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秀戴上幂篱,幂篱长长的纱布锤至半腰,幸好不是垂至脚踝的,不然她得闷死。
锦州城算是东陵比较富庶繁华的州城,沈秀透过幂篱,打量热闹繁华的街道。
“秀秀,那有卖糖糕的,去看看?”沈有财指指右前方。这会儿对糖糕并未有什么兴趣,沈秀摇摇头,继续前行。
“武大郎!给我来两个炊饼!”
听到这声音,沈秀转过脸。目光落在又黑又矮的武大郎身上,她略感疑惑。随之走过去。
武大郎笑得憨老实,“姑娘,买炊饼?”
“要一个炊饼。”沈秀给了两个铜板,“大哥,你可有弟妹?”
“没有,我乃家中独子。”
沈秀眉梢微动,道谢之后离去。
沈有财:“秀秀,你方才为何问他有没有弟妹?”
“随便问问,他看起来就很像有个弟弟叫武松的样子。”
“什么?”
“没什么。”
她把炊饼塞给沈有财,继续前行。摆弄一下幂篱,欲将之取下。
“别!莫让别人瞧见了!”沈有财忙不迭阻止。沈秀猝地想到什么,最终没取下幂篱。
她怕碰到男女主。
小说里,这个时间点,男女主并未在锦州城。大概两个月后,他们才会到锦州城来。但万一他们没按照小说的时间线来呢?
为了以防万一碰到男女主,沈秀决定还是好好戴上幂篱。至少戴上幂篱了,即便碰上男女主,女主因为看不到她酷似表姐的脸,从而也不会在人群中多看她几眼,她也不会因此丧命。
思及此,她决定,若是以后要出门,都得戴上幂篱。
没走几步,沈有财遇到朋友,聊了起来。沈秀道:“爹,我去前面看看。”
“别走远了啊。”
沈秀逛了两个小摊子,眼皮一抬,视线无意间落在前方头顶的窗口上。
头顶窗口里,姿容迤逦的年轻妇人目露歉意,对着窗底下的男人道:“公子,撑杆是不小心掉下去的,我并非有意,实在对不住。”
窗下男人身形挺拔颀长,头戴簪缨帽子,边沿缀的玲珑簪子中央,嵌着熠熠生辉的玉珠。
他面如冠玉,一双含情桃花眼里,是掩藏不住的风流多情。手中摇着一把折扇,端的一副风流浪荡子模样。
捡起砸到他头的撑杆,他笑道:“无妨。”
沈秀转头就走,倏然又驻足。这画面怎么看着这么眼熟?下一瞬,她恍然。
年轻妇人莫不是潘金莲,这男人莫不是西门庆?又想起方才见过的武大郎,沈秀嘴角微抽。当然,这只是她思维太发散,瞎想的罢了。毕竟此武大郎非彼武大郎。
她快速从男人身后经过。
就在此时,一乞丐儿疾步穿行过来,用力推了一把挡住他道路的沈秀。
沈秀往后跌去,落入一泛着熏香香气的怀抱里。
幂篱掉落而下,她错愕抬首,撞进一双桃花眼里。
惊觉自己撞进了“西门庆”怀里,她急急往后一退,快速戴好幂篱,“对不起。”
“西门庆”盯住她,“可有伤着?”
“没有,方才多谢了。”沈秀作了个礼,转身就走。
“慢着,你是哪家的小娘子?”
“萍水相逢,不必留名。”沈秀头也不回,折返去找沈有财。
宋玉目送沈秀的背影走远,他轻轻摇动折扇,上挑的桃花眼里沁出灼灼之光。
“公子。”侍从提着两个锦盒,气喘吁吁跑来,“仙月楼的明嫣姑娘请公子一聚。”
宋玉合上折扇,“不去。”
侍从咂嘴。公子才与明嫣姑娘好上没两天,这便厌倦烦腻了?
他不由感慨,他家公子,在风月场里拾翠寻香,万花丛中过,却片叶不沾身。
情意生得快,却也消散得快,看似多情,实则薄情。
只不过这次厌倦得有些太快,这才将将两日不到而已。侍从感慨完,赶紧跟上已经走远的宋玉。
黄昏将至,残阳依楼,明明是热火朝天的六月,黄昏却显得有些萧瑟凄凉。周母看了看窗外萧瑟凄凉的傍晚,随之看向周青。
周青坐在桌前,手里拿着账本,一动不动仿若石雕。
“青哥儿,该吃晚饭了。”
“青哥儿?”
周青回魂,“什么?”
“该吃晚饭了。”
“我不饿,娘你自己吃吧。”
“又不吃?你中午就没吃!”
“我真不饿。”周青摇头,翻翻账本,开始看账本。只是看着看着,他又开始发呆,丢了魂一般。
见状,周氏唉声叹气。她不知他竟这般中意沈家那姑娘。自沈家回绝了他们家的亲事后,一连两日,青哥儿都失魂落魄的,不好好吃饭也不好好睡觉,两日下来,人都消瘦了不少。
他就那么中意她?
先前相看的几个姑娘,哪个不比沈秀漂亮,青哥儿怎么就偏偏这么喜欢她?
周母实在是不明白,她迟疑道:“青哥儿,我之前说的桥东李家那姑娘————”
“不用了。”
“那姑娘模样俊俏,长得是顶顶好,你见了定会————”
“我说不用了。”
周母:“你就这么喜欢沈家那姑娘?”
听到这话,周青黯淡的眼神又黯淡了一些。他从前从不相信一见钟情这钟事。然而见到沈秀,他方才知,世间真有一见钟情。
沈秀不够漂亮,却极其合他心意。见她第一眼,他整颗心都被她牵走,似乎自己来这人世间一栽,就是为了遇见她。
“娘,我想娶她。”
“人家不喜欢你。”
“可我……”他声音低下去,“可我还是想娶她。”
他一副非她不娶的固执样,周母看着都心疼,忖度良久,她叹息一声,“那我再帮你去问问吧。我们多下些聘礼,没准人能同意。”
听闻此言,周青立即拿出自己的全部家当,“娘,这些都拿去做聘礼,若还不够,我再————”
“这哪里还不够!”周母惊然。青哥儿居然把自己的全部家当都拿来做聘礼,这总共加起来得有百八十两了!
寻常人家,聘礼有个一二十两便是很有排面的了,青哥儿居然还觉得百八十两都不够?
“你又不是娶什么天仙儿,又不是娶什么人家小姐,哪里用得了这么多钱!”
“只要她肯嫁我,多少聘礼我都愿意。”
周母默默无语,又是一声长叹。
翌日,周母厚着脸皮上了沈家,然而还是被一口拒绝。
待周母离去,杨氏痛心疾首,人家是真心想娶秀秀,居然说不管多少聘礼都愿意给。只可惜,秀秀对周青无意。
她正惋惜着,院门猝地又被敲响。
门一开,便见一婆子领着三五个男人站在门外,手里抬着挂了红绸子的锦盒。
婆子满脸堆笑,“可是沈夫人?”
杨氏:“你们是……”
得知这几人的来意之后,杨氏不可思议,整个人呆滞下来。
宋玉,锦州城知府家的大公子,来向她家秀秀提亲?
她赶紧将人请进屋,又连忙去里屋通知沈秀。正在睡午觉的沈秀打打呵欠,“谁?”
“知府大人家的公子!”
沈秀困得紧,“我又不认识他,他怎么会向我提亲?”
“谁晓得呢。”杨氏声音里带着激动的颤抖。秀秀若能嫁给宋玉,以后就是人家太太,她就是人家太太的老娘了!
见杨氏激动到发抖,沈秀皱眉,“谁晓得他为什么要娶我。娘,你回绝了罢。”
杨氏道:“你个傻姑娘,人家是知府老爷的公子,你嫁给他了,往后就是人老爷的儿媳了。且人家样貌不凡,你能嫁给他,是你天大的福分!”
“我又不喜欢他。”
“人都没见着,怎知不喜?”
