇见她。

“娘,我想娶她。”

“人家不喜欢你。”

“可我……”他声音低下去,“可我还是想娶她。”

他一副非她不娶的固执样,周母看着都心疼,忖度良久,她叹息一声,“那我再帮你去问问吧。我们多下些聘礼,没准人能同意。”

听闻此言,周青立即拿出自己的全部家当,“娘,这些都拿去做聘礼,若还不够,我再————”

“这哪里还不够!”周母惊然。青哥儿居然把自己的全部家当都拿来做聘礼,这总共加起来得有百八十两了!

寻常人家,聘礼有个一二十两便是很有排面的了,青哥儿居然还觉得百八十两都不够?

“你又不是娶什么天仙儿,又不是娶什么人家小姐,哪里用得了这么多钱!”

“只要她肯嫁我,多少聘礼我都愿意。”

周母默默无语,又是一声长叹。

翌日,周母厚着脸皮上了沈家,然而还是被一口拒绝。

待周母离去,杨氏痛心疾首,人家是真心想娶秀秀,居然说不管多少聘礼都愿意给。只可惜,秀秀对周青无意。

她正惋惜着,院门猝地又被敲响。

门一开,便见一婆子领着三五个男人站在门外,手里抬着挂了红绸子的锦盒。

婆子满脸堆笑,“可是沈夫人?”

杨氏:“你们是……”

得知这几人的来意之后,杨氏不可思议,整个人呆滞下来。

宋玉,锦州城知府家的大公子,来向她家秀秀提亲?

她赶紧将人请进屋,又连忙去里屋通知沈秀。正在睡午觉的沈秀打打呵欠,“谁?”

“知府大人家的公子!”

沈秀困得紧,“我又不认识他,他怎么会向我提亲?”

“谁晓得呢。”杨氏声音里带着激动的颤抖。秀秀若能嫁给宋玉,以后就是人家太太,她就是人家太太的老娘了!

见杨氏激动到发抖,沈秀皱眉,“谁晓得他为什么要娶我。娘,你回绝了罢。”

杨氏道:“你个傻姑娘,人家是知府老爷的公子,你嫁给他了,往后就是人老爷的儿媳了。且人家样貌不凡,你能嫁给他,是你天大的福分!”

“我又不喜欢他。”

“人都没见着,怎知不喜?”

沈秀不喜欢男人。当然,也不喜欢女人。她没想过嫁人。无论对方家世多好,地位多高,长得多好看。

“反正我不嫁。”

“你这是要气死我!”

听杨氏说,说媒的宋婆子就在外头,沈秀直接去见了宋婆子。

在堂屋里喝热茶的宋婆子见沈秀出来,并未把沈秀当做她要说媒的那个沈秀。

毕竟以她来看,公子求娶的沈秀应当容貌不俗,不然公子也不会看上一个小门小户之女。

沈秀开门见山,“告诉你家公子,承蒙垂青,但我年岁还小,暂且并无嫁娶之意。”

听到出来的姑娘藱n稣饩浠埃纹抛宇俊U夤媚锞故枪右⒌纳蛐悖�

这长得,(委)实是平平无奇,普普通通了些。宋府的丫鬟长得都比她好看。

公子莫不是看错了人?他看上的别是别家的姑娘吧!

抑或是她找错人了?应当是没有找错的。葫芦街,卖豆腐的沈家,沈有财之女沈秀,应当没错。

可公子怎会看上这姑娘?宋婆子婆实在是无法相信。

难道说,这姑娘救过公子的命!

宋婆子婆好半晌缓不过神来,等她缓过神来,她更加惊愕,沈秀居然拒绝了公子?

她家公子乃知府大人家的独苗苗,母亲乃锦州第一富商,家中有拳有势有钱,在这锦州城可一手遮天。

且不论其家世多好,就论公子这相貌。全锦州城都找不出比他还俊的公子,多的是女子想要嫁他,沈秀居然不想嫁他?

一个容貌平凡的小门小户之女,竟看不上她家公子!

宋婆子仿佛是自己被侮辱了一般,口吻变得硬了些,“姑娘,我家公子一表人才,能纳你做姨娘,是你的福气,你可要想好了。”

“等一下。”沈秀抬睫毛。

宋婆子以为她反悔了,便轻哼了声。

沈秀:“纳姨娘?做妾?对不起,我不做妾,您请回吧。”

宋婆子带着一干人,抬着聘礼,气冲冲地离开了沈家。

一回府邸,她赶紧去宋玉跟前回话。

彼时,宋玉摇着洒金扇,一只手抵着额侧,正在听曲。

唱曲儿的女子,声音在丝竹声里缠缠腻腻,一双勾人的狐媚眼直往宋玉脸上戳。

宋玉斜睨着她,微微勾唇。待曲子唱罢,她上前来,跪在他身前,“公子。”

宋玉用扇子挑起她的下巴,“曲儿唱得不错。”

她轻轻用眼儿瞟他,咬住花瓣一样嫣红漂亮的嘴唇。宋玉正欲摸她嘴唇时,侍从告诉他宋婆子前来回话。

“下去。”宋玉挥手,众人屏退。

听宋婆子说沈秀拒绝了亲事,宋玉眼神冷下去,“不做妾?怎么,难道还想做正头娘子?”

作者有话要说: 一开始,宋玉:“她还想做正头娘子?”

后来,宋玉:“求你了,秀秀,嫁给我,做我的正头娘子吧!”

“不做妾?怎么,难道还想做正头娘子?”宋玉眼神冷下去。

宋婆子极会看脸色,她跟着附和道:“是啊,能做公子的姨娘便已是她天大的福分了。”

宋玉缓缓摇开洒金折扇,淡淡道:“罢了,一痴心妄想的无盐之女而已。”

公子这是不打算再纳沈秀了。宋婆子点头退下。

“你还想做他的正头娘子不成?”待宋婆子一干人离去后,杨氏叹气。

“首先,我不并不想嫁他,其次,我怎么就不能做他的正头娘子了?”

“他是什么身份,咱是什么身份,你能做他的姨娘,已经得了大运。人家的正头娘子,不是人家小姐就是富家小姐,哪里轮得到咱们来做。”

人有三六九等,有贵贱之分,杨氏有自知之明,他们这样的小门小户平头百姓,哪里攀得了那样的高枝儿,能去做个妾,就已经很不错了。

“我们这样的身份怎么就不能做人家的正头娘子了?别这样看不起自己。还有,宁做贫人.妻,不做富家妾,我是不会做人妾的。”沈秀懒得再多说,继续睡午觉。

沈有财卖完豆腐回来,听杨氏说了宋玉要纳沈秀做姨娘的事,他瞪目,“秀秀说得对,宁做贫人.妻,不做富家妾,做了人家的妾,那就是人家可以打发买卖的奴才!你想让我闺女去做人家的奴才?”

杨氏被噎住,她张口欲言,最终还是闭了嘴。她转身去磨豆腐,一边磨豆腐,一边叹气。

拒绝掉这样好的婚事,无异于拒绝掉改换门庭的大好机会,她实在是呕得很。

心痛到呕血的同时,她疑惑起来,宋公子怎会看上她家秀秀的?

若秀秀貌若天仙,那便算了,然秀秀容貌并不出众。所以宋公子这是图秀秀什么?

