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意思?如果一名中国公民转移财产到境外(注意,本文的境外讲的都是CRS参与国),在境外拥有金融资产,同样会被他国金融机构视为非居民金融账户,其账户信息也将会被收集、报送,未来会交换回我国。
说白了,互助互惠,彼此帮彼此查漏补缺。
通过交换信息的方式,一旦你持有海外金融账户;你持股一定比例(目前规定为25%)的公司拥有海外金融账户;你买了海外保险或者年金;你是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保护人或其他实际控制拳人(信托安排一向具有保护当事人身份私密性的作用,信托的安排未必能完全规避CRS下的信息披露)……只要满足以上任一情况,就算你是中国籍,你的信息就都会被参与国报送回来给我国。
所以,即使“非居民”的范围小,但我国可以通过CRS信息互换,把自己国家居民,尤其是高净值居民的账户情况牢牢掌握在手中。所以,受到严格监控的金融账户主体的范围很广。
从这个角度来说,民间说的“富人和人员的账户无所遁形”,是有道理的。
而且,一个让逃税的富人们可能很崩溃的是,从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开的资料来看, 101个承诺实施CRS的国家(含地区)中,赫然包含了“避税天堂”开曼群岛、百慕大。
“将来这些CRS报告国会互相通报,这也是为什么大家比较紧张。就算你是中国纳税身份,但海外银行只要汇报你有存款,估计就会引发对海外收入报税是否合规的检查。”一名银行业法律合规人士告诉记者。
再给富人们一个暴击,专业律所人士提示,在避税地建立壳公司持有金融账户、将账户余额或净值拆分至100万美元之下、取得他国护照等形式,长远来看都不可能完全规避CRS信息交换——你的信息都会被换回来,时间问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