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撕逼的“主角”正是片酬税。小娱算了一笔账,以这份1000万的税后合同为例,甲方实际分3次付款,分别为500万、300万、200万,每次产生的税费为234万、140万、93万,总计467万,即实际片酬为1467万元;此外,相较与一次性付款1000万产生的469万税费,此处合理避税约2万。
另一份5000万的隐藏合同,如一次性支付,实际对应的片酬总额为7352万元,应产生2352万的税费,也即合同当事人可能涉嫌逃税2352万,在应纳税额中占比32%。
根据我国逃税罪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主体责任人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CC告诉小娱,如果税务部门就此追究,“5000万”小合同中的甲方和明星都免不了被追责,“罚款事小,坐牢也有可能。”
除了分段合同、拿税后款、签大小合同等避税、逃税的惯常套路,明星避税还有“艺人变身员工法”,创建工作室,在税收优惠地区注册公司、工作室等。
“员工法”最常见的就是艺人身兼“制片人”、“顾问”等各种头衔增加工资。
创建工作室,这些工作室一般是指由几个人或一个人建立的组.织,是一处创意生产和工作的空间,但也有很多演艺人员的工作室室,只是挂了名并没有真正注册,多数类似于个体工商户,走个体工商户纳税通道。采用这种方法,可以使税率由个税的最高档45%,降至35%。
在税收优惠地区注册公司、工作室,包括大名鼎鼎的影视文化公司避税天堂霍尔果斯、横店影视城所在地浙江东阳、明星工作室齐聚的上海松江区以及无锡数字电影产业园等。唐德文化以及范冰冰创办的爱美神影视,其注册地址就是在无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