接着,她又想到一心想娶秀秀的周青。

真是怪哉!秀秀这是撞了什么大运不成?怎么就把两个条件这样好的男人给迷住了?

日暮晚晌儿,锦州城大部分人家都熄了灯,李员外家灯火通明。李员外宴请宋玉做客,酒过三巡时,李员外拍拍手。

一位抱着琵琶的女子走上前前来,福身作礼,“老爷。”

李员外笑呵呵道:“此女善通音律,是我特意从江南寻来献与公子的。”

宋玉看向女子。

女子身段婀娜,眉心一丛花钿,长睫明眸,面罩半遮,通身透着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娇羞。

宋玉:“取下面罩。”

女子伸出纤细柔荑,取下面罩。面罩下的面庞,肤如凝脂,鼻依琼瑶,唇若樱桃。

宋玉满意地撂下酒杯,“弹首曲子听听。”

女子轻抚琵琶,琴声百鸟鸣啭,清越悠扬。

李员外问道:“公子可还满意?”

轻眯着眸子听曲儿的宋玉笑了笑,“不错。”

回府时,宋玉带走了琵琶女。

卧房里红烛摇曳,沐浴之后的琵琶女端坐在床前,心里想着宋玉那俊逸的容貌,她不禁红了脸。

她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即便是老爷将她献给肥头大耳,老态龙钟之人,她也认了。却不曾想,老爷居然将她献给了这样一位面如冠玉的年轻公子!

听到有脚步声传来,琵琶女抬眉。是宋公子入了屋。

宋玉步至床前,挑起她的下巴,“叫什么?”

琵琶女脆音出唇,“奴家名唤花婉。”

“好名字。”宋玉轻浮地捏了下她的脸。她顺势凑过去,将身体靠进他怀里,声音妩媚,“公子……”

他轻笑一声。见她送上红唇,他低头,正要吻下去时,眼前倏地闪过沈秀的嘴唇。

沈秀的唇形和琵琶女的略微相似,只是没有琵琶女的唇色这般嫣红。

思及沈秀,他一顿,立时推开了琵琶女。

琵琶女错愕,“公子?”

宋玉看着她的唇,蹙眉,良久,他转身离去。琵琶女愣愣的,不知自己如何得罪了宋玉,他怎的就突然走了?

一连几日,琵琶女都一直守着空房。她找来宋婆子,哭哭啼啼,“宋嬷嬷,奴家是不是哪里得罪了公子?公子为何不见我?”

宋嬷嬷也纳闷,琵琶女这花容月貌,公子竟让她独守空房?且这几日公子没去其他姨娘房里,也没去喝花酒,似乎是突然转了性。

风流浪荡子为何突然转性,宋嬷嬷纳闷得很。

就在这时,侍从传话,说公子要见宋婆子。宋婆子赶紧去见宋玉。

宋玉:“宋嬷嬷,你去沈家,告诉他们聘礼加倍,若沈秀还是不愿,便问她要多少聘礼才够。”

闻言宋婆子大骇。公子不是对那沈家姑娘没兴趣了么?怎的还要求娶?

次日,宋婆子带着丰厚的聘礼,再次去往沈家。

见宋婆子又来了,沈秀起先仍是婉拒,说自己年纪小,说自己配不上宋公子,但宋婆子依旧问她要多少聘礼,似乎是不相信她说的话。

于是她便直言道:“不管多少聘礼,我都不嫁,即便是让我去做正头娘子,我也不嫁。”

“姑娘莫不是在拿乔?”

“什么拿乔?我只是不喜欢你家公子而已。”

这话让宋婆子怒了,沈秀不喜欢公子?就她这样的,难道还看不上她家公子?真真是荒谬!

宋玉听了宋婆子的话,“她真这么说?”

“千真万确!”

宋玉冷哼一声。

他翻转着折扇,突然笑了一下。

……

“今儿你爹怎的还没回来?”杨氏时不时瞥向院门。

平时这个时候,沈有财早已卖完豆腐归家。

“兴许是有什么事情耽搁了吧。”沈秀清洗着黄豆,回道。洗完黄豆,沈秀捏捏泛酸的手腕。

只恨自己无用,不能像小说里的那些穿越者一样,利用现代知识带领全家发家致富,而后躺平享受人生。

她学的外语专业,她的专业能力在这个世界毫无施展之处。她也没什么其它能力,发明肥皂什么的发明不来,也不怎么会做菜,她会的菜式,这里都有,也卖不了什么菜品方子。

她一个在现代普普通通的人,来到古代也普普通通,并不能像其他穿越者一样大展身手。

喔,她倒是很会念书,若女子能科考,兴许她努把力,能考个童生回来?只是女子并不能参加科举。

唉。她叹口气。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些丢穿越者的脸了。

只不过,她也不能一辈子就真只卖豆腐。首先她手艺没爹娘那么好,一样的方法,做出来的豆腐不如他们俩,她靠卖豆腐,只能赚辛苦钱。

她得找个适合她的,不像磨豆腐那么劳苦的活计。

她想过了,现在沈有财如此宠她,等时机成熟了,她便找他要点钱,去找个教书先生认字。

然后假装表现出自己超常的学字能力和算术能能力。假装出自己很有天赋。

很有天赋便不用跟着教书先生学太久,浪费太多束脩钱。等学了些时候,她就去做账房先生。

本朝有女账房先生,账房先生工钱不错,也没苦力活那么辛苦,能用到她的长处,很是适合她。

想着想着,她困意袭击神识,她打了个呵欠,又困起来。大抵是在现代没睡够,是以来到古代,她总是日日都困。

“娘我好困,我去睡会儿。”她打着呵欠去往卧房。睡到迷迷糊糊时,忽而听见她娘哭喊道:“秀秀不好了!你爹出事了!”

沈秀顿时清醒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出什么事啦?哈哈哈宋公子是走强取豪夺那一款儿的

沈有财下大狱了!

昨日有人吃了沈有财卖的豆腐,中了毒,毒发身亡。经仵作开肚验尸,证明死者的确是吃了有毒的豆腐而亡。而那豆腐,经人认证,也的确是从沈有财那里买的。

而死者前几日与沈有财有过龃龉,因豆腐的价钱问题吵过架,这便解决了沈有财下毒杀人动机的问题。于是不到半日时间,沈有财便定罪下了牢狱,择日处斩。

杨氏哭得六神无主,“怎么可能!有财怎么会下毒谋害他人!”

沈秀拧眉。沈有财这人虽然重男轻女,时常骂她们母女,但从未对她们母女动过手,也就是过过嘴瘾,也没做过太恶劣的事。况且他现在改好了,似乎不那么重男轻女,也不怎么骂她们了。

他本性也坏不到哪里去。不至于因为那么点口角之争,便有那么大胆子去杀人。

“秀秀,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啊!”杨氏差点哭晕过去。

沈秀:“我们赶紧去县(市)衙!”

两人急急赶往县(市)衙大牢。大牢里,沈有财抓着牢门,哭道:“我没有下毒!我没有杀人!你们相信我!”

杨氏抓住他的手,呜咽道:“我相信你。”

见沈秀不出声,沈有财急道:“秀秀!你相信爹,爹真的没杀人,爹是被冤枉的!”

