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2016年度以及2017年1~3月,蒋雯丽都是公司的第一大客户,2016年马思纯是第三大客户,但她们同时又是公司的股东,这意味着如果交易完成,蒋雯丽顾长卫家族成为长城影视的股东后,首映时代和上市公司将产生大量关联交易。
本年2月,经证监会并购重组(委)2018年第10次会议审核,长城影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获通过。
证监会给出的审核意见认为:“标的资产会计核算基础薄弱,持续盈利能力具有不确定性,且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增加,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
但不甘心的长城影视并未就此放弃,在3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决定继续推进收购首映时代的事项,直至最近的公告才彻底终止了这起收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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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几桩明星并购案的广泛被关注,我们认清了一个真相:
现在明星创富速度和模式,已经远远超出了我们普通人的想象,他们早已找到了一条更为迅速的发财路径,早就不靠拍作品、上节目、接广告这“三板斧”挣钱了。
以前是“演而优则导”,现在是“演而优则投”。
资本是利,明星是名,所谓“名利双收”被上述过程演绎的淋漓尽致。
但这些人动辄就是数亿的收入,让那些勤勤恳恳的传统企业家/创业者/普通百姓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