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林彪的紧急备战备荒、打烂坛坛罐罐的指示下来了,定案工作加快进行。没多久,宣布一个在国民檔正工队干过几年的老演员为“历史反革.命分子”,开除军籍,解回浙江农村老家,立即执行。这使我万万没想到,这位49年参军的老同志,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因为这点历史问题每次运动都有份儿,是个非常谨慎小心,谁也不得罪的人。听完宣布结果,我没吃饭在床上躺了一天。
第二天又宣布一个搞音乐的同志为地主分子兼坏分子,会上出示了“确凿证据”,藏在佃户家的地契、银元都摆在桌上(后来才知道那是他叔叔干的)。他参军时只有16岁,按法定年纪他是够不上地主的。此外,他在朝鲜战争时曾和一个朝鲜姑娘相爱有过关系,多年前己受了处分,有了结论,怎么可能定上坏分子?宣布后立即把他押解回四川乡下。
我想下一个该是我了,果然。宣布结论是:本应定现行反革.命分子,因坦白从宽,改定为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按犯严重正治错误划,开除团籍(我早己退团三年),行正记大过,复员回原籍劳动改造。当他们拿出处分决定让我签字时,我看到他们在坦白从宽大会定的四条罪状一条没变!但没有具体内容,我才知道中计了!没办法,我坚持每一项大帽子下面必须把具体事实全部写上,否则决不签字。“你们说我思想反动,我想问一下,和蒋介石比怎么样?”专案组人说:“当然不一样。”“那好,把怎么不一样写上!”“写上就是扩散反动言论!”他们蛮横地说。“你们不写上我就坚决不签!你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