“爹你既是冤枉的,我们一定想办法替你翻案。”

“得快!得快!他们说过两日就得砍我的头!”

沈秀和杨氏火速去衙门口,击鼓鸣冤。然而衙役得知她们是为沈有财鸣的冤后,告诉她们,此案已了结,再无翻案可能。

“我相公是冤枉的!”杨氏一把抓住高高瘦瘦的衙役,哭诉道。

“你说冤枉就冤枉?”衙役哼了一声,见杨氏抓着他不放,用力一把推开她。

沈秀赶紧扶住杨氏,她对衙役说:“我爹的确是冤枉的,县(市)令大人英明,定不能像昏人那样断案!”

衙役对沈秀说话的语气没那么硬,他缓和了语气,道:“姑娘,这案子已经了结了。”

“可这是冤案!”

这时一胖子衙役突然出来,将沈秀推下台阶,“什么冤案?你们这是在质疑我们大人的断案能力?赶紧麻利地滚!别耽误我时间!”

沈秀差点摔下台阶时,先前那位高高瘦瘦的衙役眼疾手快,拽住她。

高瘦衙役吼胖子衙役,“你做甚!”

没料到高瘦衙役会吼自己,胖子衙役顿了一下,然后道:“我只是让她们识相点,别耽误我们时间。”

高瘦衙役瞪他,转头问沈秀,“你没事吧?”

沈秀:“没事。”

“再在这里胡搅蛮缠,你————”胖子衙役的视线触及她的脸,声音戛然而止,“你……”

胖子衙役偃旗息鼓,结结巴巴起来,“你、你这……”

“好了!”高瘦衙役按住胖子衙役,对沈秀道:“这事是他不对,对不住。姑娘,你们请回吧。”

杨氏哭哭啼啼,“可我相公是冤枉的,冤枉啊,我们冤枉啊!”

“娘,我们走!”

杨氏:“不能走!”

“我们先走。”沈秀拽走杨氏。

胖子衙役猝地叫住她,“那个……”

沈秀侧过脸,“说。”

“方才我、”他挠头,“不是故意要推你的。”

她没应声,拽着杨氏大步流星离去。等走远了,沈秀安抚哭个不停的杨氏,“娘,县(市)衙告不成,我们便去府衙,去知府大人那里鸣冤!”

然而她们去府衙,也被衙役拦在门外。衙役告诉他们,县(市)衙已经断定的案子,府衙不再接管。

求告无门,不得翻案,沈有财必死无疑。

“这可如何是好!这可如何是好啊!”杨氏眼泪快哭干了。

此时此刻,沈秀突然很冷血地道:“真翻不了案,那就算了吧。”

原本沈秀就想让杨氏与沈有财和离。虽然如今沈有财改好了,可谁知道他会不会又变回去。他死了倒也好。

她这样想着,脑海里闪过沈有财讨好她的场景。他笑呵呵地给她买好吃的,乐呵呵地说她是天底下最最好的姑娘……想到此,她抿紧唇。

“秀秀,你说什么?”

“没什么,我再想想办法。”她吐气。沈有财是原主的亲爹,她占了原主的身体,没道理要眼睁睁看着原主亲爹去死。

沈有财虽喜欢骂原主,但到底是亲爹,原主对沈有财还是有感情的。所以她得再想想办法,看能不能救一救沈有财。

杨氏忽而想到什么,“秀秀……”

“嗯?”

“宋公子、我们可以去求求宋公子!”

宋玉是知府大人的儿子,或许她们可以去求求宋玉。

听到这话,沈秀道:“我先前拒绝了他,也算是得罪了他,他会帮我们?”

“不试试怎知道?”杨氏握住沈秀的手,像是抓住了最后的救命稻草,“秀秀,我们去试试!去求求宋公子!”

沈秀沉默良久。她实是不愿去求宋玉。只是现在别无他法,她只能厚着脸皮去试试了。

打听到宋玉不住在宋家主宅,常住外宅后,沈秀戴上幂篱,直奔他住的宅子。

宋宅门前,守门的两个门倌百无聊赖地闲聊着。

“听宋嬷嬷说,那沈家的小娘子,容貌很是平凡,也不晓得咱公子是看上了她什么?”

“大抵是山珍海味吃腻了,想换些清粥小菜吧。”

沈秀来到两位正在闲聊的门倌前,先行礼,而后道明来意。

这是说曹操曹操就到了?两位门倌瞥她,“你真是沈姑娘?”

沈秀连忙掀开幂篱,“我是。”

空气突然静下来。他们俩一动不动盯住她,不说话了,她不明所以,“大哥?”

“大哥?”

其中一位门倌立即回神,“喔我这就去传话,你稍等。”门倌一边往门内走,一边一步三回头。

沈秀摸自己的脸,疑惑自己脸上是不是有什么东西。

去传话的门倌捂住狂跳的心口。往前走时,大口呼气,一口气险些没喘上来。

他不知为何,一看到沈秀,心脏就狂跳,仿佛是要献祭似的,想要将心脏捧到她面前,任她宰割。

待他缓过气来,他揉揉心口,疾步前行。

门口。耐心等着门倌的沈秀注意到待在门口的另一位门倌,目光一直黏在她脸上,她有些不解,随之重新把幂篱纱布扯下来,重新遮住面。

不多久,去传话的门倌折返,他道:“公子这会儿有事,得等他忙完了才能见你。”

“多谢。”沈秀点点头,耐心等待。

传话的门倌看了看沈秀,有些不落忍。公子其实并未有事,他这会子可正在听曲儿呢,根本就不忙。

公子是故意要把沈秀撂在门口的。大抵是因为之前沈秀拒绝公子,公子生气的缘故罢。

只是公子也太不怜香惜玉了些,怎能让人家姑娘站在外头等,好歹也让人进屋里等吧。

正当午时,日头高悬,外面这么热,也不知公子要晾她多久。

门倌偷瞄站在门口的沈秀,心里有些难受。正欲去搬个凳子让她坐,另一个门倌却先他一步,“姑娘,我去给你搬个椅子过来!”

沈秀微微诧异,“谢谢。”

很快门倌搬来椅子,“姑娘,您请坐。”

沈秀毫不客气坐下。

这一等,便等了一个多时辰。

门倌:“沈姑娘,你渴不渴?我去给你端杯茶水来?”他话音刚落地,另一个门倌拔腿就往里头跑,“我去倒茶水!”

这两个门倌有些过于热情。沈秀摇着他俩拿来的扇子,略微困顿。宋玉让她在外头等,明显是不待见她,否则怎会让她在外面等。

这两个门倌又不是傻的,看不出宋玉不待见她?奴才不应顺着主子的意思办事么,他们也应该不待见她才是,怎么搞的她像是他们的主子似的。

门倌去端茶水时,去瞧了一眼宋玉。宋玉仍在听曲儿。门倌悄悄躲在门口,心里有些怨起宋玉来,公子也忒不做人,自个儿在这玩乐,让沈姑娘在外面干等了那么久。

他愤愤不已,随之快速去端水。

乐师弹着琴,不着痕迹瞟了一下宋玉。他发现宋玉并未在听曲。这一个多时辰里,宋玉一直时不时望向大门的方向,并未认真听曲。

一曲弹罢,乐师停下手指。

宋玉:“再弹一曲。”

乐师不解。公子明显不想听曲子,为何还要听?