沈秀不喜欢男人。当然,也不喜欢女人。她没想过嫁人。无论对方家世多好,地位多高,长得多好看。
“反正我不嫁。”
“你这是要气死我!”
听杨氏说,说媒的宋婆子就在外头,沈秀直接去见了宋婆子。
在堂屋里喝热茶的宋婆子见沈秀出来,并未把沈秀当做她要说媒的那个沈秀。
毕竟以她来看,公子求娶的沈秀应当容貌不俗,不然公子也不会看上一个小门小户之女。
沈秀开门见山,“告诉你家公子,承蒙垂青,但我年岁还小,暂且并无嫁娶之意。”
听到出来的姑娘藱n稣饩浠埃纹抛宇俊U夤媚锞故枪右⒌纳蛐悖�
这长得,(委)实是平平无奇,普普通通了些。宋府的丫鬟长得都比她好看。
公子莫不是看错了人?他看上的别是别家的姑娘吧!
抑或是她找错人了?应当是没有找错的。葫芦街,卖豆腐的沈家,沈有财之女沈秀,应当没错。
可公子怎会看上这姑娘?宋婆子婆实在是无法相信。
难道说,这姑娘救过公子的命!
宋婆子婆好半晌缓不过神来,等她缓过神来,她更加惊愕,沈秀居然拒绝了公子?
她家公子乃知府大人家的独苗苗,母亲乃锦州第一富商,家中有拳有势有钱,在这锦州城可一手遮天。
且不论其家世多好,就论公子这相貌。全锦州城都找不出比他还俊的公子,多的是女子想要嫁他,沈秀居然不想嫁他?
一个容貌平凡的小门小户之女,竟看不上她家公子!
宋婆子仿佛是自己被侮辱了一般,口吻变得硬了些,“姑娘,我家公子一表人才,能纳你做姨娘,是你的福气,你可要想好了。”
“等一下。”沈秀抬睫毛。
宋婆子以为她反悔了,便轻哼了声。
沈秀:“纳姨娘?做妾?对不起,我不做妾,您请回吧。”
宋婆子带着一干人,抬着聘礼,气冲冲地离开了沈家。
一回府邸,她赶紧去宋玉跟前回话。
彼时,宋玉摇着洒金扇,一只手抵着额侧,正在听曲。
唱曲儿的女子,声音在丝竹声里缠缠腻腻,一双勾人的狐媚眼直往宋玉脸上戳。
宋玉斜睨着她,微微勾唇。待曲子唱罢,她上前来,跪在他身前,“公子。”
宋玉用扇子挑起她的下巴,“曲儿唱得不错。”
她轻轻用眼儿瞟他,咬住花瓣一样嫣红漂亮的嘴唇。宋玉正欲摸她嘴唇时,侍从告诉他宋婆子前来回话。
“下去。”宋玉挥手,众人屏退。
听宋婆子说沈秀拒绝了亲事,宋玉眼神冷下去,“不做妾?怎么,难道还想做正头娘子?”
作者有话要说: 一开始,宋玉:“她还想做正头娘子?”
后来,宋玉:“求你了,秀秀,嫁给我,做我的正头娘子吧!”
“不做妾?怎么,难道还想做正头娘子?”宋玉眼神冷下去。
宋婆子极会看脸色,她跟着附和道:“是啊,能做公子的姨娘便已是她天大的福分了。”
宋玉缓缓摇开洒金折扇,淡淡道:“罢了,一痴心妄想的无盐之女而已。”
公子这是不打算再纳沈秀了。宋婆子点头退下。
“你还想做他的正头娘子不成?”待宋婆子一干人离去后,杨氏叹气。
“首先,我不并不想嫁他,其次,我怎么就不能做他的正头娘子了?”
“他是什么身份,咱是什么身份,你能做他的姨娘,已经得了大运。人家的正头娘子,不是人家小姐就是富家小姐,哪里轮得到咱们来做。”
人有三六九等,有贵贱之分,杨氏有自知之明,他们这样的小门小户平头百姓,哪里攀得了那样的高枝儿,能去做个妾,就已经很不错了。
“我们这样的身份怎么就不能做人家的正头娘子了?别这样看不起自己。还有,宁做贫人.妻,不做富家妾,我是不会做人妾的。”沈秀懒得再多说,继续睡午觉。
沈有财卖完豆腐回来,听杨氏说了宋玉要纳沈秀做姨娘的事,他瞪目,“秀秀说得对,宁做贫人.妻,不做富家妾,做了人家的妾,那就是人家可以打发买卖的奴才!你想让我闺女去做人家的奴才?”
杨氏被噎住,她张口欲言,最终还是闭了嘴。她转身去磨豆腐,一边磨豆腐,一边叹气。
拒绝掉这样好的婚事,无异于拒绝掉改换门庭的大好机会,她实在是呕得很。
心痛到呕血的同时,她疑惑起来,宋公子怎会看上她家秀秀的?
若秀秀貌若天仙,那便算了,然秀秀容貌并不出众。所以宋公子这是图秀秀什么?
接着,她又想到一心想娶秀秀的周青。
真是怪哉!秀秀这是撞了什么大运不成?怎么就把两个条件这样好的男人给迷住了?
日暮晚晌儿,锦州城大部分人家都熄了灯,李员外家灯火通明。李员外宴请宋玉做客,酒过三巡时,李员外拍拍手。
一位抱着琵琶的女子走上前前来,福身作礼,“老爷。”
李员外笑呵呵道:“此女善通音律,是我特意从江南寻来献与公子的。”
宋玉看向女子。
女子身段婀娜,眉心一丛花钿,长睫明眸,面罩半遮,通身透着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娇羞。
宋玉:“取下面罩。”
女子伸出纤细柔荑,取下面罩。面罩下的面庞,肤如凝脂,鼻依琼瑶,唇若樱桃。
宋玉满意地撂下酒杯,“弹首曲子听听。”
女子轻抚琵琶,琴声百鸟鸣啭,清越悠扬。
李员外问道:“公子可还满意?”
轻眯着眸子听曲儿的宋玉笑了笑,“不错。”
回府时,宋玉带走了琵琶女。
卧房里红烛摇曳,沐浴之后的琵琶女端坐在床前,心里想着宋玉那俊逸的容貌,她不禁红了脸。
她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即便是老爷将她献给肥头大耳,老态龙钟之人,她也认了。却不曾想,老爷居然将她献给了这样一位面如冠玉的年轻公子!
听到有脚步声传来,琵琶女抬眉。是宋公子入了屋。
宋玉步至床前,挑起她的下巴,“叫什么?”
琵琶女脆音出唇,“奴家名唤花婉。”
“好名字。”宋玉轻浮地捏了下她的脸。她顺势凑过去,将身体靠进他怀里,声音妩媚,“公子……”
他轻笑一声。见她送上红唇,他低头,正要吻下去时,眼前倏地闪过沈秀的嘴唇。
沈秀的唇形和琵琶女的略微相似,只是没有琵琶女的唇色这般嫣红。
思及沈秀,他一顿,立时推开了琵琶女。
琵琶女错愕,“公子?”
宋玉看着她的唇,蹙眉,良久,他转身离去。琵琶女愣愣的,不知自己如何得罪了宋玉,他怎的就突然走了?
一连几日,琵琶女都一直守着空房。她找来宋婆子,哭哭啼啼,“宋嬷嬷,奴家是不是哪里得罪了公子?公子为何不见我?”
宋嬷嬷也纳闷,琵琶女这花容月貌,公子竟让她独守空房?且这几日公子没去其他姨娘房里,也没去喝花酒,似乎是突然转了性。
风流浪荡子为何突然转性,宋嬷嬷纳闷得很。
就在这时,侍从传话,说公子要见宋婆子。宋婆子赶紧去见宋玉。
宋玉:“宋嬷嬷,你去沈家,告诉他们聘礼加倍,若沈秀还是不愿,便问她要多少聘礼才够。”
闻言宋婆子大骇。公子不是对那沈家姑娘没兴趣了么?怎的还要求娶?
