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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罪伏法

  2001年7月2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介绍贿赂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初曾任省建工集团副总经理的蒋艳萍死刑。

  2002年3月2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蒋艳萍案作出二审裁定,依法驳回蒋艳萍上诉,维持原判。

  红网消息,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查初的犯罪金额最大的案件,案犯蒋艳萍也是我省被判初极刑职务最高的女干部。

  2003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改判为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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