他正欲再抚琴时,宋玉倏然抬手,“不了,都退下吧。”

旋即,宋玉吩咐碧春,“去把人带进来。”

碧春快步去往大门口。

见到沈秀的第一眼,她很是疑惑,公子到底看上了沈秀什么?就沈秀这容貌,顶多算个清秀,府里的姨娘碧春哪个比不上她?

疑惑之后,碧春暗地里嗤了声。沈秀今日求见公子,这是按捺不住了。先前拿乔拿过了头,见公子不再上门求娶,是以现在后悔,所以才来找公子的吧。

碧春撇嘴。后悔也无用。公子断断不会再纳她做姨娘了。

之前公子看上一位女子,她也与沈秀一样拿乔,欲擒故纵过头,公子便不再搭理她。那女子后悔万分,多次前来求见公子,但无用,公子已经对她没有任何兴趣。

这沈秀的模样和家世还不如那位女子,公子肯定也不会再搭理她。

不然也不会将她晾在外面这么久。这会子让她进来,公子定是要羞辱她一番,把先前落的面子拿回去。思及此,碧春轻轻一笑。

沈秀跟着碧春进入一间屋子前,视线扫过门前的护卫。这护卫鼻尖长了颗美人痣,很是漂亮。

碧春道:“公子,人带到了。”说完便退下去。

碧春退到房外后,与秋燕说起沈秀拿乔的事。秋燕不同意她的话,“谁说她一定就是拿乔呢,或许她真的不愿意嫁给公子。”

“就她那模样,她那家世,能嫁给公子是她天大的福分,她怎么可能不愿意嫁给公子!”

“她长得也还行吧,你怎么说得她好像很丑似的。”秋燕瞥了瞥碧春。碧春爱慕公子,可公子对她无意,因为嫉妒沈秀,这会子碧春才对沈秀如此恶言相向罢。

看着碧春因为嫉妒而有些刻薄起来的面容,秋燕暗地里啧了一声。

她觉得沈秀不一定是在拿乔。沈秀或许真的不想嫁给公子。

公子虽容貌好,家世好,然他很是花心。沈秀大抵也是知道他花心,才不愿嫁他。

想起公子后院里那么大一堆小妾,秋燕有些嫌弃地撇嘴,是她的话,她也不愿嫁这么花心的男人。

只是,沈秀真不愿嫁的话,以公子的手段,肯定会把她弄到手的。思及此,秋燕有些同情起沈秀来。

她唉了一声,只盼沈秀能够逃脱公子的魔掌。

屋子里窗明几净,镂空雕花精美非常。地毯上放着金鼎,淡淡的熏香从金鼎里袅袅上升,熏香的香气仿佛是冷气,整个屋子都被熏得凉沁沁,不似外面那般炎热。

屋子正中央放着一扇屏风,精雕细琢而成的屏风上,布着山水景致,以及栩栩如生的梅兰菊竹。

屏风后面隐约有一道人影。沈秀看过去,“宋公子?”

“进来。”

沈秀穿过屏风,目光落在宋玉身上。他轻靠紫檀木椅,手摇折扇,微微上挑的桃花眼,轻飘飘地落在她身上。

“倒是稀奇,沈姑娘不是看不上我,今日又为何要见我?”

“宋公子,你父亲是好人,是英明的好人,我想定不会容忍眼皮子底下出现冤假错案。”

“哦?怎么说?”

沈秀说了沈有财被冤枉的事。

“你有证据证明他是被冤枉的?”

“现在没有,但总会查出来的。”

“你空口这么一说,就想推翻已经了结的案子?”

“可是我爹的确是被冤枉的。至少现在应该延缓斩首日期,再审查一下案子,不能这么快就砍我爹的头。”

宋玉:“若所有已定罪的罪犯都像你这么做,恐怕锦州城就是有十个衙门也忙不过来。”

沈秀:“难道知府大人真的能容忍眼皮子底下发生冤假错案?”

“其一,是不是冤假错案你说了不算。其二,县(市)衙已经断案,府衙不会插手此事。”

也就是说,宋玉不会帮她。沈秀明白了,“打扰了。”语罢转身就走。

似是没料到她直接就走了,宋玉顿时起身,“你就这么走了?”

沈秀转过脸,“那我要怎样走?”

宋玉一噎,转而道:“你来见我,是想求我帮你,是也不是?”

“是。”

“可你并未求我一句。”

“我求了你就会答应我?”

“你不试试,怎知我不会答应你。”

沈秀不假思索,“宋公子,求你帮帮我爹?”

宋玉好整以暇地打开折扇,“求人办事不得送礼?”

“礼?”沈秀皱眉,“你想要什么?”

“这宅子里缺一个姨娘,”宋玉将折扇抵在下巴上,“你若答应嫁我,我便帮你,不仅能帮你爹延缓死刑日期,还能直接把你爹从牢里捞出来。”

将将说完,他轻笑一声,“让你做姨娘,(委)实是有些抬举你了,你也就配做一个外室。你做本公子的外室,本公子便将你爹从牢里捞出来,如何?”

沈秀转身就走。

她转身就走,宋玉语速急促,“你不救你爹了?”

沈秀摇摇头,继续前行。

宋玉脸色阴沉下来。

就在这时,沈秀猝地驻足。哪里就有这么巧的事。他爹无缘无故被人陷害,而宋玉刚好能救她,但条件是让她嫁给她。

脑子稍微一动,她恍然大悟一般,转过身,重新走到宋玉面前。

“怎么,后悔了?”宋玉冷哼。

沈秀仔仔细细端详他,沉默好一阵才道:“我曾经看过一个话本,不是,我曾经听人说过一个话本。”

“话本里,男主人公心仪女主人公,然女主人公对他无意。男主人公多次求娶无果,便心生一计,栽赃陷害女主人公的父亲,使她父亲锒铛入狱。”

“男主人公有拳有势,有能力救她父亲,她便去求他。他答应帮她,条件是她嫁给他。”

沈秀:“你说这话本有不有趣?”

宋玉面色不变,“什么话本?”

沈秀不再废话,“我爹是你陷害的,是不是?”

默然片刻,宋玉抬睫,轻描淡写道:“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果然是你。”沈秀没控制住情绪,“你怎能……怎能如此卑鄙无耻!”

宋玉:“放肆!”

在外面候着的秋燕听到动静,暗道:“骂得好!沈姑娘骂得好!”

而碧春听到沈秀骂宋玉卑鄙无耻,则又是震惊,又是愤怒。

沈秀居然敢辱骂公子!她这是想死吗!公子定饶不了她!她死定了!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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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玉面色铁青,“你竟敢骂我!”

他一把揪住沈秀的衣领,抬手要扇她。手掌落下去时,却骤地停在半空中,没打下去。

他绷紧下颚,只对沈秀怒目而视。

在门外偷看的丫鬟见宋玉没打下去,她讶然。之前有人惹怒公子,无论男女,公子可是会直接动手的。

沈秀如此骂他,他居然只干看着她,不动手?丫鬟眼如铜铃,不可置信。

这边厢,宋玉竭力控制住怒火,舌尖抵了下微微发疼的腮帮,冷笑,“看来你不想救你爹了。”

沈秀又怒又憋屈,她想继续骂他,但她仅存的的理智束缚着她,控制着她。

她怕自己在这里再待下去,真的会失控,便不再言语,大步流星扬长而去。

宋玉看着她的背影,脸色更加铁青。

丫鬟连忙进来,“公子,您没事吧?”