次日,宋婆子带着丰厚的聘礼,再次去往沈家。
见宋婆子又来了,沈秀起先仍是婉拒,说自己年纪小,说自己配不上宋公子,但宋婆子依旧问她要多少聘礼,似乎是不相信她说的话。
于是她便直言道:“不管多少聘礼,我都不嫁,即便是让我去做正头娘子,我也不嫁。”
“姑娘莫不是在拿乔?”
“什么拿乔?我只是不喜欢你家公子而已。”
这话让宋婆子怒了,沈秀不喜欢公子?就她这样的,难道还看不上她家公子?真真是荒谬!
宋玉听了宋婆子的话,“她真这么说?”
“千真万确!”
宋玉冷哼一声。
他翻转着折扇,突然笑了一下。
……
“今儿你爹怎的还没回来?”杨氏时不时瞥向院门。
平时这个时候,沈有财早已卖完豆腐归家。
“兴许是有什么事情耽搁了吧。”沈秀清洗着黄豆,回道。洗完黄豆,沈秀捏捏泛酸的手腕。
只恨自己无用,不能像小说里的那些穿越者一样,利用现代知识带领全家发家致富,而后躺平享受人生。
她学的外语专业,她的专业能力在这个世界毫无施展之处。她也没什么其它能力,发明肥皂什么的发明不来,也不怎么会做菜,她会的菜式,这里都有,也卖不了什么菜品方子。
她一个在现代普普通通的人,来到古代也普普通通,并不能像其他穿越者一样大展身手。
喔,她倒是很会念书,若女子能科考,兴许她努把力,能考个童生回来?只是女子并不能参加科举。
唉。她叹口气。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些丢穿越者的脸了。
只不过,她也不能一辈子就真只卖豆腐。首先她手艺没爹娘那么好,一样的方法,做出来的豆腐不如他们俩,她靠卖豆腐,只能赚辛苦钱。
她得找个适合她的,不像磨豆腐那么劳苦的活计。
她想过了,现在沈有财如此宠她,等时机成熟了,她便找他要点钱,去找个教书先生认字。
然后假装表现出自己超常的学字能力和算术能能力。假装出自己很有天赋。
很有天赋便不用跟着教书先生学太久,浪费太多束脩钱。等学了些时候,她就去做账房先生。
本朝有女账房先生,账房先生工钱不错,也没苦力活那么辛苦,能用到她的长处,很是适合她。
想着想着,她困意袭击神识,她打了个呵欠,又困起来。大抵是在现代没睡够,是以来到古代,她总是日日都困。
“娘我好困,我去睡会儿。”她打着呵欠去往卧房。睡到迷迷糊糊时,忽而听见她娘哭喊道:“秀秀不好了!你爹出事了!”
沈秀顿时清醒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出什么事啦?哈哈哈宋公子是走强取豪夺那一款儿的
沈有财下大狱了!
昨日有人吃了沈有财卖的豆腐,中了毒,毒发身亡。经仵作开肚验尸,证明死者的确是吃了有毒的豆腐而亡。而那豆腐,经人认证,也的确是从沈有财那里买的。
而死者前几日与沈有财有过龃龉,因豆腐的价钱问题吵过架,这便解决了沈有财下毒杀人动机的问题。于是不到半日时间,沈有财便定罪下了牢狱,择日处斩。
杨氏哭得六神无主,“怎么可能!有财怎么会下毒谋害他人!”
沈秀拧眉。沈有财这人虽然重男轻女,时常骂她们母女,但从未对她们母女动过手,也就是过过嘴瘾,也没做过太恶劣的事。况且他现在改好了,似乎不那么重男轻女,也不怎么骂她们了。
他本性也坏不到哪里去。不至于因为那么点口角之争,便有那么大胆子去杀人。
“秀秀,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啊!”杨氏差点哭晕过去。
沈秀:“我们赶紧去县(市)衙!”
两人急急赶往县(市)衙大牢。大牢里,沈有财抓着牢门,哭道:“我没有下毒!我没有杀人!你们相信我!”
杨氏抓住他的手,呜咽道:“我相信你。”
见沈秀不出声,沈有财急道:“秀秀!你相信爹,爹真的没杀人,爹是被冤枉的!”
“爹你既是冤枉的,我们一定想办法替你翻案。”
“得快!得快!他们说过两日就得砍我的头!”
沈秀和杨氏火速去衙门口,击鼓鸣冤。然而衙役得知她们是为沈有财鸣的冤后,告诉她们,此案已了结,再无翻案可能。
“我相公是冤枉的!”杨氏一把抓住高高瘦瘦的衙役,哭诉道。
“你说冤枉就冤枉?”衙役哼了一声,见杨氏抓着他不放,用力一把推开她。
沈秀赶紧扶住杨氏,她对衙役说:“我爹的确是冤枉的,县(市)令大人英明,定不能像昏人那样断案!”
衙役对沈秀说话的语气没那么硬,他缓和了语气,道:“姑娘,这案子已经了结了。”
“可这是冤案!”
这时一胖子衙役突然出来,将沈秀推下台阶,“什么冤案?你们这是在质疑我们大人的断案能力?赶紧麻利地滚!别耽误我时间!”
沈秀差点摔下台阶时,先前那位高高瘦瘦的衙役眼疾手快,拽住她。
高瘦衙役吼胖子衙役,“你做甚!”
没料到高瘦衙役会吼自己,胖子衙役顿了一下,然后道:“我只是让她们识相点,别耽误我们时间。”
高瘦衙役瞪他,转头问沈秀,“你没事吧?”
沈秀:“没事。”
“再在这里胡搅蛮缠,你————”胖子衙役的视线触及她的脸,声音戛然而止,“你……”
胖子衙役偃旗息鼓,结结巴巴起来,“你、你这……”
“好了!”高瘦衙役按住胖子衙役,对沈秀道:“这事是他不对,对不住。姑娘,你们请回吧。”
杨氏哭哭啼啼,“可我相公是冤枉的,冤枉啊,我们冤枉啊!”
“娘,我们走!”
杨氏:“不能走!”
“我们先走。”沈秀拽走杨氏。
胖子衙役猝地叫住她,“那个……”
沈秀侧过脸,“说。”
“方才我、”他挠头,“不是故意要推你的。”
她没应声,拽着杨氏大步流星离去。等走远了,沈秀安抚哭个不停的杨氏,“娘,县(市)衙告不成,我们便去府衙,去知府大人那里鸣冤!”
然而她们去府衙,也被衙役拦在门外。衙役告诉他们,县(市)衙已经断定的案子,府衙不再接管。
求告无门,不得翻案,沈有财必死无疑。
“这可如何是好!这可如何是好啊!”杨氏眼泪快哭干了。
此时此刻,沈秀突然很冷血地道:“真翻不了案,那就算了吧。”
原本沈秀就想让杨氏与沈有财和离。虽然如今沈有财改好了,可谁知道他会不会又变回去。他死了倒也好。
她这样想着,脑海里闪过沈有财讨好她的场景。他笑呵呵地给她买好吃的,乐呵呵地说她是天底下最最好的姑娘……想到此,她抿紧唇。
“秀秀,你说什么?”
“没什么,我再想想办法。”她吐气。沈有财是原主的亲爹,她占了原主的身体,没道理要眼睁睁看着原主亲爹去死。
沈有财虽喜欢骂原主,但到底是亲爹,原主对沈有财还是有感情的。所以她得再想想办法,看能不能救一救沈有财。
杨氏忽而想到什么,“秀秀……”
“嗯?”
“宋公子、我们可以去求求宋公子!”
宋玉是知府大人的儿子,或许她们可以去求求宋玉。
听到这话,沈秀道:“我先前拒绝了他,也算是得罪了他,他会帮我们?”
“不试试怎知道?”杨氏握住沈秀的手,像是抓住了最后的救命稻草,“秀秀,我们去试试!去求求宋公子!”
