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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是1997年3月19日,晚上,我一个人在位于北京三里屯“酒吧一条街”的兰桂坊闲坐。快12点时,我准备买了单回家,不料,服务生却告诉我,有一位先生已替我付过帐了。
 
我有些诧异,因为,整个酒吧里,还没有人和我熟到能替我付帐的地步。这时,一个男人走了过来,他看起来将近四十岁,身材稍显肥胖,一身得体的观奇洋服,显得十分儒雅。“董小姐,我是你的忠实歌迷,请务必给我一个向你表达仰慕与崇拜的机会!”随之递过来的一张烫金名片,更让我大出意外,是他?赖昌星?厦门特区王牌企业远华集团的董事长,我不忍拂他的美意,道了一声谢后便离开了酒吧。
 
“忠实的歌迷”,扮演得真像。实际上,赖昌星邪恶的六步谋略,已不露山,不露水地实施了第一步。
 
二,继续听董女士的自述。
 
第二天一觉醒来,我已几乎忘记了赖昌星。因为,我已有了一个我深爱着,而他也同样深爱着我的丈夫。
 
从酒吧回来后的第三天下午,我的手机响了,上面显示的是一个陌生的手机号码,我接了这个电话:“董姐吗?我是赖昌星,想请你喝杯茶,能赏脸吗?”我不由得一愣,早听说过他神通广大,却没料到,他这么快,就打听到我那极少人知道的手机号码。他的冒昧,令我有些反感,我一向不喜欢那种见了漂亮女人,便变着法儿接近的男人,我决定回绝他。可是,我还没开口,他又补上了一句:“此外,我们公司想请董小姐,做我们的形象代言人,报酬嘛,绝对不低于巩俐给‘美的’做广告的那个数!”这句话,一下使我愣住了:巩俐“一笑值百万”,早已在演艺圈中,人人皆知,赖昌星的报价,无疑是非常具有感染力的,一百万,这可是足以让我累死累活,忙上好几年的啊!刹那间,我决定接受他的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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