“滚!”宋玉直接踹她一脚,又一脚踢翻了屏风。

沈秀大步走出宋宅,隔着幂篱,她回头望了一眼宋宅。宋家能在锦州城只手遮天,是以他才能毫无忌惮承认是他栽赃陷害了沈有财。

即便她知道是他栽赃陷害,却奈何不了他。无拳无势的无力,让她倍感憋屈。

又想到方才气极之下,她惹怒他实属冲动了些,可是她气上头了,理智全无,完全无法控制自己。

稍微冷静些许,她疾步回家。她一到家,杨氏便立即问道:“秀秀,怎么样,宋公子他怎么说?”

“娘,爹没有下毒杀人,这件事是宋玉栽赃陷害给爹的。”

“什么?”

沈秀细说了宋玉栽赃陷害之事。杨氏听罢,呆滞良久,继而泪如雨下,“天杀的,他怎能如此!”

静默良久,沈秀试探性道:“只要我嫁给宋玉做外室,就能救出爹。”

“外室?外室连小妾都不如,那是千人骂万人唾,上不了台面的!且他为了娶你能陷害你爹,如此歹毒之人,你若嫁他,那便是入了狼窟!”杨氏边哭边道。

沈秀挑眉。她以为杨氏会毫不犹豫让她答应做宋玉的外室。毕竟之前杨氏觉得能嫁给宋玉是她天大的福分。而且现在是为了救沈有财,所以她以为杨氏会毫不犹豫让她嫁的。

“可我不答应他,爹就没救了。”

杨氏抓住她的手,“我们去告宋玉,锦州城告不了,便去京城告!”

“我们还没到京城,爹就已经被砍头了。而且我们无拳无势,告也不一定有结果。”

杨氏眼里露出绝望来,“那我们该怎么办?”

沈秀再一次试探,“为了救爹,我只能嫁给宋玉。”

“秀秀……”杨氏目露犹豫,下一瞬,她猛地摇头,“不成!他今日为了让你嫁他,能陷害你爹,若明日他不喜欢你了,还不知会把你怎么样!娘不能看着你进狼窟!”

看来杨氏还是很爱自己女儿的。沈秀抬首,望向天边刺目的日光。日光刺得她不得不低下头时,她已经做好决定。

“娘,为了救爹,我愿意嫁给宋玉。”

宋宅。宋嬷嬷环顾屋子,屋内一片狼藉,公子把能摔的都摔了。能把公子气成这样,那沈秀也真是个能耐人!

她端着茶,步至宋玉跟前,“公子,喝些茶吧。”

“滚。”

“公子————”

“我说滚!”

宋玉面黑似阎罗,宋嬷嬷也不敢再惹他,她轻声退下。

不多久,有侍从进屋,“公子。”

“啪!”半个花瓶砸到侍从脚前。

“滚出去。”

“公子,沈姑娘又来了。”

“我让你滚出————你说什么?”

“沈姑娘又来了。”

宋玉立时起身。

再一次来到宋宅,沈秀低眉顺眼,“宋公子,你先前说只要我嫁给你,你就能救我爹,这话可还作数?”

宋玉:“怎么,你愿意了?”

“我之前因为在气头上,所以说了些混账话,对不起。”她更加低眉顺眼了几分,“你之前说的话还能作数吗?”

宋玉欲让她滚,好将之前在她这里受到的恶气狠狠出了。然而喉咙里仿佛是灌了泥,无法发出任何声音。

他的目光在她脸上逡巡,也不知过了多久,他道:“当然。”

“多谢。”沈秀盯着自个儿的鞋面,“公子什么时候能把我爹救出来?”

……

大牢里,沈有财靠着墙,边哭边道:“大人我冤枉啊!”

“嚷嚷什么?给我安静些!”狱卒斥道。

沈有财低下声音,边哭边擦泪。

“爹。”

似乎听到沈秀的声音,沈有财立刻抬头,“秀秀?”

同沈秀一起从大牢里走出来后,沈有财整个人愣愣的,“秀秀,我真不用砍头了?”

“不用了,我找宋公子帮了忙,案子已经重判,你是已经清白了。”

宋玉找人做了伪证,洗清了沈有财的嫌疑。

“什、什么?”沈有财呆呆的。

沈秀用手挡住热烈的阳光,“太热了,回去再细说。”

等到了家,沈有财得知陷害他的始作俑者是宋玉,且他能出牢狱,是因为沈秀答应了做宋玉的外室,他怒急攻心,眼皮一翻,晕了过去。

等他再次醒来,他痛哭流涕,“秀秀,是爹对不住你!”

“对不住我们的是宋玉。”沈秀道。

看着沈秀过于平静的神色,沈有财想,秀秀大抵是伤心过了头,所以才这般平静。思及此,他心如刀割,“秀秀!爹就是去死,也不能让你受了这(委)屈!”

好好一闺女,去做那上不得台面的外室,比小妾还不如!这不是糟蹋他闺女吗!且宋玉心肠如此歹毒,秀秀若嫁了他,以后有好日子过?

他沈有财就算是枉死,也不能把他闺女推进火坑!

听到沈有财的话,沈秀略微讶异。沈有财重男轻女,素来不喜她,虽然现在改好了,对她好了许多,但她没想到他竟如此看重她,为了不让她受(委)屈,宁愿去死。

“不成!秀秀绝不能嫁给他!”沈有财胸膛剧烈起伏,脸红脖子粗,“我这就回牢里去,我宁愿被砍头!”说着他起身就要下床。

“好了好了,爹,不用担心。”沈秀按住他,“你还真以为我会给他做外室?”

“啊?”

“拳宜之计罢了。我不会嫁给他。只是骗他将你救出来而已。我想好了,过两天我们偷偷离开锦州城,去离锦州城很远的地方,天高皇帝远的,再改名换姓,我就不信他能找到我们。”

沈有财和杨氏微微张嘴,“离、离开锦州城?”

“嗯,就是不知爹娘你们愿不愿意。”

“愿意!”沈有财不假思索。杨氏也跟着点头。

“好,那我们再仔细商量商量此事。”

离开锦州城,去哪里?按照书里的时间线,此时男女主在京城。所以绝对不能去京城。

要去离锦州城很远,且男女主在书里不会去的地方。沈秀沉吟,“就去……芜州?”

芜州地处江南地带,离锦州城较远,那里是著名江南水乡,风景如画,富庶繁华,是个好去处。

沈有财:“芜州?那地方还行,咱们这儿有卖芜州的渣肉蒸饭,我吃过,很是不错。”

沈秀找偏了重点,“渣肉蒸饭?”

“你没吃过,就是糯米蒸五花肉,味道可香。”

“喔,粉蒸肉啊。”沈秀有点馋了。她有点想吃粉蒸肉了。

杨氏问:“粉蒸肉?这是哪里的叫法?”

