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顺势讲讲这个明星案件中的几个概念。
“杠杆收购”,这是上世纪80年代流行于华尔街的一种收购形式,收购资金由自有资金和借来的钱组成,自有资金极少,而高息借款(也就是杠杆)规模极大,借款规模越大,杠杆比例越高,风险越大。收购完成后,再把收购的资产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抵押,获取低息借款来置换此前的高息借款,同时把债务转嫁到被收购的企业上。
赵薇的自有资金只有6000万,高息借款达到30亿,杠杆比例为30.6/0.6=51倍,所以她面临的风险极高。
“市场禁入”:国家为了保障证券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对那些严重妨碍证券市场的人员,禁止他们买卖证券以及从事相关业务。赵薇入股万家文化,存在隐瞒和虚报财务状况,导致其股价波动大,损害了投资人利益,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被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5年内不能再从事证券投资业务。
近年来,明星生意大有跨界之势。他们赚钱的机会和渠道大大拓宽,几乎大半个娱乐圈都在资本市场中鲤鱼打挺,区别只在水花大小。此前有“九球天后”潘晓婷为中晋资产站台,“皇阿玛”张铁林曾是鑫琦资产的形象大使,还有唐嫣代言的e租宝,跑路场景犹在昨天… …
金融理财产品并非有了明星站台,就平添了更多安全系数。相反,我们要抛去明星的光环,擦亮眼睛看清楚平台的真实面目,看到故事背后的运作。就拿万家文化来说,赵薇很早就遭到监管问话,监管函要求她公布入股万家文化30多亿资金的来源,她却迟迟不予公布,这其中就有猫腻,投资人不能只看到她是大明星,就狂热追捧她的脚步,甚至砸重金买入万家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