沈秀沉默良久。她实是不愿去求宋玉。只是现在别无他法,她只能厚着脸皮去试试了。
打听到宋玉不住在宋家主宅,常住外宅后,沈秀戴上幂篱,直奔他住的宅子。
宋宅门前,守门的两个门倌百无聊赖地闲聊着。
“听宋嬷嬷说,那沈家的小娘子,容貌很是平凡,也不晓得咱公子是看上了她什么?”
“大抵是山珍海味吃腻了,想换些清粥小菜吧。”
沈秀来到两位正在闲聊的门倌前,先行礼,而后道明来意。
这是说曹操曹操就到了?两位门倌瞥她,“你真是沈姑娘?”
沈秀连忙掀开幂篱,“我是。”
空气突然静下来。他们俩一动不动盯住她,不说话了,她不明所以,“大哥?”
“大哥?”
其中一位门倌立即回神,“喔我这就去传话,你稍等。”门倌一边往门内走,一边一步三回头。
沈秀摸自己的脸,疑惑自己脸上是不是有什么东西。
去传话的门倌捂住狂跳的心口。往前走时,大口呼气,一口气险些没喘上来。
他不知为何,一看到沈秀,心脏就狂跳,仿佛是要献祭似的,想要将心脏捧到她面前,任她宰割。
待他缓过气来,他揉揉心口,疾步前行。
门口。耐心等着门倌的沈秀注意到待在门口的另一位门倌,目光一直黏在她脸上,她有些不解,随之重新把幂篱纱布扯下来,重新遮住面。
不多久,去传话的门倌折返,他道:“公子这会儿有事,得等他忙完了才能见你。”
“多谢。”沈秀点点头,耐心等待。
传话的门倌看了看沈秀,有些不落忍。公子其实并未有事,他这会子可正在听曲儿呢,根本就不忙。
公子是故意要把沈秀撂在门口的。大抵是因为之前沈秀拒绝公子,公子生气的缘故罢。
只是公子也太不怜香惜玉了些,怎能让人家姑娘站在外头等,好歹也让人进屋里等吧。
正当午时,日头高悬,外面这么热,也不知公子要晾她多久。
门倌偷瞄站在门口的沈秀,心里有些难受。正欲去搬个凳子让她坐,另一个门倌却先他一步,“姑娘,我去给你搬个椅子过来!”
沈秀微微诧异,“谢谢。”
很快门倌搬来椅子,“姑娘,您请坐。”
沈秀毫不客气坐下。
这一等,便等了一个多时辰。
门倌:“沈姑娘,你渴不渴?我去给你端杯茶水来?”他话音刚落地,另一个门倌拔腿就往里头跑,“我去倒茶水!”
这两个门倌有些过于热情。沈秀摇着他俩拿来的扇子,略微困顿。宋玉让她在外头等,明显是不待见她,否则怎会让她在外面等。
这两个门倌又不是傻的,看不出宋玉不待见她?奴才不应顺着主子的意思办事么,他们也应该不待见她才是,怎么搞的她像是他们的主子似的。
门倌去端茶水时,去瞧了一眼宋玉。宋玉仍在听曲儿。门倌悄悄躲在门口,心里有些怨起宋玉来,公子也忒不做人,自个儿在这玩乐,让沈姑娘在外面干等了那么久。
他愤愤不已,随之快速去端水。
乐师弹着琴,不着痕迹瞟了一下宋玉。他发现宋玉并未在听曲。这一个多时辰里,宋玉一直时不时望向大门的方向,并未认真听曲。
一曲弹罢,乐师停下手指。
宋玉:“再弹一曲。”
乐师不解。公子明显不想听曲子,为何还要听?
他正欲再抚琴时,宋玉倏然抬手,“不了,都退下吧。”
旋即,宋玉吩咐碧春,“去把人带进来。”
碧春快步去往大门口。
见到沈秀的第一眼,她很是疑惑,公子到底看上了沈秀什么?就沈秀这容貌,顶多算个清秀,府里的姨娘碧春哪个比不上她?
疑惑之后,碧春暗地里嗤了声。沈秀今日求见公子,这是按捺不住了。先前拿乔拿过了头,见公子不再上门求娶,是以现在后悔,所以才来找公子的吧。
碧春撇嘴。后悔也无用。公子断断不会再纳她做姨娘了。
之前公子看上一位女子,她也与沈秀一样拿乔,欲擒故纵过头,公子便不再搭理她。那女子后悔万分,多次前来求见公子,但无用,公子已经对她没有任何兴趣。
这沈秀的模样和家世还不如那位女子,公子肯定也不会再搭理她。
不然也不会将她晾在外面这么久。这会子让她进来,公子定是要羞辱她一番,把先前落的面子拿回去。思及此,碧春轻轻一笑。
沈秀跟着碧春进入一间屋子前,视线扫过门前的护卫。这护卫鼻尖长了颗美人痣,很是漂亮。
碧春道:“公子,人带到了。”说完便退下去。
碧春退到房外后,与秋燕说起沈秀拿乔的事。秋燕不同意她的话,“谁说她一定就是拿乔呢,或许她真的不愿意嫁给公子。”
“就她那模样,她那家世,能嫁给公子是她天大的福分,她怎么可能不愿意嫁给公子!”
“她长得也还行吧,你怎么说得她好像很丑似的。”秋燕瞥了瞥碧春。碧春爱慕公子,可公子对她无意,因为嫉妒沈秀,这会子碧春才对沈秀如此恶言相向罢。
看着碧春因为嫉妒而有些刻薄起来的面容,秋燕暗地里啧了一声。
她觉得沈秀不一定是在拿乔。沈秀或许真的不想嫁给公子。
公子虽容貌好,家世好,然他很是花心。沈秀大抵也是知道他花心,才不愿嫁他。
想起公子后院里那么大一堆小妾,秋燕有些嫌弃地撇嘴,是她的话,她也不愿嫁这么花心的男人。
只是,沈秀真不愿嫁的话,以公子的手段,肯定会把她弄到手的。思及此,秋燕有些同情起沈秀来。
她唉了一声,只盼沈秀能够逃脱公子的魔掌。
屋子里窗明几净,镂空雕花精美非常。地毯上放着金鼎,淡淡的熏香从金鼎里袅袅上升,熏香的香气仿佛是冷气,整个屋子都被熏得凉沁沁,不似外面那般炎热。
屋子正中央放着一扇屏风,精雕细琢而成的屏风上,布着山水景致,以及栩栩如生的梅兰菊竹。
屏风后面隐约有一道人影。沈秀看过去,“宋公子?”
“进来。”
沈秀穿过屏风,目光落在宋玉身上。他轻靠紫檀木椅,手摇折扇,微微上挑的桃花眼,轻飘飘地落在她身上。
“倒是稀奇,沈姑娘不是看不上我,今日又为何要见我?”
“宋公子,你父亲是好人,是英明的好人,我想定不会容忍眼皮子底下出现冤假错案。”
“哦?怎么说?”
沈秀说了沈有财被冤枉的事。
“你有证据证明他是被冤枉的?”
“现在没有,但总会查出来的。”
“你空口这么一说,就想推翻已经了结的案子?”
“可是我爹的确是被冤枉的。至少现在应该延缓斩首日期,再审查一下案子,不能这么快就砍我爹的头。”
宋玉:“若所有已定罪的罪犯都像你这么做,恐怕锦州城就是有十个衙门也忙不过来。”
沈秀:“难道知府大人真的能容忍眼皮子底下发生冤假错案?”
“其一,是不是冤假错案你说了不算。其二,县(市)衙已经断案,府衙不会插手此事。”
也就是说,宋玉不会帮她。沈秀明白了,“打扰了。”语罢转身就走。
似是没料到她直接就走了,宋玉顿时起身,“你就这么走了?”
沈秀转过脸,“那我要怎样走?”
宋玉一噎,转而道:“你来见我,是想求我帮你,是也不是?”