“随便说的。”沈秀托腮,“那我们就去芜州。”

“行。”沈有财忽而想到什么,“出城得有路引啊,咱去县(市)城开路引,万一被宋玉发现怎么办?”

沈秀做了一个捏钱的手势。

现代有偷渡客,古代若没有路引,也有一种“偷渡客”,只要给钱,有钱什么都好说。

若不行,那便再寻办法。

次日,宋婆子带着一干人,将聘礼抬进沈家。这次带来的聘礼,比之前两次都要多。

宋婆子(委)实是有些不解,先前公子纳沈秀做姨娘,下的聘礼就已经够多,这会子让她做外室,聘礼应该会减少些,不曾想公子还多加了聘礼。

娶个外室哪里用得着这么多聘礼,公子还真是舍得啊。

沈秀扫视箱子里的金银珠宝和绫罗绸缎。她捂住颊边的笑意,在内心感谢宋大公子给他们家送的路费。何止是路费,这些聘礼,都够他们一家三口过活一辈子了。

宋婆子离开前,告诉沈秀,宋玉邀她后日游湖。

“婚前不是不能见面吗?”沈秀并不想见他。

宋嬷嬷心道,你就一个外室,又不是正经嫁娶的婚事,哪来这么多讲究。她笑道:“公子喜欢您喜欢得紧,忍不住要见您呢。”

“行吧。”沈秀应了。后日?反正后日她已经离开锦州城,他且去见空气吧。

又看了看够一家三口过活一辈子的聘礼,沈秀笑得极其真诚,“宋嬷嬷,替我谢谢你家公子。”

日子一晃便到了后日。这日天清气朗,日光明媚。

宋玉侧头问宋嬷嬷,“我今日瞧着如何?”

宋嬷嬷的视线扫过过去。公子今日玉冠簪花,锦衣华袍,发间还抹了香泽!

公子这是特意好生打扮了一番。

她竖起大拇指,道:“公子风神俊朗,俊逸非凡,全锦州城的男儿都比不过您!”

“是吗?”宋玉轻笑,他打开案几上的锦盒。盒子铜鎏金珐琅彩嵌珍珠绿松石,精美生辉,打开盖子,里面的玉簪落入视野。

白玉簪子玉质白色,细腻温润,簪体打磨得十分圆润,簪首镂雕凤纹,精致非常。

他摸了下自己头上的龙纹白玉簪,又看了下盒子里的凤纹白玉簪。

脑海里浮现出等会儿沈秀戴上凤纹白玉簪的模样,他微微勾唇。

作者有话要说: 秀秀:谢谢宋大冤种送我们那么多钱^_^

离开锦州城,开启新地图,下一个男人即将出场~

宋玉在船上等沈秀时,沈秀和父母早已离开锦州城。他们一家子坐马车,日夜兼程,已经到了三百里开外的凉州境内。

“秀秀,咱们歇一歇,去食肆里吃顿热饭再走。”

沈秀:“才离锦州城三百多里远,还是太近了,我们得赶时间,走得再远一些。就先不去食肆里耽误时辰,暂且啃些饼子凑合着吧。”

杨氏点头,“是极是极。”

又赶了半日路,出了凉州,车子抵达一小镇。此时日头西沉,橙红的晚霞将整个小镇氤霗n梢惶孰僦�

踩着薄薄的一层胭脂,一家三口进入一家食肆。这会子正值饭点,店里人声嘈杂。

小二快速迎上来,“客人里面请,请问是打尖儿还是住店?”

“打尖儿。”

“好嘞!”

待他们一家人入了座,小二报菜名,问他们要吃些什么。沈有财首先问沈秀,“秀秀,你想吃些什么?”

“爹娘你们随便点吧。”沈秀掀开幂篱一角环顾四处,没发现有疑似男女主的身影,她才放心地拿下幂篱。

沈有财对小二道:“来一盘旋煎羊白肠,再来一碗小菜豆腐汤。”

想着手里有聘礼那么大一笔钱,又想着这两日赶路,没怎么好好吃过一顿热饭,沈有财道:“再来一盘炙鸡,就这些。”

“好嘞!”小二转身要走时,沈秀叫住他,“等一下,再来一碗生淹水木瓜,天热得很,吃点冰镇冷食凉快。”

小二转过脖子,“生淹水————”

见他忽然呆住,沈秀蹙眉,“怎么了?”

小二脸喉结上下滑动,“没怎么,您方才是说生淹水木瓜?”

“对。”

“好的!”

待小二走开,沈秀的目光又落在写着菜名的木牌上。

“你又不识字,看着干什么?”杨氏道。

“不识字就不能看吗。”沈秀笑了下,视线扫过木牌上的莲花鸭签、间笋蒸鹅,最后落在羊蹄笋上,她咽嗓,“再添一道猪蹄笋如何?”

杨氏:“已经吃得够好,莫要再铺张。”

沈有财不同意,“秀秀若想吃,便让她吃!”语罢他招手,“小二,再来一盘猪蹄笋!”

小二给别桌客人上菜时,眼睛时不时往沈秀那边瞟,一个没注意险些将手里的盘子摔落地时,他赶紧将眼睛收回来,好好上菜。

然而眼睛收回来,心却收不回来。他努力克制住自己,想让自己专心干活,却怎么无法专心。

沈秀那一桌的生淹水木瓜很快做好,小二去端菜时,道:“二舅,你这木瓜是不是放少了?”

“哪里放少了?不就这么多?”

小二磨磨蹭蹭,“二舅,再多放些木瓜吧。”

那姑娘点了生腌水木瓜,应该是喜欢吃生淹水木瓜的。他这样想着,继续道:“这桌客人是我好友,她喜欢吃生腌水木瓜,二舅你就多放点木瓜吧!”

“你这小子。”他二舅哼了声,多添了几勺木瓜进去。

“再添些,再添些。”

“再添些,要不白送你朋友得了?”

沈秀没想到,这家食肆还挺厚道实在,这一碗生淹水木瓜,木瓜堆积,都快淤出来了。

沈有财和杨氏也很是意外,不曾想这家店菜量竟这么大。

冰水里微微剔透的木瓜,用盐水和糖水腌渍过,甜甜咸咸,冰冰凉凉。沈秀咀嚼着木瓜,弯弯眼角,“挺好吃的。”

注意到沈秀吃得眸子弯成一双月牙儿,小二开心地咧嘴。

沈秀嚼着木瓜,心想若这里有冰淇淋就好了,冰淇淋比生淹水木瓜更解暑。

不过这里倒是有类似于冰淇淋的代餐,即酥山。酥油、奶油和蜜糖淋在碎冰上,冷凝成的小山。

酥山沈秀没吃过,这种昂贵的高级奶制冰食,是有钱人吃的。也不知酥山的味道如何,虽然比不上现代的冰淇淋,但肯定也很好吃就是了。

“娘,爹,你们可吃过酥山?”

沈有财道:“没吃过,那玩意儿不是那些贵人吃的?”

“嗯,听说很好吃,很消暑的,等以后我们有钱了,我们都买了尝尝。”

“秀秀,你现在若想吃,爹给你买一碗。”

“以后有钱了再说,咱这一路过去要花不少钱,到了芜州,要安定下来也要花不少钱,钱先省着点用吧。”虽说那聘礼够他们一家人过活一辈子,但前提是不铺张浪费,若过得稍微奢侈些,那些钱也不够用。

“秀秀你放心,等到了芜州,爹一定努力挣钱,让你吃上酥山!”

