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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会不会因偷逃税坐牢? 律师:如初次只需补缴

针对近日崔永元曝光的演员范冰冰签订“大小合同”一事,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认为,如果崔永元所说属实,大小合同共计6000万元,按照税法计算,当事人可能涉嫌逃避个人所得税2000多万。但2009年刑法修正案对偷税罪进行了修改,初次违法免罪,只需补缴应纳税款和缴纳滞纳金。

如果范冰冰此前没有受到过逃税处罚,那么其行为很可能不会构成犯罪。如果受到过二次以上行正处罚仍逃税的,则可能被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媒体报道,范冰冰工作室所属辖区的无锡市滨湖区地税局目前已经介入调查取证。

或免于刑事处罚

周兆成表示,“大小合同”其实就是人们日常所说的“阴阳合同”,目的就是逃避纳税这一法定义务。金额较小的“阳合同”用于向主管机关备案登记纳税;另一份金额较高的“阴合同”则实际约定双方交易价格。

以被崔永元曝光的两份合同来说,小合同1000万是税后收入,已经将税负转嫁给甲方公司,而隐藏的5000万大合同如果被查实,属于故意隐匿收入,就已然触犯税法。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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