“是。”
“可你并未求我一句。”
“我求了你就会答应我?”
“你不试试,怎知我不会答应你。”
沈秀不假思索,“宋公子,求你帮帮我爹?”
宋玉好整以暇地打开折扇,“求人办事不得送礼?”
“礼?”沈秀皱眉,“你想要什么?”
“这宅子里缺一个姨娘,”宋玉将折扇抵在下巴上,“你若答应嫁我,我便帮你,不仅能帮你爹延缓死刑日期,还能直接把你爹从牢里捞出来。”
将将说完,他轻笑一声,“让你做姨娘,(委)实是有些抬举你了,你也就配做一个外室。你做本公子的外室,本公子便将你爹从牢里捞出来,如何?”
沈秀转身就走。
她转身就走,宋玉语速急促,“你不救你爹了?”
沈秀摇摇头,继续前行。
宋玉脸色阴沉下来。
就在这时,沈秀猝地驻足。哪里就有这么巧的事。他爹无缘无故被人陷害,而宋玉刚好能救她,但条件是让她嫁给她。
脑子稍微一动,她恍然大悟一般,转过身,重新走到宋玉面前。
“怎么,后悔了?”宋玉冷哼。
沈秀仔仔细细端详他,沉默好一阵才道:“我曾经看过一个话本,不是,我曾经听人说过一个话本。”
“话本里,男主人公心仪女主人公,然女主人公对他无意。男主人公多次求娶无果,便心生一计,栽赃陷害女主人公的父亲,使她父亲锒铛入狱。”
“男主人公有拳有势,有能力救她父亲,她便去求他。他答应帮她,条件是她嫁给他。”
沈秀:“你说这话本有不有趣?”
宋玉面色不变,“什么话本?”
沈秀不再废话,“我爹是你陷害的,是不是?”
默然片刻,宋玉抬睫,轻描淡写道:“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果然是你。”沈秀没控制住情绪,“你怎能……怎能如此卑鄙无耻!”
宋玉:“放肆!”
在外面候着的秋燕听到动静,暗道:“骂得好!沈姑娘骂得好!”
而碧春听到沈秀骂宋玉卑鄙无耻,则又是震惊,又是愤怒。
沈秀居然敢辱骂公子!她这是想死吗!公子定饶不了她!她死定了!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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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玉面色铁青,“你竟敢骂我!”
他一把揪住沈秀的衣领,抬手要扇她。手掌落下去时,却骤地停在半空中,没打下去。
他绷紧下颚,只对沈秀怒目而视。
在门外偷看的丫鬟见宋玉没打下去,她讶然。之前有人惹怒公子,无论男女,公子可是会直接动手的。
沈秀如此骂他,他居然只干看着她,不动手?丫鬟眼如铜铃,不可置信。
这边厢,宋玉竭力控制住怒火,舌尖抵了下微微发疼的腮帮,冷笑,“看来你不想救你爹了。”
沈秀又怒又憋屈,她想继续骂他,但她仅存的的理智束缚着她,控制着她。
她怕自己在这里再待下去,真的会失控,便不再言语,大步流星扬长而去。
宋玉看着她的背影,脸色更加铁青。
丫鬟连忙进来,“公子,您没事吧?”
“滚!”宋玉直接踹她一脚,又一脚踢翻了屏风。
沈秀大步走出宋宅,隔着幂篱,她回头望了一眼宋宅。宋家能在锦州城只手遮天,是以他才能毫无忌惮承认是他栽赃陷害了沈有财。
即便她知道是他栽赃陷害,却奈何不了他。无拳无势的无力,让她倍感憋屈。
又想到方才气极之下,她惹怒他实属冲动了些,可是她气上头了,理智全无,完全无法控制自己。
稍微冷静些许,她疾步回家。她一到家,杨氏便立即问道:“秀秀,怎么样,宋公子他怎么说?”
“娘,爹没有下毒杀人,这件事是宋玉栽赃陷害给爹的。”
“什么?”
沈秀细说了宋玉栽赃陷害之事。杨氏听罢,呆滞良久,继而泪如雨下,“天杀的,他怎能如此!”
静默良久,沈秀试探性道:“只要我嫁给宋玉做外室,就能救出爹。”
“外室?外室连小妾都不如,那是千人骂万人唾,上不了台面的!且他为了娶你能陷害你爹,如此歹毒之人,你若嫁他,那便是入了狼窟!”杨氏边哭边道。
沈秀挑眉。她以为杨氏会毫不犹豫让她答应做宋玉的外室。毕竟之前杨氏觉得能嫁给宋玉是她天大的福分。而且现在是为了救沈有财,所以她以为杨氏会毫不犹豫让她嫁的。
“可我不答应他,爹就没救了。”
杨氏抓住她的手,“我们去告宋玉,锦州城告不了,便去京城告!”
“我们还没到京城,爹就已经被砍头了。而且我们无拳无势,告也不一定有结果。”
杨氏眼里露出绝望来,“那我们该怎么办?”
沈秀再一次试探,“为了救爹,我只能嫁给宋玉。”
“秀秀……”杨氏目露犹豫,下一瞬,她猛地摇头,“不成!他今日为了让你嫁他,能陷害你爹,若明日他不喜欢你了,还不知会把你怎么样!娘不能看着你进狼窟!”
看来杨氏还是很爱自己女儿的。沈秀抬首,望向天边刺目的日光。日光刺得她不得不低下头时,她已经做好决定。
“娘,为了救爹,我愿意嫁给宋玉。”
宋宅。宋嬷嬷环顾屋子,屋内一片狼藉,公子把能摔的都摔了。能把公子气成这样,那沈秀也真是个能耐人!
她端着茶,步至宋玉跟前,“公子,喝些茶吧。”
“滚。”
“公子————”
“我说滚!”
宋玉面黑似阎罗,宋嬷嬷也不敢再惹他,她轻声退下。
不多久,有侍从进屋,“公子。”
“啪!”半个花瓶砸到侍从脚前。
“滚出去。”
“公子,沈姑娘又来了。”
“我让你滚出————你说什么?”
“沈姑娘又来了。”
宋玉立时起身。
再一次来到宋宅,沈秀低眉顺眼,“宋公子,你先前说只要我嫁给你,你就能救我爹,这话可还作数?”
宋玉:“怎么,你愿意了?”
“我之前因为在气头上,所以说了些混账话,对不起。”她更加低眉顺眼了几分,“你之前说的话还能作数吗?”
宋玉欲让她滚,好将之前在她这里受到的恶气狠狠出了。然而喉咙里仿佛是灌了泥,无法发出任何声音。
他的目光在她脸上逡巡,也不知过了多久,他道:“当然。”
“多谢。”沈秀盯着自个儿的鞋面,“公子什么时候能把我爹救出来?”
……
大牢里,沈有财靠着墙,边哭边道:“大人我冤枉啊!”
“嚷嚷什么?给我安静些!”狱卒斥道。
沈有财低下声音,边哭边擦泪。
“爹。”
似乎听到沈秀的声音,沈有财立刻抬头,“秀秀?”
同沈秀一起从大牢里走出来后,沈有财整个人愣愣的,“秀秀,我真不用砍头了?”
“不用了,我找宋公子帮了忙,案子已经重判,你是已经清白了。”
宋玉找人做了伪证,洗清了沈有财的嫌疑。
“什、什么?”沈有财呆呆的。
沈秀用手挡住热烈的阳光,“太热了,回去再细说。”
等到了家,沈有财得知陷害他的始作俑者是宋玉,且他能出牢狱,是因为沈秀答应了做宋玉的外室,他怒急攻心,眼皮一翻,晕了过去。
等他再次醒来,他痛哭流涕,“秀秀,是爹对不住你!”
“对不住我们的是宋玉。”沈秀道。
看着沈秀过于平静的神色,沈有财想,秀秀大抵是伤心过了头,所以才这般平静。思及此,他心如刀割,“秀秀!爹就是去死,也不能让你受了这(委)屈!”
