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快递新规今起正式实施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属违规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5月1日电(记者邱宇) 中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正法规《快递暂行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针对“快递员是否可以拒绝送货上门”“快件丢失后如何索赔”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送货上门――
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属于违反规定
4月初,中新网曾报道称,北京多家快递公司存在快递员不愿意送货上门的情况。据受访者反映,有的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且客服称“现在都是去驿站自取,以后所有快递都会这么做”。
快递员是否可以拒绝送货上门?上述《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拳当面验收。
这意味着,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属于违反规定。贯铄企业CEO、快递专家赵小敏此前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指出,如果快递员想放在代收点或快递柜,那么首先要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如果收件人不同意,则必须送货上门。
末端派件
――鼓励企业共享设施推广智能快递柜
不过,在送货上门方面,快递员也有自己的苦衷。比如,有些小区禁止快递车辆入内;部分快递单上的门牌号不准确;经常遇到收件人不在家的情况,导致送货效率降低、快件积压;担心快递车或车内的快件被盗,等等。
正因为快递员有这些困扰,国家也鼓励“最后一公里”的配送要多样化。《条例》明确,鼓励多个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共享末端服务设施,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快递末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