沈秀笑笑,倏地感觉到有人在看她,她侧过眼角,对上隔壁桌男人的目光。

见她看过来,男人飞速挪开目光。沈秀转过头来时,又发现有男的在看她。

眉心微微一拧,她垂下脑袋。随之快速环顾一圈四周。貌似店里有不少男的都在偷看她。

她眉头拧得更紧了。杨氏也发现店里的男人似乎都在偷看沈秀,她低声道:“有财,周围这些男的好像都在看秀秀。”

沈有财瞪了一圈这些偷看的男人,道:“他们定是看上秀秀了!”

闻言沈秀扶额,“爹,你女儿没这么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我估计,”她音量更低,“这些人是不是发现我们身上有一大笔钱?我们得小心着些。”

沈有财和杨氏立刻警惕起来。杨氏紧张道:“他们从哪里发现的?”

“不知道,我只是这么猜测而已。反正我们小心着些,吃完饭赶紧走。”

沈有财一边警惕一边道:“是得小心这着些,不过……看他们那眼神,分明是看上秀秀了。”

沈秀翻白眼,“爹,请您看看我的脸,你觉得我长得是有多好看,能让这些人一看到我的脸,就喜欢上我?”

“你这模样,怎么就不能让这些人一看到就喜欢了?爹就觉得你是这世上最最好看的姑娘!”

“停停停,行了,行了。”沈秀实在是受不了他无脑的吹捧。恰时小二将小菜豆腐汤端上来,她道:“快些用饭吧。”

小菜豆腐汤清芳香可口,旋煎羊白肠软润鲜美,炙鸡鲜嫩香浓,猪蹄笋弹牙筋道,生腌水木瓜咸甜冰凉,沈秀吃得满足惬意。

她擦嘴时,发现右前方的男人在看她,她垂目,“娘,我们快点吃。”

这时,小二端来三碗荷花包围着的酥山。

小二道:“这是那边陈公子请您几位吃的荷花酥山。”小二虽是笑着,心里却哼了一声,对林公子的献殷勤很酸,他若是有钱,他也能请这姑娘吃酥山。

沈秀顺着小二手指的方向瞧过去。小二口中的那位陈公子,位于斜前方桌位,他笑着对她拱手作礼。

杨氏诧异,他们并不认识这位陈公子,无缘无故的,这位公子怎会请他们吃昂贵的酥山?

沈有财则认为这陈公子是看上了秀秀,所以才来献殷勤!

至于沈秀,她觉得这位陈公子定是不怀好意。她对小二说:“替我们谢过陈公子,不过这些东西还是拿回去吧。”

小二毫不犹豫,将酥山端回去。陈公子见状,起身来到沈秀身前,“姑娘,鄙人姓陈名嘉,年十八,未曾婚配,家中有良田五十亩,三间铺子……”

他一股脑儿,把家底儿交代了个干净,祖宗十八代的名字都快全部交代出来了。

沈秀赶紧阻止他,“你有事?”

“我见姑娘面善,似有缘人————”

“谁跟你有缘人!”沈有财瞪他,“一边儿去!”

“伯父————”

“我们素不相识,叫谁伯父呢你!

沈秀放下筷子,“爹娘,我们也吃得差不多了,走吧。”

“姑娘!”

沈秀头也不回,快步走出食肆上马车。沈有财和杨氏也疾步上了马车,“车夫,快些赶路!”

车夫马鞭一扬,马车快速消失在食肆门口。陈公子追也追不及。他用力拍了一下膝盖,一脸惋惜。

马车上,沈秀瞧瞧自己的衣衫,又瞧瞧爹娘的衣衫。他们一家子衣着打扮普通,也看不出身上怀揣巨款。

所以方才食肆里那些男人是如何看出他们有钱的?

当然也可能并不是看出他们身上揣着巨款,也可能是打着其他主意。

“或许是我们虽然看着没什么钱,但点的菜都不便宜,像那种低调的有钱人?”沈秀道。

“兴许是这样!”杨氏附和。

沈有财:“我还是觉得他们只是因为看上了————”

“爹,”沈秀拧眉,“咱能不能使实事求是一些?”

马车一路前行,抵达下一个小镇时,已经过了两个时辰。此时正是亥时(晚上九点),镇上大半人家都已熄灭灯火。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2页

现在已经离锦州城很远,天黑了,马也累了,沈秀不再打算继续夜行,于是便去投宿客栈。

他们三人开了一间房。

“你们娘儿俩睡床,我睡地上就成,这天热的,睡地上还凉快。”沈有财笑呵呵道。

洗漱过后,沈秀沉沉睡去。再次苏醒时,沈秀只觉手腕酸麻,一睁眼,便发现自己竟躺在陌生的马车上。

她神识有些混沌,有些不清楚现在的状况。

“醒了?”

她掀起眼皮,对上一张陌生男人的脸。男人眉尾横着一道刀疤,面相凶神恶煞,通身匪气,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神识混沌的沈秀顿时清醒,“你是谁?”

“我叫胡刀。”男人尽量让自己的表情变得柔和些,“是你未来夫君。”

沈秀瞳孔收缩,她动了一下身体,发现自己手脚被捆绑着,动弹不得,“我不认识你,快放开我!”

“别动,你越动,绳索会缠得更紧。”胡刀按住她的肩膀。

“别碰我!”她躲开肩膀。

他笑了下,“小娘子,我会算命,我一看你这面相,便知你是我未来娘子。”

“胡说八道!你放开我!”

胡刀拿起旁边的大刀,轻轻用布擦着。

锃亮的大刀,让沈秀顿时安静下来。马硻n德帜胱诺孛娴纳簦没髯潘亩ぃ吡刂魄樾鳎澳惆盐衣袄锤墒裁矗课业锬兀俊�

“我不是说了,我是你未来夫君。至于你爹娘,他们还在客栈,放心,我没动他们,他们安全得很。”

“你……”沈秀语气没有先前那么硬气,她说,“大哥,你是不是要钱?我有钱的,我可以给你钱。”

“我不要钱,我要你做我娘子。”

“我们见都没见过,你怎么会让我做你娘子?”

“谁说我们没见过?昨日傍晚,我们在张家食肆里见过,我对你一见倾心。”

对她一见倾心?她不信。一见倾心,只是见色起意而已,她又没什么色,他倾个什么心。

“大哥,能否说实话,你到底有什么目的?”

“我说的是实话。”

还真对她一见倾心?沈秀犹疑地打量他。难道是她的长相正好和他眼缘?

真真是倒了个大霉,怎的就被他看上了。

“小娘子,你叫什么?”

沈秀不想搭理他,但她识时务者为俊杰,“沈秀。”

“沈秀?沈姓的沈,秀气的秀?”

“嗯。”

“这名字倒是好!小娘子,你饿了没?”

沈秀不会为了骨气而让自己受罪,“饿了。”

“先吃些胡饼将就将就,等到了有食肆的地方,便让你吃些好的。”

“这是去哪儿?”

“京城。”

京城?男女主在的地方?她眉头越蹙越紧。

胡刀将胡饼掰开,喂给她。

沈秀:“你能解开绳索,让我自己吃吗?”

