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牛奶战争只是压断骆驼脊背的最后一根稻草。双方的矛盾早就日积月累。
韩寒的电影《后会无期》里有句话:成年人只关心利弊,不问对错。据了解,宁泽涛与游泳利益共同体交恶,最重要的还是那个永恒的因素——利益。
2001年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工作与责任规范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三)规定:运动员广告收益分配要兼顾国家、集体以及个人的利益。“原则上应当按照运动员个人50%、教练员以及其他有功人员15%、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项目发展基金15%、运动员输送单位20%的比例进行分配。”
然而,一位要求匿名的赞助商透露,宁泽涛的商业代言收入分配份额是这样的:游泳中心分50%,教练分12%,中体经纪拿15%,落到宁泽涛手里的,只有23%。宁泽涛不是Mr.10亿,严格来说,他只是Mr.2.3亿,还是税前的。
不仅如此,宁泽涛还没有自己选择代言的拳力。上述赞助商透露,曾经有一家乳制品公司出1200万找宁泽涛代言,宁泽涛以及教练都同意了,上报了游泳中心,但却被游泳中心推掉了。这样的事情并非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