好好一闺女,去做那上不得台面的外室,比小妾还不如!这不是糟蹋他闺女吗!且宋玉心肠如此歹毒,秀秀若嫁了他,以后有好日子过?
他沈有财就算是枉死,也不能把他闺女推进火坑!
听到沈有财的话,沈秀略微讶异。沈有财重男轻女,素来不喜她,虽然现在改好了,对她好了许多,但她没想到他竟如此看重她,为了不让她受(委)屈,宁愿去死。
“不成!秀秀绝不能嫁给他!”沈有财胸膛剧烈起伏,脸红脖子粗,“我这就回牢里去,我宁愿被砍头!”说着他起身就要下床。
“好了好了,爹,不用担心。”沈秀按住他,“你还真以为我会给他做外室?”
“啊?”
“拳宜之计罢了。我不会嫁给他。只是骗他将你救出来而已。我想好了,过两天我们偷偷离开锦州城,去离锦州城很远的地方,天高皇帝远的,再改名换姓,我就不信他能找到我们。”
沈有财和杨氏微微张嘴,“离、离开锦州城?”
“嗯,就是不知爹娘你们愿不愿意。”
“愿意!”沈有财不假思索。杨氏也跟着点头。
“好,那我们再仔细商量商量此事。”
离开锦州城,去哪里?按照书里的时间线,此时男女主在京城。所以绝对不能去京城。
要去离锦州城很远,且男女主在书里不会去的地方。沈秀沉吟,“就去……芜州?”
芜州地处江南地带,离锦州城较远,那里是著名江南水乡,风景如画,富庶繁华,是个好去处。
沈有财:“芜州?那地方还行,咱们这儿有卖芜州的渣肉蒸饭,我吃过,很是不错。”
沈秀找偏了重点,“渣肉蒸饭?”
“你没吃过,就是糯米蒸五花肉,味道可香。”
“喔,粉蒸肉啊。”沈秀有点馋了。她有点想吃粉蒸肉了。
杨氏问:“粉蒸肉?这是哪里的叫法?”
“随便说的。”沈秀托腮,“那我们就去芜州。”
“行。”沈有财忽而想到什么,“出城得有路引啊,咱去县(市)城开路引,万一被宋玉发现怎么办?”
沈秀做了一个捏钱的手势。
现代有偷渡客,古代若没有路引,也有一种“偷渡客”,只要给钱,有钱什么都好说。
若不行,那便再寻办法。
次日,宋婆子带着一干人,将聘礼抬进沈家。这次带来的聘礼,比之前两次都要多。
宋婆子(委)实是有些不解,先前公子纳沈秀做姨娘,下的聘礼就已经够多,这会子让她做外室,聘礼应该会减少些,不曾想公子还多加了聘礼。
娶个外室哪里用得着这么多聘礼,公子还真是舍得啊。
沈秀扫视箱子里的金银珠宝和绫罗绸缎。她捂住颊边的笑意,在内心感谢宋大公子给他们家送的路费。何止是路费,这些聘礼,都够他们一家三口过活一辈子了。
宋婆子离开前,告诉沈秀,宋玉邀她后日游湖。
“婚前不是不能见面吗?”沈秀并不想见他。
宋嬷嬷心道,你就一个外室,又不是正经嫁娶的婚事,哪来这么多讲究。她笑道:“公子喜欢您喜欢得紧,忍不住要见您呢。”
“行吧。”沈秀应了。后日?反正后日她已经离开锦州城,他且去见空气吧。
又看了看够一家三口过活一辈子的聘礼,沈秀笑得极其真诚,“宋嬷嬷,替我谢谢你家公子。”
日子一晃便到了后日。这日天清气朗,日光明媚。
宋玉侧头问宋嬷嬷,“我今日瞧着如何?”
宋嬷嬷的视线扫过过去。公子今日玉冠簪花,锦衣华袍,发间还抹了香泽!
公子这是特意好生打扮了一番。
她竖起大拇指,道:“公子风神俊朗,俊逸非凡,全锦州城的男儿都比不过您!”
“是吗?”宋玉轻笑,他打开案几上的锦盒。盒子铜鎏金珐琅彩嵌珍珠绿松石,精美生辉,打开盖子,里面的玉簪落入视野。
白玉簪子玉质白色,细腻温润,簪体打磨得十分圆润,簪首镂雕凤纹,精致非常。
他摸了下自己头上的龙纹白玉簪,又看了下盒子里的凤纹白玉簪。
脑海里浮现出等会儿沈秀戴上凤纹白玉簪的模样,他微微勾唇。
作者有话要说: 秀秀:谢谢宋大冤种送我们那么多钱^_^
离开锦州城,开启新地图,下一个男人即将出场~
宋玉在船上等沈秀时,沈秀和父母早已离开锦州城。他们一家子坐马车,日夜兼程,已经到了三百里开外的凉州境内。
“秀秀,咱们歇一歇,去食肆里吃顿热饭再走。”
沈秀:“才离锦州城三百多里远,还是太近了,我们得赶时间,走得再远一些。就先不去食肆里耽误时辰,暂且啃些饼子凑合着吧。”
杨氏点头,“是极是极。”
又赶了半日路,出了凉州,车子抵达一小镇。此时日头西沉,橙红的晚霞将整个小镇氤霗n梢惶孰僦�
踩着薄薄的一层胭脂,一家三口进入一家食肆。这会子正值饭点,店里人声嘈杂。
小二快速迎上来,“客人里面请,请问是打尖儿还是住店?”
“打尖儿。”
“好嘞!”
待他们一家人入了座,小二报菜名,问他们要吃些什么。沈有财首先问沈秀,“秀秀,你想吃些什么?”
“爹娘你们随便点吧。”沈秀掀开幂篱一角环顾四处,没发现有疑似男女主的身影,她才放心地拿下幂篱。
沈有财对小二道:“来一盘旋煎羊白肠,再来一碗小菜豆腐汤。”
想着手里有聘礼那么大一笔钱,又想着这两日赶路,没怎么好好吃过一顿热饭,沈有财道:“再来一盘炙鸡,就这些。”
“好嘞!”小二转身要走时,沈秀叫住他,“等一下,再来一碗生淹水木瓜,天热得很,吃点冰镇冷食凉快。”
小二转过脖子,“生淹水————”
见他忽然呆住,沈秀蹙眉,“怎么了?”
小二脸喉结上下滑动,“没怎么,您方才是说生淹水木瓜?”
“对。”
“好的!”
待小二走开,沈秀的目光又落在写着菜名的木牌上。
“你又不识字,看着干什么?”杨氏道。
“不识字就不能看吗。”沈秀笑了下,视线扫过木牌上的莲花鸭签、间笋蒸鹅,最后落在羊蹄笋上,她咽嗓,“再添一道猪蹄笋如何?”
杨氏:“已经吃得够好,莫要再铺张。”
沈有财不同意,“秀秀若想吃,便让她吃!”语罢他招手,“小二,再来一盘猪蹄笋!”
小二给别桌客人上菜时,眼睛时不时往沈秀那边瞟,一个没注意险些将手里的盘子摔落地时,他赶紧将眼睛收回来,好好上菜。
然而眼睛收回来,心却收不回来。他努力克制住自己,想让自己专心干活,却怎么无法专心。
沈秀那一桌的生淹水木瓜很快做好,小二去端菜时,道:“二舅,你这木瓜是不是放少了?”
“哪里放少了?不就这么多?”
小二磨磨蹭蹭,“二舅,再多放些木瓜吧。”
那姑娘点了生腌水木瓜,应该是喜欢吃生淹水木瓜的。他这样想着,继续道:“这桌客人是我好友,她喜欢吃生腌水木瓜,二舅你就多放点木瓜吧!”
“你这小子。”他二舅哼了声,多添了几勺木瓜进去。
“再添些,再添些。”
“再添些,要不白送你朋友得了?”