“不能。”

她张嘴,咬了一口胡饼。这胡饼里包着羊肉,味道还不错。她没客气,一口气吃了四个胡饼。

胡刀:“还要吗?”

“还要。”

“你这小娘子,胃口倒是大。”

“我胃口很大,一个人的饭量能抵三个人,不,能抵五六个壮汉。你怕是养不起我,如果你不怕我把你家吃垮了的话,就放过我吧。”

胡刀大笑,“就是有十个你,我胡刀也养得起!”

他又喂过来一块饼子。见他笑得豪爽,沈秀恨不得咬断他捏着饼子的手指。

吃完饼子,她说:“我手酸,你解开绳索吧,反正我又跑不掉。”

“不行。”

沈秀想,他既对她一见倾心,也就是喜欢她,那么或许她可以稍稍利用一下他的喜欢?

她作出很痛苦的模样,“我手腕真的难受,又麻又酸的都动不了了,你绑了我多久,我的手都快断了,能否先给我解开,等之后再绑上?”

“大哥,胡大哥,”她用撒娇的语气,声音柔得她浑身起鸡皮疙瘩,“你先给我松松绑,可以吗?”

胡刀神情松动,有些动摇,“真的很难受?”

“真的。”她拼命挤出泪花。

发现她眼泪的泪光,胡刀不再犹豫,直接给她解绑。他轻轻抬起她的手,“怎么样?”

“解开就好多了,还有脚上的也可以解开吗?”

他二话不说,蹲下来给她解开。活动了一下手腕和脚腕,沈秀道:“多谢胡大哥。”

她伸手掀开帘子。外面是崇山峻岭。马车旁边有骑马的蒙面大汉,个个手里背着大刀。她咽口水,“胡大哥,你……你是干什么的?”

“山里扎寨的。”

“山里扎寨?山寨?你是山、山匪?”

“是。”

难怪瞧着凶神恶煞,通身都是匪气。外头这么多人,将马车围的密不透风,她如何能逃得出去?

“怎么,瞧不起山匪?”

“没有,你能当山匪,也是你的本事。”

两盏茶的功夫过去,沈秀耳根通红,“胡大哥,人有三急。”

胡刀钻出马车,下车,“出来吧。”

沈秀弯腰从马车里出来,正要下车,腰却被一双大手掐住。胡刀直接将她抱下来。

他拉着她往前走,发现手下们都在偷瞄沈秀,他眉头的刀疤狠狠一动,凶悍似修罗,“看什么?再看将你们眼珠子挖了!”

手下们大骇,立刻低头。

沈秀抽出手腕,“那有草丛,我自己去吧。”

“别想着逃跑,你这小胳膊小腿,掂量掂量自己能不能跑过我们这么多人。”胡刀警告她。

“我不会的。”

沈秀快步前行。来到草丛后面。她观察四周。思考能逃跑成功的可能性。

就在这时,眼角余光触及一抹黑,她拔腿就往回跑,“有黑熊!胡大哥!有黑熊!”

胡刀拿着大刀,同手下几刀子便砍掉黑熊脑袋。杀掉黑熊,他轻握住沈秀的肩膀,“没事了。”

沈秀惊魂未定。荒郊野岭,野兽出没,即便她可以从胡刀手里逃出来,说不定也会落于野兽之口。

还是先出了这荒郊野岭,到达有人烟的地方再说。她吐气,“多谢。”

重新上马车,她拿起饼子就啃。试图拿饼子压压惊。

“没吃饱?”胡刀问。

“我说了我胃口大。”

啃了两个饼子,她倒头就睡。即便闭着双目,也能感觉到胡刀的目光。他一直把眼睛放她身上,一直盯着她也不嫌累得慌。

胡刀目不转睛,盯着沈秀的睡颜。朦胧的光映在她白净的脸上,映出她细细弯弯的眉,小巧的鼻子,以及微微薄的嘴唇。

她的五人平平无奇,堪堪清秀,却让他生出从未有过的渴求。

触摸她,拥抱她,亲吻她,极度的渴求,带着一种飞蛾扑火的极致热烈。

感受到他在用手摸她脸,她退开,道:“胡大哥,我们还未成婚,婚前不可逾矩。除非你看轻我,不打算娶我当正头娘子,所以才想这般随意轻待我。”

胡刀目露隐忍,“好。”

不知睡了多久,沈秀被胡刀唤醒。

“秀秀,起来吃饭。”他刻意将表情放柔和,然而看起来还是很凶神恶煞。沈秀一醒来就被他凶悍的模样吓到了,她暗自定神,打打呵欠,问道:“到了哪里?”

“青山县(市)。”

离京城还远。沈秀起身要下车。胡刀拽住她,“你别下去,你想吃什么,我给你买回来。”

“打包吗?”

“打包?”

“就是把菜买回来吃。”

“是,你想吃什么?”

“我想吃什么你就给我买什么?我可先说好,我不仅胃口大,还特别好(hào)吃。”

“爱吃是福气。说吧,要吃什么。”

“酥山,冰酪,爊鸭,东坡肉,五味杏酪羊,间笋蒸鹅,猪羊荷包,炸冻鱼头,还要雕花梅球儿,雕花枨子……”她说的全是贵菜,定要让他觉得她难养。

胡刀听罢,“寻常人家还真养不起你。”

“你若养不起,便放了我。”

他又大笑一声,“等着。”

一道道菜端进马车里,热腾腾的香气扑得到处都是,沈秀口舌生津,拿起筷子就吃。

穿到这里以后,她就没吃得这么好过。将所有菜都吃得七七八八,她按住圆滚滚的肚皮。

胡刀:“你这饭量似乎也没你说的那么大?”

“我还未吃饱,我虽然能吃很多,但也不能吃太多,吃太多了会长胖的。”她根本就不在意胖不胖,是真的吃不下了。

“胖有什么?你想吃就吃,只管吃便是。”

“我若成了胖子,你还想让我做你娘子吗?”

“那当然。”

说得这么好听。人都是视觉动物,若她真胖了,没准他比谁跑得都快。除非他喜欢胖子。

她用勺子把最后一点酥山吃干净,“我还想吃酥山,你再给我买一碗。”

“你今日已经吃了酥山和冰酪,再吃会坏肚子。”

“哪里会,你是舍不得给我买吧。”

“我并非舍不得。”

“你就是舍不得。”

“明日再给你买。”

彼时,胡刀的手下们仍在食肆里用饭。

其中一人出声,“怎的了,心不在焉的?”

“三哥,我就是羡慕老大……”

“羡慕什么?”

“羡慕他能————”能拥有沈秀。若不是老大喜欢沈秀,他也想让沈秀做他娘子。他从未如此中意过一位女子,恨不能将她娶回家,当祖宗供着。

“唉。”他食不知味,挑着米饭,忽而听到三哥说:“女子肠肚脆弱,老大又是给她买冰酪又是给她买酥山,这两样冷食吃多了最容易闹肚子,且他还点了那么多道菜,吃那么多不得积食?”

“三哥你这么关心咱们大嫂?”

三哥支支吾吾,“我只是怕她吃坏肚子,让我们老大操心。”

作者有话要说: 胡刀只是个不重要滴炮灰~目的是引出下一位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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