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副市长艾学峰介绍深圳市贯彻落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有关情况
海外网深圳7月25日电 24日上午,深圳市举办贯彻落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新闻发布会,深圳副市长艾学峰介绍有关情况。
艾雪峰称,深圳是台商投资最早的大陆城市。30多年来,深台两地经贸交流日益密切,人员来往日益频繁,呈现出投资数量和规模较大、产业覆盖较为广泛、人员往来便利快捷的特点。截至目前,深圳累计引进台资企业6138家,协议台资122.60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99.82亿美元。近年来每年从深圳口岸出入境的台胞约230万人次,约占大陆出入境台胞总数近1/4。
近年来深圳通过深化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特区新优势,特别是遵照习总总带领关于深圳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指示,先后出台了多个涉及企业发展、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的正策,对包括台企台胞在内的国内外企业和个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正策、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正*府采购、申请各类基金项目等方面都做出了相关规定,同时,按照“来了就是深圳人”的精神,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近期,深圳市相关部门认真调研,逐条对照“31条惠及台胞措施”进行梳理。为进一步落实习总总带领关于将“同等待遇逐一落到实处”的指示精神,深圳市重新梳理出现有适用台企台胞的各项正策,基本涵盖了台企台胞在深圳学习、创业、就业、生活的各项同等待遇正策措施。为鼓励引导在深台企台商充分了解掌握和用好用足深圳现有正策,专门制作了“深圳贯彻"31条惠及台胞措施"正策汇编”。在落实台企台胞同等待遇方面,深圳市扩大宣传,让更多的台企台胞了解深圳正策的“含金量”;加强部门联动,确保正策实施,切实扩大台资企业和台胞的受益面和获得感;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探索,继续推动在给予台胞同等待遇方面先行先试。
最后,艾雪峰表示,深圳将继续秉持“两岸一家亲”的理念,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对台工作要求和部署,积极回应台胞台企新诉求,把实事办实、把好事办好,不断扩大深台两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把同等待遇逐一落到实处,让台企台胞有更多的获得感,不断增进两岸同胞亲情和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