沈秀没想到,这家食肆还挺厚道实在,这一碗生淹水木瓜,木瓜堆积,都快淤出来了。
沈有财和杨氏也很是意外,不曾想这家店菜量竟这么大。
冰水里微微剔透的木瓜,用盐水和糖水腌渍过,甜甜咸咸,冰冰凉凉。沈秀咀嚼着木瓜,弯弯眼角,“挺好吃的。”
注意到沈秀吃得眸子弯成一双月牙儿,小二开心地咧嘴。
沈秀嚼着木瓜,心想若这里有冰淇淋就好了,冰淇淋比生淹水木瓜更解暑。
不过这里倒是有类似于冰淇淋的代餐,即酥山。酥油、奶油和蜜糖淋在碎冰上,冷凝成的小山。
酥山沈秀没吃过,这种昂贵的高级奶制冰食,是有钱人吃的。也不知酥山的味道如何,虽然比不上现代的冰淇淋,但肯定也很好吃就是了。
“娘,爹,你们可吃过酥山?”
沈有财道:“没吃过,那玩意儿不是那些贵人吃的?”
“嗯,听说很好吃,很消暑的,等以后我们有钱了,我们都买了尝尝。”
“秀秀,你现在若想吃,爹给你买一碗。”
“以后有钱了再说,咱这一路过去要花不少钱,到了芜州,要安定下来也要花不少钱,钱先省着点用吧。”虽说那聘礼够他们一家人过活一辈子,但前提是不铺张浪费,若过得稍微奢侈些,那些钱也不够用。
“秀秀你放心,等到了芜州,爹一定努力挣钱,让你吃上酥山!”
沈秀笑笑,倏地感觉到有人在看她,她侧过眼角,对上隔壁桌男人的目光。
见她看过来,男人飞速挪开目光。沈秀转过头来时,又发现有男的在看她。
眉心微微一拧,她垂下脑袋。随之快速环顾一圈四周。貌似店里有不少男的都在偷看她。
她眉头拧得更紧了。杨氏也发现店里的男人似乎都在偷看沈秀,她低声道:“有财,周围这些男的好像都在看秀秀。”
沈有财瞪了一圈这些偷看的男人,道:“他们定是看上秀秀了!”
闻言沈秀扶额,“爹,你女儿没这么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我估计,”她音量更低,“这些人是不是发现我们身上有一大笔钱?我们得小心着些。”
沈有财和杨氏立刻警惕起来。杨氏紧张道:“他们从哪里发现的?”
“不知道,我只是这么猜测而已。反正我们小心着些,吃完饭赶紧走。”
沈有财一边警惕一边道:“是得小心这着些,不过……看他们那眼神,分明是看上秀秀了。”
沈秀翻白眼,“爹,请您看看我的脸,你觉得我长得是有多好看,能让这些人一看到我的脸,就喜欢上我?”
“你这模样,怎么就不能让这些人一看到就喜欢了?爹就觉得你是这世上最最好看的姑娘!”
“停停停,行了,行了。”沈秀实在是受不了他无脑的吹捧。恰时小二将小菜豆腐汤端上来,她道:“快些用饭吧。”
小菜豆腐汤清芳香可口,旋煎羊白肠软润鲜美,炙鸡鲜嫩香浓,猪蹄笋弹牙筋道,生腌水木瓜咸甜冰凉,沈秀吃得满足惬意。
她擦嘴时,发现右前方的男人在看她,她垂目,“娘,我们快点吃。”
这时,小二端来三碗荷花包围着的酥山。
小二道:“这是那边陈公子请您几位吃的荷花酥山。”小二虽是笑着,心里却哼了一声,对林公子的献殷勤很酸,他若是有钱,他也能请这姑娘吃酥山。
沈秀顺着小二手指的方向瞧过去。小二口中的那位陈公子,位于斜前方桌位,他笑着对她拱手作礼。
杨氏诧异,他们并不认识这位陈公子,无缘无故的,这位公子怎会请他们吃昂贵的酥山?
沈有财则认为这陈公子是看上了秀秀,所以才来献殷勤!
至于沈秀,她觉得这位陈公子定是不怀好意。她对小二说:“替我们谢过陈公子,不过这些东西还是拿回去吧。”
小二毫不犹豫,将酥山端回去。陈公子见状,起身来到沈秀身前,“姑娘,鄙人姓陈名嘉,年十八,未曾婚配,家中有良田五十亩,三间铺子……”
他一股脑儿,把家底儿交代了个干净,祖宗十八代的名字都快全部交代出来了。
沈秀赶紧阻止他,“你有事?”
“我见姑娘面善,似有缘人————”
“谁跟你有缘人!”沈有财瞪他,“一边儿去!”
“伯父————”
“我们素不相识,叫谁伯父呢你!
沈秀放下筷子,“爹娘,我们也吃得差不多了,走吧。”
“姑娘!”
沈秀头也不回,快步走出食肆上马车。沈有财和杨氏也疾步上了马车,“车夫,快些赶路!”
车夫马鞭一扬,马车快速消失在食肆门口。陈公子追也追不及。他用力拍了一下膝盖,一脸惋惜。
马车上,沈秀瞧瞧自己的衣衫,又瞧瞧爹娘的衣衫。他们一家子衣着打扮普通,也看不出身上怀揣巨款。
所以方才食肆里那些男人是如何看出他们有钱的?
当然也可能并不是看出他们身上揣着巨款,也可能是打着其他主意。
“或许是我们虽然看着没什么钱,但点的菜都不便宜,像那种低调的有钱人?”沈秀道。
“兴许是这样!”杨氏附和。
沈有财:“我还是觉得他们只是因为看上了————”
“爹,”沈秀拧眉,“咱能不能使实事求是一些?”
马车一路前行,抵达下一个小镇时,已经过了两个时辰。此时正是亥时(晚上九点),镇上大半人家都已熄灭灯火。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2页
现在已经离锦州城很远,天黑了,马也累了,沈秀不再打算继续夜行,于是便去投宿客栈。
他们三人开了一间房。
“你们娘儿俩睡床,我睡地上就成,这天热的,睡地上还凉快。”沈有财笑呵呵道。
洗漱过后,沈秀沉沉睡去。再次苏醒时,沈秀只觉手腕酸麻,一睁眼,便发现自己竟躺在陌生的马车上。
她神识有些混沌,有些不清楚现在的状况。
“醒了?”
她掀起眼皮,对上一张陌生男人的脸。男人眉尾横着一道刀疤,面相凶神恶煞,通身匪气,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神识混沌的沈秀顿时清醒,“你是谁?”
“我叫胡刀。”男人尽量让自己的表情变得柔和些,“是你未来夫君。”
沈秀瞳孔收缩,她动了一下身体,发现自己手脚被捆绑着,动弹不得,“我不认识你,快放开我!”
“别动,你越动,绳索会缠得更紧。”胡刀按住她的肩膀。
“别碰我!”她躲开肩膀。
他笑了下,“小娘子,我会算命,我一看你这面相,便知你是我未来娘子。”
“胡说八道!你放开我!”
胡刀拿起旁边的大刀,轻轻用布擦着。
锃亮的大刀,让沈秀顿时安静下来。马硻n德帜胱诺孛娴纳簦没髯潘亩ぃ吡刂魄樾鳎澳惆盐衣袄锤墒裁矗课业锬兀俊�
“我不是说了,我是你未来夫君。至于你爹娘,他们还在客栈,放心,我没动他们,他们安全得很。”
“你……”沈秀语气没有先前那么硬气,她说,“大哥,你是不是要钱?我有钱的,我可以给你钱。”
“我不要钱,我要你做我娘子。”
“我们见都没见过,你怎么会让我做你娘子?”
“谁说我们没见过?昨日傍晚,我们在张家食肆里见过,我对你一见倾心。”
对她一见倾心?她不信。一见倾心,只是见色起意而已,她又没什么色,他倾个什么心。
“大哥,能否说实话,你到底有什么目的?”
