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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单独审判陈乐

  经过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审理,陈乐除了对张君犯罪团伙有知情不报的嫌疑外,没有发现她参与任何犯罪。对她起诉的罪名是“涉嫌窝藏罪”。

  法庭上,陈乐第一句说“我对不起死难者”,接着眼泪就流出来了;第二句是“但我好害怕”,又停顿了一会儿;第三句“我说不好,请我的律师说”。

  张君也在法庭上为陈乐辩护,称愿意为陈乐作证,“这次作案,我们谋划、躲藏都是在她家,但她一点情况也不知道。”

  律师从法律角度为陈乐进行了辩护,摘要宣读了陈乐的万言信。

  律师读完信感叹道,这封万字长信披露了一个与恶魔一起生活的女人受尽欺凌、胆战心惊的日日夜夜。命运残酷地把她推到一个不做英雄就做罪人的境地。她是个平常人,像英雄般舍生取义她做不到。于是她就沦为罪人。我们无法为之辩护;我们又能为之辩护,因为她毕竟是受害者。要害是,如何评价举报所导致的个人生命之忧,与不举报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这两者之间的冲突?在严惩罪犯的同时,如何引入刑法学意义上的人类关怀?我们寄希望于睿智的法庭。

  判决后盛律师说,法院没有按陈乐所犯罪名的最高刑判处,体现了我国刑法中的人类关怀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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