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雪征这个人,风光的时候是门徒三千的黑道老大,落魄的时候上擂台打黑拳赚钱度日,替人看管渔市场。金小丰替他不忿, “他那鱼是金子打的,要您去看管?”陆雪征只笑笑,“话不是这样讲,一样是卖命换钱的生意,还分什么高低贵贱?”——颇有点宠辱不惊的意思。之前他看中韩荣,强迫人家跟他,又因韩荣背叛杀了他,可是后来叶崇义毁了容又被强制染了毒瘾,他倒是不离不弃,带着他照顾他,为了他卖命打黑拳——尼罗笔下的人物,都是不能用一般的道德标准去衡量的,一衡量就没意思了。若说是亦正亦邪,好像也不恰当,尼罗笔下是没有所谓正邪之分的。尼罗甚至没有什么家国民族意识,传统概念上的汉干也做过她笔下主角。这里的陆雪征刺杀汉干也不是为了民族大义,纯粹只是为了个人义气:唐安琪死了,朋友没做完的事,他要替他做完。
我很喜欢金小丰。喜欢他凶悍魁梧,沉默寡言;喜欢他的“浓眉毛、凹眼窝,笑的时候眼中也没有笑意,总像是阴沉沉的深不可测。”(看到尼罗写的这个阴沉沉的笑意,不由便想起孙红雷来,孙也有这样的笑容,嘴角带了笑,眼睛却仍是阴沉沉的。)我甚至喜欢金小丰对陆雪征的霸王硬上弓,“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该怎样就怎样。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回那年的除夕夜,他还是会干了陆雪征——他不想讲什么罗曼蒂克的精神恋爱,干一次是一次!”有气概,耽美嘛,就得有这样的强攻。
金小丰毒死了叶崇义,有够狠。除了陆雪征,任何人在他眼里都无足轻重,若阻碍了他就最好去死。金小丰对陆雪征那几近偏执的爱,长久的等待和蓄势待发,看准时机就毫不犹豫的出手,总算叫陆雪征也爱上了他。“义父抬眼远眺,看出了千里迢迢的距离。万里河山一片茫茫,在举世无尽的悲欢离合之中,他苦尽甘来、修成正果。”我原本一向不喜偏执的强硬的爱,可是金小丰这份心思,这份手段——陆雪征这份感情,金小丰真真是修炼似的修来的,多少心力花在上头,着实难得。
金小丰这个人,真是要人有人,要心有心,要本事有本事,要手段有手段,十分合我口味,几乎是理想化的人物。不过这样的人物,也只有出现在耽美小说中才合适,若是BG言情,什么样的女人能配他呢?还是要陆雪征这样的强受配他才最合适。扯远了,回到《知君本无邪》上来吧。这本书中,身为颜控的我,当然偏心可人的阿初弟弟啦。一派天然,粉嫩可爱,谁不喜欢呀?而且,一点也不傻嘛,知道谁对他好,也知道要是在沈先生面前提了陆先生,他就要不高兴,那就不说了呗。偷偷地用日历折好角,小心翼翼地数着两年什么时候到期还不能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