“我说的是实话。”
还真对她一见倾心?沈秀犹疑地打量他。难道是她的长相正好和他眼缘?
真真是倒了个大霉,怎的就被他看上了。
“小娘子,你叫什么?”
沈秀不想搭理他,但她识时务者为俊杰,“沈秀。”
“沈秀?沈姓的沈,秀气的秀?”
“嗯。”
“这名字倒是好!小娘子,你饿了没?”
沈秀不会为了骨气而让自己受罪,“饿了。”
“先吃些胡饼将就将就,等到了有食肆的地方,便让你吃些好的。”
“这是去哪儿?”
“京城。”
京城?男女主在的地方?她眉头越蹙越紧。
胡刀将胡饼掰开,喂给她。
沈秀:“你能解开绳索,让我自己吃吗?”
“不能。”
她张嘴,咬了一口胡饼。这胡饼里包着羊肉,味道还不错。她没客气,一口气吃了四个胡饼。
胡刀:“还要吗?”
“还要。”
“你这小娘子,胃口倒是大。”
“我胃口很大,一个人的饭量能抵三个人,不,能抵五六个壮汉。你怕是养不起我,如果你不怕我把你家吃垮了的话,就放过我吧。”
胡刀大笑,“就是有十个你,我胡刀也养得起!”
他又喂过来一块饼子。见他笑得豪爽,沈秀恨不得咬断他捏着饼子的手指。
吃完饼子,她说:“我手酸,你解开绳索吧,反正我又跑不掉。”
“不行。”
沈秀想,他既对她一见倾心,也就是喜欢她,那么或许她可以稍稍利用一下他的喜欢?
她作出很痛苦的模样,“我手腕真的难受,又麻又酸的都动不了了,你绑了我多久,我的手都快断了,能否先给我解开,等之后再绑上?”
“大哥,胡大哥,”她用撒娇的语气,声音柔得她浑身起鸡皮疙瘩,“你先给我松松绑,可以吗?”
胡刀神情松动,有些动摇,“真的很难受?”
“真的。”她拼命挤出泪花。
发现她眼泪的泪光,胡刀不再犹豫,直接给她解绑。他轻轻抬起她的手,“怎么样?”
“解开就好多了,还有脚上的也可以解开吗?”
他二话不说,蹲下来给她解开。活动了一下手腕和脚腕,沈秀道:“多谢胡大哥。”
她伸手掀开帘子。外面是崇山峻岭。马车旁边有骑马的蒙面大汉,个个手里背着大刀。她咽口水,“胡大哥,你……你是干什么的?”
“山里扎寨的。”
“山里扎寨?山寨?你是山、山匪?”
“是。”
难怪瞧着凶神恶煞,通身都是匪气。外头这么多人,将马车围的密不透风,她如何能逃得出去?
“怎么,瞧不起山匪?”
“没有,你能当山匪,也是你的本事。”
两盏茶的功夫过去,沈秀耳根通红,“胡大哥,人有三急。”
胡刀钻出马车,下车,“出来吧。”
沈秀弯腰从马车里出来,正要下车,腰却被一双大手掐住。胡刀直接将她抱下来。
他拉着她往前走,发现手下们都在偷瞄沈秀,他眉头的刀疤狠狠一动,凶悍似修罗,“看什么?再看将你们眼珠子挖了!”
手下们大骇,立刻低头。
沈秀抽出手腕,“那有草丛,我自己去吧。”
“别想着逃跑,你这小胳膊小腿,掂量掂量自己能不能跑过我们这么多人。”胡刀警告她。
“我不会的。”
沈秀快步前行。来到草丛后面。她观察四周。思考能逃跑成功的可能性。
就在这时,眼角余光触及一抹黑,她拔腿就往回跑,“有黑熊!胡大哥!有黑熊!”
胡刀拿着大刀,同手下几刀子便砍掉黑熊脑袋。杀掉黑熊,他轻握住沈秀的肩膀,“没事了。”
沈秀惊魂未定。荒郊野岭,野兽出没,即便她可以从胡刀手里逃出来,说不定也会落于野兽之口。
还是先出了这荒郊野岭,到达有人烟的地方再说。她吐气,“多谢。”
重新上马车,她拿起饼子就啃。试图拿饼子压压惊。
“没吃饱?”胡刀问。
“我说了我胃口大。”
啃了两个饼子,她倒头就睡。即便闭着双目,也能感觉到胡刀的目光。他一直把眼睛放她身上,一直盯着她也不嫌累得慌。
胡刀目不转睛,盯着沈秀的睡颜。朦胧的光映在她白净的脸上,映出她细细弯弯的眉,小巧的鼻子,以及微微薄的嘴唇。
她的五人平平无奇,堪堪清秀,却让他生出从未有过的渴求。
触摸她,拥抱她,亲吻她,极度的渴求,带着一种飞蛾扑火的极致热烈。
感受到他在用手摸她脸,她退开,道:“胡大哥,我们还未成婚,婚前不可逾矩。除非你看轻我,不打算娶我当正头娘子,所以才想这般随意轻待我。”
胡刀目露隐忍,“好。”
不知睡了多久,沈秀被胡刀唤醒。
“秀秀,起来吃饭。”他刻意将表情放柔和,然而看起来还是很凶神恶煞。沈秀一醒来就被他凶悍的模样吓到了,她暗自定神,打打呵欠,问道:“到了哪里?”
“青山县(市)。”
离京城还远。沈秀起身要下车。胡刀拽住她,“你别下去,你想吃什么,我给你买回来。”
“打包吗?”
“打包?”
“就是把菜买回来吃。”
“是,你想吃什么?”
“我想吃什么你就给我买什么?我可先说好,我不仅胃口大,还特别好(hào)吃。”
“爱吃是福气。说吧,要吃什么。”
“酥山,冰酪,爊鸭,东坡肉,五味杏酪羊,间笋蒸鹅,猪羊荷包,炸冻鱼头,还要雕花梅球儿,雕花枨子……”她说的全是贵菜,定要让他觉得她难养。
胡刀听罢,“寻常人家还真养不起你。”
“你若养不起,便放了我。”
他又大笑一声,“等着。”
一道道菜端进马车里,热腾腾的香气扑得到处都是,沈秀口舌生津,拿起筷子就吃。
穿到这里以后,她就没吃得这么好过。将所有菜都吃得七七八八,她按住圆滚滚的肚皮。
胡刀:“你这饭量似乎也没你说的那么大?”
“我还未吃饱,我虽然能吃很多,但也不能吃太多,吃太多了会长胖的。”她根本就不在意胖不胖,是真的吃不下了。
“胖有什么?你想吃就吃,只管吃便是。”
“我若成了胖子,你还想让我做你娘子吗?”
“那当然。”
说得这么好听。人都是视觉动物,若她真胖了,没准他比谁跑得都快。除非他喜欢胖子。
她用勺子把最后一点酥山吃干净,“我还想吃酥山,你再给我买一碗。”
“你今日已经吃了酥山和冰酪,再吃会坏肚子。”
“哪里会,你是舍不得给我买吧。”
“我并非舍不得。”
“你就是舍不得。”
“明日再给你买。”
彼时,胡刀的手下们仍在食肆里用饭。
其中一人出声,“怎的了,心不在焉的?”
“三哥,我就是羡慕老大……”
“羡慕什么?”
“羡慕他能————”能拥有沈秀。若不是老大喜欢沈秀,他也想让沈秀做他娘子。他从未如此中意过一位女子,恨不能将她娶回家,当祖宗供着。
“唉。”他食不知味,挑着米饭,忽而听到三哥说:“女子肠肚脆弱,老大又是给她买冰酪又是给她买酥山,这两样冷食吃多了最容易闹肚子,且他还点了那么多道菜,吃那么多不得积食?”
“三哥你这么关心咱们大嫂?”
三哥支支吾吾,“我只是怕她吃坏肚子,让我们老大操心。”
作者有话要说: 胡刀只是个不重要滴炮灰~目的是引出下一位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